窗户上贴着一张巨大的白色卡片,上面印着粗体的大写正楷字:继续选丁克菲尔德做警长。窗户后面有一个窄小的柜台,上面堆放着满是灰尘的文件夹。玻璃门上有黑色的字迹:“警察局警长、消防队长、乡镇警长、商会办公处。恩特”。

我走了进去。这是一间铺了松木板的小屋,角落里有个大肚的火炉,一张凌乱的活动办公桌,两把硬质椅子,一个柜台。墙上挂着这个区的巨大区图,日历和温度计。桌子后面是记在木板上的电话号码,这些数字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刻上去的。

一个男人坐在桌子旁的一把旧转椅上,扁平边沿的斯泰森毡帽推到脑后,右脚边放着一个痰盂,没有汗毛的双手交叉着,舒舒服服地搭在肚子上。他穿一条连着吊裤带的棕色裤子,一件久经洗晒褪了色的棕黄色衬衫,衬衫上的扣子一直紧绷地扣在肥胖的脖子上,没系领带。他的头发除了两鬓有些斑白,其他露出部分都是灰褐色的,他的左胸佩戴着一颗星形勋章。他重心偏向右边坐着,因为屁股兜里装着一个手枪皮套,里面有一把大黑枪。

我倚在桌子上看着他,他有一双大耳朵和一双和善的灰色眼睛,好像一个小孩子就能掏他的口袋。

“您是丁克菲尔德?”

“是啊,这里所有涉及法律的事情,我都管——不管怎么样,要选举了,有几个不错的孩子跟我竞争,他们可能占上风,把我击退。”他叹了口气。

“您的管辖区包括小鹿湖吗?”

“那是什么地方,孩子?”

“小鹿湖,在山的后面。在你的管辖区范围吧?”

“是呀。我猜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我还是副警长,门儿上都没有空了。”他说的时候瞅了一下那个门,眼里没有任何不痛快。“那里列出来的都是我负责。你说的是梅尔顿的地方吧?孩子,那里出了什么事儿?”

“在湖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天哪!”他松开紧扣的手,挠了一下耳朵,缓慢地站了起来。他一站起来我才发现他原来是个高大强壮的人。“你是说,死了?那是谁?”

“贝丽尔,比尔·海恩斯的老婆。看起来像自杀,警长,她在水里泡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已经不成样子了。他说她是十天前离开的,我估计那就是她自杀的时间。”

丁克菲尔德俯下身子,把嚼剩的烟草冲着痰盂一吐,那团棕色的东西扑通一声就落进了痰盂里。他抿了抿嘴唇,又用手背抹了一下。

“孩子,你是谁?”

“我叫约翰·达尔马斯。带着梅尔顿先生写给海恩斯的便条,从洛杉矶过来看房子。我和海恩斯沿着小湖走,一直走到一些拍电影的人以前在那儿搭建的一个码头,我们走上那个小码头,看到水下有个东西。海恩斯往里面投了一大块石头,尸体就浮了上来。真是不堪入目,警长。”

“海恩斯也在那儿?”

“是的,他受了很大的惊吓和刺激,所以我才过来了。”

“孩子,一点也不足为奇。”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拿出满满一品脱威士忌。他把酒轻轻放进衬衣里,再扣上衬衣的扣子。“我们得带上孟希斯医生,”他说,“还有保罗·卢米斯。”他不紧不慢地绕过柜台边,对他来说,处理这种事情比拍死几只苍蝇还容易。

我们走出去的时候,他调整了一下挂在玻璃窗内侧的考勤卡,上面写着:“下午六点回来。”他锁上门,上了一辆有警笛的汽车。车上有两个红色聚光灯,两个琥珀色雾灯,一个红白相间的防火板,另外还有各种文字说明,我都懒得看。

“孩子,你在这儿等着,我很快就回来。”

他的车子转了个弯,上了去往小湖的路,在停车场对面的一栋框架结构的房子前停下来。他走进那栋房子,和一个高大瘦削的男人一起走出来。他的车慢慢掉头开了回来,我开车紧跟其后。我们穿过村庄,避开那些男男女女,女孩们穿着短装,男人们穿着泳裤、短裤或者长裤,他们大部分人上半身都是赤裸的,显出晒黑的肤色。丁克菲尔德只是按喇叭,没有鸣响警笛,真要那样做的话,肯定会有一群车跟上来。我们上了一个尘土飞扬的山坡,然后在一栋小房子前停了下来。丁克菲尔德按了按喇叭,喊了几声,一个穿蓝色工装裤的人就打开了门。

“保罗,上车。”

那个穿工装裤的人点点头,迅速跑回小屋,头上戴着一顶兽皮猎帽就跑了出来。我们回到公路,沿着岔道,来到私家道路的大门。这个穿工装裤的人下车打开门,等我们的车通过后又把门关上。

等我们到达小湖的时候,已经没有烟再从小屋冒出来了,我们都下了车。

孟希斯医生是个瘦骨嶙峋的家伙,脸色泛黄,眼球暴突,手指上染了烟碱。那个穿工装裤、戴兽皮猎帽的家伙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皮肤黝黑,身体灵活,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我们走到湖边,朝小木码头望去,看到比尔·海恩斯坐在码头的木板上,光着身子,双手抱着头,在他旁边的木板上有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我们再往前开一段。”丁克菲尔德说完,我们就重新上了车,继续往前开,再次停下来后,所有人一起朝码头走过去。

那个东西就是湖底女人的尸体,头朝下躺在木板上,胳膊下面有一条绳子。海恩斯的衣服堆放在一边,衣服旁边是他的假肢,泛着皮革和金属的光泽。丁克菲尔德一声不吭,从衬衣里掏出那瓶威士忌,拧开盖,递给海恩斯。

“敞开了喝吧,比尔。”他话语很随和。此时有一种令人作呕、恐怖的气味弥漫在空中,海恩斯似乎没有注意到,丁克菲尔德和孟希斯也没有注意到。卢米斯从车里翻出一块毯子,丢在尸体上,跟我不约而同往后撤了几步。

海恩斯喝着瓶子里的酒,抬起无精打采的双眼,把酒瓶放在裸露的膝盖和假肢之间,用没有任何生气的言语开始说话。他的眼睛谁也没看,似乎这些话不是刻意要说给谁的,他语速很慢,把跟我说过的又重新叙述了一遍。他说,我走后,他就找了绳子,脱了衣服,下水把尸体捞了出来。说完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木支架上,像个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丁克菲尔德往嘴巴里塞了块烟草,嚼了一会儿。然后他咬紧牙关,弯下身子,轻轻地把尸体翻了个身,担心自己会把尸体碰碎似的。夕阳照耀在松散的绿玉宝石项链上,也就是我在水底看到的那串链子。上面的绿玉雕刻粗糙,没有光泽,就像皂石一样,用镀金的链子串在了一起。丁克菲尔德立起来,宽阔的厚背随之舒展开,他用一块黄褐色的手绢擦了擦鼻子。

“医生,你怎么看?”

孟希斯扯着嗓子,急躁得厉声喊道:“你究竟想让我说什么?”

“死亡原因和时间。”丁克菲尔德温和地回答。

“你就别傻了,吉姆。”医生严厉地说。

“什么都看不出来吗?”

“就这个东西还看得出来?上帝啊!”

丁克菲尔德叹了口气,转向我,“你最先是在哪里发现的?”

我把实情告诉他,他听的时候嘴巴一动不动,眼睛里没有任何神情,然后他又开始嚼烟草。“这是个有意思的地方,这里没有水流,要是有的话,也是朝着大坝方向流去的。”

比尔·海恩斯站起来,跳到衣服那儿,把腿包好。他穿衣服动作又慢又笨拙,把衬衫拽到湿漉漉的身上。他谁也没看着,只是喃喃自语:“这是她自己做的,只可能是这样。她游到木板下面,呛了水,可能就卡住了,一定是这样。没有其他可能。”

“还有一种可能,比尔。”丁克菲尔德望着天空,温和地说。

海恩斯在衬衫里翻了一通,掏出陈旧的便条,递给丁克菲尔德。大家不约而同地远离女尸,丁克菲尔德走过去拿他那瓶威士忌,放回到衬衫里。他走到我们那儿,一遍又一遍地看那张便条。

“上面没有日期。你说这是两周前写的?”

“到星期五就两周了。”

“她以前离开过你一次,是吧?”

“是的,”海恩斯没有看他,“两年前,我喝醉了,和一个荡妇过了一夜。”他疯狂地笑了。

警长又冷静地看了看便条,“便条是那个时候留的?”他询问道。

“我明白了,”海恩斯咆哮着,“我明白了,你没必要跟我耍你们那套把戏。”

“这张便条看起来有些旧。”丁克菲尔德轻声说。

“在我衬衣里放了十天了。”海恩斯扯着嗓子喊完,再次疯狂地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呢,比尔?”

“你有没有试过把一个人拖到水下六尺深的地方?”

“从来没有,比尔。”

“我游泳相当厉害——对于一个一条腿的家伙来说,但是我还没厉害到那种程度。”

丁克菲尔德叹了口气,说:“比尔,现在这都不能说明什么。可以用绳子啊,利用一块石头,或者两块石头的重量,系在头部和脚部,把她拖下去。等她到了木板下面,再把绳子弄断。”

“没错,就是我做的,”海恩斯说完又狂声大笑,“就是我——杀了贝丽尔。把我捉起来吧,你们!”

“我会的,”丁克菲尔德温和地说,“是为了调查,不是宣判,比尔。你可能杀了她,用不着跟我狡辩,我没说一定是你干的,只是说可能而已。”

海恩斯精神崩溃了,却也醒了酒。

“她有保险吗?”丁克菲尔德问的时候望着天空。

海恩斯说:“五千元。就是这些钱,让我这么做的,满意了吧,我们走吧。”

丁克菲尔德慢慢转过身跟卢米斯说:“保罗,去那栋小屋拿几张毯子过来。然后,我们最好拿点威士忌来喝喝。”

卢米斯转过身,沿着湖边的小径往后走向海恩斯的小屋,我们其他人只是站在一旁。海恩斯低头盯着自己坚硬的褐色双手,紧握在一起,什么都没说,就抡起右拳,狠狠地照着自己的脸打去。

“你这个家伙!”他低声发出刺耳的声音。

他的鼻子已经流血了,他却依然站在那里,任凭血流下来,流到嘴唇,又从嘴的一边流到下巴尖,继而从下巴滴落下来。

这使我脑海中浮现出原本忘记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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