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尸体的情况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时过后,野百合女子高校的两位学生走过该校游泳池旁时,发现池中漂浮着异死尸体,马上至教职员办公室报告,教职员办公室立即向警方报案。十时二十分,附近派出所两位警察抵达现场,负责监视不让任何人经过游泳池附近。十时三十分,本局局长率调查课长、鉴定课员、法医赶抵。

尸体打捞起来,用救护车送至市立医院,同一天下午进行解剖。发现尸体的是一年B班的学生,由于下一堂课是体育课,就穿体育服装散步至此地开始上课,结果发现尸体。另外,游泳池是五十公尺长,目前并未使用。

二、尸体的状况

尸体(男性)未戴帽,穿西装、皮鞋、四肢微张开,呈俯卧姿势静止漂浮于游泳池靠山侧(运动场正对面)那边,正好是水深一半的位置,附近的水略带红色,显示曾经出血。

尸体一捞起,马上被认出是该校的野末教师。除了浑身湿透外,衣服整齐,无其他异常之处。上衣右口袋稍上部位有伤口,由左腋至背部也有伤口,应是子弹穿出的位置。

解剖结果知道下列诸点:死因是子弹破坏内脏及出血。使用的子弹是三二-三八口径左右的手枪子弹。如前述,自右胸下方贯穿背部。骨骼未遭破坏。死亡时刻推定为二十五日下午五时至八时之间。无其他外伤。

三、现场搜证

由尸体位置判断,被害者是在山侧泳池旁的小径遭狙击而掉落池中。狙击方向不明,不过,靠运动场之侧围有细铁丝网,池缘和铁丝网间的距离相当窄,应该不是来自此方向。而跳台所在处的这一侧距尸体位置也颇远,要准确狙击很难,所以,判断该是自靠山的一侧下手。

由小径上去是缓坡的草地,再过去则为树林,狙击者很可能躲在其中某处突然开枪。西装的弹孔呈烧灼痕迹,其他并无近距离开枪的特征。

毫无遗弃物、脚印之类的线索。虽请教职员及一部分学生协助搜寻附近一带,却未能找到凶手使用的弹头和弹匣。自被害者野末教师的随身物件中也找不出有助调查之物。泳池附近,从黄昏至天亮之间就几乎无人通行,导致迟误发现尸体的时间。

四、被害者的行动

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六,野末兆介三时过后收拾东西离开教职员室。他住在从学校往山上步行约十五分钟左右距离的民家,但,女主人相原琴(六十六岁)表示野末并未回这里。只有一位学生见到他朝西走在校门前的县道,目前尚不知其去向。另外,当天野末的言谈举止无异常之点,也未说放学后要至何处。

五、行凶时刻

依在学校附近住家的查访所得,有数人在二十五日下午六时半听到枪声。附近有石矿山,经常能听到炸药爆炸声,所以早就习以为常。不过,有一人表示在六时半听到枪响时觉得奇怪。由此已知正确的行凶时刻!

六、被害者的人物形象、生活

野末兆介三十七岁,故乡是福冈县远贺郡,双亲在故乡病殁,现在独身。东京某大学英文系毕业,毕业后因健康问题,曾回故乡静养约一年,后来接获召集令,至战后复员,在同郡担任中学教师,昭和二十七年转至目前的野百合女子高校任英语教师。私生活方面的评判不佳,在教职员间的风评亦差。任中学教师时曾因和有夫之妇有染而闹出问题,在故乡也同样女性关系紊乱,不过目前并未惹出特别值得注目的女性关系。

在转至野百合女子高校任职的同时,他就租住相原家。生活毫无规律可言,尤其夜晚经常不在房内。相当嗜酒。无亲近朋友。有关怀恨、情仇方面,目前正在调查。

依我的看法,应重视凶器为手枪之点。虽然子弹贯穿身体,却不可能是其他枪类,譬如军用枪械等等。日本已无旧式军用枪械,附近也无美军或自卫队员,能贯穿身体更非猎枪所能做到,所以应是手枪。

持有手枪者非常少,在市内也只有少数几人,搜查手枪是逮捕凶手的捷径。(五月二十六日)

五月二十七日

典子请假,我惦念不已,放学后至她家看看。在从县道进入小径处,追上同样是往典子家途中的南方寿利,一起同行。

典子比想象中还有精神,我放心了,倒是她母亲身体不适,在二楼卧室休息,我们都上楼探望。

我们谈及典子的不在现场证明之事,让她不必为此担心。忽然,我觉得典子之母亲除典子的问题外,可能另有某种苦恼,但,这是我无法了解的事。留下南方寿利,我先告辞。

哥哥深夜回家,他已查出野末老师家有学生补习英语之事。

“御厨典子是你同学吧?”

“嗯,我今天也去过她家。”

“她和野末之间似乎有过什么。”

“这话怎说?”

“野末的日记中写的。野末最初就抱着诱惑典子的企图才替她补习英语。”

“那当然了。”

“咦?你知道。”

“所以,我提醒过典子很多次。”

“也许典子也喜欢吧!虽似尚无肉体关系,但日记上已写说有接吻。”

我咬紧下唇。“或许是这样。不过,典子说过……二十五日那天以后就不再去野末老师住处。”

“是吗?那,二十五日那天典子是去了?依日记内容,补习时间是下午五时至六时半之间。而依野末的房东所言,那天晚上有两位漂亮的女学生分别去找野末,一位是典子,另一位是谁呢?”

“这……若是漂亮之人,应该不会是我。”

“别岔开话题!我是问你能想出是谁吗?”

“就算知道是谁,我也不会说。”

“原来如此。这且不谈,但,女学生来访的时间不确定,房东记不清楚。”

“典子那边倒是很确定,她来我们家!”

“来这里?”

“你去看电影,对不?她就是那时候来的,还不到六时半。她去过野末老师住处,但是老师不在,就过来找我。假定从那里步行到我们家约四十分钟,则她是五时四十分至五十分之间到野末老师住处。”

“从这儿离开的时刻呢?”

“七时半。由于天色已暗,我送她至途中。”

“这样的话,典子就不可能涉嫌了。”

“还有我。”

“你没有动机。”

“有呀!因为典子是我的好朋友,我憎恨令她堕落的男人。而且,野末明明脑筋很笨,却自以为了不起,是十足令人轻蔑的个性!坦白说,典子反而没有动机。”

“那可不知道了。”

一、关于怨恨关系

截至现在是有数件借钱未还、打架、三角恋爱关系等招人怀恨之事实,不过皆非很严重,不足以导致愤而杀人之事态。

二、死亡之前的行踪

调查野末常去逛的书店、餐厅、酒吧、咖啡店、游乐场,以及两、三位同事的家,未发现他去过的痕迹。

以我私下的意见,应注意之点为野末在日记最后所写的典子的母亲来信之事。虽未提及内容,但是从“向夫人要求代价”之句来判断,野末很明显的想要求什么,却被夫人拒绝,或是恳求他死心。野末的要求是什么?在日记上到处可窥出,亦即是典子之爱和肉体,所以,他想要御厨夫人以肉体作为代价!

依野末的日记,他曾数次至典子家——御厨家——拜访。因此,我推测野末二十五日下午可能是从县道向西行,前往御厨家。夫人的信,内容可想象是叫野末至家里商量典子之事吧!而且,信应已撕毁。

这件命案应该和御厨典子这位女学生,以及典子身边的家人和朋友有很深厚关联。

由于妹妹刚好是典子的好朋友,也经常在其家中出入,所以能从她口中问出有关御厨家家人的详细状况。

御厨典子——妹妹的同学,貌美,成绩亦优,稍内向,沉默寡言,文学素养很高,受同学们的尊敬。但,亲近的朋友极少,特别亲近的只有妹妹和南方寿利。去年的第二学期开始和两位同学至野末住处补习英语,后来两位同学不再补习,只有她继续不断,似乎就在这段期间产生恋爱关系。

野末在二月二十日的日记中提到接吻之事,而在五月二十四日的日记中,又明白表示未再进一步发展。在英语补习方面,家人和朋友皆反对,妹妹也努力说服,却未断绝交往。另外,典子和南方寿利的友情也因此出现危机,但是最近又恢复原状。

御厨贱子——典子之母,美丽又温柔。战后,丈夫死亡。目前为幼稚园园主,不定期至幼稚园。背后支持者为企业家鹰场庸次郎,此人也是贱子死去的丈夫之好友。关于两人亲密的程度未予确定。夫人经常担心典子和野末之事,也曾与妹妹商量过。和野末有过数次商谈,去年耶诞餐会曾和野末跳舞颇久。

除这两人外,御厨家还有祖母。身体虽仍硬朗,却住在别院房间,随兴所至的缝纫、打毛线。这位祖母也反对典子补习。另外,典子家有一位女佣,二十岁左右,很纯朴的少女。

经常在御厨家出入的人物除鹰场庸次郎、南方寿利外,还有一位叫楯陆一的青年。

楯陆一——二十五、六岁,任职市政府。自称是典子的未婚夫,深爱典子,但,典子却毫无反应。他深知典子和野末之事,曾对妹妹说过:“必要时,我会解决一切。”

依妹妹的意见,此人容貌端正、头脑明晰,但是个性冷酷。和已故的御厨先生是师生关系,也接受其援助学费而能大学毕业。在御厨家受到家人般待遇。

鹰场庸次郎——妹妹不了解详细状况。只知道在御厨夫人结婚前,彼此就已认识。依妹妹的直觉,两人相互爱慕。他也憎恨野末。

南方寿利——典子的好朋友,非常美貌,有无数崇拜者。经妹妹介绍而认识典子,是寿利拜托妹妹的。和典子的友情出现危机之原因在于典子爱上野末。寿利非常厌恶野末,而对典子则有超乎友谊的爱情。是南方寿太郎的独生女,母亲已经去世。

以上的摘记并不充分,仍有详细调查的必要。不过,由此已知楯、鹰场、南方寿利、御厨夫人为了典子的安全,皆有杀害野末的动机。野末是名实相符的无耻之徒,这点应该特别注意。鹰场的状况虽有所不同,但若从别的角度分析,也有充分动机,因为野末对御厨夫人也有邪念。有必要一一查讯这几个人,确定他们在命案当天的不在现场证明。(五月二十八日)

五月二十九日

游泳池水抽干了。一方面是被尸体和血所污渍,另一方面则为了找寻子弹。由于地面上怎么都找不到,所以调查当局认为掉进池中……结果,仍未寻获。依哥哥告诉我所知,市内的持有手枪者皆和命案无关,如此一来,凶手所使用的枪就是非法持有了。

哥哥他们比我想象的还快就缩小调查网。哥哥从野末的日记中得知典子的母亲写信之事,推断野末当天曾去过典子家,今天一早就和调查课长等人前往典子家。深夜,垂头丧气的回来了,看似没有多少收获,只提到“都是很优雅的家人,而且,典子确实很有魅力”,并未谈到调查的结果。

但,上床之前,突然问我:“喂,阿敏,典子的父亲为何会死?”

“你是指为什么死了吗?”

“不,不是的。我记得曾听你提过,是自杀吧?”

“你去调查不就知道了?今天没问典子的妈妈?”

“嗯,我忘了,因为认为和事件并无直接关系。阿敏,你真的不知道?”

我也不可能隐瞒。“是自杀,用家里的手枪。”

“什么!”哥哥跳起来。“你怎么知道?”

“典子说的。”

“为何不早告诉我?”

“你没问,不是吗?我当然不可能主动替典子家人带来困扰了。”

哥哥似未听进我的话,只是不停点头。

“这样就明白了,非这样不可能!那把手枪就是凶器,而凶手不是其家人,就是经常出入御厨家的某人。必须搜索住宅才行!”

“我知道手枪放在哪里。”

哥哥怔然。“真的吗?”

“二楼有一间典子的父亲之房间吧?平常没有使用。房里有一幅画匾,手枪应该就藏在匾额后。是楯先生拿给我看的。”

“楯?御厨家人皆知道手枪藏放处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

“好,我会查明。那是什么样的手枪?”

“和你的同样型式、大小,是自动手枪。”

“子弹呢?”

“我不知道。”

“嗯……反正,这样就算有个谱啦!”

“哥哥,你别忘了,典子和命案无关。”

“不能断定。”

“是

吗?那我就是做伪证了?”

哥哥一笑。“别这样说!事实上,你也可能庇护典子。”

“你这话倒是颇有科学观念。既然如此,也就不能断定凶器是典子家的手枪了,因为另外还有一把手枪。”

“不要乱说话!另一把手枪在哪?”

“在这里,就是你的枪。也可以认为我偷带你的枪外出吧?从科学观点而论,任何人都必须怀疑。”

“不错。但,子弹怎么说?”

“不是在枪里就有吗?”

“不,我指的是子弹剩下的数目。”

“啊……”

“我会那样不小心吗?我每天都有算过的。在追捕犯人时我开了三枪,剩下四颗子弹,这点你应该也知道。第二天,又补充为七颗,之后,每天都有七颗。如果是你开枪,子弹如何补充?难道去靶场挖?”

一、关于手枪

依妹妹之言,已知御厨家有手枪,就和一位同事前往该处。如妹妹所说,手枪在二楼故御厨先生的房间油画匾额后,一见即知为保存良好的状态。是外国制的白朗宁手枪,有点旧式,口径为点三二,未装填子弹,但是枪膛等处有火药附着痕迹,由警方保管送往鉴定。指纹方面也有鉴定的必要,但似已拭净。

依御厨夫人之言,手枪是昭和十二年日华事变前,御厨在南美的表兄带回之物,连七颗子弹一并委托御厨保管,但是后来其表兄辗转调职各地,没有来拿回,不久,表兄去世,枪就一直留在御厨家。御厨本来打算处理掉,却因战争日益激烈,考虑到有可能需要用到,就留在身边,也经常保养擦拭。

战争结束后的昭和二十年,御厨以手枪自杀。关于自杀原因,夫人拒绝说明,不过应是因为他乃狂热的爱国主义者,身为教育家(当时某县立中学校长)拼命鼓吹国粹精神,结果对国家前途感到悲观所致。

照御厨夫人的说明,鹰场曾主张马上丢弃用于自杀的这把手枪,但是夫人和御厨之母亲为遗物而舍不得丢弃,保存于该房内。

藏放手枪的场所相当重要。夫人为避免危险,先试着找过不易被人注意的地方,而最后想到把厚英文精装书挖空做为盒子,将手枪藏在其中,没想到拿起桌上一册书,翻开一看,里面是空的,亦即,御厨平常就把手枪藏放其中,但是夫人却毫不知情。此后,手枪应该都放在里面!

但,手枪却在别处发现,这表示家人之中有谁将它移动。追查结果,了解下述情事:

去年九月左右,楯陆一来访之际,请御厨典子至前述房间拿专门书籍,典子带两册至楼下,翻开其中一册时,发现里面藏放手枪。在那之前,典子还不知手枪仍藏放在家里。

另外,在当时,也知道楯早就知手枪藏放处,更持续保养擦拭,而且似也曾试射过。因此,收藏在御厨书桌抽屉内的子弹减为剩四颗。

今天也找到子弹,一并保管。子弹为三颗,不必说,另一颗是用于杀害野末!

典子怕楯持有手枪会危险,所以回到二楼房间时,把枪藏在匾额后,当时,典子的好友南方寿利在场。

若是这样,照理楯应不知手枪藏放处才对,但,他能拿给妹妹看,表示他已找到新的藏枪处。

将以上内容整理如下:

知道御厨家有手枪之人为夫人、典子、楯、鹰场、南方寿利和妹妹。祖母芙美也知道,却说不出正确藏放处。唯一不知之人是女佣筱原高子。

知道手枪新的藏放处之人为典子、南方寿利、楯和妹妹四人。

附记——经科学鉴定结果,手枪最近曾射击过。另外,指纹极不明显,无法检测。

二、关于不在现场证明

典子五月二十五日放学后在图书室看书至下午五时左右,才前往野末住处,由于野末不在,就沿着贮水池前的小路来到我家找妹妹,七时半和妹妹出门,妹妹送典子至和县道交会的十字路口。典子回到御厨家是八时左右。

以上陈述和妹妹之言相一致。另外,关于典子回到家的时间,母亲贱子、祖母芙美、女佣筱原高子皆认为不会错,这么一来,典子就有了六时半的不在现场证明了。

贱子当天身体不适,整日未曾外出。吃过晚饭后不久就回自己房间休息。典子回家时曾至房间探望。关于贱子未曾外出之点,高子、鹰场和楯皆有证言。

芙美和贱子同样待在别院房中打毛线。由于年纪已大,她几乎从未外出,应剔除于涉嫌之外。高子也毫无动机,同样可剔除。

依贱子本人之言,她写给野末的信内容如下:

“典子和你的师生关系似发展成恋爱问题,我担心将造成更糟的结果,所以希望你能尽量至我家商谈此事。但愿你和典子间不要有私情交往!”

贱子在家中和野末见过两次面,从未至野末住处。二十五日,野末未曾来访。

关于野末未至御厨家之点,除了贱子外,楯和鹰场也都指证历历。

楯陆一当天下午四时半至御厨家拜访,四十五分曾外出,六时五十分左右再次回来,七时半告辞,八时以前回到住处。他外出的理由说明如下:

“我来的目的是见典子。那天,我忘了她要去那男人住处补习英语,到御厨家后才想起,既然典子不在家,留着也没意思,就离开御厨家,搭巴士到市区逛书店、打柏青哥打发时间,等到她大约已回到家的时间,又再度去看看,但她仍未回来,所以无趣的告辞了,何况,御厨夫人也回房休息了。”

鹰场庸次郎当天下午五时半至御厨家拜访。晚饭后,约七时半左右,和楯先后告辞(已查证回家时间)。他去御厨家并无特殊的目的,只是探望贱子,和芙美聊聊天。鹰场每周必至御厨家两、三次。六时半,他和芙美共进晚餐。(贱子在自己卧房吃晚饭)

这点,芙美和高子可以作证。

南方寿利当天下午五时半左右至御厨家,约摸留了十多分钟就告辞,未见到鹰场。(此时鹰场可能在御厨夫人房中)

另依寿利之父南方寿太郎的证言,寿利是五时不到离家,七时半回家,当时情绪非常亢奋。

关于至御厨家拜访的目的,寿利本人叙述如下:

“我担心典子的事,心想,如果她还未去野末老师住处,我要想办法劝阻她。可是,典子是从学校直接去野末老师家。我立刻离开典子家,赶往野末老师住处,由于赶路,六时半过后抵达。但,并未注意到有枪声。典子和野末老师都不在,就经过学校旁,走至县道,搭巴士回家。”

根据以上的供述,御厨家的典子、贱子和芙美三人,以及鹰场庸次郎都有不在现场证明。南方寿利和楯陆一没有。南方寿利最有机会,而楯陆一曾至“市内”,也有相当机会。他虽于六时五十分再度回到御厨家,但是六时半在游泳池杀害野末,赶回去仍属可能。

从御厨家至县道步行约十五分钟,由县道向东行至学校旁的山路约二十分钟,再由该处至野末的住处约十五分钟,合计约五十分钟。但,这是女人步行的普通速度,男人的话,应可缩短二十分钟,若加上跑步,又可减少十分钟。若不去野末住处,直接至游泳池,则无跑步的必要。

南方寿利和楯也都知道手枪藏放处。南方是五时半至御厨家,楯是四时半,两人皆只停留短暂时间就外出,可以认为是为了携带手枪,但,是谁带走手枪?

另外,还有下列疑问:

⑴野末二十五日真的未至御厨家?如果大家皆隐瞒野末来访的事实,原因何在?

⑵御厨家人和鹰场的不在现场证明乍看是成立,但也非绝对,有可能是所有关系人皆说谎。特别是典子,妹妹很难说不替她伪造不在现场证明。

⑶楯、南方寿利、鹰场同一天至御厨家,真是偶然吗?南方说“担心”到底是何种意义?为何二十五日特别担心?

关于楯和鹰场,特予补充摘记:

楯陆一——亡父陆之助是教育家,和故御厨氏是好友,战前死于关西地方,而母亲在陆一幼时即去世,所以成为孤儿,被收容于孤儿院。御厨知道后,带回自己家,让他能继续受教育。就读九州岛大学农学院之后,才搬出御厨家租屋居住。楯虽担任家教,并以其他工读方式赚取生活费,不过似仍持续接受生活费补助。并未和典子订婚。

鹰场庸次郎——目前是商事公司董事长,经营钢铁制品、建筑材料等,员工约二十人,相当富裕。和御厨是同乡兼同学。在御厨家等于是一家人,是财政方面的支柱。依祖母芙美之言,他曾向贱子夫人求婚却遭拒绝。事实上两人真心相爱,只是不知夫人拒绝的理由。住家在御厨家东边步行约十五分钟距离处,和女佣住一起。曾经结过婚,但数年后离婚。(五月三十日)

六月二日

星期天。上午读书、打扫、洗衣服。想去典子家,却作罢。由于可能徒然增加她心情的负担,最好还是暂时别管她。

问过哥哥,知道警方的调查已至以下的阶段:

手枪在典子家找到,而且也有新近使用过的痕迹,已断定为凶器,因此,凶手是御厨家人或和其家人很亲近者。其中,典子的祖母和女佣高子被剔除于涉嫌者之外,嫌疑最重者为寿利和楯,两人皆无不在现场证明,所以先针对两人深入追查……这和哥哥的见解一致。

究竟手枪是谁带出的呢?对我来说,这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哥哥他们是三十日找到手枪,因此任何人都可能有带出手枪又放回原处的机会。

试着将期间更加缩短。知道野末老师是被手枪杀害时,那些人之中的某人一定会调查凶器是否为那把手枪?而手枪是否藏放在原处?时间有可能是二十五日夜间,也可能是二十六日。不管是其中哪一种,假定手枪已藏放回原处,则寿利应可剔除于涉嫌者之外!因为寿利二十五日傍晚离开典子家之后,在二十七日下午和我一起前往之前,再也未去过,应该无将手枪藏回原处的机会,而是有另外的人藏回,这点,必须查清楚。

哥哥对这件命案相当投入,每晚都八时过后才回到家。心情不佳。似乎在游泳池和野末老师住处附近的查访一无所获。那一带住家很少,又被贮水池流出的小河和游泳池旁的小山挡住视线,由道路上看不到游泳池。野末的房东老太太虽记得典子的脸,却想不起典子和寿利是谁先去找野末?什么时刻去的?

没有其他人去找野末。楯说他去逛柏青哥和书店,也查不出其正确行踪,但,也无证据证明他在现场附近。

“警方将侦查重点置于寿利和楯身上?”

“只有这两人无明确的不在现场证明。”

“我认为寿利有可能无关,因为她似乎没有机会将手枪送回。”我说明自己的推测。

“命案发生后,最先去调查手枪的人是谁?”

“不知道。”

“带出手枪之人到底是谁?”

“如果知道,事件不就已经解决了吗?”

我觉得很没趣!居然问这种可笑的问题。

“不过,楯说出一件有趣之事,他明白说自己当天企图杀死野末,所以到了御厨家马上至二楼,却找不到手枪,只好中止计划。可见是有人已先带出手枪了。”

“那种话不能相信。”

“当然喽!但是,没有人会坦白承认是自己带枪出来杀人……我总觉得除了南方寿利和楯,其他人的不在现场证明也有问题,似乎所有人都说了某种谎言。”

“为什么?”

“没有可做为证人的第三者存在!不过,并非说他们事先商量好而伪造不在现场证明。我感到奇怪的是野末那天未至御厨家拜访之点,野末三时过后离开教职员室,沿县道向西行,他一直未回住处,又未在附近徘徊,也未至市内他平常去的地方。何况,野末有和贱子夫人见面的必要,再加上当天是典子补习英语的最后一天,事情很急,他不应该会没去御厨家。所以,我猜测很可能是为了某种理由,所有人皆掩饰野末曾至御厨家的事实。”

“为何有掩饰的必要?如果野末是在御厨家被杀……”

“没错,确实没必要掩饰。我也考虑过野末在御厨家被杀害的可能,但,不可能。搬运沉重的尸体走那样长一段路,即使两个大男人都得费一番工夫,而且也会被人发现。再说,尸体上有一种可视之为溺死的征候,泳池内又有那样多血迹。既然这样,为何要隐瞒呢?这就令我猜不透了。”

哥哥沉吟片刻,忽然眼神锐利的望着我。“典子那天来家里,你和她谈些什么话题?”

“很多呀!天南地北的。”

“具体说说看!”

“这……升学之事、将来的梦想、最近所读之书……”

“不可能未提到野末吧?”

“当然有了。典子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他为何不在呢’,我说‘也许这

样最好也不一定’。”

“不会是谈这样悠闲的话题吧!典子去野末的住处,究竟抱着何种打算?”

“当然是说再见了。”

“你要知道,南方寿利当天曾去找典子,主要是因为担心不已,才要设法阻止典子去见野末,而知道典子不在家之后,立刻赶往野末的住处。她为何那样担心呢?而且至今仍担心着,可见并非担心野末会对典子如何,而是典子可能企图做出什么唐突之事,也许,典子想杀害野末也不一定。而,野末不在家,典子到家里找你。她和你是好朋友,任何事都会和你商量的,那么,当然会谈起心中打算做之事。所以,你应该知道典子企图做什么事。”

“我也不太清楚,连寿利都应该不知道。我只知典子想彻底做个解决。”

“解决?”

“和自己被野末所引诱的心对决。”

“是想清算越轨的爱情?”

“你这根本是刑事的说辞嘛!是否清算?抑或彼此关系更深入一步?连典子自己都不会明白的。典子没有杀害野末,她根本没带手枪。”

“有带着书包或什么吗?”

“只有薄薄的包袱,无处能藏放手枪。何况她有不在现场证明。当然,如果典子带着枪,我一定也会将枪偷偷藏起……不过,没这个必要。”

“这么说,典子并未带走手枪了。楯想带枪却找不到。寿利则如你所说,没有将枪送回原处的机会。如此一来,只剩下鹰场一人了。”

“还有典子的母亲和祖母。”

“祖母不必算在内。”

“鹰场也是吧!就算他知道有枪,也不知已藏至匾额后面。”

“这么说,是御厨贱子……”

“典子的母亲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而且是基督徒,最不可能杀人的就是她。”

“结果,谁都没有杀人了?”哥哥苦笑,但是额头青筋暴窜,这是他心情急躁的特征。“但是,子弹是从那把手枪发射出来的,而且,二十五日当天,全部有关之人都不期而齐集,原因何在?假定寿利知道典子的决心……楯是否知道?”

“我和寿利知道的程度差不多。但,哥哥刚才不是说过吗?楯说如果有枪,打算杀掉野末……”

“问题是典子有何种打算?她心中想些什么呢?另外,鹰场又如何?”

“他经常至御厨家,也说并无特别打算。”

“那天晚上他七时半左右就离去了,而典子尚未回家,以保护者的立场而论,未免太冷淡些。”哥哥瞪视着天花板。“楯也同样未等典子回家就离去。是否因为没有等典子回家的必要?他们都知道已不必再担心典子……”

“哥哥,我要说的这件事或许很重要!别人我不了解,但,典子和她母亲不可能是会杀人之后故作不知、嫁罪给别人之人物。”说完,我站起身,准备铺被褥。

哥哥夹杂着呵欠的声音跟在背后。“御厨老夫人也对我说过相同的话。她说,我家的人若没有自白,就是因为没有犯罪,至于南方寿利小姐也一样。看来,老夫人很喜欢寿利!”

“老夫人的话没错。”我回答。

一、重新调查游泳池附近

凶手自相当远的位置狙击,因此,被害者和凶手并非同行,而是凶手事先埋伏在适当地点。

六时半天色尚亮,游泳池四周皆是一目了然的地形,若要埋伏,一定是在东北方的小树林。被害者从游泳池南侧入口进入,沿着小径走在泳池边时遇袭掉落水中。此一推定和尸体位置、中弹伤口等相符合。

凶手为何知道被害者野末会在该时刻来游泳池呢?野末似喜欢在泳池附近散步,而凶手知道此一事实?但是,也能认为是凶手诱野末来此。不管如何,凶手是对野末非常了解的人物!典子、寿利符合此条件,贱子……如果她诱惑,野末一定也会来,不过她有不在现场证明,即使有和野末见面的必要,也不该在游泳池畔。

另外有新证人出现,住在高校内的工友夫妇在六时半听到枪声。两人虽觉得声音可疑,最初并不特别在意,等吃过晚饭,工友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因未发现异状,又回来了。但,并未走至游泳池边。当时,他远远见到一位“本校学生”的背影自北门走出。

北门是通往河岸道路的小门,平常不太有人进出,已经腐朽一大半,未上锁。工友因为怕警方怀疑校内学生因而先前并未说出。

包括工友在内,听到枪声之人相当多。凶手为何使用会如此引人注意的凶器?若要在游泳池这种无人之处下手,为何不用不易被发觉的刀或其他凶器?而且,若是和野末亲近之人,在近距离开枪就行了,为何要躲藏在暗处,从相当距离外开枪?

这表示凶手相当精于射击,而,有射击经验者为楯和鹰场。鹰场曾当过军官。

二、手枪的送还

凶手从御厨家携出手枪,行凶后又送回原处。所有人皆有机会携出,但,能送回的人是谁?假定所有人的不在现场证明皆不足以相信,二十五日晚间能送回手枪者是御厨家人的典子、贱子,以及楯和鹰场,寿利没有机会。二十六日,楯和鹰场也至御厨家拜访,寿利也没有机会。二十七日是妹妹和寿利至御厨家,所以寿利直到这天才有送回手枪的机会。妹妹比寿利先告辞,所以除非手枪是二十七日以前送回,寿利还是脱不了嫌疑,因为她可以等妹妹离去后才将手枪送回原处。

对于这点,寿利和典子表示,妹妹离开后,她们在典子的房内聊了约一个钟头,亦即寿利没有去其他房间,但,以两人的亲密关系而言,无法轻易相信。

三、命案发生后调查手枪藏放处之人物

依据证言,贱子在二十六日知道命案之事时,受到很大打击,白天就悄悄至御厨以前使用的房间,想看手枪是否还在,却在书盒内找不到,之后,也不知手枪是何时被送回。典子则在事件后完全未接近过该房间。她只要想到手枪,心情就很难过。

鹰场和贱子一样,二十六日想检查手枪,却不知藏放处,亦即,两人皆不知手枪的新藏放处。

楯二十六日傍晚至二楼调查,却在匾额后和书盒内皆找不到手枪,但是二十八日下午,发现已放回原来的匾额后,子弹减少一颗,有火药味,一见即知新近使用过。

由以上事实,很难采信妹妹认为南方寿利是清白的说法——二十七日以前,无人见到手枪。

告诉妹妹时,她说“奇怪”,然后陷入沉思。二十七日下午至御厨家的妹妹,除了和典子、寿利三人在典子房里闲聊外,也去探望典子的母亲贱子,还曾在庭院里散步,目的是让典子和寿利有慢慢交谈的机会。

那两人是同性恋的关系!依妹妹的说法,这种爱情并非仅是所谓“学习谈恋爱”的肤浅感情,而是更高贵、更深刻的感情。如此一来,则野末、寿利和典子之间可视为一种三角恋爱关系。

很遗憾,目前调查陷入五里雾中。但,那一家人一定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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