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快地跑出旅馆,几乎就跟那两个杀手一样快。被害者的周围已经围了一小群人。我不需要看,就知道他已经死了——那可是职业杀手干的。死者躺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我没法看清他;人们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是我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子,而且我已经听到了远处警笛的声音。这也有可能是日落大道上惯常听到的警笛声,但显然不是的。因此肯定有人打电话报了警。现在还太早,还不到警察们吃午餐的时间。

我拉着手提箱慢悠悠地拐过街角,坐进租来的车里,然后驾车从那儿离开。那附近不再是我感兴趣的地方了。我甚至能想象出警察们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去那儿,马洛?你有个老窝在那边,是吗?”“一个跟组织有纠纷的前黑帮成员雇佣了我。他们派人追杀他。”

“别跟我们说他打算改邪归正。”

“这我不知道。可我喜欢他的钱。”

“这笔钱赚得轻松,是吗?”

“昨晚我把他送走了。我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我也不想知道。”

“你把他送走了?”

“不错。”

“哦——只是他现在躺在停尸房里,身上多处弹伤。说点好听的。或者说有人在停尸房里。”

就这样接连问个不停。警察的老套话。就像是从一个发霉的鞋盒子里拿出来的一样。他们说得一点儿意义也没有,他们问得也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是一直持续不断地烦你,直到你筋疲力尽,忍不住从嘴中蹦出了些细节出来。那时他们就笑逐颜开,摩挲着手说:“你有些大意了,是不是?让我们再来一次。”

我越少经历这种事越好。我把车停在平时的车位,然后上楼来到我的办公室。办公室里空无一物,只有浑浊的空气。每次我走进这个垃圾场我都觉得越来越累。我他妈的十年前怎么没有给自己找份轻松的政府里的工作?或许该说15年前。我这么聪明,完全可以拿到一个函授的法学学位。这个国家到处都是写个诉状都要翻书查阅的律师。

于是我坐在办公椅上,对自己满腹不屑。过了一会儿,我想起了那支铅笔。我准备了一只45式手枪,比我用过的枪更像枪——沉甸甸的。我拨通了警长办公室的电话,找伯尔尼·奥尔斯。他来接听了电话,听起来很烦躁。

“我是马洛。我遇上麻烦了——大麻烦。”

“为什么要跟我说呢?”他咆哮着说,“你现在一定很习惯了。”“这种麻烦你没法习惯。我想过来一趟当面跟你说。”

“你的办公室还在原来的地方吗?”

“是的。”

“我刚好要去那边办点事。我会顺便来一趟的。”

他挂了电话。我打开两扇窗子。和风吹来了隔壁乔氏饭馆的阵阵咖啡和腐肉的味道。我憎恨这味道,我憎恨我自己,我憎恨一切。

奥尔斯直接穿过我高雅的候客室,敲响了我工作间的门。我开门让他进来。他蹙着眉头,径直坐到客户椅子上。

“好了。说吧。”

“你听过一个叫艾奇·罗森斯坦的人吗?”

“为什么要听过?有前科吗?”

“他以前是个黑帮分子,现在跟组织闹得很不愉快。他们把他从组织中除了名,然后照常派了两个不好对付的家伙乘飞机跟踪他到了这儿。他事前听到了风声,然后雇我帮他跑路。”

“做得干脆利落。”

“打住,伯尔尼。”我点燃一支烟,把烟气吐到他脸上。为了报复我,他也拿出一支烟大嚼起来。他从来就没点过一支烟,但他肯定把烟嚼碎。

“听着,”我接着说,“假设这个人打算改过自新,又假设他压根儿没这打算。只要他没杀人,他有权利活下去。他跟我说他没杀过人。”

“你居然相信那个流氓,是吗?你什么时候开始在主日学校上课教人从善了?”

“我既不相信他,也不怀疑他。我只是接受了他的委托。没理由不帮他。我找了一个相识的姑娘帮我,我们昨天在机场看着飞机降落。她发现了那两个家伙,然后跟踪他们到了酒店。她能确定他们的身份。他们全身上下都像我们要找的人。他们各自走下飞机,然后假装早就认识,只是在飞机上没注意到对方。那个姑娘——”

“她叫什么名字?”

“我只能让你知道。”

“我保证,只要她没干犯法的事。”

“她叫安妮·赖尔登。她住在海湾城。她的父亲曾是当地的警察局长。别因为这样就说他是个浑蛋,因为他并不是。”

“啊——哈。接着说。拣重要的说。”

“我在艾奇住的街对面租了一间公寓。杀手们当时还在酒店里。子夜时分,我带着艾奇离开,开车带他一直去到波莫纳。他开着租来的车继续往前走,而我则坐着灰狗回来了。我回到了波恩特大街的公寓里,就在他住的地方对面。”

“为什么——如果他已经走了的话?”

我打开办公桌的中间抽屉,拿出那只漂亮的削尖的铅笔。我把我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然后用铅笔在名字上画了一条线。

“因为有人给我寄了这个。我觉得他们不会真的把我给杀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打算揍我一顿狠的,让我不要再跟他们玩任何把戏。”

“他们知道你参与了这件事吗?”

“艾奇来找我的时候被一个臭小子跟踪了,那小子后来找上门来,还用枪顶着我的肚子威胁我。我稍微收拾了他一顿,不过最后还是得放他走。我觉得在那之后波恩特大街安全了些。我一个人住。”

“我听说了,”伯尔尼·奥尔斯说,“有人跟我报告了。这么说他们杀错人了。”

“那人跟艾奇身高差不多,体形差不多,大概的样子也差不多。我看见他们朝他开枪了。但我看不出来是不是就是住在西比佛利酒店的那两个家伙。我从来没见过他们。那两个杀手穿着深色的套装,帽檐拉得低低的。他们开枪之后就钻进了一辆蓝色的庞蒂亚克轿车,车龄大概两年,然后飞快逃走了,一辆大的凯迪拉克在前面给他们开路。”

伯尔尼站起来,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我觉得他们现在不会来找你麻烦了,”他说,“他们杀错了人。他们的组织应该会安静一段时间了。你知道吗?这年头儿洛杉矶几乎就要跟纽约、布鲁克林、芝加哥一样讨人厌了。我们能够终结真正的腐败。”

“我们已经有了许多良好的开端。”

“菲尔,你还没告诉我让我采取行动的东西。我会跟市局负责凶杀案的人谈谈。我觉得你现在没有麻烦了。可是你目击了枪杀。他们可能会需要你指证。”

“我没法指证任何人,伯尔尼。我不认识那个死者。你怎么知道他们杀错了人?”

“傻瓜,是你告诉我的。”

“我想警察们也许鉴定了死者的身份。”

“即使鉴定了,他们也不会告诉我。而且,他们几乎还没来得及去吃早餐。被害人现在只是停尸房里的一具尸体,除非他的身份得到确认。可他们会很想跟你谈谈的,菲尔。他们就喜欢找人录音做笔录。”

说完他走了出去,门在他身后嘶的一声飞快地关上了。我坐在那里想,我找他谈这事是不是有点蠢。或者接了艾奇的麻烦事本身就是干傻事。五千元绿油油的美钞上的伟人不觉得傻(谁要和我过不去)。可是他们也有可能出错。

有人重重地敲门。是个穿着制服的快递员,手里拿着份电报。我签收之后,拆开电报。

上面写着:“我在去旗杆市的路上。在米拉多尔汽车旅馆。我觉得被人发现了。快来。”

我撕碎了电报,放在烟灰缸里,烧成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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