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者”约恩斯不顾一切地,对匍匐在地上的伊玛贝拉,倾泻着自己的狂怒。这个泼了自己一身硫酸的臭婊子,竟然试图和他耍心眼;而他的搭档——“棺材桶子”埃德,现在还躺在医院里,生死未卜。空气中充满了他的愤怒。

“掘墓者”约恩斯把“棺材桶子”埃德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一起带在身上。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把它拔出来,握在手中的。他的手指扣在手枪的扳机上,一触即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打消伊玛贝拉脑袋里,那些天真无邪的想法。

两个穿制服的警察穿过笔录室,前来阻止“掘墓者”,当看见他手里颤动的手枪时,两名警察惊愕得几乎发不出声音。

两个巡警押着三个醉酒的妓女经过时,也都停了下来,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妓女响亮的谩骂突然中断,她们蜷缩起来,保持着一种受到惊吓的姿势,并且一下子变清醒了。

房间里的每个人,都认为“掘基者”约恩斯会一枪迸了伊玛贝拉。伊玛贝拉急速地站起身了,发出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她与“掘墓者”怒目相视。

“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警官?……”伊玛贝拉惊慌地大叫着,狂怒中的她,甚至忘记拉下掀起的裙子,掸去衣服上沾着的灰尘。

“如果你再开口说话……”“掘墓者”约恩斯大声说道。

“别……别冲动。”书记员打断了“掘墓者”约恩斯的怒火。

伊玛贝拉的左脸又红又肿,头发很乱,双眼泛黄,嘴角上裂开的伤痕,使她看上去如同一只丑陋的野狗。穿制服的警察同情地看着她。

“掘墓者”约恩斯努力地控制着自己,握着枪的手,时不时地会颤抖一下。那高大纤长的身体,毫无规律地摆动着,像吊在线上的木偶一样。他似乎有点不相信,自己居然还能再次看见她。

约恩斯转向书记员,用低沉的声音问道:“这个女人怎么会在这里,她的罪名是什么?”

“她在第一百二十五街车站,把一个男人砍伤了。”

“严重吗?”

“嗯,一个住在车站后面的油漆工说,她拿着刀乱砍他。”

“掘墓者”约恩斯又转过身来,看着伊玛贝拉,本来打算询问她些什么,却临时改变了主意。

“已经把受害者送去哈莱姆医院缝针了。”书记员补充道,“他不久以后就会来起诉这个女人。”

“我想把她带走。”“掘墓者”约恩斯用一种平和的语气说道。

书记员看着“掘墓者”约恩斯那张凶恶的脸,疑惑地重复道:“带她走?”

同时,他按响了呼叫队长办公室的按钮。他不想和“掘墓者”争论,但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的情况下,不能让“掘墓者”约恩斯随便把嫌疑犯带出警察局。

值晚班的副队长,从队长办公室里出来了,问道:“怎么了?”

书记员向“掘墓者”约恩斯和伊玛贝拉点了点头,指着约恩斯说:“约恩斯想把她带走。”

“这个婊子因为今天晚上,在河边醉酒闹事而被捕。”“掘墓者”约恩斯深沉地说。

“你为什么想把她带走?”

“她能带我找到他们。”

副队长看来好像,不太稀罕这个理由。

“她在口供里说了什么?”副队长转身询问书记员。

“一个黑人男子说,她砍伤了他,就在公园大道那边,不过,还没有把受害者带过来。”

副队长将目光转向“掘墓者”约恩斯,冲着他问道:“发现了什么线索吗?”

“她正要告诉我。”“掘墓者”约恩斯用他厚实的声音说道。

“我没有砍任何人,”伊玛贝拉大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

“闭嘴。”书记员怒喝一声。

副队长仔细地看着伊玛贝拉。

“把诱饵看好了。”他想了想,愤怒地低声说道,“就是这些深棕色皮肤、像她一样的婊子,导致那么多黑人男孩犯罪的。”

“时间不早了。”“掘墓者”约恩斯愤怒地说。

副队长皱着眉头,让“掘墓者”约恩斯把伊玛贝拉带走,这是不符合规定的,他不喜欢在他值班的时候,发生任何不守规矩的事情。但是几个暴徒已经把硫酸,泼入了一个警察的眼睛,而这个女人就是暴徒之一。这个男人又是那个受害警察的搭档。

“好吧,你带她走吧,”副队长终于下了决定,“再叫上一个人与你一道,就奧马利吧。”

“我不想带任何人。”“掘墓者”约恩斯硬气地说,“我带上埃德的手枪就足够了。”

副队长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返回自己的队长办公室了。其他警察盯着“掘墓者”约恩斯和伊玛贝拉,也什么话都没说。

“掘墓者”约恩斯走到了伊玛贝拉的面前,她固执地站在原地。约恩斯突然快速地,抓住了她手腕上的手铐,拉着伊玛贝拉就往门外走;伊玛贝拉一时间不知所措,只能转身向书记员大喊:“你就这么地,让这个发疯的人,把我从这里带走吗?”书记员假装看着别处,没理会她。

“我要维护我的权利!……”伊玛贝拉继续叫嚷着。“掘墓者”约恩斯粗鲁地把她推搡出门外,她还没有站稳,就又被拖下了混凝土台阶。

“掘墓者”约恩斯的汽车,就停在离这里半个街区远的地方。

“放开我,我自己能走。”伊玛贝拉委屈地说,“掘墓者”约恩斯松开了她的手臂。

“掘墓者”约恩斯的汽车,和那辆跟踪格斯到隐蔽地的黑色轿车,外形一模一样。他打开汽车前门,手铐妨碍了伊玛贝拉的行动,她十分别扭地钻进车里。“掘墓者”绕到了驾驶座上。

“好了,告诉我,他们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儿。”伊玛贝拉怒气冲冲地说。

“掘墓者”约恩斯突然转过脸来,面对着伊玛贝拉。

“臭娘们儿,别和我玩花样。我要找到那些拨硫酸的杂种,你带我去他们那里,否则我就用手枪柄,打烂你的脸,打到没有男人再敢看你。”

伊玛贝拉无法理解,“掘墓者”约恩斯的声音,为什么如此粗鲁。

伊玛贝拉感觉到了,从“掘墓者”约恩斯身上传来的危险。不过,即使约恩斯威胁要杀死她,伊玛贝拉也会反抗的。在汉克和约迪被抓住,并交代罪行之前,她想逃走。没有他们的证词,她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尽管她知道“掘墓者”约恩斯会说到做到——毁了她的脸。

“我带你去他们住的地方,我希望你能够抓住他们。但是,我不能肯定,他们现在是否还待在那里,可能已经逃跑了。”

“掘墓者”约恩斯发动了汽车,打开短波收音机,接收警方信号。

“在哪里?”约恩斯问伊玛贝拉。

“在圣尼古拉斯大道上的一家简易旅馆里,一个医生家的顶楼。”伊玛贝拉打着手势说,“那个医生拥有那里的四层,他住在下面两层,上面的两层出租给他的房客。”

“我知道那里,你最好祈祷他们,仍然待在那里。”“掘墓者”约恩斯恶狠狠地说,伊玛贝拉缄默无言。

他们在圣尼古拉斯大道向北转,收音机里发出一个金属一般的声音。

“……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重复……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重复……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

“事情闹复杂了!……”“掘墓者”约恩斯立即意识到:收音机里说的,是杰克逊驾驶着的灵车,那一定是克莱的灵车。不知为什么还牵涉到戈尔迪,杰克逊又是为什么要逃跑呢?

伊玛贝拉想到她的喉咙,可能也要被割断,顿时浑身发抖。

黑暗中,“掘墓者”约恩斯一把掏出了枪。

“你和杰克逊在哪里联系?”

“我没有看见杰克逊。”

“箱子里面有什么?”

“金矿石。”

“掘墓者”约恩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他们飞快地驶过圣尼古拉斯大道潮湿的黑色街道。街道东面是一排公寓大楼,一栋比一栋宽大,保养得也很好。公寓楼对面,是岩石公园陡峭的绝壁。再往上开是大学高地,可以俯瞰整条哈得逊河。

“我现在没有时间,找那些金矿石,我首先要找到那些婊子养的,然后再去找它。”

“我希望你杀死他们。”伊玛贝拉邪恶地说。

“事后我还有很多话要和你谈谈,小妹妹。”“掘墓者”约恩斯冷笑起来。

在拂晓的晨光下,高地上的大楼显得更加突兀。

他们通过第一百四十五街上,那个角落里有书报亭的十字路口。汽车开得飞快,随着路面的起伏而上下颠簸,那种感觉叫人反胃。这里居住着成批在地下施工的精英,和为工作奋斗的人们。

一辆货车正把大量的《每日新闻报》,倾倒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有一家通宵烧烤店,在耀眼的霓虹灯下,店门前的凳子上,坐满了吃烤肋骨的早班工人。这些猪肉肋骨都穿在四根金属钎子上,金属钎子在一个镶嵌在墙内的巨大电烤架上翻滚着。电烤架靠近店前的玻璃窗子,由一个穿白色主厨制服的高大黑人照管着。

在距离埃迪地窖餐厅两个门远的地方,伊玛贝拉指着一辆停在一幢四层石头房子前面,路灯下面的黄顶别克脾汽车,大声地说:“看,那是他们的车。”

“掘墓者”约恩斯把车开到别克轿车前面,停车走了下来,看了看房子黑暗的前窗。房子的前门是一扇黑色的亮漆门,门上有一个发亮的黄铜门环,三个白色的珐琅门铃,竖直地排在红色的门框上。门框之上有一块黑白相间的饰板,上面写着“鲁宾逊医生”。整幢房子安静得像睡着了一样。

“掘墓者”约恩斯快速地走到停在路边的别克车前,一边巡视了一下大街,一边记下加利福尼亚金属牌照上的号码。他先是打开了发动机引擎盖,从前配电盘里分离出电线,把它放进上衣口袋,然后,他又粗鲁地关上引擎盖。约恩斯准备打开车门时,发现门上了锁,只能透过车窗朝车内窥视,他看见一个棕褐色的牛皮手提箱掉在门边。约恩斯绕到汽车后备厢,用一把大折叠刀里的螺丝刀,撬开了厢锁,匆匆扫视了一下堆放在里面的行李,就盖上盖子,走回了自己的汽车。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他们在哪里?”

“在比莉家。”

“三个人都在吗?”

伊玛贝拉点了点头说:“除非他们已经离开了。”

“掘墓者”约恩斯坐进汽车驾驶座,抬头望着圣尼古拉斯大道黑色的碎石路。路两边时髦的公寓,在早晨的阳光中,呈现出灰暗的轮廓,在地面上投射出宽阔的黑色条纹。

早起的工人们,正拖着沉重的步伐,从小巷向地铁站跑去。不久之后,在商业区办公室工作的白领们,也纷纷从拥挤的公寓中拥出,拎着擦亮的、装着衬衫的皮公文包,看起来如同商人一般,并且,每人都会买一份《每日新闻报》,准备在地铁上阅读。

“他们都有些什么习惯?”“掘墓者”约恩斯问道。

“他们两个——汉克和约迪,我只知道汉克喜欢蛇麻草①,而约迪喜欢海洛因。”

①蛇麻草,又名啤酒花,可作轻微镇定剂或安眠药。

“那个瘦高个儿呢?”

“他是一个酒鬼。”

“他们和比莉在一起的时候,使用的绰号是什么?”

“汉克称自己为摩根,约迪名叫沃克,瘦高个儿则是金匠。”

“比莉知道他们的金矿计划吗?”

“我想,她应该不知道。”伊玛贝拉摇了摇头说。

“女人,你还有一千个问题要回

答。”“掘墓者”约恩斯一边说着,一边给车挂上挡,让汽车再次启动。

他们经过幸运歌舞厅、鸡肉大王饭店、精英理发店,以及有“哈莱姆城堡”之称的巨石大厦。再在地铁站之间的第一百五十五街调头,路过肥胖人酒吧烧烤店,最终在一幢灰色石头砌成的六层公寓大楼入口处停了下来。这条街上,奢华、昂贵的车沿着路边,停成了一排。

沿着第一百五十五街的坡道下桥,不需五分钟,就能走到哈莱姆河边最黑暗、最阴沉的地方。枪声已在那里喧噪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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