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彻士多太太惊叫道:“天啊,好难看的夹克!你到底从哪儿弄来的这东西?”

弗莱彻士多先生答道:“这衣服是我在酒馆那儿跟某个家伙买的。”

“某个家伙?什么人?”

“我不知道——就是个人呗。”

弗莱彻士多太太说:“你真得当心点,在酒馆里别随随便便跟陌生人买什么东西。这东西真糟糕。看起来像只里朝外翻过来的死羊。”

“我的天哪!——那人说他的妻子也这么说。”说罢,他低下头用犹疑的眼光审视着夹克,下巴都快抵着胸部了。这衣服是鲜艳的茶色。真皮倒是真皮,但带了层厚厚的绒衬里。他觉得它看起来,呃,很有点放荡不羁的感觉……并且,他陶醉在幻想中:仿佛看到自己穿着这件夹克,昂首阔步地穿过停机坪,走到一架待飞的“大鸟”前。于是他反驳道:“我觉得它看起来很不错呀。”

弗莱彻士多太太讽刺道:“我看,你是觉得它看起来像是威风的老皇军制服吧。”她喜欢把皇家空军简单地称为“皇军”。

他回答说:“老兄,天才也有坠机的时候,当时几个板条箱都掉到水里了。什么,什么!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反正不会相信的!那个翘八字胡的家伙可以给我作证。”

她看着她丈夫,眼中似乎流露出厌恶之情,说道:“难以想象,我竟然能跟你这个老骗子一起遭了那么多年的罪……”

弗莱彻士多先生抗议说:“我确实在皇家空军待过。”

“是的,你在‘地上的皇家空军’待过半年。而且,你除了在汉普斯泰德西斯主题公园见过飞机外,根本连‘大鸟’的边都没碰过。”

接着,她愤恨地继续挖苦道:“杰拉尔德,我实话告诉你吧,你就是一个骗子。一个没用的,只会夸夸其谈的骗子,净会吹牛皮自以为能糊弄大家。其实你不仅忽悠别人,尤其会骗自己。简直一无是处,你个没用的废物——你这辈子就没干过一份正经工作。除了我之外,你也留不住其他女人。我跟着你,也是因为我同情你。可你除了在酒馆里认识几个无耻的猪朋狗友外,从来没交过一个知心朋友。他们净会哄你帮他们付酒钱,其实你根本付不起。现在竟然还向你兜售这些你根本就买不起的夹克衫……”

弗莱彻士多说:“够了,够了。这些我都知道。”

“你知道?我看你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继续反驳道:“我认为,根本没有哪个人想把自己看得那么透彻。尤其是当这些缺点都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觉得,你这样三番五次地数落我的缺点,也没什么好处。”

“不想我整天唠叨,你就别再到哈特林那家破酒馆去烧钱,别再买那么多我们支付不起的烂东西。你似乎忘记了家里的收入都是我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你只会写些幼稚的短篇小说——”

他再次打断她道:“够了,够了。别再说了,我都知道了。以后不到酒馆灌黄汤是吧?”

他接着把音量控制在她刚好能听见的范围自言自语道:“长眠此地……”他总会说些文绉绉的话来提醒她一个事实——他比她受过的教育多,比她要来得有文化。

她说:“土夹克?你到底在说什么?”

他说:“亲爱的,我说的是一句双关语。在拉丁文里面,它的意思是说:在夹克这个问题上,你把我给打败了。我只能‘长眠此地’——败给你了,躺在这里……”

但她还是跟往常一样,只听得到最后一个字。她说:“噢,是的。这你倒是很擅长——躺着。”

接着,他听到她上楼时重重的脚步声,听见她在卧室里踱来踱去,在换泳衣准备去游夜泳。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前门“砰”的一声合上了。

他又再等了五分钟,以便确定她不会回来取什么东西,然后走去工具房,把他藏在那里的威士忌取了出来——她几乎从不让他去酒馆喝酒,所以把酒藏起来偷偷地喝也是个不错的法子。给自己倒了小半杯,,否则喝太多的话,他的脑袋会变得昏昏沉沉——他还要处理些棘手的事情呢。往杯里掺了许多水,好让酒可以喝得久一点。端着酒回到起居室,拉了张椅子到月光照耀下的窗户边,坐下来继续思考——如何对她实施谋杀。

整件事情,杰拉尔德·弗莱彻士多都通盘考虑过了:总的来说,得找个有利的时机再下手。首先,不能操之过急。速战速决固然好,但听着日益频繁的激烈的攻击性演说也未尝不是一种享受——每个字眼都像是火刑时给正在嗞嗞冒油的身躯下熊熊燃烧的柴堆火上浇油似的。稳扎稳打,才不会被人发现作案动机。毕竟,没有“其他女人”——这也是到这个鬼地方来的其中一个原因。埃尔莎认为这样可以摆脱其他女人的威胁。这里也确实没有其他女性可供选择。也没有钱财可图。他们仅可以靠各,自的涂鸦之作来赚取微薄的薪金勉强糊口,平时只能吃些便宜的水果和蔬菜,还有期待他能从小农地里带回来一些鸡蛋。(呵,那块小农地!那儿有一只可恶的老猪和很多营养不良的母鸡。他整天就是在地里施肥和挖地,忙这忙那……)他又开始想入非非。回忆起以前那狂野、美好的时光,回忆起那些废弃的板条箱和炸破了的飞机,回忆起他和友好的伙伴们在一间老旅馆里大杯地喝着啤酒,听着乔治吹嘘他的光荣事迹……毕竟,如果有机会的话,谁敢说他不会像他们那样有着光辉的大好前程?没有谁天生就是庸才。这当然也可以归结为运气不佳。

嗯,谋杀埃尔莎这事不能出任何差错。

这幢房子的位置很偏僻:距离最近的哈特林小村庄有三英里远,到其他地方要走六英里,到市区的大教堂则要走十五英里。因此,附近没有邻居可供他打听私隐。她说得没错,他没有朋友,在这没有,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朋友。只有在酒馆里认识的几个人:比尔夫妇、巴尔巴拉、诺拉斯、汤姆斯……他们傍晚晃进酒馆,深夜才离开。他们之间通常都不会称名道姓,他们似乎都无家可归,互不相干的人在灯火通明的酒馆里碰杯畅饮,说着老掉牙的笑话。他认识的人甚至还包括那些孑然一身,过着欢快的非职男夜生活的人们。嗯,好了,不想这些了。他转而想到: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不会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动机——她那恶毒的舌头足以使人自惭形秽,消沉颓废,一蹶不振。而我很快就可以摆脱她了。

他决定制造一起溺水事故。

她曾经是一名出色的运动员。但他总是不记得她是跳水还是速游方面的能手了。也不记得她是属于世界级选手还是只是国家级的,抑或只是萨里郡内的运动健将?他只记得最重要的一点——她曾是一名游泳运动员。

她对自己以前游泳时拍下的老照片很是珍视。照片中的她半个身子露出水面。或仰泳或蝶泳,还有其他花式。当时的她,体格健硕,体型优美,连水花都被她远远地抛在身后。可惜那些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现在她手臂上的肌肉转变成了厚厚的脂肪。虽然她还是那么喜欢游泳,一直坚持所谓的健身减肥。在这儿定居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房子附近有个废弃了的小海湾。她一天到晚只顾着游泳,怎么游都觉得不够。因为杰拉尔德·弗莱彻士多对这样的消遣了无兴致,所以她总是独自跑去游泳。身穿老式的黑色毛线游泳衣,外面套着颜色鲜艳的海滨服;游泳时,她把那头粗糙的棕色卷发盘起,将一顶白色的泳帽罩在头上。在荒芜寂静的小路上走上二十分钟,然后游半个小时,回来再走上二十分钟。

她通常会说:“这样可以让你保持健康和好身材。”她一边说一边用她结实的手背拍打着他那松垮的肚皮。

然后,他会脾气暴躁地回答说:“我在破花园的地里翻地干活也可以锻炼身体。”

就用溺水身亡这个法子吧,制造一起意外。但对于这么个游泳健将而言,谁会相信她会发生游泳意外?他又喝了点威士忌,放任思绪游荡。狂想着如何去堵住她的水下呼吸管,以及如何刺穿她的浮圈。可惜,她不习惯用那些东西。她只会纵身一跃跳进水里,向远处的岩石游去,然后从岩石上再跳入水里,这样反复来回几次。然后围着岩石再闲游一会儿,最后才往回游。她不是为了去创什么纪录,也不会有激流勇进等冒险行为,只是老老实实地享受在水中畅游的时光。

如果她是溺水身亡,那她溺水的时候,凶手就不能出现在现场。应该是她跳下水,头埋在水里面,尖声呼喊着救命——但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他突然灵光一闪,被自己突然想到的好法子给镇住了,陷入了沉思。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念头:把她的头按入水里。

毕竟,溺水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肺部被迫进水吗?你可以在三英寸深的洗手盆中溺死,也可以在家里的卧室里溺水身亡,这跟在大海中溺水一样简单。

但如果你被发现溺死在大海中……

把她的头按进一盆水里面将她溺死,然后再把她抬到海边扔进水里。(这里有个小细节:他们会不会发现她肺里面吸入的是咸水还是淡水?那就索性打一桶海水将她溺死。然后还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水倒掉。不能被人看见结了盐的排水管或者是被海水浇得枯萎了的花朵,以免露出马脚。)

但她在海里被发现尸体,跟她在海里溺死这两者间有什么区别?他们还是会怀疑是你把她的头按入海水里然后再去找人求救的。对了,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他又开始寻思,思路变得越来越冷漠和清晰。在这里把她溺死,将她的尸体抬入车子的后车厢。当人们以为埃尔莎正在小海湾里游泳健身时,得找个人陪他在房子里待上至少一个小时。然后离开犯罪现场,驾车前往小海湾——“她怎么还不回来,我开始有点担心了。”——把她扔进海里,把她从水里面捞出来,然后去向人求救。验尸报告估算的死亡时间要早好几个小时:但在几个小时之前,他正在家里面跟人聊着天呢,安如泰山。

只是——跟谁聊天好呢?有谁肯走恶劣险窄的小路,来到这个潮湿的森林荒原和遥远的沿海地带,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跟他聊天?意外得在晚上上演。在他们入住这房子的十个月以来,从来没有人来过这里做客。每天晚上,当埃尔莎去游泳时,他就一个人坐着,敲打着他的打字机,无精打采地试图写出一个短篇小说。(白天她不允许他写作,因为母鸡和猪,还有讨厌的菜圃需要他去照料。她说他写的故事没有他们的小农地里的生产值钱。事实上,她说得没错。他又开始做着白日梦,心想我再也不要碰那些肮脏的泥土了。如果他可以整天地进行写作,不用受到她的冷嘲热讽和干扰,该死的,如果真能这样,他知道自己肯定会写出个名堂来的。)

至于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找个人跟他一起待一个晚上。

当然了,他可以去那家酒馆。这样行得通吗?等她死后,我驾车前往哈特林。在那儿待上一个小时,然后驱车回家——“发现她当时还没回家!”

继续开车到小海滩去。之后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但是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想到是他干的?——他们会认为,在他来酒馆之前他就已经将她溺死了,然后再回去假装发现她溺水。不行,得有人亲眼看见她健康快活地动身前往小海滩,然后那个人得跟他一起待上一个半小时。他起身去洗干净威士忌酒杯,赶在她回来之前把它收好。可他把杯子摔破了。他俯身拾起玻璃碎片,大拇指不小心被划破。他欣喜若狂地想到:就这么决定了。

他讨厌这样做,但时机成熟时,他还是勉强地把左手的手指伸进割草机的切割器里。因此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大些,制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乱子——但那样做符合他的性格。他对他妻子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哪?我受委任的一系列故事还没开始,我手指就被弄成这样,连一个字都敲不出来。”那个系列包含六个短篇故事,讲述战争时期的皇家空军。不用说,自然是由弗莱彻士多先生来担任主角,不可能还有其他人选。

埃尔莎说:“噢,好吧,杰拉尔德,你实在是太粗心了,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他冲着自己包扎好的手笑笑,说道:“亲爱的,我这也不是故意的,对吧?”

“你就不能像我那样用手写吗?”

“我不能用手写。这你是知道的。”这是真的,每个作者都有他自己的禁忌。她身为作家应该知道这点:除非他看到那些词语在他面前被打出来,否则他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她说:“如果我会打字,我想我可以替你代劳。只是可惜我不会。”其实,她一想到要替他做那些她本来不该做,也不愿意做的事就来气。

他说:“我想我只能停手不干了。”

“停手不干!这可是你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可以拿你胡说八道的本事,来正经地赚点小钱的机会呀。”

她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我想在这个荒凉的地

方,也很难找到谁来给我们打字了。”

她已经说出口了!她自己也已经提出建议了!他早已经在哈特林酒馆侦察过。他此时刻意走开,然后得意扬扬地回来说有位布车太太,她的丈夫经常上夜班或加班什么的。她结婚前曾是一名打字员。而且她很乐意每天晚上开着她的迷你小轿车走一两个小时的路来这儿帮自己打字。他会利用挖地和刨坑的时间去构思写作素材,因为受伤的手不会妨碍他继续干些打理蔬菜和照料母鸡的工作。然后,她可以把自己想到的东西速记下来,第二天打好再带过来。于是,那位娇小、胆怯、文雅的布车太太便每隔几天跑来露露面。埃尔莎继续早晚都去游泳。工具房里面已经藏了一桶海水。杰拉尔德为那个重要的日子做好了一切准备。

剩下要做的就是找个替死鬼,以防万一埃尔莎不是意外溺水身亡一事被人发现。他开始对理解能力强的布车太太透露点信息。布车太太对弗莱彻士多太太那么晚还独自去游泳觉得非常惊讶。杰拉尔德含糊地说:“是的,嗯……只要她有时间的话。”

他允许自己叹了口气,然后毅然继续他的工作。他会目送埃尔莎出门。向布车太太请辞,说大概十分钟左右回来。之后,再神情焦虑地返回房间,露出一副悲戚的模样。他曾经主动地对布车太太说道:“我们就装作不知道这回事吧。”

看起来像是准备把知心话和盘托出。但他这个考虑周到的绅士最终还是没把话说出来。布车太太流露出同情和理解的神色,但始终保持沉默。她也没对弗莱彻士多先生的皇家空军往事发表过任何看法。

这天终于到来了。今晚的月亮被飘来的云朵遮盖了,月色较暗。布车太太在整理资料时,他陪埃尔莎一起走出大门,沿着小路走了一段。他最近总是到这儿来预演一番“摆脱这个女人——她开始有点惊慌失措”的情景。

大门口外有一簇浓密的杜鹃花丛。他藏了一桶海水在花丛后面,水桶旁边放着那件带内衬里的夹克。埃尔莎暴躁地说:“天哪!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他懒得去找借口,说道:“一定是我把它给忘在这儿了。”说完便弯腰去将它拾起。他突然用夹克从后面裹住她的身体,束紧,把她的手臂固定在她的身体两侧。夹克的过长的袖子卡住了她的手,她的头也被实实地埋到了桶里。她竭尽全力地反抗和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只有他的一半,而且她还穿着毛线和皮革的束身衣。他还没来得及祈祷希望一切顺利,事情就已经结束了。把尸体推进花丛里,把桶里的水倒掉,拿起夹克匆忙赶回工具房,放下衣服后,又马上回屋去找布车太太,手里拿了杯威士忌。告诉她,刚才出去的时候,趁机跑去喝了点酒,并且让她为他保守这个顽皮的小秘密。真没想到,事情那么顺利。

他说:“好了,现在。咱们继续吧。”

但是,他那只握着酒杯的手在发抖。布车太太表现出小女人的关切之情,说道:“弗莱彻士多先生,你的脸看起来很苍白。”

即便是这些细微动作,也在他的计划之中。他坦白说:“这只该死的手疼得很。我不想多说了。”

事实上,他刚才在跟埃尔莎搏斗时,把之前包扎好的伤口给扯开了。现在整只手剧痛无比。

他解释道:“可能是今天在挖坑种芹菜时,不小心把伤口给扯开了。”

为了尽可能让事情更逼真,他甚至还真的挖坑种了些芹菜。

“我觉得你还是先别用那只手。老实说,我真的觉得你不应该干这些繁重的户外活。”

杰拉尔德坚决地说:“那些活总得有人干啊。我是说……你知道,像我妻子这样聪明的女人,要忙着继续她的写作——那可是我们的经济来源。要知道,她曾经很出名。到这个破地方来,她觉得了无生趣。”

他停了片刻,像是在作悔恨的反思。之后他补充说道:“要不是这样,你也知道,像她那么漂亮,很多女孩——”

他说了一半就停住了,转过脸去,呷下一大口威士忌酒,继续说:“当然了,布车太太,她其实很天真。”

布车太太答道:“噢,当然了。”她对弗莱彻士多先生对婚姻表现出的忠诚表示赞赏。

他装出一副神秘谨慎的样子,说:“布车太太,这附近没几个人吧?我是说,嗯,你认识的人当中,跟我们年纪相仿的人不多吧?有没有谁可以介绍给她交个朋友?当然了,我是指,我跟她两人都想结交些朋友。”

但是很可惜,布车太太在啥特林这边不认识人。在其他地方倒是认识一群教会的人。他们都聚集在大教堂那头,看似对这个乡下地方不屑一顾,大家都向往城市生活。

布车太太说:“到哈特林酒馆的人大多数都是雇农等人。在这个汽车快速发展的年代,甚至连农民都爱到城里找乐子。你知道,要不是我丈夫佛瑞德给哈特林的老爵爷打工,我敢向你担保,我们不会过上这样的生活。”

布车太太羞怯地继续说道:“如果有时间,如果你和弗莱彻士多太太想要顺道来我们那儿住上一晚上的话……但我担心我可能不善于跟像她那样的人打交道……”

弗莱彻士多先生礼貌地发表了他的意见。但她注意到他心不在焉地朝窗外小海滩的方向望去。看样子,他的妻子很可能还在跟她的神秘爱人在海滩里嬉戏。

“嗯,我想我们必须得继续工作,否则不知何时才能完成。”

布车太太准备离开了,奇怪的是,埃尔莎竟然还没回来。

“弗莱彻士多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焦虑不安的。你难道不打算跑去海滩那儿看看一切是否正常?”

他不确定地说:“呃,是的。我想我会去的。”

“我的意思是天开始变凉了。她也应该游完泳回来了。”

弗莱彻士多先生说道:“话是这么说。”

“你是说……但是,弗莱彻士多先生——噢,不!你该不是说……”

“我不想被人看成是,嗯,像是在监视别人。”

布车太太建议道:“我可以跟你一道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乐意跟你一块儿去。这样看起来就不会像是——”

杰拉尔德毅然地说:“天啊!不!”

他很快地掩饰道:“我不能让她丢脸,被人发现,嗯,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

“但你还不清楚实际情况。这也许不是真的。假如我们去海滩找她,大声地说着话好让她听见……正如你所说的,如果她被吓着了,嗯,如果她是无辜的,那她也不会怀疑你蹑手蹑脚地到海湾去是为了密切监视她的行踪。”

他用力地甩甩头说道:“你也明白,我想这恐怕是真的。我已经,嗯,布车太太,我老实地告诉你吧,我曾经见过他们。”

他想象着他看见他们时的情景:他们正在湿润的沙滩上漫步。埃尔莎看起来欢快妖艳,一只手挥舞着白色泳帽,她的粗糙棕发全部卷曲。他的手臂环抱着她。他是个大块头,皮肤黝黑,样子英俊。

他羞愧地坦言道:“布车太太,他是个黝黑的壮男人。阔肩,样貌英俊。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刚刚才向你打听,向你打听这附近的人。”

“你真的看见她了?跟那个男人一起?但是……他们可能只是巧合遇见吧?”

“要是这样,那她怎么不告诉我?不管怎么说,反正不可能是巧遇。人们——嗯,这些事情,人们可以看得出来,不是吗?”

但是布车太太对这种事情不大了解,而且也不想去了解。她说:“我还是走好了,这事情还是留给你自己处理吧。我想你应该……嗯,弗莱彻士多先生,我不知道该给你什么建议。”

随即她钻进自己的迷你小轿车,晃晃颠颠地沿着遍地辙痕的小路驾驶着,朝哈特林奔驰而去。

布车太太驾车在夜间飞驰而过,开着的汽车尾灯像萤火虫般一闪一闪的。在月光下猜疑不正派的幽会是一码事,但是去了解,那就实在是太恐怖了——正如现实生活。

他返回杜鹃花丛。埃尔莎还跟之前他离开时那样躺在那儿。他跑去工具房,把水桶洗刷干净,确保没有盐分残留在桶底露出蛛丝马迹。他迅速抓起夹克,再次回到她躺着的地方。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在搏斗时,那层厚厚的柔软的羊毛衬里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伤痕。他抬起她的尸体,奇怪的是,平日里个子矮小充满活力的她竟然奇重无比。他得抑制住对她产生的厌恶感,他把她抬到车上去。此时她的四肢无力地悬着,但他的手臂能感受得到她的沉重。

汽车的行李箱不算大,但他还是想办法将她塞在最里面。并不是说怕途中会遇见其他人。只是,嗯,为了安全起见,他不想冒任何险。如果海湾上真有个情人在等着她的话——那多半是个玩笑!不管怎样,即便真有这么个人,他也肯定老早就已经回家去了。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留意一下地上的脚印。

开车前往海湾的路走得很慢。月色朦胧,看不清凹凸不平的乡村道路上的车辙和坑洞。因为太久没用了,汽车一顿一顿地颠簸而行。他非常担心行李箱里面蜷缩着的尸体会出什么意外:因为任何痕迹都可能会泄露秘密。但他最终还是安全抵达了。他把车停在幽暗的阴影处。下了车,站着,低头看着海湾。

他没能花上足够的时间去侦察——她可能会起疑心。现在,他得想出一个最好的法子把她放进水里,而且不能留下任何踪迹,以防哪位精明的警察可以循着蛛丝马迹,发现他曾拖着跟警察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尸体同样沉重的物体在海滩上行走。他必须得谨慎地在海湾两边的岩石处找条路。而且希望,涨潮时迅猛的潮水能冲刷掉他有可能留下的踪迹。

不管怎样,首先,他必须得先在海滩上到处跑:笔直地跑,然后左右两边跑,让人以为他在四处找她。海滩很快就会被潮水覆盖,但他最好还是别冒险。此外,这给了他合理的理由,在岩石后面和这个唯一的一个小海滩上四处查看,以防有任何人躲在一旁偷看。

但是没发现任何人。根本没有人来过,因为海滩上一点踪迹都没有。他突然想起海滩上不可能一点踪迹都没有——应该有她自己走到海里的脚印。嗯,他得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失误,直到潮水将所有脚印都冲刷掉——所以,事实上,他之前那十分钟的认真检查是白白浪费了。不过,没关系,时间有的是。他沿着波纹走到岩石处,在其中挑了条路,然后走回停车的地方。

她被紧紧地塞在行李箱里。他花了更多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将她弄出来,而且没有在她身上留下抓痕和伤痕。拖着她跌跌撞撞地蹒跚而行,回到之前走过的岩石路上。他跌跌撞撞地用手臂抬着被谋杀了的妻子。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黑糖浆般的海波平添了一层银色。巨大的岩石在无痕的沙滩上投下可怕的阴影。他的手臂疼痛不已,他的背几乎要断了。他那只受伤的手在痛苦地抽动着,血从绷带里渗了出来,来到水边时,他几乎是筋疲力尽了。

沿岸的地形比较复杂:海湾经常被一排岩石横截断。像现在快要涨潮的时候,水位已经比海平面低了有六英寸。他把沉重的担子放落在朝海的一边。尸体躺在那里。他根本没怎么疑虑,就把她给放下了。正如他曾经向自己提议过的那样,把她扔下去抑或让她跌下去。但他最终还是跪下,轻轻地将她从他怀里卸下,让她躺着,让她躺在浅水处,脸朝下放在岩石的裂缝处。黝黑的海水淹没了她,浸泡着她,淹着她。她的黑色羊毛泳衣藏了许多湿沙子。她死灰的脸上和手臂上以及手上都沾满了污迹。仿佛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一直都躺在那里。

他穿上那件茶色夹克衫,抵御夜晚的寒意,满意地靠在岩石上恢复体力。他待会儿还得再次把她抬到岸边去。此时她的尸体盖满了沙子和海水。他需要力气和勇气。

他对狂跳着的心脏说:“不许乱跳!”

还指挥着他那忐忑不安的胃和混沌昏沉的大脑道:“别动!打起精神来。结束了。已经结束了。”

确实已经结束了。现在不会出什么问题,他不可能会有什么差错。他只需要将她抬起,带着她回海湾去。将她放在高于水位线的地方。然后像个疯子般开车赶往哈特林将这个消息告诉其他人——因为他们家里没装电话。聪明人一看肯定知道她已经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

细浪冲洗着他们留下的痕迹,拍打着他死去的妻子的尸体——此时的她脸朝下埋在沙滩上,躺在他的脚边。与此同时,他喘着气,无力地向后靠在岩石上。

他强迫自己在脑海里把整个过程再过一遍,以便确认没出现任何差错。黑色服装,白色泳帽,没错。布车太太当时看着她出门。海滨服理论上应该放在沙滩上某个干燥的地方。装有海水的桶已经倒空并且洗干净了。

会有人去他们大门口的杜鹃花丛那儿找溺水身亡的线索吗?他自己的手和手臂上都没有伤痕。在她死前的搏斗

中,那件夹克衫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死后的东西就比较容易解释:在水里浸泡了两个小时,尸体被岩石和沙子擦伤了是预料中的事。

他还检查了车尾箱,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曾驾车载着尸体前往海湾;潮水逐渐冲刷着他刚才拖着尸体在岩石处走来时留下的踪迹。

没有什么好害怕的,真的没有。哪怕是他此时内心的焦躁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理所当然地被归结为自然反应。有人亲眼目睹他的妻子出门时生机勃勃精神尚佳。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他一直跟布车太太待在一起。尸体检查可能会证实埃尔莎已经死了很久。如果这些都失败了,万一他们起疑心了,至少还有个无中生有的情人可以当替死鬼。他看着静静地躺在他脚边的尸体,坚决地说道:“好了,我也许是个失败者,因为你一直这么说我,我听得够多了。但是这一次错不了。亲爱的,这次一定不会失败!”

尽管他很讨厌这么做,但决心已定。他把她扶起,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抓着她的手臂,戴着白色泳帽的头抵着他的肩摇晃着。看起来像是情人偎着他的小女友,从岩石后面漫步向海滩。

这时,有人出现了。有个瘦小的人,犹豫不决地站在高处。在海湾的顶部,注视着大海。他认出她来了,是布车太太。嗯,来得正巧——刚好我需要去找人来。

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布车太太本来已经回家了。但是想了想,就偷偷地跑回来当窥视者,一探究竟……现在她成了亲眼目睹这个悲剧的证人。他站在那儿,怀里懒洋洋地靠着个尸体。他露出悲伤绝望的神情,等着她走上前来。

她上前一步。突然,发出尖锐刺耳的喊叫声,从上方陡峭的岸坡上急跑而下,穿过沙滩朝他跑来。一边跑一边尖叫着:“你这个畜生。你这个无耻下流的吹牛禽兽!平时假装要加班,原来一直都在这儿……”

她来到他面前。在她的突然袭击下,他绊了一跤,差点摔倒。尸体旋即跌倒在沙滩上。她猛然用手里举着的菜刀刺进他的胸膛。

布车太太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身体呈“大”字形展开。刚才在用刀猛刺他时被他绊倒了。她起身低头往下看,然后尖叫道:“佛瑞德?噢,我的天啊,这不是佛瑞德!噢,老天啊!我干了什么?”

说完她捶打着他鲜血淋漓的胸脯,嚷道:“但,是你告诉我那人是佛瑞德。你说他每晚跟她在那儿鬼混。你说这些你都知道。你说他是个大块头男人,黝黑的皮肤,长得俊俏——嗯,除了佛瑞德,跟那人长得相似的人,这附近还能有谁?就只有佛瑞德。”

当红色的生命之血逐渐流干,渗到白色的羊毛衣里,在他的心脏上方划破了的棕褐色皮革处流出来时,她哭泣着说道:“这是佛瑞德的夹克,十分钟前我就看见它了,我认得它,这件——佛瑞德这件恐怖的夹克衫……”

正如弗莱彻士多太太很久之前说过的那样,弗莱彻士多先生应该更留心点,别从酒馆的陌生人那儿随便买东西。同时…

与此同时:长眠此地……他将永久地躺在这里…

译者彭洋

第一时间更新《不速之客的自助餐》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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