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占据了整个房子的前部分,天花板不高,用梁柱支撑着,房间四周墙壁被粉刷成棕色,挂满了帷幔。书架很矮,上面放满了书。地板上铺着厚厚的桃红色地毯,地毯上立着两盏灯,灯光照耀在地毯上,形成了暗淡的绿影。地毯中央放着一张宽大低矮的桌子,一把黑色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黄色缎料坐垫。桌子上摆满了书。

墙角一隅有一个略高的平台,上面摆放着一把高背扶手木椅。椅子里铺了一条红色流苏方巾,一个黑发女孩坐在木椅上。

她坐得笔直,双手搁在扶手上,膝盖并拢,身体僵硬地立着,她下巴扁平,双眼瞪得很大,发疯似的直翻白眼。

她看起来好像对刚刚发生的事情神志不清,却又不是一副神志不清的姿态。她的姿态好像她正在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而且做得颇为顺利一样。

她的嘴里发出微弱的咯咯声,但表情依旧没变,连双唇都没有动。她似乎压根就没看到我。

她戴着一副翡翠吊坠耳环,除此之外,一丝不挂。

我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移向房间的另一端。

斯坦纳仰躺在地上,恰好躺在桃红色地毯边缘外,身后是一根类似于小图腾柱模样的东西。小图腾柱里有一个圆孔,里面装着一个摄像机镜头,镜头似乎正对着木椅上的女孩。

斯坦纳躺在地上,宽松的丝绸袖子里一只手张开着,手边是闪光灯,闪光灯的线一直延伸到小图腾柱后。

斯坦纳穿着中国式拖鞋,鞋底是毡制的,白色,很厚。他下身穿着黑色绸缎睡裤,上身穿着带有中国刺绣的外套。衣服前几乎全是血。他的玻璃假眼闪闪发光,是他身上唯一最具生命力的东西了。乍一看,三颗子弹,无一颗走偏,颗颗都击中了他。

当时看到这房间内射出像闪电一样的光束,应该就是这闪光灯了。而那略带傻气的尖叫应该就是这赤裸裸的笨女孩儿看到这强烈的光束所做出的反应。这三发子弹则是另外一个人射出的,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从屋后楼梯飞快逃跑的那个人。

从凶手的角度看,我想通了一些事。在那种情况下,关掉前门并扣上锁链的确是一个好主意。不过门锁还是被我破门而入时撞坏了。

桌子的一端放着一个红漆托盘,盘子里有几个紫色细脚酒杯。还有一个装了棕色液体的大肚酒壶。玻璃杯闻起来有乙醚和鸦片酊的气味,这种混合气味是我从来没闻到过的。不过也颇适合此时的情景。

我在房间角落的沙发椅上找到了这女孩儿的衣服,我捡起一件棕色长袖连衣裙,然后朝她走去。她身上也有乙醚味儿,隔着几英尺远我都可以闻到。

她还在神志不清地低声傻笑,口水泡泡沿着下巴往下流。我扇了她的脸,但不重。其实不管她现在是陷入了何种恍惚,我都不想把她从这种恍惚状态中拉出来,因为拉出来后是一阵尖叫。

“好了,”我轻声说,“我们好好地穿好衣服。”

她说:“走开——走开——该死。”话里看不出带有任何感情。

我又扇了扇她的脸,她毫无反应,我只好帮她穿衣服。

她也不介意,她让我举起她的双臂但却把手指张开,好像觉得很可爱似的。这可让我给她穿袖子的时候大费了一番周折。最后我终于给她把裙子穿好了。我又给她穿袜子、鞋子,最后扶她站起来。

“我们去散个步吧,”我说,“散个小步。”

我扶着她走,她的耳环磨着我的胸部发出咯咯的声音,我们踉跄地走着,像跳着慢舞劈叉的舞蹈演员。我们走向斯坦纳的尸体,又折回来,她压根就没有注意斯坦纳以及他光亮的玻璃假眼。

她觉得走路不稳很有趣,试图告诉我,但吐出的都是口水泡。我一边搀着她靠着沙发,一边捡起她的内衣裤,一把放进自己的雨衣口袋里,口袋很深,我把她的手提袋放进我的另一个雨衣口袋里。我走向斯坦纳的办公桌,发现一个记满密码的蓝色小笔记本,看起来很有趣,我也把它塞进了口袋中。

然后,我去图腾柱小孔里取照相机,拿底片,但却没办法快速找到。我开始紧张起来,我揣摩着,先离开,过一会儿回来再拿底片,就算遇上警察,也总比现在当场被警方抓住百口莫辩要强。

我回到这女孩儿身边,给她穿上雨衣,然后四处搜寻着看是否还落下了她的东西在这里,我擦掉了很多指纹,甚至是我不曾留下的,但至少有些是德维克小姐留的。我把门打开,关了灯。

我又用左臂搂着她,奋力冲进雨中,挤进她的帕卡德车里。我不想把我的车留在这里,但是没有办法。她的钥匙就留在车上。我们向山下驶去。

在开往卢塞恩大道的路上,除了卡门不再吐口水泡,不再糊涂地傻笑,开始打呼噜入睡之外,没发生其他事。我一直让她的头靠着我的肩,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倒在我的大腿上。我不得不把车开得很慢,不管怎样,这段路真长,都到了城市的西郊边缘了。

德维克家很大,是一栋老式的砖房,四周用围墙围了起来。一条灰白的车道从围墙的铁大门经过一斜坡一直通向房子的前门,车道两边是花床和草坪,前门很宽敞,门两边有两块窄窄的铅板。铅板后的光很暗淡,好像屋里没人。

我把卡门的头从我的肩头挪开,靠在车角,又把她的东西从我的口袋倒在车座上,然后下了车。

一个女仆给我开的门。她说德维克先生不在家,她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也许是市中心或是什么地方。她的脸有点长,脸色偏黄,面容和善,长鼻子,没有下巴,眼睛大而水灵。她看起来像是一匹服役多年最终归隐田园的优良老马,我想她应该知道如何照料卡门。

我指着那辆帕卡德,粗声粗气地说:“最好把她扶到床上,我们没有把她关到监狱里她算很幸运了,醉成这样子还在开车!”

她勉强地笑了笑,我离开了。

我在雨里走了五条街,才碰到一栋肯让我进去借用电话的小公寓。然后,我等的士又等了25分钟。我边等边开始担心我在斯坦纳家没有完成的事。

然而,我必须拿到斯坦纳相机里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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