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斯尼德和鲍勃·泰迪握过手,收下了泰迪送他的威士忌。“不错不错,你和尊美醇酒我都喜欢。”

詹姆斯长久以来一直坚称自己并不酗酒。“那些可怜的酒鬼啊,”他有一次对泰迪说,“他们的身体呀,就像着了魔一样,根本由不得自己做主啦。我嘛,我愿意可着劲儿喝,我知道自己的酒量,没关系的。”

他领着泰迪朝自己四楼的公寓走去。鲍勃·泰迪关上前门,跟在他身后。

詹姆斯·斯尼德已经年届花甲,是个退休的建筑工人。他身材高大,头发花白,筋骨结实,只是腰部有些发福。他的眼睛周围布满皱纹,鼻头上红色的毛细血管纵横交错。他很早就当了鳏夫,独立抚养一个女儿,只在每周五晚喝上两品脱酒,很少超过这个量。后来女儿死了,死时胳膊上还插着毒品注射的针头。她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詹姆斯把这孩子拉扯到了十几岁,直到一天有人向奥利弗·斯尼德开了两枪,一枪击中胸口,一枪击中头部。此后不久,詹姆斯·斯尼德觉得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了。“面对这么丑陋的一个世界,我宁愿避而不看。”

差不多二十年前,泰迪还是个年轻警员,正是他发现了詹姆斯女儿的尸体。此后他俩就一直保持着联系,奥利弗被杀时,泰迪也参与了调查。一天晚上,就在两人共饮一瓶酒时,詹姆斯很认真地跟他讲,这世上已经没有多少值得他留恋的东西了。“如今,这日子一天天都是在重复,如果一天结束的时候能喝几口酒,这一天就会变得好一些。与其这样,还不如天天醉生梦死呢……那倒也值了。”在那种情况下,泰迪也不忍心反驳他。

詹姆斯拧开尊美醇的瓶盖。“这年头我可是很少能喝上好酒了,其实只要几口酒落肚,也就分不清好酒劣酒了。”

公寓里弥漫着一股中式快餐的味道。

泰迪说:“你最近肯定没有好好吃饭吧?”

“我可不会照着‘每天五种’用餐。”

詹姆斯拿出两只玻璃杯,倒了两杯酒。公寓楼的这个单元充满了各种噪声,人们扯开嗓门说着话,有好几户人家放着音乐。泰迪开始啜饮威士忌,詹姆斯无言地向他一举杯,也喝了开来。

“我给你带来一些新闻,”泰迪说。

詹姆斯仰靠在他的椅子上。“你跟查理·博德@一样会搞新闻。”

“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刚接到任务。是个住在南区的男子,两个杀手带着枪找上了他的门。”

詹姆斯表现出的兴趣似乎是出于礼貌,而不是发自内心。

“我们发现其中一个人用的枪,正是杀害奥利弗的那一把。”

詹姆斯再次把酒杯送到嘴边。他没说话。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能找到这起凶案的凶手,也许就能查出当年是谁杀了奥利弗。”

詹姆斯看着酒杯里残留的一点威士忌。“那挺不错,我想。”

“不管怎样,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当时我要知道是谁干的,一定会亲手把他揪出来。我想象过很多次了,但我毕竟做不到。”他又喝了几口尊美醇。“而且,就算知道扣下扳机的是这个小杂种而不是其他小杂种……也没有任何意义。”他呆坐了一会,好像在琢磨这种事值不值得向泰迪解释。“奥利弗的死……要紧的不是哪个小杂种杀了他。要紧的是奥利弗失去了一切。所有本该属于他的时间,所有本该由他做的事情。就像一盏灯熄了,什么意义都没了。没有什么能弥补这种损失。我知道你会尽力调查,但是就算查出那个狗杂种是谁也没用,把他送进大牢又能怎么样。不管做什么,全都无济于事……都是空忙。”

詹姆斯身子倚着扶手椅的靠背,两条长腿向前伸直,酒瓶放在手边,酒杯被他托在掌心里。

“警察这行,就是个笑话,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你曾经是个出色的建筑工,这是你从前亲口告诉我的。人人都该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

“你出生在一个警察世家,对不?”

“我父亲是一家塑料加工厂的模具工……很小,单位没有工会。他在那里只有开口闭口说‘是,先生’的份。他对我说过……你一旦养成了卑躬屈膝的习惯,这习惯就会融入你的天性。不要养成这种习惯,他说。”

“为什么要当警察?”

“八十年代,”泰迪说,“我刚从学校毕业,你也知道当时这个国家的状况……美国大使馆前排着几列长队,年轻人纷纷乞求美国签证。所以说,能有份工作就不错哕。”

“我不相信。”

“这是一部分原因。当时以为……我年轻,我想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我要不是个无神论者,大概还会加入圣母军,开着车到处给人分食物呢。后来我倒是加入了西蒙会……做些施舍粥汤啊之类的事情。有一天,我走进当地的警察局,问他们怎样才能成为警察。知道这份工作哪方面最让我喜欢吗?”

“加班?”

“危难当头,大多数人都会转身逃跑。但也会有人迎难而上……医生,消防员,警察……我要与这些人为伍。”

詹姆斯点点头。“我能理解这种吸引力。但是也有些时候……在警戒线上……我们为了保住那一点点少得可怜的权益而被逼入绝境,有时候会情绪失控。你们的人就会掏出警棍,或者挽着胳膊像坦克一样向我们冲过来。很多家伙干起这样的事来可带劲呢。”

“警察不管在哪里,都很少使用武力。就算心里有气,他们也只是对你厉声呵斥。不过警察队伍里人也很杂就是了。”

“那是肯定的,不过,‘很少’使用的武力好像经常会用在我身上。”

一瓶酒喝了一大半后,鲍勃·泰迪走进狭小幽暗的公寓厨房。他在冰箱里找到一些切达奶酪和半块切片面包,做了几块三明治。詹姆斯接过他的那份,问道:“你还是一个人过吗?”

“我只想过单身日子。”

“不用问,女人肯定缠着你不放吧?”

泰迪咕哝着说:“是啊,我要用棍子才能把她们打跑呢。”

“艳福来了挡都挡不住,说得真有道理。”

泰迪俯身向前,轻轻地问:“这么说,你彻底放弃了?什么都不在乎了,还是依然有什么牵挂?”

“我有点想知道他们会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银行破产,人们排着长队,等着领慈善食品。”詹姆斯说,“年轻的时候,我为自己争取权利。工人的旗帜是深红色,诸如此类的没用玩意。现在不时兴工会了,但那时候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争取的……涨工资,缩短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可是今天,好像给份活干就得感恩戴德,是生是死任凭老板发落。”

泰迪说:“人们被吓坏了。他们只想着能赶紧熬过去就行,根本顾不到那许多了。”

“在说过所有那些为自由而战啊,推翻他国统治啊之类的谎话后……他们把这个国家抛弃了。政客们爱上了那些精英……他们喜欢什么,法律就怎么定。精英们演讲,做访谈,显示他们有多机灵,记者们也追着他们捧臭脚。到了最后,精英们把国家搞得四分五裂,都不用‘红色旅’给他们帮忙。”他那笑着的神气里可一点没像在开玩笑。

“他们会找到办法的,”泰迪说。

“他们肯定找得到。他们总有办法嘛。”

詹姆斯又斟满一杯尊美醇。

“上次你逮到这种混蛋,是在什么时候?”

“最近没有。”

“从来就没有。”

“除非我是在电视直播的镜头里……在克罗克公园球场的中线上……看到他正在操一条狗。”

詹姆斯笑了。“还要让亚坦男孩乐队站在他身后,演唱《家国再起》。”

“那样效果肯定不错。”

詹姆斯小心翼翼地把满溢的酒杯送到嘴边。“就算如此,那些家伙的嘴巴可硬着呢……他们肯定一口咬定是狗先勾引他们的。”

如果她再让一天的时间白白过去,不采取任何行动……

撇开这个念头,莫拉·科蒂伸手拿起电话。

“喂?”

“泰迪先生?我是莫拉,莫拉·科蒂。”

他没有说话,她以为他已经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了,不禁微微有些失望。但他是个警察,警察必须跟成百上千的人打交道……况且他们见面也是一年前的事了。

“就是特蕾莎·欧布利恩……”

“当然……莫拉,好久不见了。”

他听上去很疲倦,口齿也不够清楚。

“这里有些情况,我不确定……我要说的事,听起来大概不……”

“什么情况?”

“有辆汽车,停在我家门外_我早就想给你打电话……你看,我明白我这样说好像挺愚蠢,可他们戴着手套,橡胶手套。”

“谁?”

“坐车的男人。有两个。”

“瞧,莫拉,我……天色不早了,我在回家的路上……不太……我明天一早就给你回电话,你看怎么样?”

“当然,当然,没问题。”

“接到你的电话很高兴……我会过去看看你。”

“欢迎。”

“明天一早就给你电话。”

泰迪从卫生间出来时,詹姆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头向后仰着,手上还抓着半空的酒杯。泰迪取走了酒杯。他从卧室里拿来一张毯子盖在熟睡的人身上。离开之前他打开了厨房灯,这样詹姆斯半夜醒来时不至于抓瞎。然后他关掉主灯,出门去叫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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