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潮是很普遍的结束方法。这通常很难控制,而且,对所有的演讲者以及所有的题目而言,这其实不能算是结尾。但是,如果处理得当,这种方法是相当好的。关于这种以高潮作结尾的方法,各位可以在书中那篇以费城为主题的得奖演讲中找到最好的例子。

林肯在一次有关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演讲中,运用了这种方法。请注意,他的每一个比喻都比前一个更为强烈,他把他那个时代拿来分别和哥伦布、基督、摩西、亚当等时代相比较,因而获得一种累积起来的效果:

“这使我们回忆起过去。当哥伦布首次发现这个大陆——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当摩西领导以色列人通过红海——不,甚至当亚当首次自其造物者手中诞生时;那时候,和现在一样,尼亚加拉瀑布早已在此地怒吼。已经绝种,但他们的骨头塞满印第安土墩的巨人族,当年也曾以他们的眼睛凝视着尼亚加拉瀑布,正如我们今天一般。尼亚加拉瀑布与人类的远祖同期,但比第一位人类更久远。今天它仍和1万年以前一样声势浩大及新鲜。早已死亡,而只有从骨头碎片中才能证明它们曾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史前巨象及乳齿象,也曾经看过尼亚加拉瀑布——在这段漫长无比的时间里,这个瀑布从未静止过1分钟,从未干枯,从未冰冻,从未合眼,从未休息。

温代尔·菲利普斯在演讲有关海地共和国国父托山·罗勃邱的事迹时,也运用了相同的方法。他那篇演讲经常被演讲的教科书摘录。我现在将它的结尾引述在下面:

“我想称他为拿破仑,但拿破仑是以自毁誓言及杀人无数而建立起他的帝国。这个人却从未自毁承诺。‘不报复’是他伟大的座右铭,也是他的生活法则。他在法国对他儿子说的最后几句话是:‘孩子,你终有一天要回到圣多明哥,忘掉法国谋杀了你的父亲。’我想称他为克伦威尔,但克伦威尔只是一名军人,他所创立的国家随着他的死亡一起崩溃。我想称他为华盛顿,但华盛顿这位弗吉尼亚的伟大人物也养奴隶。这个人宁愿冒着丢掉江山的危险,也不允许买卖奴隶的情形出现在他国度内最偏远的村落。

“你们今晚大概认为我是一个狂人,因为,各位并不是用眼睛在读历史,而是用你们的偏见。但在50年后,当事实被人揭露出来之后,历史的女神将把福西昂归于希腊,布鲁特斯归于罗马,汉普顿归于英格兰,拉法叶归于法国,把华盛顿选作我们早期文明的一朵鲜艳及至高无上的花朵,约翰·布朗则是我们这一时代成熟的果实。然后,她把她的笔浸在阳光中,用鲜蓝色在他们所有人的上面写上这位军人、政治家及烈士的姓名——托山·罗勃邱。”

寻找,研究,实验,直到你获得一段好的结尾及一段好的开场白。然后,把它们集中在一起。

不会删减自己的谈话内容以适应这个快速时代气氛的演讲者,将不会受到欢迎。而且,有时候还会受到听众的排斥。

即使是圣徒——塔瑟斯城的扫罗(使徒保罗的门徒)——也犯了这种错误。他在传道时滔滔不绝,直到后来,听众中的一名小伙子——一位叫犹太朱斯的年轻人——睡着了,并从窗口掉了出去,把脖子摔断了。即使是那样,扫罗可能仍未停止他的讲道。有谁知道呢?我记得有位演讲者,是位医生,有天晚上在布鲁克林的大学俱乐部演讲。那次的集会时间拖得很长,已有很多人上台说过话了。轮到他演讲时,已是凌晨1点钟了。他要是为人机智及圆滑一点,或是善解人意一点,他应该上台去说上十几句话,然后让我们回家去。但他这样子做了吗?没有,他没有。他反而展开了一场长达45分钟的长篇演讲,极力反对活体解剖。他还没讲到一半,听众已经开始希望他就像犹太朱斯一样,也从窗口掉出去,并摔断某些部位,任何部位都可以,只要能让他住口就行。

洛里默在担任《星期六晚邮》编辑的时候告诉我,他总是在某一系列文章达到最受欢迎的高峰时,就把这一系列的文章停掉。读者们纷纷要求再多刊登一点。那么,为什么要停掉它们呢?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停掉?“因为”,洛里默先生说,“在最受欢迎的高峰过后不久,读者就会获得满足感。”

同样的明智抉择也可以应用在演讲上面,而且更应该这样做。在听众迫切地希望你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就赶快停止。

一般听众虽然比较有礼貌,比较会克制自己,但他们讨厌长篇大论演讲的心情却是同样的。因此,要注意听众的反应。我知道你不会视而不见。

要学会从他们的立场来处理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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