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晨我感觉自己像个傻瓜一样。我隐约觉得有点兴奋,好像要去参加一次聚餐似的。

火车离开剑桥以后,我走进了厕所。坐到马桶上,我艰难地摘下了手上的结婚戒指,把它塞进手提包里。戒指下面的皮肤比其他部位的皮肤略微白一点。在旁人看来,夫人变成小姐只不过是又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罢了,对我来说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许蛇类褪去死皮时也会有这样的感觉,褪去死皮虽然会使它们感到寒冷,但也能让它们身轻如燕。

我站在厕所的镜子前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妆容。离开达克旅店以后,我已经照过三次镜子了。定了定神,我又走回了车厢。车厢里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另一个比我略大一点。我走进车厢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抬头看着我。年轻的男人长得非常帅。当我把腿跷起来的时候,他害羞地看了我一眼,幸好今天我穿上了新买的袜子。

我在购物袋里放了两本书,《天使的语言》是其中之一。我把《天使的语言》从包里拿出来,重读了一遍那首诗。因为事先查过了大卫的引语词典,所以我马上就知道诗名的出处了。他引用的无疑是《哥林多前书》十三章的起始句。“若我能说万人方言,和天使话语,但没有爱,我就只能成为冠冕堂皇的鸣锣响钹。”

但诗的内容却和神之爱没有多大关系,至少从表面上看没有多大关系。这首诗分为七个部分,每个部分用相应的天使长来命名,分别为乌列、拉斐尔、拉奎尔、米迦勒、沙利尔、加百列和雷米尔。奇怪的是诗文本身并没有提到这些天使,反而记叙了一些孩子和动物的事。这首诗我至少读了三遍,但其中的大部分还是弄不懂。

但至少有一点我是非常欣赏的。那就是弗朗西斯的诗中没有詹姆斯·巴里式的陈辞滥调。反之,《赫拉克勒斯的孩子们》里面的孩子却被他们的父亲撕成了碎片,因为这位父亲被女神施了咒,把孩子们看做自己的敌人。另一首诗描写的是一个与狐狸做斗争的勇敢男孩,男孩拯救了整个国家,最后却被狐狸咬死了。在诗的末尾,狐狸笑着跑开了。第三首诗和埃及王宫中的一只猫有关,这只老猫比狮身人面像还要神秘莫测,它瞪大眼睛,看着法老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死于瘟疫之手。

最长的那首诗叫《心碎之山》。诗歌写的是关于狩猎的事。狩猎发生在绅士行脱帽礼,流氓在荒野寻找各种机会的中世纪森林。狩猎的对象是乡间最尊贵的牧鹿,国王带着猎人和猎犬长途跋涉地追了牧鹿整整一天。天色渐暗以后,国王命令猎人把牧鹿赶到狩猎人小屋旁边的陡峭山峰上去,国王没耐心继续和牧鹿玩下去了。

第一次出门打猎的王子央求父亲饶过那头和他们疯玩了一整天的牧鹿,但国王说什么也不肯。猎人们把牧鹿赶上了山。在猎狗咬断它的喉咙之前,牧鹿心脏爆裂,在山顶气竭而亡。王子为此流下了热泪。

国王命令手下把猎狗赶到一旁,然后把王子带到牧鹿面前。他拿出匕首,割开牧鹿的胸膛,把刀尖探进爆裂的心脏。国王把手探进牧鹿的胸口,用沾满了血滴的刀尖把心脏从牧鹿的胸口里取了出来。王子无言地看着这一切。国王把血抹在王子的脸上,然后亲吻他的前额。

“牧鹿的血能使年轻人的心更为强硬。”国王说。

“上帝赋予你力量。我的儿子,通过这次打猎,上帝把牧鹿的力量赋予了你。”

这些和天使有什么关系?也许弗朗西斯认为自己可以破解密码,理解他们话中的含义。他们最喜欢谈论的恰巧是那些和动物及孩子有关的俗不可耐的奇闻逸事。

有可能弗朗西斯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阐述他的基督教信念。赫拉克勒斯、狐狸、法老的猫和猎鹿的国王都是不拘常规、偏行己路的人。弗朗西斯也许想通过这几首诗拷问世人,没有了爱心的话,天使的言语对他们自己和其他人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这一切根本没有意义,但这就是我所认识的弗朗西斯。我觉得自己和弗朗西斯的关系又近了一层。到现在为止,我的人生还是一团糟,没有半点意思。但至少今天我要去伦敦跑一趟。我再次跷起腿,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发现他正在看我。

列车驶入利物浦街火车站前,慢慢把速度降了下来。我把书放进手提包,看着窗外的轰炸废墟、贫民区以及新建的摩天大楼。上次看见这些景物时我正经历一场宿醉,人生也坠落到最低谷。现在的生活已经和那时完全不一样了,伦敦到处潜藏着机会。隐蔽的兴奋感像蛇一样,似乎随时准备从我的皮肤下面破茧而出。

我在火车站搭上了前往高等法院的地铁。噪音和人流一方面令我害怕,一方面又让我兴奋不已。最让人高兴的是周围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觉得自己像隐居了好几个月的人一样——如同在修道院、医院或监狱禁闭了很长一段时间。罗星墩对我来说恰好是修道院、医院和监狱的混合体。

走出地铁站以后,我四处问人到费特尔街怎么走。不只问了一次,而是足足问了三次。费特尔街像是那种大家都听说过,却没人能说得清其确切位置的地方。最后,我终于在霍尔本北部哈顿公园和格雷旅馆路之间的几条小街中找到了这条回转路。路的一边是仓库和办公室,另一边是残缺不全的维多利亚年代小型住宅,德军投下的炸弹把一边的建筑都给炸没了。大多数住家都开出了店面,离爆炸点最近的是蓝色大丽花咖啡馆,咖啡馆的边墙由几根突出在杂草间的木架支撑着。我在咖啡馆外面转了一圈,透过玻璃朝里面张望了两眼。

咖啡馆里稀稀拉拉坐了一半人,男顾客和女顾客看上去都非常可敬,也许是附近的办公室职员来享用午前茶点的吧。西蒙·马特莱瑟姆会不会已经在这里了呢?我决定走进门看一看。

烟雾慢吞吞地在空气间飘散开来,咖啡馆后面有一道多彩尼龙带掩映下的拱门。收音机轻声放着音乐,没几个人说话,有个脸色忧郁的女人正在柜台后面的水槽里洗盘子,另一个男人正在做三明治,他们都没有理会我。

我在柜台前等了一会儿。过了很长时间,女人擦干手,拖着脚走了过来。她头发稀少,皮肤有些泛黄。

“我叫阿普尔亚德,我和西蒙·马特莱瑟姆约好了在这儿见面,但我来得有点早。你认识西蒙吗?”

她点了点头。

“他已经到了吗?”

“坐下等一会儿吧。你想喝点什么吗?”

我叫了咖啡。她招呼我到一张空桌子旁边坐了下来,用听起来像是意大利语的语言对做三明治的男人说了些什么。接着她拨开尼龙带,走进后面的房间。她的拖鞋踏在油毯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有个穿雨衣的矮个子男人坐在一旁的桌子边看报纸。他抬起头,透过缭绕的烟雾看了看我。但当我朝他看时他却马上挪开了目光。

等人的时候,我打开了包里的另一本书,《国王的旗帜》。书中,年轻的哈里·沃德勒父母双亡,他那个有钱的叔叔准备把他送到开普敦一家和自己有关系的银行去填补空缺。这段记叙正符合我的心境,因为旁边桌子上的男人头发已经半秃了,秃顶的形状正好和非洲地图差不多。哈里对叔叔的安排非常反感,因为他希望自己能像爷爷和爸爸一样到军队服役,成为战场上的大英雄。现在他却不得不振作起精神,为了妹妹莫德而好好工作。

这时女侍者送来了我的咖啡。邻桌的男人不安地在椅子里动了动身体,从膝盖上把烟灰弹落下来。

尼龙带振了振,我终于不再是独自一人了。有个老头拖着左脚一瘸一拐地走到我的桌前。他耷拉着左边那条胳臂,胳肢窝里夹着当天的《每日邮报》。他穿着一件难看的外套,手里拿着根拐杖。进门以后他便一直盯着我手中的书,而没有看我一眼。

“阿普尔亚德小姐吗?”他一定是看到我没戴戒指。

“马特莱瑟姆先生,事实上应该叫我夫人。”

我们握了握手。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让他叫我“夫人”,当初我可是轻而易举地就把结婚戒指摘掉了呀。

马特莱瑟姆把拐杖靠在桌子边,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如果一九〇四年时他十三岁,那现在已经有六十七岁了。他衣着整洁,身材匀称,年轻时一定非常俊美。如果不是左脸比右脸下垂一点的话,现在也还算英俊。他的外套出门之前显然熨洗过,头发也刚剪,领口一尘不染。他戴着金色的领带别针,镶了一口瓷牙,身上充满剃须水的气味,没有老年男子惯有的那种油脂味。

坐定以后,马特莱瑟姆看了女侍者一眼,女侍马上从尼龙带后面钻了出来。

“你把他们训练得很好。”我说。

“你指什么?”

“你只要给她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要给你拿什么东西。你问她要了什么?”

“我要了咖啡。你还要点别的什么东西吗?”

“不用了,谢谢你。你住在附近吗?”

“可以这么说。”他理了理头上的白发,朝我手里的书努了努嘴,“你指的是这本书吗?”

“没错。”

周四我给马特莱瑟姆打电话的时候,他的声音非常迷惑。马特莱瑟姆没想到有人会问起他小时候的事,没在电话里跟我多聊。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我的请求——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不想提自己小时候的事。但他说如果我不需要的话可以把书给他。我告诉他我会去利物浦街,问他何时何地见面比较好。他约我在蓝色大丽花咖啡馆见面。我想蓝色大丽花咖啡馆可能离他工作和居住的地方非常近,但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这里对我来说更为方便一些。

“我想告诉你,你的电话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他的口音像削尖了的水杉树一样奇怪,看来中风不仅弄残了他的右臂和右腿,还彻底地改变了他的口音,“但我还是要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

“没关系,我正好要来伦敦一趟。”

“即便如此,我还是要谢谢你。”

“事实上,我对这件事感到很好奇。”

“为什么对这么久以前的事感到好奇呢?”

“如同我在电话里告诉你的一样,我正在给教堂图书馆编书目。”

他不耐烦地点了点头。“你是在编目的时候看见这本书的吧。”

“是啊,总的来说这算不上一件非常令人兴奋的工作,出乎意料的事情反而让这项工作变得更有趣些。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说着我把书推到了桌子的另一边,“毕竟书里提到过你的名字。”

他打开书,看了一遍弗朗西斯在扉页上所写的文字。我点燃一支香烟,不太确定这本书到底是属于谁的。来之前我没有问哈德森教士能不能把这本书交给西蒙·马特莱瑟姆,那意味着哈德森教士会看到书里的批注,我想他一定不会赞成寻找与弗朗西斯相关东西的举动吧。

女侍者带来了马特莱瑟姆先生的咖啡,还端来了两杯茶水和两块生姜饼干。女侍者把托盘放在我们中间便走开了,两人似乎对这一套都早已习惯了。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吃惊地发现他的眼睛里饱含泪水。他应该没有任何暗自神伤的理由才对,也许是中风损伤了他的泪腺吧。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找到我的。”他说,“我忘了问了。我是说,你是如何打电话找到蓝色大丽花咖啡馆的?”

“埃尔斯特里小姐说你住在沃特福德,我打了个电话到沃特福德的查号台,你原来的房东把你在伦敦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

“谁是埃尔斯特里小姐?”

“我不知道她的闺名叫什么,不过她在主教院工作的时候认识了小时候的你。她说一两年前你回罗星墩的时候她弟弟见过你。”

“哦,是的。她弟弟一定是那个阿尔夫·巴特勒。那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回罗星墩,正好去附近办点事,就顺便看看小时候住过的房子。那天巴特勒正好从斯万巷那里经过,他马上就把我认出来了。”说着他用手抚摸着拐杖的把手,“亏他能把我认出来,我和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你小时候就认识他了吧?”

“阿尔夫的父母过去在布里奇街上开了家小商铺,你那位我说不上名字的朋友一定是他的姐姐埃妮德了。”马特莱瑟姆先生的脸上绽开了笑容,“我记得埃妮德,她总是不怎么开心。”

我对他笑了笑。“她现在是奥巴斯顿教士的管家。奥巴斯顿教士是现任神学院的院长。”

“慢着,”他的前额堆起了皱纹,“你怎么会和他谈起我的事呢?”

“我没有和他提到过你的事,”我说,“我感兴趣的是尤尔格雷夫教士,因为在书里提到你的人正是他。”

他动了动,靠在桌子边的拐杖滑了下来,杯子里的咖啡晃动起来。“阿普尔亚德夫人,你为什么对尤尔格雷夫

教士这么感兴趣呢?”

我在拐杖落地之前抓住了它。一滴咖啡落在马特莱瑟姆的鞋尖上,看上去像漆黑镜面上的灰色星座一样。

“他曾经是大教堂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我说,“我在为图书编目时发现了一些原本归他所有的书籍。他似乎是个非常有趣的人。”

马特莱瑟姆朝窗外望了一眼。“相比于其他的教士,他确实是个相当有趣的人。”说着他转身面对着我,“阿普尔亚德夫人,你住在教堂街吗?”

“我住在达克旅店。”

“我知道那个地方。小时候我一直以为只有唱诗班的领唱人才能住在那里。我记得尤尔格雷夫教士曾经在那儿住过好几个月。这么说你丈夫在教堂工作了?”

“他不在教堂工作。”

“哦,是吗?”

我连忙扯开话题。“现在教堂街和你原先住在那里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应该不至于吧。不过我已经几十年没回去过了,真想看看那里现在到底是怎样的情形。”他看了我一眼,语速比先前更快了,“老实说,我一点都不喜欢街上的氛围。小时候教堂街和城里的其他地方完全不一样,教堂街上总是死气沉沉的,那里总让我这样的人产生奴仆的感觉。”

“现在比你小时候应该好多了,”我想到了被困在厨房里的珍妮特,“现在教堂街上的气氛没那么压抑了。”

“这么说我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了。”马特莱瑟姆说。

“是因为你在主教院里工作吗?”

他摇了摇头。“没有比那儿更糟的地方了,主教家的厨师完全可以给斯大林好好上一课。我之所以说自己比较幸运是因为我没在那儿待很长时间,不超过一年。这都要归功于尤尔格雷夫教士,我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记得尤尔格雷夫教士这个人。”马特莱瑟姆先生的声调突然粗了起来,“没有人会记得尤尔格雷夫教士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毕竟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五十年了。”

“总有人还记得他。”

“但不会是那些教士。如果他们还记得尤尔格雷夫教士的话,就应该还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事。但在尤尔格雷夫教士身上发生的事还不仅仅是这些。那些家伙自称为基督徒,却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热衷于丑闻。”

“在尤尔格雷夫教士身上还发生过什么事吗?你指的是不是那首诗?”

“是啊,不过我没有研究过那首诗。我想说的是他私底下不为人知地做过许多有益的事情。我知道很多人把他看成个怪人,没错,他的性格的确有点怪。但总而言之,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发生过什么事?”

“你可以说他有点喜欢我。我们第一次遇见时他在教堂街上摔了一跤——他在冰上滑倒了,我扶他走回了家。后来他借给我几本书,我通过读这些书意识到世界上还有比擦皮鞋更有意义的事。”他拿出一个银质的盒子,从里面摸索出一根香烟,“那时候大多数人都很穷,相当穷。现在看来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现在没有人还忍饥挨饿,也没有人会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凄惨地死去。”

“这确实是个很大的进步。”我说。

他点了点头,注意力却仍旧在自己脑子里思索的其他事情上。“教堂街上的大多数人对发生在家门口的事完全不在乎。他们可能对发生在印度或伦敦的事情还有点兴趣,对发生在离家一百英尺的地方发生的事情就完全没有兴趣了。”

“你是指斯万巷吗?”

“也许他们认为贫穷和瘟疫一样会传染,也许他们意识到别人的贫穷是自己的过错。”说到这里,他的口音突然间起了变化——元音突然拉长,童年时代沼泽地带的口音显露出来,“但尤尔格雷夫先生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最后他终于把烟塞进嘴里。我凑上前去,为他点燃了香烟。

过了一会儿我对他说:“你听过他最后一次布道吗?就是引起轩然大波的那一次。”

“什么布道?”

“他在布道中说女人没有理由不能像男人那样走上圣坛。”

马特莱瑟姆摇了摇头。“当时我在加拿大,和尤尔格雷夫教士失去了联系。但我听过之前他就斯万巷所做的一次布道,他说斯万巷是上帝手中的一个污点。其他教士不喜欢他的布道。他是个诚实的人。”

诚实的人?马特莱瑟姆对尤尔格雷夫教士的评价为什么和别人完全不同呢?

“你说的丑闻是什么?你刚才不是说人们只记得丑闻吗?”

“丑闻?那只是其他人的看法而已。哪来的什么丑闻?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只不过不太适合那里罢了。周围的人使他深受其苦。”

尤尔格雷夫教士为什么会不适应大教堂的氛围?他爸爸不是准男爵,妈妈不是主教的表妹吗?五十年后的我也不太适合这里,但我至少知道其中的缘由。我的唇膏太亮,又抛弃了自己的丈夫。我的心似乎被什么事情烦扰着,被与蓝色大丽花咖啡馆有关的某件事烦扰着。

“尤尔格雷夫先生付钱送我去了加拿大。”马特莱瑟姆说,“他在教堂管理委员会有个朋友。如果委员会的人喜欢你,如果你的品行良好,如果有人肯帮你出一半的钱的话,委员会就可以帮你支付另一半的钱。”他把右手放在书上,香烟在手指间燃烧着,“我很高兴能拿到这本书。虽然有点晚,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解开了我的一个心结。”

“当时你没看过这本书吗?”

他摇了摇头。“你知道十三岁生日时我在哪里吗?当时我在大西洋上的金苹果号邮轮上。他买了这本书,却没能在开船之前交给我。但这本书怎么会在图书馆里呢?”

“图书馆里有好几本他的书。离开罗星墩时他已经生了病,也许这些书他只是忘记带走了吧。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大教堂里的图书馆很多年没人整理过了,我在做分录时发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就像那本无趣的未删节版《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我开始越来越焦虑,环顾了一下整个房间。蓝色大丽花咖啡馆为什么会给我带来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咖啡馆里没有多少人,也许这只是午饭前的短暂冷清而已。女侍者看了我一眼,然后马上移开了视线。顶着“非洲大陆”的男人把《每日邮报》翻到另一面。我看了一下手表,我和亨利的约会就要迟到了,是走是留随他的便吧。

“他希望我抓住机会,做番事业出来。”马特莱瑟姆说,“在殖民地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人在乎你的父母是谁。教堂委员会要求出去的人必须掌握一门手艺。”说着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我是个木匠,手艺还相当不错,在多伦多开了家小店。但没多久一战就开始了,我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生意。”

“你参军了吗?”

“那时的年轻人都得参军。所以我又回到了英格兰。但至少我还有一门手艺,也许正是这门手艺救了我的命吧。和我一同参军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死在了战壕里,我服兵役期间大多是在索尔兹伯里平原度过的,负责教导战场归来的英雄们为老兵锯木头。”

“遇见家人你一定感到很高兴。”

“什么家人?”

“埃尔斯特里夫人说你的妈妈和妹妹都在国内。”

他踩灭烟头。“妈妈在我去加拿大之前就已经死了,打仗时南茜留在了多伦多,尤尔格雷夫先生安排她去了那里。”

“她是和你一起去的吗?”

“委员会有个孤儿院,妈妈死后,南茜就住进了孤儿院。到了加拿大以后,南茜很快就被人收养了。这对她来说也许是个再好不过的结局了吧。”

“但对你来说一定是种折磨,毕竟南茜是你唯一的亲戚了。”

他耸了耸肩。“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已经不太记得了。我没有回罗星墩,也没有必要回去,最后我干脆留在了伦敦。”

“为什么选择伦敦?”

“我在温彻斯特的舞会上遇到了一个女孩。”他怔怔地望向前方,“那是当年的休战纪念日,维拉后来跟我结了婚。”他的声音哽咽了,然后把目光转向我,“她是去年走的。”

“真是太遗憾了。”

“总之,我把沃特福德的房子租出去,回到城里住。在咖啡馆楼上弄了间公寓。不管你信不信,这就是我的整个人生了。”他笑了,流露出一丝年轻男人才会具有的优雅神态,“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让你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费神听我唠叨这些,但我还是很感谢你,我很高兴能拿到这本书。”

“我没觉得麻烦。”我堂而皇之地看了一眼手表,“但我真的该走了,接下来我还有个约会。”

“希望没让你迟到才好。”他把椅子向后面一推,准备起身送我出去,“阿普尔亚德夫人,咖啡钱还是我来吧,这点我还是能做到的。”

“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别站起来,用不着送我。”

我们握了握手。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出了咖啡馆。已经十二点半多了,我肯定要迟到了。不过迟会儿到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心里想的完全不是这个。这时我突然意识到蓝色大丽花咖啡馆为什么会让我感到不安了。

咖啡馆里那种类似土耳其烟叶的味道使我想起了《天使的语言》那本书。咖啡馆里一定有某个人吸过这种烟,也许那个人就是马特莱瑟姆本人。从金色的领带别针到光亮如新的皮鞋,从银质的烟盒到一尘不染的领口,都可以看出马特莱瑟姆是个享受生活的花花公子。书上的烟味很可能是弗朗西斯·尤尔格雷夫在世纪之交留下的。

那种令咖啡馆闻起来像我包里的《天使的语言》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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