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搜查工作,进行得相当顺利。

警方当天就找到了凶器登山匕首。凶器被扔弃在距离现场的公寓,大约二百米的一幢住宅的树篱笆下面。这是一把不值钱的折叠式匕首,装着象牙色的塑料柄,经过化验判明:上面沾满的血迹,与露子的血是同一血型,大概凶手不愿意留下物证,作案后就带着这把匕首离开了现场,但是在匆促逃跑的途中,又把它随手扔掉了。

这一带是靠进市中心的住宅街,建筑物混杂拥挤,空地和绿化地带狠少。要想把东西扔在这儿,而不被人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从现场的状况推断,也可以想象得出:在凶手的身上,应该沾有不少被者遇剌时,喷溅而出的血液。染有血迹的衣服或碎布片什么的,说不定也扔在附近吧。警方对这个推断,进行了十分严密细致的搜查。

每户家庭的后门口,都放置着一只大型塑料桶,厨房里的垃圾和废纸,都被扔入垃圾桶里,市政卫生厅的清洁车,每周按时来两次,把垃圾收集起来运走。星期三和星期六早上,没户都得预先把垃圾桶,送往规定的地点。公寓住宅也是如此,并未安装焚烧炉。因为,若在焚烧垃圾时,冒出阵阵浓烟,周围的居民会纷纷抗议、控告的。

案发的那天,是三月三十日,星期一,不是垃圾回收的日子。因此,搜查的刑警们就特别往意,检查那幢公寓附近一带的塑料垃圾桶,并且用高音喇叭,对居民们进行再三呼喊:如果发现带有血迹的布片,或者什么可疑物品,务必请立刻呈报。可是,翻来覆去折腾了好久,除了那把匕首,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能够提供线索的物品。

傍晚,市内某大学法医教研室,向搜查本部报告了解剖鉴定。死者因受外伤而出血过多致死,推测死亡时刻为三月二十九日夜间十点到十二点之间。这跟鉴识科长在现场所作出的推测,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室内一片遭劫后的凌乱景象:据核实,失窃的财物,计有价值一千万元的钻石、袓母绿、红宝石等宝石首饰,以及三十万元现款。因为,闻讯从乡下赶来的、受害者的父母亲证实说,露子确实曾经拥有这些宝石,并且,经常在室内的抽屉里,存放有三十万元上下的存款。露子很喜欢宝石,父母买给她这么多的宝石,也是打算今后作为财产保存着的。

犯罪目的究竟是否在于偷盗财物,这暂且姑且不论。但是,值得怀疑的是,凶手的住处,很可能藏有这些赃物,以及溅有血污的衣服。

二十七岁的可儿征男,是露子那家体育用品商店的顾容,当天榜晚六点多,警察署传讯了他。可儿在一家制造精密机械的大公司的分公司工作,分公司大楼距离露子那家商店很近,谷藤君子曾证实谠,他是独身,近来开始热中干玩高尔夫球,经常上露子的柜台,来买球具之类的体育用品,大约从两年前开始,好像就跟露子有了非同寻常的关系。对于这一说法,店主任也表示同意。

可儿是个瘦高个子,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就是那种到处可见的、城市里的工薪职员。他肤色浅黑,脸颊凹陷,颧骨突出,眼梢略微往上吊,初看上去,似乎是一副泼皮无赖的流氓脸相。

“你出入于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呀?”负责问询的中本警都补,用朋友般轻松自然的语气,开始提问。中本比对方年长四岁,但毕竟是面对着同辈人,也就很自然地以这种态度相待。

“我想,也许已经有三年了吧。当初,为了购置髙尔夫球具,所以就……”与他那副脸相相比,答话声倒显得很老实。

“从那以后,你每个星期都去吗?……”

“并没有去得那么频繁,因为,总不见得经常去那里买东西呀。”

“即使在不买什么东西时,恐怕你也曾经特地跑到店里,去看过她的脸吧?”

可儿倏地朝上翻了一下眼睛。中本觉察到:他那张刚才还比较平静的脸上,迅速掠过了一丝动摇的神色。

“你和露子之间的关系,发展到约会的程度,是从前年开始的吗?”

“……”可儿沉默以对。

“据说,你时常往她的店里打电话,也有人看到过你们两个人互相偎倚着,在街上携手漫步。还是如实诉说,对你有好处哪!”

可儿一会儿用手桡挠头皮,一会儿又舐了舐下嘴唇,显得犹豫不决的神情,片刻之后,他多少有些歉意地说了声“对不起”,稍稍低下了头。

“可是,最近这段时间,我根本就没和她见过面啊。”

“你是说……”

“所以……从前年夏天开始,我就经常跟她一起去喝茶、看电影什么的……”

当问及是否有过肉体关系时,可儿不怎么痛快地勉强承认了。

“可是,去年秋天就跟她分手了,从那以后,两个人就没有单独在一起过。”

“分手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么,就是说……”他结结巴巴地,一下子说不上来,目光落在桌面上,像是在斟酌着措辞,“就是说,是所谓‘无所顾忌’吧,对于男女之间寻欢作乐的那种事情,她已经看穿了,就对我说:‘咱们交往至今也有一年了,我已感到厌倦了,还是及早分手吧……’由子她比我年龄大,我也没考虑过要结婚……”

“这么说,是她先提出要和你分手的……?”

“啊,这一点么,可以说是多少有些自然而然地,互相不再来往了……”

据调查,在最近一个时期,可儿确实没有往店里打过电话,但也不能排除他往露子公寓,打电话联系的可能性。

露子是那种不必以结婚为前提,无所顾忌地享受男女欢爱的女人吗?联想到大小不一地,排列着各种华丽的炊具的厨房,中本觉得对此无法理解。

可儿却声嘶力竭般地分辩着:“即使在跟她没有什么个人交往之后,我照样能若无其事地,进出那家商店,这就是证据!我去她店里的时候,并不感到尴尬窘迫呀。”。

“可儿先生是住在公司的单身宿舍里吧。”中本暂且转换了一个话题。

“是的!……”

“从你的宿舍到白根小姐的公寓,只有步行十分钟的距离吧?……”

“是的,不过这也是出于偶然……”

“星期天的晚上,你到哪儿去了呢?”

这虽然是若无其事地问起,但实际上,是在不动声色地,查询露子被杀那天晚上,可而不在现场的证明。

当然,对方好像也已经觉察到了这个企图。

“那天傍晚,我跟宿舍里的同伴们,一起出去吃了晚饭……星期天宿舍里的老婆婆休息。七点左右回来,随后就在房间里,看看电视什么的……”

“是一个人吗?”

“是呀!……我们的宿舍,都是一个人一间房间呀!”

可儿答话时的语调忽然变了,用多少有些怒形于色的目光,仔细盯着中本警部补。他那张被阳光灼晒得、有些发黑的脸上,骤然泛起了红潮。

“可是,为什么我一定要这样,受到你们的调查盘问呢?就像刚才说过的那样,我已经跟她分手了。何况,最近她也应该拥有过相好的男人了吧?”

这回轮到中本警部补语塞了,“实话实说,现场留有暗示你作案的线索呢。”

“什么……?”关于死者临终的暗示那件事,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告诉过可儿。

“白根小姐临死之前,用自己的血写下了文字,写的是‘可’这个字。”

可儿条件反射般的动了一下身体。

“她在凶手逃跑之后,耗尽最后的微弱力量,竭力要写下凶手的姓名,这样解释。不是再自然、合理也投有了吗?还没来得及全部写完,她就断气了,但只有一个字,也能充分地表达意思。也许是值得庆幸的吧,因为这是个姓名中,很罕见的字。我们以此为线索进行了搜查,结果,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你。”

可儿那对有些发肿的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面部表情十分呆板。他喘息似地叹了一口气,张口结舌,就像是一时半会儿,说不出话来的样子。

“可、可是……确实是‘可’这个字吗?”

“无论谁见了,都不会读成别的字吧。”

“但是,姓名里带可宇的人,不是还有其他人吗?姓可儿的人,在这一带又特别地多……”

“不错,的确是这样。在进出她那家商店的顾客之中,还有另外一位可儿先生。是六十多岁的某公司高级职员,星期天晚上,他在中伊豆的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旅馆过夜的。就是说,他有着确凿无疑的不在现场的证明。”

“那么,会不会她为了表示别的什么意思,而写下这个字的?……不,说不定她明明是自杀的,却伪装成被人杀害的样子,企图嫁祸于我……”

“你有什么理由,可以说自己会遭到她的陷害,或者被枉加罪名呢?”

“根本就没有那回事!……”可儿又一次抖晃着身体否定道,“我只不过记得在哪本书上,读到过有这种事……”

“很遗憾,白根小姐肯定是他杀致死的。”中本警部补嘴角边,浮现出一丝苦涩的微笑,“在她背后的两道伤口,绝对不可能是自己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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