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跟亚森·罗平交情不错,他也常常显得对我十分信任,但是,有一件事我始终没有彻底搞清楚,这就是他那团伙的组织状况。

这个团伙存在是毫无疑问的。他们的冒险活动得以成功,只能用许多人的忠诚、不可抗拒的力量和强有力的合作来作解释。所有的力量都服从于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人的意志。然而,这个人是怎样实行他的意志的?通过什么中介、什么下属来实行?这我就一无所知了。亚森·罗平始终保守这个秘密;凡是他希望保守的秘密,都没法弄清。

我唯一能做的假设,就是这个在我看来人数有限,但反而更令人生畏的团伙,有一些独立的或临时的外围组织,散布于各个国家,各个阶层。其成员执行一个往往自己并不认识的人的命令。有一些伙伴,忠实的门徒在他们与头头之间上下联络,这些人是亚森·罗平直接领导的骨干。

吉尔贝和沃什莱显然都是这类人。这也是司法当局对他们如此严厉的原因。他们第一次抓到亚森·罗平的同伙,并且是货真价实,无可争议的同伙;而且这些同伙杀了人!如果这起凶杀是有预谋的,并且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杀人犯的指控成立,那他们肯定要上断头台。作为证据,警方至少掌握了一个,那就是勒奥纳尔死前几分钟的电话呼救:“救命啊!抓凶手!……有人要杀死我!”有两个人,值班的话务员和他的一个同事听到了这个绝望的呼救,他们两人都作了毫不含糊的证明。而且,警察分局长是得到报警后,才带着部下和一队士兵赶往玛丽—泰莱丝别墅的。

亚森·罗平一开始就确切意识到这件事的危险。他如此猛烈地反对社会的斗争,如今进入一个新的可怕的阶段。时运倒转了。这一次竟弄出了一起凶杀案。他本人历来坚决反对这种行为。这次不再是让人开心的盗窃活动了。

过去,每当他捉弄那些财产来路不明的外国阔佬和不正当的金融家之后,总善于让那些开怀大笑的人站在他一边,总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但这一次,他要作的不是进攻,而是自卫,是拯救两个伙伴的脑袋。

我从他经常记录和概述困境的一本记事簿上抄下这段话,表明了他当时的思路:“首先,有一点可以肯定,吉尔贝和沃什莱欺骗了我。昂吉延行动表面上是盗窃玛丽—泰莱丝别墅的财物,其实有一个私下的目的。在整个行动中,他们俩都挂记着这个目的。他们在家具和壁橱里寻找的正是那个水晶瓶塞。因此,如果我要弄清情况,首先就必须知道那个水晶瓶塞有什么秘密。肯定,由于隐秘的原因,那神秘的玻璃球在他们眼里是无价之宝……而且,不止他们俩是这么认为,因为昨夜,有一个大胆的本事不小的人潜入我房间,偷走了那个瓶塞。”

亚森·罗平对这次失窃事件特别困惑。

有两个问题他琢磨不透。首先,这位神秘的来客到底是什么人?吉尔贝是自己的亲信,自己的私人秘书,唯有他知道玛蒂庸街的秘密住所。可是,吉尔贝在牢里,难道可以假设是他出卖了自己,并让警察追踪而来的?如果是这样,警察为什么不逮捕他亚森·罗平,而只满足于拿走那个水晶瓶塞呢?

还有一件怪得多的事。就算有人撬开了他的房门——尽管没有任何迹象证明这点,但他还是作这种假设——这人又是怎样进他卧室的呢?因为他每晚照例要把卧室门锁好,并且插上门闩。锁和门闩都没有碰过——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水晶瓶塞却不见了。亚森·罗平向来吹嘘自己耳朵尖,睡觉也十分警觉,但这次却没有听到一点声音!

他没有怎么去找,因为他非常了解这类谜,除了靠事件自身的发展把它们解开,不要指望有别的办法。他很困惑,很不安,马上关闭玛蒂庸街的这套夹层房子,发誓永远不再进来。他立即着手与吉尔贝和沃什莱取得联系。

但在这方面他又估计错了。司法当局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亚森·罗平参与了此案,仍然决定把它归入亚森·罗平的案子,在巴黎,而不是在塞纳和瓦兹省进行预审。因此,吉尔贝和沃什莱被关进巴黎的桑特监狱。监狱和司法当局都非常明白,必须严防亚森·罗平与在押犯发生联系。警察总监下令采取极为周密的防范措施,最低级的警员也严格遵守不误。由一些有经验的警察日夜看守着吉尔贝和沃什莱,从不换人,也不离开半步。这时亚森·罗平还没当上保安局长——这是他一生最为体面的职务——因此无法在司法大楼进行必要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计划。奔走了半个月,一无收效,只好承认无能为力,心里却十分烦躁。越来越着急。他想:“万事开头难。这件事究竟从哪里着手?走哪一条路呢?”他把念头转到水晶瓶塞的第一个主人多布莱克身上,那议员应该知道瓶塞的价值。另外,还有一点,吉尔贝是怎样了解到多布莱克议员的作为和行踪的?他用什么办法监视多布莱克?是谁告诉他多布莱克当晚去的地方?一连串有意思的问题等着他解答。玛丽—泰莱丝别墅失窃之后,多布莱克立即搬到巴黎他过冬的私邸去了。他那座房子坐落在拉马丁街心公园的左侧,朝着维克多·雨果大街。

亚森·罗平化装成一个靠年金生活的老头,拄着手杖在街上闲逛,在议员的私邸附近走走,又在街心公园或大街的长椅上坐坐。

他第一天就发现了一件事:有两个人在监视议员的私邸。尽管两人都是工人打扮,但一看那作派,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多布莱克一出门,他们就跟上去;议员回家来,这两人也跟在后面;晚上私邸灯光一灭,他们就离开。

于是,亚森·罗平盯上了这两个人,得知他们是保安局的人。“嗬,嗬,”

亚森·罗平心想,“这可叫人意想不到。这么说,多布莱克受到怀疑了?”

到了第四天,夜幕降临时分,又来了六个人,与这两人一起在拉马丁街心公园最昏暗的地方密谈。亚森·罗平从身材和手势上,认出那六个人中,有一个大名鼎鼎的普拉斯维尔。这人原来当过律师、运动员和探险家,如今是爱丽舍宫的红人,并由于神秘的原因,被任命为警察总署秘书长。

亚森·罗平突然想起来:两年前,在波旁宫广场,普拉斯维尔与多布莱克议员曾打过一架,一时引起轰动。打架的原因不详。当天,普拉斯维尔便派了决斗证人去下战书,可是多布莱克拒绝决斗。

此后不久,普拉斯维尔便当上了秘书长。

“怪事……怪事……”亚森·罗平观察着普拉斯维尔的行动,若有所思地说。

到了七点钟,普拉斯维尔一伙朝昂里—马尔坦大街那边移过去一点。这时,私邸右侧一座小花园的门开了,多布莱克走了出来。那两个侦探立即跟上去,也像他一样,在泰布街上了有轨电车。

普拉斯维尔马上穿过街心公园,按了私邸的门铃。私邸和门房之间有一道栅门。看门女人出来开门,与外面的人匆匆低语几句之后,就把普拉斯维尔和他的手下领了进去。

“这是一次非法的秘密的入宅搜查。”亚森·罗平心想,“按照严格的礼节,他们应当请我参加。我的出席是必不可少的。”趁着私邸门还没关,亚森·罗平毫不犹豫地走过去。看门女人在注意周围动静。亚森·罗平从她身边走过时,用迟到者的语气问:“那些先生都到了吗?”

“到了,在书房里。”

他的计划很简单:万一被人撞见,就说是来送货的。其实这种借口根本用不着。前厅无人,餐厅也无人。他穿过前厅走进餐厅,从那里,透过一道玻璃门,看得到普拉斯维尔和他的五个同伴在书房里的活动。

普拉斯维尔用配的钥匙打开办公桌上的所有抽屉,翻阅里面的全部文件。另外四个人把书一本本从书架上拿下来,抖抖书页,检查精装封面是否藏着东西。

“他们肯定是在找什么文件……也许是找钞票……”普拉斯维尔大声叹道:“真笨!什么都没找到……”

但他大概并不打算放弃搜查。他突然抓住一个酒箱中的四瓶陈年酒,取下瓶塞,仔细察看。

“哦!他也琢磨起瓶塞来了!”罗平暗忖,“这么说,他们要找的不是文件?真的,我一点都没弄明白。”

接着,普拉斯维尔又拿起别的东西,一件一件仔细检查。又问那些人:“你们到这里来过几次?”

“去年冬天来过六次。”有人回答。

“彻底搜查过吗?”

“每个房子都搜查过了,而且搜了好几天,因为他当时正在巡回竞选。”

“可是……可是……”

他又问:“眼下他家里没有佣人吗?”

“没有,正在找。他在饭馆吃饭。看门女人好歹给他收拾收拾房间。那女人完全忠于我们……”

普拉斯维尔搜了一个半小时,把每件小玩意都拿起来仔细察看,又小心地放回原处。到九点钟,跟踪多布莱克的两个侦探突然闯进来。

“他回来了!”

“步行吗?”

“步行。”

“来得及走吗?”

“哦,来得及!”

普拉斯维尔和警察总署的人扫视一遍房间,确信没有留下痕迹后,才不慌不忙地离去。

这一来,亚森·罗平的处境就危险了。走吧,可能会碰到多布莱克;留下吧,就可能出不去了。不过,他看见餐厅窗子是朝街心公园开的,便决定留下来。再说,从近处观察多布莱克,这个机会太好了,亚森·罗平实在不愿放过。既然多布莱克刚吃过晚饭,就不大可能到餐厅里来。

他在里面等着,准备藏到玻璃门的帘子后面。

他听到推门声。有人进了书房,开了电灯。他认出是多布莱克。这是个矮胖子,脖子粗短,蓄一圈灰色的络腮胡,几乎秃了顶。他眼睛太疲乏,在眼镜外面还罩上一副墨镜。亚森·罗平注意到他的脸刚毅有力,下巴方圆,骨头突兀,拳头很大,汗毛浓密,两条腿弯弯的,走起路来弯腰驼背,髋部扭来扭去,有点像猴子。不过他额头宽阔突出,上面布满皱纹和肉疙瘩。

他全身上下透出一种野兽般的讨厌的味道,一股蛮气。亚森·罗平想起来,在议院,人们都把多布莱克称做“林中野人”。这不仅因为他不合群,不跟别人交往,也由于他本人的长相,举止,强健的肌肉和步态。

多布莱克在书桌前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海泡石烟斗,从烟丝罐几包烟丝里选了一包马里兰烟丝,拆开扎带,装满烟斗,点燃。然后,他开始写信。

写了一会,他停下笔盯着书桌上一处凝神思考。他猛地拿起一只装邮票的小盒子仔细察看,随后又检查一些被普拉斯维尔碰过又放回原处的东西。

他用眼睛细看,用手摸,又低下头去仔细观察,似乎有些只有他才熟悉的记号使他看出了问题。最后,他抓起电铃按钮,按了下去。

一分钟后,看门女人来了。

他问道:“他们来过,是吗?”

看到那个女人吞吞吐吐的样子,他又问:“那么,克莱芒丝,是你把这个小邮票盒打开的吗?”

“不是我,先生。”

“我用一条小胶带把盒盖粘住了,可是纸带被撕断了。”

“我可以保证……”那女人说。

“你何必说谎呢,”他说,“既然我交待你放他们进来?”

“因为……”

“因为你想两边得好处……好吧!”

他递给她一张五十法郎的钞票,又问:“他们来过了?”

“是啊,先生。”

“还是春天那些人吗?”

“对,那五个……还有一个……指挥他们的。”

“一个高个子?……棕头发?”

“对。”

亚森·罗平注意到多布莱克咬了咬牙齿,又问下去:“就这些人?”

“后来又进来一个,找他们……刚才,那两个老在外面监视的人也进来了。”

“他们都在书房里?”

“是的,先生。”

“我回来他们就走了?也许就在我进屋前几分钟?”

“是的,先生。”

“好。”

那女人走了。多布莱克又写起信来。接着,他伸直胳膊,在书桌尽头一个白纸簿上写了几个符号,又把那簿纸竖起来,似乎想时时看见它。

他写的是几个数字。亚森·罗平可以看到这道算式:9-8=1多布莱克专注地把这些数字念了一遍。

“毫无疑问。”他大声说。

接下来,他又写了一封短信,在信封上写了地址。他把信放到纸簿旁边,罗平看出上面写的是:“警察总署秘书长普拉斯维尔先生收”。

接着,他又按铃。

“克莱芒丝,”他问看门女人,“你小时上过学吗?”

“当然上过,先生!”

“学过算术吗?”

“先生,您……”

“因为你做减法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不知道九减八等于一。你瞧,这一点非常重要。你要是不懂这头等重要的真理,就没法活了。”

他边说边站起来,背青双手,摆着髋部,在房间里踱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对着餐厅停下来,推开门,说:“此外,这个问题还可以用别的方式表述:九个人走了八个,还剩下一个,这个人是谁?剩下的这个人就在这里,嗯?我算得很准。这位先生将为我们提供有力的证明,对不对?”他用手拍了拍丝绒门帘。亚森·罗平刚刚闪到门帘后面。“说实话,先生,您卷在里面会闷死的,还不说我也许会用匕首戳帘子来寻乐子……你想一想哈姆雷特说的胡话,想一想波洛尼尤斯是怎么死的吧……‘是一只老鼠,我对你说,一只大老鼠……’喂,波洛尼尤斯先生,从洞里出来吧!”这种处境,亚森·罗平从来没有经历过!他心里窝着一把火。把别人引进陷阱,羞辱一番,那是可以的;但让别人嘲弄自己,拿自己作笑料,他受不了。然而他有什么办法回击呢?“波洛尼尤斯先生,脸色有些苍白啊……哦,您就是几天来在街心公园踱来踱去的那位有闲人士吧!这么说您也是警察,波洛尼尤斯先生?好,您放心,我一点也不想害您……您看,克莱芒丝,我算得很准吧!照您刚才说的,进来了九个暗探。可是我刚才回来时,从远处数了数,街上有八个。九个减去八个还剩一个。这一个显然留下来监视我。他就是留下来的人。”

“是又怎么样?”亚森·罗平说,他恨不得扑到那家伙身上,逼他住口。

“怎么样?不怎么样,伙计。您还想要我说什么呢?戏已经演完了。我只想请您把我刚才写的短信交给您的主子普拉斯维尔先生。克莱芒丝,领波洛尼尤斯先生出去。他什么时候再来,您尽管给他敞开大门。您在这里就像在自己家里,波洛尼尤斯先生。我是您的仆人……”

亚森·罗平犹豫了一下,想压压对方的气势,说句道别,了结的话,就像演员从戏台深处向观众致词,好体面地退场,至少带着战斗的荣誉下台。

可是他败得那么惨,实在想不出什么话好说,只好把帽子使劲往头上一罩,跺了跺脚,跟着看门女人走了。这样的报复真是可怜。

“混蛋!”一到外面,他就回过头来朝多布莱克的窗子骂道,“恶棍!无赖!议员!你得为这事付出代价!……啊!先生竟敢……啊!先生真有胆量!,……好吧,我向上帝发誓,迟早有一天要……”但他内心深处不得不承认这个新对手很厉害,也不能否认他在这件事上所占的上风,因此越发恼怒。

多布莱克冷静,同警察总署的职员交手时的自信,对他们入室搜查满不在乎的神气,尤其是对第九个监视自己的人那种冷静,放肆和无礼的态度,都说明他是有个性,有能力,有理智,有胆魄对自己以及自己手中的牌充满信心的人。

但他到底有些什么牌呢?他究竟在玩什么花样?谁掌握了赌注?赌博双方玩到了哪一步呢?这些亚森·罗平都不知道。可他却在斗争最激烈的时刻,不明不白地,一头扎进这誓不两立的两派之间。他既不了解他们的立场,所拥有的武器和办法,也不了解他们的秘密计划。因为,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们为了占有一个水晶瓶塞会如此兴师动众,劳神费力!

只有一件事使亚森·罗平感到欣慰,那就是多布莱克没有认出自己,以为自己也是警员。这样一来,无论是多布莱克,还是警察当局,都不会想到有第三者介入。这是他唯一的王牌。有了这张王牌他就可以自由行动。对他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

他立刻拆开多布莱克要他交给警察总署秘书长的信。信上说:

它就在你伸手可及的地方,我的好普拉斯维尔!你已经碰到他了!稍稍努一点力,就到手了……可是,你太蠢了。他们竟找不出一个比你强的人来迫使我推翻可怜的法兰西!再见了,普拉斯维尔。如果你被我当场抓住,那就该你倒霉,我会叫你吃枪子的。

多布莱克

“伸手可及……”亚森·罗平看过信后,反复琢磨着这句话,“这家伙也许说的是真话呢。其实,最平常的地方藏物才最安全!不过,得亲眼看看才行……这得弄清为什么多布莱克会被人家严密监视,还得查查此人的老底。”

亚森·罗平从一家侦探事务所了解到的情况大致如下:

阿莱克西·多布莱克担任罗纳河口地区的议员已有两年,属无党派议席。此人的主张并不明确,但由于花费巨款进行竞选,所以当上了议员。此人并无任何财产,但在巴黎有私邸,在昂吉延和尼斯都有别墅,并大肆赌博,输钱无数。他的金钱来路不明。他虽然不大出入官府,在政界既无朋友也无关系,却很有影响,有求必应。

“这只是一些商务资料,”反复读了这份摘要,亚森·罗平寻思,“我需要的是他的私生活情况,需要警察局的档案材料,以便了解他的私生活,以便能暗中行动,并知道同他打交道会不会陷入困境。天哪,时间过得真快!”

亚森·罗平那期间住在凯旋门附近夏托布里昂街的一套房子里。这也是他最常来的地方。他在这里用的化名是米歇尔·博蒙。这所房子设备齐全,十分舒适。有一个仆人,叫阿希伊,对他一片忠心。仆人的任务就是接亚森·罗平的手下打来的电话,然后汇总向他报告。

亚森·罗平回来后,得知一名女工等了他至少一个多小时,不免十分惊奇。“怎么?从来没有人来这里找过我!她年轻吗?”

“不年轻……我认为她不年轻!”

“她没戴帽子,只是蒙了一块头巾,看不清她的脸……不如说像一个职员……一个并不风雅的店员……”

“她找谁?”

“找米歇尔·博蒙先生。”

“怪了。为什么事?”

“她只是说有关昂吉延事件……所以,我以为……”

“嗯?昂吉延事件!这么说她知道我卷进了这件事!……她知道该找谁……”

“我从她嘴里掏不出什么,但我还是觉得应当接待她。”

“你做得对。她在哪里?”

“在客厅里。我开了灯。”

亚森·罗平急忙穿过候见厅,打开客厅门。

“你胡说什么呀?”他对仆人说,“房间没有人嘛!”

“没有人?”阿希伊说,跑过来。

客厅里果然无人。

“啊!这女人真怪!”仆人喊起来,“不到二十分钟前,我不放心,还来看过。她当时在里面,我还不至于看花眼吧!”

“嗬,嗬,”亚森·罗平有些生气说,“她在这里等时,你去了哪儿?”

“就在前厅,老板!我一秒钟也没离开前厅!她要是出去,我一定会看见的。妈的,怪了!”

“可她确确实实不在了……”

“当然……当然……”仆人惊愕极了,讷讷地说,“她可能不耐烦,就走了。可我很想知道她是从哪里出去的,妈的!”

“从哪里吗?”亚森·罗平说,“那倒不一定非得当巫师才知道。”

“怎么?”

“她是从窗子走的。瞧,窗子还微微开着……这是底层……晚上,街上几乎总是冷冷清清的……毫无疑问,她是从窗子出去的。”他环视周围,发现没有丢什么东西,也没弄乱,就放下心来。再说,客厅里也没有值钱东西和重要文件,这个女人来访又突然离去肯定不是为了这些东西。然而,她为什么不明不白地离开呢?……

“今天有人打电话来吗?”亚森·罗平问。

“没有。”

“晚上没来信吗?”

“来了,是最后一班邮件。”

“给我。”

“放到先生房里的壁炉上了,像平时那样。”亚森·罗平的卧室连着客厅,但他把两个房间中间的门锁上了,因此,去卧室得经过前厅。

亚森·罗平开了灯,找了一阵,说道:“没见到……”

“在上面,放在酒杯旁边。”

“什么也没有。”

“先生没好好找。”

可是,阿希伊移开酒怀,掀起座钟,又低头往地上看都没用……信果然不见了。

“啊!妈的!……妈的……”他嘟囔着说,“是她……是她偷了……她拿了信就溜了……啊,这个婊子!”亚森·罗平反驳道:“你疯了!两个房间根本不通啊!”

“那您说是谁呢,老板?”

他们俩都不说话了。亚森·罗平竭力压住怒火,集中心思。

他问:“你仔细看了那封信?”

“看了。”

“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点也没有,普普通通的信封,地址是用铅笔写的。”

“啊?……铅笔写的?”

“对,好像是匆匆忙忙写的,确切地说是胡乱涂画的。”

“地址是怎么写的……还记得吗?”亚森·罗平不安地问。“记得,因为我觉得很滑稽。”

“说吧!说啊!”

“德·博蒙·米歇尔先生亲启。”

亚森·罗平使劲摇着仆人:“是‘德·博蒙’吗?你肯定?米歇尔写在博蒙后面?”

“绝对没错。”

“啊!”亚森·罗平声音哽塞地说,“是吉尔贝写来的!”他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面色苍白,脸上直抽搐。毫无疑问,这是吉尔贝的信!多年来,按他的吩咐,吉尔贝一直用这种称呼与他通信。吉尔贝不知在牢里等了多长时间,动了多少脑筋,才终于想出办法匆匆写了信,让人把信投邮。可是,这封信却被人截走了!到底是什么内容呢?可怜的囚徒说了什么?要求什么帮助?提出什么建议呢?

亚森·罗平仔细察看卧室。跟客厅相反,这里放了一些重要文件。但没有一把锁撬开。看来,应该认定,那个女人除了拿走吉尔贝的信,并无别的目的。亚森·罗平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又问:“信送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在这里吗?”

“是跟她同时到的。看门女人跟她同时按的门铃。”

“她一定看到信封了?”

“对。”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余下的问题,就是搞清那女人是怎样把信偷走的。是从外面窗子爬进来偷的吗?不可能。亚森·罗平看到卧室的窗子是关着的。那么,是把两个房间中间的门打开进来的吗?这也不可能。亚森·罗平看到门仍是关着的,外面还上了插销。

可是,她总不是凭着意念穿墙进来的吧!要想进某个地方,总得有个出入口;由于进出是在几分钟内完成的,那么这个出入口一定事先就在墙上开好了,这个女人显然知道它的存在。经过这样一番推理,检查工作便容易了。

只须把注意力集中到门上。因为墙壁光光的,没有壁橱,也没有壁炉,更没有可以遮掩出口的墙幔。

亚森·罗平回到客厅,研究起那扇门来。他立即打了个哆嗦。他一眼就发现门的左下方,嵌在几条横方之间的六块小板子中,有一块不在原来的地方,光线不是直射在上面。他弯下腰,发现有两枚小铁钉卡着这块木板,就像铁钉卡住镜框后面的板子一样。只要把钉子取下,那块板子就会掉下来。

阿希伊惊叫起来。可是亚森·罗平却不以为然道:“这又怎么样?难道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吗?这个长方形的洞眼,长十五到十八厘米,高四十厘米,你总不能说那女人是从这个洞里钻过去的吧!就是一个十岁孩子,不管多么瘦小,也钻不过去!”

“是钻不过去,但可以伸进手,把门闩拉开。”

“拉底下的门闩可以,上面的够不着。你试试就知道了。”阿希伊试了一下,的确不行。

“那么,信是怎么拿走的呢?”他问。

亚森·罗平没有回答,沉吟良久。

突然,他吩咐道:“拿我的帽子……大衣……”

他为一个急迫的念头所驱使,匆忙走出去。到了外面,他跳上一辆出租汽车。

“玛蒂庸街,快!”

一到丢了水晶瓶塞的那套房子,他急忙下了车,打开小门,冲上楼,跑进客厅,打开灯,蹲到客厅与卧室之间那扇门前。他猜着了:这扇门上也有一块小板子拆掉了。这扇门上的洞也跟夏托布里昂街的那个一样,只能伸进胳膊和肩膀,也够不着上面那个门闩。

“电打雷劈的!”亚森·罗平骂道,再也压不住在心里烧了两个多钟头的怒火,“妈的!我不会放过这事的!”确实,令人难以置信的厄运总是缠着他,逼得他瞎摸瞎撞。用不上自己的坚韧执着或者事物本身的力量所赋予的成功因素。吉尔贝把水晶瓶塞交给他,又给他写了信。但这两件东西刚到他这儿就不翼而飞了。

这些事并不像他迄

今所认为的,是一连串偶然的互不关联的事件。不是的,显然,这表明有一个对手,出于既定的目标,以神奇的本事,令人意想不到的灵活,在攻击他亚森·罗平,而且是在他最安全的隐蔽住所;手法如此强硬,如此出乎意料,搞得他不知所措,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因而无法自卫。在他的冒险生涯中,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阻碍。

他内心对未来越来越担忧。一个日期在他眼前闪现。这是他无意识地为司法当局定下的可怕日期。司法当局将在这一天实施报复。在这一天,也就是四月某一天早晨,两个与他并肩战斗的伙伴将要登上断头台,受到可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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