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年轻人不急不忙地顺着台阶向上走,上了岁数的老板飞一般从店里奔出,站在了他的面前并热情地与他握手。两人站在快餐店门口,让记者们痛快地拍摄了一番,然后就进去了。

“布鲁菲尔德!”邦德喊了那人的名字,书店内所有人都朝我们这儿望。我赶紧上前阻止他再次失控,“你发什么疯?布鲁菲尔德怎么可能在这个时代?”

“不,这张脸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大步流星地走向柜台,质问那个黑人小伙,“对面那个富家子弟是谁?”

黑人很惊讶,“先生,您是第一次来英国吗?他是布鲁菲尔德,三个汽车公司的老大,两家造船厂的董事,一所大学的名誉校长,他经手的业务多得能把您给吓死。”

我插了嘴:“等等,我在这儿生活了20多个年头,怎么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也许你的心思都在姑娘身上。”黑小子嘲弄道。

也许我的心思都在时间机器上才对。我不知所措地看着邦德,“他和你所认识的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嘿,你去哪儿?”007在我还没说完的时候就跑出了门外。

“詹姆斯!”我追了上去,“你要干吗?他们不是一个人。相信我,带你来这儿的东西只有博士才能制造出来。”

“他和我要找的布鲁菲尔德一定有某种关系。”年轻的特工站在了离记者不到20步的地方,“可能是血缘关系,否则不会如此相像。”

“那又如何?”我小声说道,“就因为布鲁菲尔德杀了你的新婚妻子,所以你要他的后人来还债?”

“我必须知道他的下落。”邦德握紧了拳头,“必须!”

“请先冷静一下……”在我只说了三分之一的时候,耳边传来“轰”的一声巨响。这家大型快餐店爆炸了,火焰里钻出两个人,他们正是之前的老板和布鲁菲尔德,老板身负重伤,可对方却只擦破了点皮。从这样的情况来看,老板应该在爆炸的一瞬间用身体保护了这个年轻的富豪。只可惜,灰头土脸的布鲁菲尔德一边捂着受伤的胳膊,一边用身体推开保护他的老板,那可怜的老家伙从台阶上滚了下来。先前的司机见状推开四处逃散的记者跑上台阶,试图把主人带走。

邦德拔出了他的勃郎宁手枪,对准另一个方向。我顺着他瞄准的方向望去,只见艾达正坐在一辆粉色的大众轿车内举枪准备对布鲁菲尔德射击。“啪”的一声,邦德和那个女人同时开枪了,子弹发出的声音犹如清脆的掌声。艾达的枪被打飞,再看布鲁菲尔德,他受伤的那只胳膊又挂了彩。我有理由相信如果邦德不在场的话,这个富翁就永远躺在这儿了。

“你在干吗?”我问道。与此同时,有些记者开始向我和邦德这里拍照。毫无疑问,这帮智商为负数的狗仔队误以为是詹姆斯开枪打中了布鲁菲尔德。

“不能让她杀死他!”邦德见到记者在拍照,往他们的脚下开了两枪,这些拿固定工资的白痴们吓得再度逃散。他看着粉色大众离开的方向,急迫地说道,“得弄辆车,科林!”

街边到处都是车,可没有一辆属于我。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警车的呼啸声。当我还傻站在路上时,詹姆斯拦下了一辆路经此地的银色兰博基尼,司机在枪口下老实地交出了自己的爱车,眼睁睁地看着“土匪”钻了进去。

“科林!”他在喊我名字的时候,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跑过去的时候才发现这是辆自动排挡的跑车,邦德压根就不会开。警车的警笛声越来越近了,我顾不了太多,钻进驾驶座,抬起手将漂亮的剪刀门从上往下拉。生平我还是第一次开兰博基尼,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旁边竟坐着詹姆斯·邦德。

伴随着跑车发动的声音,一辆警车已经出现在我眼前。邦德用胳膊撞击黑色车窗,对着警车的两个轮子各开了一枪,它们就像漏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我不敢怠慢,左手放在方向盘的12点位置,右手摆在邦德的座位上,挂上倒车挡的同时,我猛踩油门开始倒车,在我能看见的路口处迅速打了把方向,车身来了个90度的漂移。邦德正好看见了前方粉色大众的车尾灯。

“追上它。”他退下弹夹,大致估算了一下剩余的子弹又重新把它推进枪身,老练地扫了一眼倒车镜,“这车能开多快?”

“任何车辆在市区都不允许超过70英里。”

他用大拇指向后挥了挥,“如果有四辆警车追你呢?”

我张大了嘴,右脚再也不敢离开油门。

“右转!”邦德先生命令道,“好,就在这儿停!”

“你又要干吗?”我焦急万分,“警察就要追上来了!”

“我来开。”

“可这是自动挡的。”

“是的,比手动的还要容易。”他不由分说一把就将我拽到了他的位置,待我从倒车镜里看见警车的时候,詹姆斯已将车发动了,并把勃郎宁递在我手上,“给,拿好它。”

“我不会用它。”

“是,我知道。可瞄准一辆车比瞄准一个人来说要更为简单。”

“你是让我开枪打警察?”我擦拭着额头前的汗水,自从认识邦德以来,我体内的汗腺就活跃了起来。

“或者让他们开枪打你。”他刚说完我就听见了枪声,那帮不分青红皂白的城市保护者扣动了扳机。

“妈的!”我左手拿枪,伸出窗外,闭着眼睛胡乱开了两枪。

“恭喜你,科林。你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竟然杀了一条流浪狗。”

“去你的吧!”他的幽默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好笑。

“噢,那是艾达的车。”

我回望着街边的一辆粉色大众,“这种车型多了去了。”

“可车牌号只有一个。”

“该死,我没记下那家店铺的名字。”

“弗克兰服装店。”邦德开车经过了富勒姆路的交叉路口,朝自然博物馆驶去,后面的警车穷追不舍,就像块巨大的磁铁一样吸向我们。博物馆附近有辆七喜汽水的饮料车抛锚了,堵在了路中间,司机正打电话把这里的情况向交通部说明,当他看见兰博基尼急驰而来的时候,吓得手机和尿同时落在了地上。

“小心,我们要撞上了!”我赶紧寻找安全带。

詹姆斯一声不吭,表情镇定得令人难以置信。只见他加大油门,整辆车钻进了那辆大货车的肚子下面,并不可思议地向右漂移。当他再踩油门的时候,我看见一辆警车刹车不急,撞上了饮料车,顿时,百事公司的产品在自然博物馆门前炸开了,七喜饮料就像喷泉一样灌溉着这个街道。

“呼——”我松了口气,可是当我看见前方的情况时,脱口而出,“Shit!”

我们的车冲过了海德公园的铁栅栏,邦德对游客疯狂地摁着喇叭却没有半点减速的意思,这座18世纪的英国王族的狩鹿场现在成为詹姆斯·邦德的练车场了。邦德先生用这样的场面告诉游客公园提前关门,惊慌之中,个别游人竟跳进了喷泉躲避飞车劫难。一群两分钟前还在歇息的鸽子四处飞散,我掸去粘在倒车镜上的羽毛,发现还有两辆警车在追我们,更糟的是,我确信自己听见了螺旋桨的轰鸣声。

黑色的直升机在高空发出这样的声音:“赶快弃车投降,你们逃不掉了!”

“会游泳吗,科林?”

“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路况,车子已经穿过海德公园,前方就是白金汉宫,再往前就是伦敦桥和泰晤士河……经过一连串的冲击,这辆银色的兰博基尼已经面目全非,车前的引擎盖早已不知去向,左边的倒车镜被大树拉掉,右边的尾灯也中了一枪。如果开枪的人再把手抬高一点,那么子弹进的就是我的后脑勺了。

“但愿你学过潜水。”他驾着车直冲街边的护拦。

“天啦!”我赶紧用胳膊护着脑袋,以免头部受伤。

跑车流星般冲进泰晤士河,在车头与河面接触的一瞬间,驾驶座两边的安全气囊全部打开。整辆车不到10秒钟就沉入了水下,詹姆斯用脚踹开车门,他鼓着腮帮替我解开难缠的安全带——跟在他后面让我非常自卑,在大学里我是个游泳好手,可跟这条属鱼的特工比起来,我的水性恐怕连条泥鳅都比不上。

他拉着我的衣领快速向前游,同时用嘴向我吐出一个很小的气泡,并摇摇食指。我立刻领会他的用意,为了不让岸上的警察发现我们的方位,说什么也不能在水下吐气。我奋力地向前游,可是两分钟过去后,我就有种强烈的窒息感,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似的,大脑也开始不听使唤,导致游泳的姿势变得越来越乱。我理智地拽了一下邦德的袖口,他回头看的时候我做了个潜水员专用的手势——其实就算我不专业,他也能从我痛苦的表情察觉出来。

就在我实在无法忍受窒息的痛苦,想要往上漂浮的时候,詹姆斯一把将我拽了下来,并用口对口的方式往我的肺里吹气,这虽不如氧气瓶来得有效,却让我好受了许多。等一下!这算是接吻吗?天啦,我和007接吻……这个……不过他的接吻功夫确实一流,难怪那么多女人……停下!科林,你在想什么?

大约五分钟以后,他带我上了岸。我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陆地,刚要张大嘴呼吸新鲜空气就被邦德推进了车里。一分钟后,一架直升机从我们的头顶飞过,警察并没看见我们,我们成功了!我欣喜若狂的同时,却发现我们正坐在一辆军用吉普车里。

“这是哪儿?”我看着车窗外面,“皇家海军学院……噢,邦德先生,你可太神了。没有人能够用这点时间从伦敦桥游到这里……”

“别说话,有人来了。”

我们静静地蹲在吉普车的后座上,邦德竖起耳朵聆听了一阵,“脚步声不同,对方是两个人,你负责右边那个。”

“我……”我无言相对,让我对付一个普通人也许还行,可对方是个军人。詹姆斯才不管这些,他在双方分别关上车门的一瞬间,用枪托击晕了司机,我按照他的指示只好袭击右边的那个人。我的双手紧紧地卡住他的脖子,可恨的是这家伙脖子上都是汗,湿滑得就像刚从水里蹦出来的鱼。在他刚要求救的时候,邦德对着他的脸就是一脚。这个当兵的脸上留下了一个很大的鞋印,然后晕了过去。

简单观察了一下,司机是普通的三等兵,我对付的却是一名陆军中尉。陆军?他来海军学院干什么?会朋友的吧?管他呢,我和双零特工脱下他们的军装分别套在自己身上,我这件还挺合身,詹姆斯的腰部却显得有点紧。

这两个被打晕的倒霉鬼被丢进了另一辆车的行李箱,邦德发动了吉普车带着我离开了学院。一路上有不少警车与我们擦肩而过,每当看见警察的时候,我都有些不自在,他却若无其事地吹起了口哨。

“呃,我记得弗兰克服装店附近有个大商场,我们可以停在那儿的地下停车场。”

“不。”

“不?”我诧异地看着他。

“我们走过去。”他说着将车停靠在一家比萨店的门口。这里离我们的目的地还远着呢。一路上并没有太多的人注意我们,谁会对当兵的感到好奇呢?有趣的是,当我们路过一家数字电影院的时候,那里正在上映《007大战皇家赌场》,邦德在宣传海报面前停留了一番,“我不喜欢这小子。”他是指男主角。说真的,如果一定要说哪个演员与真实的邦德更为接近的话,我倒认为是第五任007的扮演者皮尔斯·布鲁斯南。

“那是什么,科林?”他指着一个孩子手中的PSP游戏机问道。

“和历史没关系。”我讽刺道。

“伙计,别再为这事和我发牢骚了。”他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与我们迎面而来的女性都会盯着邦德看上好一会儿。她们当中有高中生、大学生、未婚的、抱着孩子的,甚至还有两位上了岁数的老太太。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觉得自己的压力很大,我并不难看,可和他相比……算了,别想这些无聊事了。不过,迄今为止他并没兑现当初在地下室的诺言——只要我不老实,他就对路人开枪。他是吓唬我的吗?从书店到现在,他没杀过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我还特别注意到他在避让游客。邦德先生不是个坏人,可是历史……噢,该死。

“你怎么了?”他问道。

“没什么,我们快到了。”我指着离我们不足半英里的服装店,“嘿,我们的运气不坏,大众车还在那儿。”

“车在可不代表人在。”

“也许吧。”当我们一步步靠近那家店铺的时候,我确实没看见艾达在里面。

“欢迎你们,两位先生。”服装店的老板是个留着小胡子的法国男人,“我能做点什么吗?”

“开门见山吧,驾驶大众车的那位小姐在哪儿?”我说话的同时,邦德狠狠给了我一下,把我的肋骨撞得生疼,疼得我眼泪都

快下来了,我不得不捂着痛处站在他后面,并一个劲地责备自己的冲动和愚蠢。

“我这里并没有什么小姐。”法国佬明显是在撒谎。

詹姆斯将错就错,他拔出手枪对着老板的肚子,对我说道:“把窗帘和门都给我关上,今天提前打烊。”

“遵命,中尉。”我揉了揉阵阵发疼的部位照做了。

在我把这一切处理好了之后,另一把枪对准了007,那是艾达。她从另一扇门里走了出来。艾达换了件紫色的外衣,打扮得就像橱窗里的模特。不过这些和她下面说的那句话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我傻站在原地动都不敢动一下,只见艾达的嘴唇慢慢地张开,“又见面了,查尔斯……不,我是说,詹姆斯·邦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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