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琳和蜜雪儿周围的地全都是沼泽,她们得步步小心,以免踩到看上去是覆盖着树叶的硬地,但实际上只是一层薄薄的表面,那下面往往掩盖着深不见底的泥沼。刺耳的蛙鸣没完没了,这让布琳很恼火,因为如果有人走过来,那哇哇呱呱的叫声会盖住脚步声。

她们在寂静中又走了二十分钟——尽可能循着宽敞一点的地方走,一步步地走向了那令人望而生畏、像迷宫一样的密林深处。布琳和蜜雪儿下到了一个溪谷里,这里的地上铺满了黑莓、延龄草、木葱和十几种她不认识的植物。好不容易她们才爬到另一边的山顶。

这时布琳突然意识到,她迷路了。完全迷路了。

在高一点的地方,她们的方向感会好一些,那样就可以找到正确的路线:往北,去若利埃小道。布琳先前利用一些地标来辨别方向:群峰、一条河流、大橡树不寻常的树形。但所有这一切都迫使她们越来越往地势低凹的地方走,现在已经走到了谷底,四周都是悬崖峭壁和密实的灌木荆棘。她所有的导航参照都消失了。她这时想起来,在州警集训班里教特警警务课程的教官曾经说过,如果你将某人置于一个没有可辨认的地标的陌生地域里,人会在三十五分钟之内完全丧失方向感。布琳很相信教官所说的话,但也意识到,地标太多也同样是个问题,与地标太少一样。

“你和你的朋友有没有到这儿来做过远足?”

“我从来不远足,”蜜雪儿悻悻地说,“我只到他们这儿来过一两次。”

布琳缓缓地扫视了一下四周。

“我还以为你知道我们在哪儿呢?”蜜雪儿嘀咕道。

“我也以为是这样,”她说,她也有一点恼火了。

“好啦,找点青苔看看。青苔都长在树的北边。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学过。”

“不完全是这样的,”布琳答道,她看了看四周,“青苔是哪儿水分多就长哪儿,通常确实都长在树木和石头的北边。但那只是针对南面的阳光照射充足的情况而言的。在密林深处,青苔是哪儿都长。”布琳挥手一指,“走这边。”她心里在想,选择这个方向是不是仅仅因为这边没那么难走,植物也没那么密。蜜雪儿木木地跟了过来,她拄着她那根红木拐棍,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走了不一会儿,布琳又停下了。十分钟之前,她就已经失去方向感了,现在很可能就更迷糊了。

不能再这样走下去了。

她有了个点子,便问蜜雪儿,“你有针吗?”

“你说什么?”

“针,或者大头针,别针可能也行。”

“我干吗要带着针啊?”

“真是,有没有啊?”

那女人拍了拍外套,“没有,干什么用?”

她的警徽!布琳从衣袋里掏出警徽。肯尼沙郡警察局。镀铬的。郡徽上的棱线像太阳光一样呈辐射状。

她把警徽翻过来,看着背面的别针。

这行吗?

“过来,”她领着蜜雪儿来到近旁的小溪,然后跪下来,拂去一层厚厚的树叶,对蜜雪儿说,“找点石头来。要西柚那么大的。”

“石头?”

“快点。”

那青年女子做了个鬼脸,但还是在岸边开始走来走去,拣石头,布琳在岸上清出一块地方。地上很凉;透过膝盖,她能感觉到一股凉意。接着就有点疼了。她从口袋里拿出酒精瓶、芝加哥餐刀和蜡烛点火器。把这些东西放在面前的地上,警徽的旁边。

蜜雪儿回来了,一瘸一拐的,找来了五块大石头。布琳只需要两块。刚才忘记说了。

“你要做什么?”

“做个指南针。”这种方法在州警集训班的生存手册上有介绍,不过布琳所在的那个小队没有做过这个东西。但她读过那个材料,心想应该还记得怎么做。

“这你怎么能做得出来呢?”

“我也不能肯定做不做得出来。不过我知道原理。”

道理很简单。你用锤子砸一根针,这样锤子就让针受磁了。然后,你把一块软木放在一碗水里,再把针放在浮在水面的软木上。针的两头就是北和南了。简单吧。这会儿没有锤子。她就得用刀背来代替,那是她们身上仅有的金属物件。

布琳跪在那里,将一块石头放在面前。她想掰下警徽后面的别针。但没掰下来。针太粗了。

“妈的。”

“用刀砍试试,”蜜雪儿建议道,“用石头砸刀背。”

布琳尽可能地把别针掰开,然后放在石头上,再用刀刃压在针座上。就这样,用左手稳住芝加哥餐刀,用另一块石头砸了一下刀背。可连个印子都没有砸出来。

“你得用力砸才行,”蜜雪儿说,她饶有兴趣地在一边看着。

她又用石头砸了一下。刀刃在针上砍出了一道浅痕,但顺着镀铬的金属滑开了。她无法用一只手同时稳住刀刃和石头上的警徽。

她把石头递给蜜雪儿,说,“给你。你来。用双手。”

那青年女子接过石头,这“锤子”足有十五磅重。

布琳的左手继续握住刀的木柄。右手圈住警徽,手指捏住刀刃的一端,靠近刀尖的位置。

蜜雪儿看着她。“我不行。你手放在上面我砸不了。”蜜雪儿的目标是一个八英寸长的刀背。要是砸偏了,就会砸着布琳的一只手。或者是把刀刃砸偏,那样就会把她手指上的肉给削掉。

“我们别无选择。”

“我会砸到你手指上的。”

“砸吧。别这么轻轻地敲了。砸狠点。来,砸!”

那青年女子深吸一口气。举起石头,龇牙咧嘴,一口气呼出,石头呼地砸下。

也不知道这一石头是冲着布琳手指去的,还是冲着刀去的,反正布琳在那里是纹丝没动。

咔嚓。

蜜雪儿这一下子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刀背上,刀刃砍进了金属,把一枚两英寸长的针给砍了下来。

针打着旋,飞向了空中,消失在溪边幽深的叶海之中。

“哎呀!”蜜雪儿叫了一声就要往前冲。

“别动,”布琳轻声喝道。也可能她们的战利品就在落叶的表面,脚步一动,就会滑进乱叶之中,那就再也找不到了。“不会飞很远的。”

“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见鬼。”

“嘘,”布琳提醒她别吱声。她们必须得假定,哈特和他的同伙还在后面紧迫不舍。

“我们得用点火器找了。”

布琳俯身凑近树叶。这青年女子的话是对的。在这样的深谷里,仅有的半个月亮的光线,也被无数的树枝和倔强的树叶撕扯得七零八落了,想找到一根针,是绝无可能的。但如果使用蜡烛点火器,那就像是在摩天塔楼上为哈特打开了报警航标。

这一夜那句不断重复的话又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别无选择。

“在这儿。”布琳把点火器给蜜雪儿。“就在这一圈找。”她指了指这堆树叶的最远端。“放低一点,高出地面就行,要不断地晃动。”

蜜雪儿一瘸一拐地走开了。“准备好了吗?”她低声问。

“开。”

咔哒一响,一朵火苗绽放开来。比她预想的要亮碍多。任何人只要在一百码之内都可以看得见。

布琳弯下腰,扫视着地面,小心翼翼地往前爬行。

那儿!有东西在闪光。那是吗?布琳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在一撮鸟粪上捡起一根细树枝。

第二次的发现原来是一片从刚才的石头上砸出来的一个云母条。不过,最后布琳终于还是在夜色中发现了一丝银光。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针。“快关掉,”她对蜜雪儿说,冲着蜡烛点火器点了一下头。

周围重又变成漆黑一团——现在变得更黑了,因为刚才眼睛被光亮刺了一下。布琳觉得现在特别容易受到攻击,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那两个人可能就直接朝他们冲过来了,而她却看不见他们。只要有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或者树叶被踩的声音,那一定就是他们来了。

蜜雪儿蹲下身子。“要我帮忙吗?”

“现在还不要。”

那青年女子坐了下来,盘起两条腿,掏出饼干。她把饼干递给布琳,布琳吃了几块。接着她就用刀背开始敲击那枚针。有两下子砸到了手指,疼得她直咧嘴。但她没有松手,继续敲打——就像点火器的火光一样,这咔哒咔哒的敲击声无异于是在通过高音喇叭来广播她们所在的位置,几英里外都能听得见。

没完没了地敲了五分钟后,她说,“我们来试试看。我需要一根线。细细的东西也成。”她们从布琳的滑雪衫上扯下了一根线,用线把针捆在一根小细枝上。

布琳把酒精从瓶子里倒出来,灌进半瓶水,把捆着针的细枝放进瓶中,再把瓶子倒向一侧。布琳扣动蜡烛点火器的扳机。两个人的头凑在一起,眼睛盯着透明的塑料瓶。那一小截细枝慢慢地在向左转动,然后就停下了。

“成了!”这话从蜜雪儿嘴里脱口而出,脸上露出了这天晚上第一次真正的笑容。

布琳看了看她,也对她笑了笑。见鬼,她心想,成了。还真成了。

“可这哪是北,哪是南呀?”

“在这一带,高的地方通常是西。那就应该是左边。”她们关掉点火器,等她们的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布琳指着远处的一个山顶。“那就是北。咱们往那边去。”

布琳拧上瓶盖,把瓶子塞进农袋,拿起她的长矛。她们又出发了。她们每隔一会儿就看看那瓶子。只要她们继续往北走,她们迟早都会穿过若利埃小道。

很奇怪,她在想,就做了这么个小玩具,竟让她获得了莫大的信心。克里斯丁·布琳·麦肯齐作为女人,她最大的敌人,最大的恐惧,就是失控。这一夜从一开始她就失控了——没有电话,没有武器——从那黑魃魃的湖水里爬出来后,刺骨的寒冷、湿透的衣服、无助的心态就一直在困扰着她。但是现在,手中有了一把粗糙的长矛,口袋里有一个自制的指南针,她感到信心十足,觉得自己就像约伊的连环画书里的那个人物一样。

丛林女王。

跳舞。

哈特是这样称呼这种事。

这种事是这种生意的一部分。哈特不仅习惯于跳舞,而且还工于此道。工匠嘛,毕竟。

一个月以前,他坐在一个咖啡馆里——从来都不会是酒吧;头脑保持警觉——闻声抬起头。

“啊,哈特。你好啊?”

有力的握手。

“好。你呢?”

“我还好。听着,我有兴趣雇个人。你有兴趣干点活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我说你是怎么认识戈登·波茨的?你回来要走很长的路吧?”

“不是很长。”

“你怎么会碰上他呢?”

“是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

“那是谁呀。”

“弗莱迪·兰卡斯特。”

“弗莱迪,是他呀。他妻子好吗?”

“这事说来有点沉重,哈特。她两年前就死了。”

“哦,对。记性真差。弗莱迪喜欢圣保罗吗?”

“圣保罗?他住在密尔沃基呀。”

“瞧我这记性。”

跳舞。在继续。不可或缺的一环。

后来又碰了两次头,终于确信无疑了,中圈套的风险降到了最低限度,舞跳完了,他们开始谈细节。

“钱很多嘛。”

“对,是啊,哈特。这么说,你有兴趣了?”

“接着说。”

“这是那个地方的地图。这是一条私家道路。湖景路。那儿?那是一个州立公园,全都是。很少有人在那一带。这是那个房子的结构图。”

“好的……这是条土路,还是铺过的路?”

“土路……哈特,他们对我说,你很棒。你是很棒吗?我听说你是一个工匠。他们都是这么说。”

“他们是谁呀?”

“大家。”

“这个,是啊,我是个工匠。”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可以。”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做这一行?”

“这很适合我。”

“看来是这样。”

“好了。威胁面的情况如何?”

“威什么?”

“这活会有什么风险?那儿有多少人、武器?附近有没有警察?那是个湖边度假屋——湖景路上的其他房子里有没有住人?”

“这活对你只是小蛋糕一块,哈特。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其他几处的房子都是空的。只有两个人在那儿,就是菲尔德曼夫妇。公园里没有护林员,几英里之内没有警察。”

“他们有武器

吗?”

“你开玩笑吧?他们都是城里人。女的是律师,男的是社工。”

“就菲尔德曼两口子,没别人了?这可是很大的不同。”

“我得到的信息就是这样。信息是可靠的。就他们两口子。”

眼下,在马凯特州立公园的深处,哈特和刘易斯正在绕过一片危险的荆棘。那植物长得就像是科幻电影里的一样。

哈特在郁闷地想着心事,对,没错,就他们两口子。手臂又痛了。

他对自己很恼火。

他只做了百分之九十五。

应该做到百分之一百一十才对。

至少他们知道他们现在的路线是对的。此前,他们发现了一片带血的纸巾。舒洁牌纸巾被扔在那儿的时间不可能超过半小时。

哈特这时停下来,瞪大眼睛看看了四周,看到了几个山尖和一条小溪。“我们还可以。要是没有月光,那会麻烦得多。可我们休息了一会儿。有人正盯着我们呢。”

捣蛋鬼……

“有人……你也相信吗?”刘易斯说,好像他很相信似的。

哈特并不相信。但现在没时间讨论这些神乎其神的事。“我想再走快一点。等她们到了那个小道的时候,她们可能就会开始跑了。我们也必须这样才行。”

“跑?”

“对。走平路对我们有利。我们走得会更快些。”

“她们毕竟是女人,你是这意思吗?”

“没错。还有,她们中间还有一个人受伤了。有了伤痛,速度就会慢下来。”他停下脚步,朝右边看了看。然后弯腰去看地图,用汗衫遮住手电筒的光,看得很仔细。

他用手指着说,“那是个观烟塔吗?”

“什么来着?”

“护林员观察森林火灾的地方。我想这是她可能要去的一个地方。”

“在哪儿?”

“就在那座山岗上。”

他们看着半英里之外的一个建筑物。那是一座塔形建筑,但隔着树林,他们无法判断,那是一个无线电或微波天线,还是一个顶上带小围栏的建筑。

“也许吧,”刘易斯说。

“你看见她们的踪迹没有?”

现在他们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半个月亮所提供的照明还不错,但横在他们和护林塔之间的沟谷却十分幽深,谷底的树木就像是天棚一样,把一切都遮蔽得严严实实。

两个女人应该是往塔那边去了,而不是若利埃小道或护林站。那个地方有无线电,甚至还有武器。他思想斗争了一会儿,还冒险用电筒照了照四周的地面。如果两个女人就在附近,至少早走开了,可能看不见电筒光。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一阵树叶窸窣的声音,赶紧朝声音发出的地方转过身去。

六颗闪着红光的眼睛正在盯着他们。

刘易斯笑了。“浣熊。”

三头大浣熊正在地上刨着什么东西。那东西亮闪闪的,还咔啦咔啦作响。

“那是什么?”

刘易斯找了块石头,朝浣熊扔了过去。

浣熊气呼呼地哼哧了几声,跑开了。

哈特和刘易斯走过去,发现浣熊原来是在争食。那东西看上去像是饼干的碎片。

“她们的?”

哈特捡起了一块,啪的一声掰成两半。脆的。他看了看地上。两个女人显然在这里停留过——他看出地上有膝印和脚印。然后她们就奔北边去了。

“是那两个女人。在这儿还吃了个野餐,操。”

但哈特怀疑这是不是休息。这不像是布琳。也许有人需要急救。他觉得他闻到了一股酒精味。可不管是什么原因,对哈特来说,重要的是她们没有去观火塔,而是直奔那个小道去了。

他打开GPS,指了指前面。“往那边走。”

“小心那块地方,”刘易斯说。

哈特眯眼看了看。月亮被树枝或云朵遮住的时候,周围的森林就黑得像在山洞里一样。他终于看清刘易斯指的那块地方了。“那是什么?”

“毒藤。坏东西。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它过敏。印第安人就不会。”

“对他们不起作用?”

“对。一点不起作用。对你也可能不起作用,但你总不会去冒这个险吧。”

哈特对此一窍不通。“你过去是干什么的,童子军?”

刘易斯一笑。“想来好笑,这么多年都没想过那些事了。没错,是的,我是做过童子军。不过,其实也算不上是他们的一员。我参加过几次野营活动,后来就退出了。不过我知道那是毒藤,是因为我的兄弟曾经把我扔到过那里面。操,我那个疼啊。所以毒藤长得什么样子我是怎么着也忘不了了。”

“你说你有两个?兄弟?”

“那是我哥。还能是谁?我排行中间。”

“他知道那是毒藤吗?”

“我想他不知道吧。不过,我也总怀疑。”

“要是那样,也真够损的,刘易斯,”哈特说。

“是啊……哦,也真是。我的朋友们都管我叫坎普。你也可以这样叫我。”

“好的,坎普。这名字有什么来历吗?”

“我出生时我父母住的镇子。坎普顿。在明尼苏达。我父母觉得这名字,晓得吧,特别。”他暗自一笑。

“就像我们家谁都很特别似的。真搞笑。我爸就这么想来着,那就让他去呗。你们家一下死了俩?你父母?”

“没错。”

“对不起。”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还是很抱歉。”

他们继续在枝蔓横生的灌木丛中走着,就这样默默地走了感觉有两英里,但实际上可能才走了四分之一。哈特看了一下手表。行了,他想,是时候了。

他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他带在身上的那部手机,摁了一下开机键,手机进入了一段电子程序,如今的手机都这样。他找到设置功能,把响铃设置成震动。然后翻了翻最近的呼叫。最上面的一个是“家”。他注意到,这次通话持续了十八秒。通个信息足够了。

他想知道以前她跟家里通话会通多久。

亮光一闪,手机震动了。

哈特碰了一下刘易斯的手臂,示意他等一下,然后立起手指,放在嘴唇上。

刘易斯点点头。

哈特接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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