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译本之底本以杉本圭三郎《全译注平家物语》与市古贞次译注《平家物语》为主,并参考富仓德次郎《平家物语全注释》、高木市之助等校注《平家物语》、佐藤谦三校注《平家物语》等书,以便比对。

二、上举原著底本及参考诸书,皆属所谓“觉一本”系统,但各书之间,章节之多少或有无,及其安排之次序,却不尽一致。本译本偶尔稍作改动。譬如为叙事之连贯,合并二短章为一章之类。唯皆有简短说明,且于内容本身并无改动。

三、《平家物语》虽然起源于说话或唱导文学,自成特殊文类,曰“平曲”或“平家琵琶”,然而书中文体却因时、因地、因人物而有所不同。要之,有汉文训读体、时行和文体、候文、骈俪等,统称“和汉混淆体”。本译本则斟酌配合原文体式,或用简洁白话,或以浅近文言,或采半文半白体译之。

四、书中人物之称谓,或冗赘或简约,且多有前后不一致者。往往只举其人之官位、邸名、住处或法号之类,而不曰姓甚名谁。譬如主角之一平清盛,最初以“六波罗入道前太政大臣平朝臣清盛公”出现之后,在其他章节,又有入道、大纳言、太政大臣、净海、入道相国、禅门、平相国、六波罗殿等称呼。本译本则视其需要,时或径加姓名以助辨识。

五、书中所用公、卿、殿等字,原为分别对各级高官尊称之词,但亦为在下者面禀或提及在上者之敬称。以“殿(との)”一词为例,依关系之不同,可译成:(某)公、老爷、大人、阁下、先生、主公、主人、夫人、夫君(妻对夫)等汉词。唯本译本原则上不一一加以汉译,一仍原著汉字用法。一则省事,一则借以保留原文风貌。

六、原著原为历史故事,其中活跃之人物大都真有其人,叙述之事件多半确有其事,发生之地点亦皆实有其地。本译本则就其人其事其地之要者,各在注释中举出,加以简介或说明。至于有背离或改易史实之处,则乃历史虚构化之必然现象,故除偶然点到之外,不作多余之解释。

七、原著所系年月日皆为阴历,本译本之文本及注释亦从之。注释中所标人物之生卒年、年号之起讫、事件之年代等,皆参考三省堂《コンサイス人名辞典》以及其他历史年表之类,加以括注阳历纪年,以免读者为繁多之年号所困而迷失于时代之先后。唯其阳历年之标示,纯为方便计,则与阴历干支纪年同始同终。而阴历新年泰半始于阳历一月下旬与二月初之间,故凡是阴历元旦之前仍以阳历旧年纪之。至于阴历之月份日期亦一仍其旧。

八、原著中所引和汉历史或人物典故,往往与原典原貌不尽相同,甚至与其他来源混为一谈。此乃文化传播、交流而演变之结果。翻译非比较研究,故在附注中仅指明典出何处,而对其变容之来龙去脉则原则上不作讨论。

九、原著中所引日本人或中国人之汉诗汉文,诸通行本皆已改成训读体。本译本则尽量查对出处,还其原来面目。又书中于写景抒情之处,往往出现训读体对偶,则设法以骈体译之。原著或在附注中所引和歌,一律译成二十言五绝体。并非十全之计,求其简便而已。韵脚则依中华新韵,至于平仄则任其自然,不强作斟酌。

十、原著中之日文官衔名称繁多,本译本除就其重要者略作解释之外,不暇一一作注说明。又有所谓日本国字,其用于专有名词者,姓氏如畠山(はたけやま)、地名如俣野(またの)之类,既不能译,原字听之。

十一、译本附图十多幅,皆选自林原美术馆藏《平家物语绘卷》(二○一二)。日本传统物语绘卷,大都采取鸟瞰式画法,而且在同幅画面上往往可见同一人物出现在不同场景中,其间抹以“霞形”(横披层叠式浮云)以示时空变化,使故事得以连续而无须改变画面。[例如附图《劝说》:平重盛身穿便服,来到西八条邸时,先遇见家臣贞能,晓以大事、私事之辨(右下);接着找到成亲被囚之处,谆谆加以劝慰(右上);继而往见父亲清盛,极力为成亲请命,并谏以恶有恶报之理(左上);最后出现在中门,吩咐众武士,即使奉清盛公之命,亦不可杀害成亲(左下)。说罢离去。]

十二、译本之注释条目尽量删繁就简。但遇有重要之事件、人物、地点、年号等一再出现时,因与物语之进展息息相关,故每常简短重注,以免读者来回翻查前注之烦。又原文中,于服装、盔甲、弓箭、马具、车舆、建筑等之细部均有专名,多数难于译成单一汉词。本译本原则上避免逐一汉译,且除少数例外,亦不作注说明。盖恐陷于繁琐,反致迷惑费解也。

十三、《平家物语》不易译,亦不易读。其原著之所谓“和汉混淆体”:候文有庄重肃穆之气,时行和文则委婉曲折,袅娜有致;骈句具匀称齐整之美,汉文训读则抑扬顿挫,铿锵悦耳。遥想当年,琵琶法师讲唱平曲时,悲壮与婉约必然兼而有之,惜其声音容貌不能移译。读者不妨想象当年盲人法师弹唱之情状,或可稍助物语故事之享受也。

十四、书后附录多种,包括《平家物语》年表、重要官职位阶表、各种地图、皇室、平氏、源氏系谱、参考书目等,以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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