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缓缓流着,他分辨不清自己究竟身处何种时空之中。只记得,天幕是黑色的,万物是静谧的,一切都是神秘而有古风的。

他站在离河边不远处,望着这如梦似幻般的景象。远方视线所及之处,耸立起一座漆黑的角锥状建筑物。

他不知道自己在等待谁,只知道有一股等待的心情在心中流窜;手心开始渗出汗,心头怦怦直跳。

突然间,背后传出脚步声,有人踩上了草地。他本能地回头,半惊诧半惊喜,身子也因而颤抖。

定睛一看,那是一名女子。确切的穿着他毫无印象,只记得她并非裸露;脸部覆盖着一层薄面纱,隐约露出一对深邃的眼眸,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对她的身份毫无概念,但他却明白她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脑中某种神力告诉他,这并非一厢情愿的深信,而是事实。

女子边凝视着他,边缓慢向他靠近;他没有挪动身子,因为已经麻痹、动弹不得;他的心狂跳,思绪狂乱,思考能力完全丧失。

以极为优雅的姿态,她开始贴近他的身躯,两只眼睛离他愈来愈近,他仿佛能听见她的喘息声、心跳声;下一瞬间才发现,那原来是自己所发出来的。

接着女郎的右手缓缓掀起面纱——相当、相当缓慢地露出朱红色的双唇,两片性感又湿润的物体。

正当他的双眼开始去感知她的容貌,他的知觉开始去意识她的嘴唇时,眼前的一切突然如一摊水般化掉了;朦胧的下一秒中,他掉进尼罗河,开始溺水,激烈挣扎;河水灌入他的鼻孔内,他感觉到整个人的意识被冲刷掉,天旋地转之中看见自己舞动的双手,无助又痛苦。

“Excuseme,sir.”

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语言似的,隐约听到有人说出这个句子。

“Excuseme,sir.”又重复了一遍。

突然他的手臂传来一阵撞击感,他倏地睁开双眼。一道亮光灌入视觉神经。

一开始有些模糊,捕捉不到什么;但随着意识的回神,影像逐渐清晰了起来,仿佛穿越任意门般,从尼罗河换了场景。穿制服的空姐站在走道边,双手扶在餐车上,眼睛看着他,对他点了点头,职业化地问:“Seafoodorchi?”

“Seafood,please.”他觉得自己还在溺水,但同时也口干舌燥。

放下面前的餐桌后,一盘整齐的佳肴降落至面前,像是对着饥肠辘辘的若平宣战。

“Thankyou.”

他又花了几秒钟回到现实。明白自己不在尼罗河底,也不在埃及后,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肚子已经唱了许久“空城计”。他立刻擎起刀叉,掀开盒盖,一阵蒸气扑面而至。他再也忍受不了了。

还有几个小时才会到达开罗,这顿凌晨时分的餐点,等于是早餐;等会儿到达埃及后可是不再用餐了,因此现在即使爱困,也顾不上睡觉,必须先饱餐一顿再说。

由于睡不好,全身感觉异常疲累,但食物还是要吃的。他一直觉得,坐长途飞机——尤其是那种十二小时以上、又赶上睡眠时间的——给他一种感觉,好像乘客都是一群待宰的牲畜,坐上死亡列车,食物来了就吃,吃完就呼呼大睡,过着最原始的生活,丝毫不知自己将被载送到哪里。

当然还是有区别的,他知道自己要去埃及。

刚刚梦里的景象……他摇摇头。认为自己应该思考正事。

那封来自斯芬克斯的信似乎有几分可信度,“彩晶”旅行社的确收到某神秘人物的汇款,替若平安排前往埃及的旅游,但旅行社对于此人一概不知,双方联络完全用电子邮件,因此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斯芬克斯与谜团会以什么样的姿态来面对他?写信者究竟是谁?而且更重要的是,动机到底是什么?只是单纯想与他斗智,那人就甘愿花将近五万元的旅费送他到埃及去?对他而言,这理由太过牵强。

目前一切都没有些许端倪,再思考也是无益,只能被动地等待。他疲倦地吃着餐点。

“可惜啊,没有在马来西亚多玩一会儿,看来那儿也是旅游的好去处。”一阵粗重的嗓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没办法,因为是转机,所以只待半天。”若平心不在焉地回答。

“不过也没关系,我储备的体力就是打算要应付埃及的酷热啊!哈哈!”

“……”

“你刚刚有睡觉吧?我可是兴奋得睡不着。再说,经济舱的个人空间小得不得了,睡得着才有鬼!”

“的确,其实我也是半睡半醒。”刚刚叫他起来的应该是眼前这个人。

“我则是利用这段时间来构思我的下一部小说……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灵感骤至,又是一篇名山之作!”

“那完成后我可得好好拜读拜读了。”他啃了一口小面包,飞机上的小面包蛮好吃的,他每次坐飞机都不会错过。

眼前这位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头发油亮光滑,一身体面打扮。他的目光感觉上异常锐利,其中似乎潜藏着一抹近似狡诈,却又带有机智的成分;五官模糊的圆脸让若平有种感触,好像信任他是一种危险,不信任他又是一种损失似的。

“对了,我上一本小说你应该读过吧?有什么感想?”

“你是指哪一本?”若平将封起来的果汁拆封,倒进塑料杯里。

“《公共厕所杀人事件》,评论家给的评价还不错。”

他的书名还是一点进步也没有。

“哦,那本啊,还算不错啦……”算烂的里面还算不错的。

“哈!我的书都是有质量保证的,不过我最得意的作品还是《淫乱家族》……”

“我同意那是你最好的作品。”

雷毅,推理小说作家,自从上次在雾影庄结识后,这次在飞机上是第二次见面。他的推理小说质量良莠不齐,就像柏拉图的哲学一样,有时深奥难懂,有时却粗浅得叫人无法置信。不过就算再怎么烂,还是有几本经得起考验。

他的小说还是有真材实料的成分,像他刚刚提到的《淫乱家族》就称得上是经典。光看书名就知道是一本非常限制级的小说,内容主要描述一个大家族内的乱伦杀人事件,家族内的每个人都有怪癖——恋物癖,甚至恋尸癖等应有尽有;对于男女性交、同性性交的场面描述比起李渔的《肉蒲团》、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巨细靡遗的程度,甚至有专家给了“性爱百科全书”的“美誉”。若平看过这本书后,足足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吃不下饭,因为内容实在是太变态、太恶心了,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想得出来的情节,恐怕只有“天才”才写得出来。据说当初要出版这本书的时候还引起轩然大波,被勒令要挂上“限制级”的标示;卫道人士还强加压力要作者将该书“去菁存芜”一番。不过照后来的情况看来,显然大家比较喜欢“去芜存菁”。

而残酷谋杀案的线索就隐藏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作者很巧妙地将读者的注意力放在情爱描写上,而不露痕迹地将真相隐藏在幕后,因此不到最后一章,凶手身份绝对难以被看穿。破案的推理也条理分明,说服力够。掩卷之后若平只有一个感想,这家伙可以尝试去写情色本格推理,绝对会变成大师级的人物。能够利用令人眼花缭乱的人际关系、体液、身体上的“细微差异”来布局,甚至创造出双重转折情节的,放眼台湾推理文坛,恐怕只有雷毅一人。

值得一提的是,雷毅从来不在自己的书上放本人的照片,总是像《名侦探柯南》的作者青山刚昌一样放一些漫画照。

“不过,大侦探,我的作品风格大概比较不合你胃口吧!”雷毅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说实话,是不合,我个人偏爱‘清纯唯美’形态的……不过只要是本格推理,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喜爱与接受度。”他用纸巾擦了擦手,继续说,“每种文学都有存在的价值,个人的判准不代表真理……拿推理小说来说,本格派、社会派也没必要互相挞伐,每种文类都有它的焦点;既然有焦点,小说内的各种元素就会不等重,虽然有平衡的空间,但我认为只要在此空间内,不必刻意平衡也无所谓。”

“我知道你喜欢本格推理,不过本格推理也有很多子类型,你偏好哪一种?”

看来雷毅真的打算跟他抬杠。真烦。早知道就装睡一路睡到埃及。

若平叹了口气,“你的问题可以再明确一点吗?”

“这么问好了,你喜欢有谋杀案的本格推理吗?”

“当然,有谋杀案刺激多了,而且谋杀案一发生,就象征着谜团的产生,是一种很具吸引力的谜团呈现方式。范·达因说得好:‘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

雷毅露齿微笑,“当然,所以我的小说,不论长篇短篇,每一篇都是凶杀案,尸体愈多愈好。”

“我虽然喜欢本格推理的谋杀案,但我却不喜欢作者太卖弄血腥,以及用不必要的杀戮来填充故事情节。像漫画金田一那种用过多的尸体来满足‘虎视眈眈’的读者的做法,我个人就不是很赞同。不过,你别误会,我个人是很喜欢看金田一的……我喜欢他的风格胜过柯南。”

S·S·范·达因(S.S.VanDine,1888—1939)美国古典推理大宪章起草人,作品风格承袭英国古典推理小说的华丽辞藻与严谨结构,有别于当时盛行于美国的冷硬派侦探小说。被后人誉为美国古典推理之父。

若平像想到什么似的,在雷毅开口之前又继续说:“以谋杀案为主轴的推理小说中常会出现一种情况,很明显就是用尸体来填补故事情节。通常是一件谋杀发生后,紧接着又有人被杀害,而被杀的原因是因为该人物发现破案的关键或无意间发现凶手的身份,因而被害;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示凶手身份的重要线索也会随着第二件命案出现。这样的安排虽然很有戏剧性,但却会让我觉得那是一具不必要的尸体,是作者为了拉长故事而刻意营造出来的。”

“你这样说也太严重了啦,如果要照你那种标准,那大部分的推理小说大概都要缩水一半了,也不会像原来那么精彩。”

“当然我也不是说反对这样的写法,只是觉得能尽量避免无谓的尸体就尽量避免,不要只是为了写杀人场面而写推理小说。太过强调尸体的结果,也难怪会有许多人产生‘推理小说等于谋杀’的错觉。”

雷毅将餐盘往前推,说道:“你这样说我倒是觉得很好奇,短篇不谈,少年推理也不谈,有哪一本本格长篇推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尸体的?”

若平想了半晌,才不太确定地回答:“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长篇又要本格的话,用五个手指头大概数得出来。就算有的话,好像也都不太本格。”

“你这样不是自打嘴巴?你认为‘推理小说不等于谋杀’,但你又举不出没有谋杀的推理小说……”

“我认为‘推理小说等于谜团’,不过谋杀案是故事题材的大宗……这种理论定义问题探讨下去会没完没了,总之我的结论是,推理小说可以没有尸体,甚至一滴血都没有。”

“哈!”他们的对谈就以雷毅这一声冷笑,暂时告一段落。

马航的空姐推车向前,开始收餐盘。

两人的餐盘都被收走后,若平起身说:“从刚才就想上厕所了,失陪一下。”

幸好他的座位就在走道边,只消转个身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踏上走道;万一座位是在中间,那不但进出困难,而且在移动时手还有可能会不自觉地拍打到前座乘客的头。

若平漫步到前面的公共厕所,没想到大排长龙,各国人士以各种站立姿态“散置”在厕所前;也有一些人不是来上厕所的,只是坐太久,起来走动走动舒展筋骨,但没想到却构成了空姐的路障。

没办法,只好排了。他叹口气,排到队伍的末尾。

正在盘算不知道要等多久时,他的视线无意间落至站在眼前背对着他的人——留着一头乌黑的俏丽短发,散发出一股清香。一阵熏衣草的清新扑鼻而至,宛若淡紫的迷雾圈起他的脖颈,轻柔地摩娑他的皮肤;黑色地毯上的光晕色泽构成了迷离的视觉迷宫,投下了瞬间的迷失。

这名年轻女孩——虽然没看到正面,但八成错不了——身高大约一百六十厘米左右,矮了他约五厘米;朦胧的侧影,搭配得宜的穿着,衬托出曼妙的身材;秾纤合度,凹凸有致,那美丽的弧线就像雨后的一道弯虹,怡人又优雅;左手圈着一环银色手链,指甲纤细修长,剪裁整齐。

斜背在左肩下的是一只有花边的棕色女用皮包,造型就像

一粒雅致的小蒸饺,看得出来是名牌,格调十分高雅。但吸引若平目光的,并不是皮包本身,而是皮包旁的附属物。

一只淡绿色的可爱玩具小熊像钥匙圈般依偎在皮包旁,头上带线的铜圈圈在背带上,相当讨喜;它有两颗圆圆的黑眼珠、白色的熊掌与肚皮,肚皮上缝着一个黑色圆盘,上面浮现打叉形的凸肚脐。

若平凝视着那只小熊,突然感到一阵赤子之心的浪潮席卷过他的心坎。小熊睁着大大的眼眸无邪地望着他,两只毛茸茸的小手垂在身旁,像是等着有人适时给它一个温暖的拥抱。

就在若平望得入神时,前方的人突然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一本书像从衣橱弹出的尸体般掉落至他脚边。

他决定先弯腰捡书,再抬头面对她。当他弯下身躯,眼神落至那本书的封面时,大大吃了一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本用老旧书套包裹着的英文书,书名是《TheThreeCoffins》,中文译名《三口棺材》,作者是JohnDiCarr(约翰·狄克森·卡尔)。

他先吸了一口气,拾起“密室杀人之王”的经典之作,然后,勇敢地迎向她的目光。

背影常常会骗人,但我不希望这次也是。

“谢谢你。”十分轻柔的嗓音拂过他的皮肤。她伸手接过书,送他一抹微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女孩看见他的表情十分惊愕,似乎带点惊慌。不过他没错过机会审视她。

清秀的面庞,分明的五官,端丽的姿容带着一股沉静,内敛的活泼中散发着成熟;绣着漂亮花纹的短上衣延展开来,机舱内化为了夏天的牧场,熏风流溢,她像一株芬芳的熏衣草,他浸没在淡香之中,被她用清澈的眼眸望穿。

世界上最通俗的景况往往是最真实的人性。这一刻他深深体会到。

“不,不客气。”若平抑制住嘴巴打结的冲动,不假思索地丢出了问题,“你喜欢看推理小说?”

女孩扬了扬眉毛,略带吃惊:“哦?你也知道狄克森·卡尔?嗯,其实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的,我以前并不特别迷推理,算是新读者吧,而且这本书我才看到一半。”

“原来如此……”若平点点头,又突然问道,“我猜那本书是你那位朋友借你的吧?他一定是位相当爱惜书本的人。”

“咦?你怎么知道?”

“刚刚捡书时我注意到整本书都已经被翻过了。一般说来,把一本书合起来时,翻过的痕迹都会集中在纸张的中段——看起来黑黑烂烂的;那本书一直到末页都呈现这种迹象,显然是已经被人看过了至少一遍;而既然你还没看完,那本书应该不是你的,很有可能就是你那位朋友借你的……老旧的书套证明拥有者是位爱书人,而这么老旧的书套应该也是拥有者的吧……猜测成分居多。”

女孩笑了,“你还真是有趣,看似简单的事情就能说出一堆道理来。”她调皮地望他一眼,“那你倒说说,你从我身上还看出了些什么?”

若平摸摸下巴,“有一件事我只看你背影就知道了。”他不疾不徐地说,“我猜你是一个人出国,没有任何同伴随行。”

这次女孩的脸色有了显著的变化,吃惊的表情在她脸上漾开,但很快消失。“我的确是一个人出国,跟旅行团去观光,但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她圆睁双眼,露出一丝苦笑,“你不会调查过我吧?”

若平也苦笑,摇摇头,“不,当然没有,这只是我的一点小小观察推理。我注意到你背着皮包来上厕所,里面大概装着护照吧,为什么不将它交给旁边的人保管再来呢?可能性一,会不会是你一上飞机后就一直背着皮包,上厕所时也下意识地背了出来?不太可能,正常情况,一般人坐长途飞机,上机后不可能会继续将随身的背包之类继续背着,不是将其放进前方的座椅下、膝盖上就是上方的行李架,如果是刚上飞机也许还有可能,但现在飞机已航行超过七八个钟头了……那么既然不是无意识背出来,为什么不把皮包交给身旁的人保管再来上厕所?最直接的结论是,你身旁没有熟人在。假设你是参加旅行团观光,通常结伴出游者座位都会被排在一起,既然没有熟人在,那一个人出国的可能性就很高了。这是我坐在椅子上观察来上厕所的旅客后,所得出的结论。”

女孩点点头,“很合理,但有漏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我身边的人睡着了,所以我的东西没人交付,只好背着来上厕所?”

“不可能,请留意一下,现在才刚吃过饭,空姐才刚把餐盘收走,有人会在刚吃完饭的二十秒内入睡吗?我觉得概率不大。”

“嗯,这套推理的确是有十之八九的准确性,说穿了就没什么了。”她感兴趣地看着他,“看来你是很狂热的推理小说迷吧?还亲身实践呢!”

“狂热是不敢说,不过喜欢看倒是真的。”他松了口气。刚刚的推理他是豁出去了。通常这种观察推理并非一摸就准,往往得靠点运气。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三口棺材》你读过了吗?”她指着套着书套的原文书。

“呃……”正要开口时,有人从厕所出来,轮到女孩进去了。

“对不起,先失陪啰!”她抛下微笑后便走出他的视线之外。

运气还真是不错。

这时另一间厕所的门也开了,一名眉宇间带有红点的印度妇女步出,若平耸耸肩,走进去。

厕所出来后,他关上门,外面不见女孩踪影。他叹口气,回到座位。

“被我逮到了,小子!搭讪年轻女孩!”邻座的雷毅一脸诡异的神色,低声道,“想不到你还挺行的嘛!有说有笑的……咦?上次在雾影庄你不是也……”

“不要再提那件事了。”他也被自己语气中的冰冷吓了一跳。

雷毅会意地点点头,但还是冷笑,“可惜啊……名侦探的罗曼史好像不甚顺遂……”

没有理会雷毅的喃喃自语,他径自闭起双眼沉思。

不过是萍水相逢罢了,也许下了飞机后永远没有机会再看到她,这种事太多了……等等,她刚刚提到也是参加旅行团来观光……那也许行程会有重叠之处,这么说,还是有再见面的可能。

他苦笑,何必想这么多。这次到埃及的目的已经够令人伤神了,不必再给自己增添负担。只不过她的影像如此强烈……就像刚才那场梦一样。

他疲倦地合上双眼,虽有困意却无法入眠。辗转两三回,一旁的雷毅已经鼾声大作,更是让他睡不着。他站起身来,踏上走道,打开上方收放行李的空间,取下他的随身背包。

若平取出一本小说,将背包放回、关好行李门,然后往椅背一靠。

像这种时候,来本推理小说是最好的。他带了埃勒里·奎因的长篇小说《生死之门》。

若平开始翻找书签所在处,正当他打开小说时,书本很自然地开启至某一页,但里面夹的却不是他的书签。

一瞬间,他的心头一震,身子忽地坐直。藏身在书页中凝视他的,是一张长方形的卡片。上面画着展开双翼的斯芬克斯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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