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斯站在查得顿的入口旁,顶上是扇形的玻璃遮篷,他左顾右看,望着灯红酒绿的大街,又望着小巷尽头,那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雨还在簌簌地下着,突然在这遮篷里出现了一束散光,正好打在雪茄的烟头处。他提起箱子,沿着街道走向自己的轿车。车子停在下一个街角处,是一辆黑亮的帕卡德牌车,车身到处都带着素雅的铬片。

他停住,打开车门,突然从车里迅速地伸出了一支枪,枪口正对着他的胸部。一个尖锐的声音说道:“别动,手举高。”

德鲁斯隐约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长着一张瘦弱的鹰钩脸,虽然脸上有点灯光的映照,可是德鲁斯还是没有看清楚那人的长相。他感觉到那把枪正抵着他的胸口,硌着他的胸骨都有些疼。他身后又有脚步声迅速地朝他走来,又有一支枪顶住了他的背。

“现在满意了?”另一个声音问道。

德鲁斯放下箱子,举起手放在了汽车的顶部。

“好吧,”他疲倦地说道,“这是什么意思?抢劫吗?”坐在车里的人大笑起来,有只手从后面拍了拍德鲁斯的屁股。“慢慢地退后!”

德鲁斯乖乖地退后,手还是高高地举在半空中。

“别把手举这么高,浑蛋,”他身后的人威胁道,“举到肩膀处就可以了。”

德鲁斯于是又把手放低了一点儿。车里的男人下车了,他直起身子,再次把枪指着德鲁斯的胸口,并伸出他那长胳膊,把德鲁斯外套上的扣子给解开了。德鲁斯身子往后倾斜了一点儿,拿枪的男人在德鲁斯的口袋甚至是腋窝处都搜了一遍,一把带皮套的A.38手枪被搜了出来。

“找到一支枪,查克,你找到其他东西了吗?”

“屁股这里没藏什么。”

前面的那个男人提着那个箱子走开了。

“慢慢走,去坐我们的车。”

他们沿着街道走远了,隐约看见一辆大型的林肯牌豪华轿车,蓝色车身带浅黄色条纹。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打开了汽车后部的门。

“进去。”

德鲁斯面无表情地上了车,弯腰上车的时候,顺手把手里的雪茄烟头儿扔进了车外那一片黑夜里。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就像是腐烂的桃子或是杏仁的味道。他已经进了车里。

“查克,坐他的旁边。”

“听着,我们都坐前面吧,我能处理……”

“不行,查克,坐他的旁边。”那个鹰钩脸男人打断了他的话。查克有点生气,但还是坐到了汽车后座的德鲁斯旁边。另外一个男人砰的一声把汽车门给关上了,透过紧闭的车窗还是能够看到他瘦瘦的脸上露出了嘲弄的笑容。关好门之后他便坐到驾驶座上,启动了汽车,飞驰而去。

德鲁斯抽了抽鼻子,使劲闻了一下这种奇怪的气味。

他们在街角转弯,在第八大道往东朝诺曼底区行驶,到达诺曼底区后往北行驶,再穿过威夏尔,之后车子又过了其他几条街道,上了个陡坡,然后从坡的另一边下来开往梅罗丝。这辆大型林肯牌豪华轿车在簌簌的小雨中穿行,没有发出一点儿沙沙声。查克坐在车的角落,手拿着枪放在膝盖上,脸上阴沉沉的。在路灯的灯光下,可以看见一张方脸,傲慢的脸上涨得通红,可以看出他现在并不轻松。

透过车上的玻璃隔板可以看到司机的后脑勺儿,他一动也不动的。穿过夕阳大街和好莱坞街道,在富兰克林街往东边转,然后向北转,到达洛菲丽丝,沿着洛菲丽丝朝河床处行驶。

上坡的汽车射出的白光照进林肯车里。德鲁斯等候着,心里有些紧张。另一束光照进车里的时候,他迅速弯腰,拉起左裤腿,并在那束光消失之前,迅速收手,背靠着车座的靠垫。

查克没有动,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车子开至山脚处,正好是滨江大道的十字路口处,变灯之前,十字路口处就涌现出许多汽车,德鲁斯等待时机,算准了街道上许多汽车的车头灯会对车内人的视线有一定的影响。他把身子倾斜了一些,手往下迅速从左腿的枪套里拿到了那把小手枪。

他再次把身子往后倾了一点儿,枪抵着他左边的大腿,正好可以藏在查克坐的地方的后面。

汽车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穿过了格里菲斯公园的入口处。

“浑蛋,我们这是去哪儿?”德鲁斯装作无意地问道。

“别问了,”查克吼了一句,“你会知道的。”

“这不是持枪抢劫,对吧!”

“别问了!”查克再次向他吼了一句。

“你是莫泊思·帕里西的人?”德鲁斯慢腾腾地问。

那个脸上通红的持枪男人脸上抽搐了一下,他把膝盖处的枪拿起指着德鲁斯:“我说过了,别问!”

“那对不起了,浑蛋。”

德鲁斯把大腿上的枪翻转过来,然后迅速上膛,用左手扣下扳机。那支枪发出一声喑哑的声音,声音不大,几乎听不见。

查克大叫一声,手剧烈地抽搐着,那支枪被他一脚踢出,掉在了车上。他的左手马上捂着自己的右肩。

德鲁斯把那把小毛瑟枪换到右手上,并把它藏在了查克那边。“不准动,别惹麻烦。现在,把那把枪拿过来,快点儿!”

查克把地上那把自动手枪踢开,而德鲁斯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那把枪,那个瘦脸司机往后看了一眼,汽车有点偏离行驶道,但马上又打正了方向盘。

德鲁斯拿起那把大枪,那把小毛瑟枪有点太轻了。他朝着查克的头边猛砸,查克不住地呻吟,身体往下倒,手乱挥舞着。

“瓦斯!”他叫道,“那个瓦斯!他会打开瓦斯的。”德鲁斯打得更狠了,查克彻底倒下去了。

林肯牌汽车在滨江大道转了个弯,过了一座桥,那桥并不长,然后又经过了一个跑马道,沿着一条狭窄泥泞的道路而下,那条路的一旁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汽车在一片夜色中行驶着,周边都是树,车速很快,从一边飙到另一边,好像司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德鲁斯冷静下来,摸索着车门把手。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把手,他抿着嘴,用手中的枪使劲地砸着车的窗户。可是那窗户的玻璃就像是一堵石墙,十分坚硬。

鹰钩脸的那个男人俯下身,听见了嘶嘶的声音。紧接着一股刺鼻的杏仁味突袭而来。

德鲁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把它撕开,捂住鼻子。司机再次打正方向盘走直线道路,他开车时弓着腰,尽量把头部放低。德鲁斯把那把大枪的枪口抵着司机头后的那层玻璃隔板,而那司机的头则躲到另一边。他迅速对着司机的头开了四枪,开枪时,他自己闭着眼睛,头转向一边,看起来就像个紧张的女人。

没有飞溅的玻璃碎片,当他转过头看的时候,玻璃上留下了一个歪扭的圆洞,挡风玻璃成放射状裂开,但是却没有坏掉。

他拿枪敲击着洞边,试图把玻璃敲下来。瓦斯透过手帕向他的鼻子扑来,他感觉头像气球般,视线开始模糊。

鹰钩脸的司机蜷缩着,把自己旁边的车门使劲拧开,他把车的方向盘打向相反的方向,然后自己跳下了车。

车子冲过那低矮的堤防,滚了几圈,接着猛地撞在了一棵树上。车身已经扭曲了,这种巨大的撞击力使得车的后门自己弹开了。

德鲁斯头部朝下,从车里滚了出来,幸好地面是泥土,不至于使他伤得太重。之后,他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就着腹部和肘部的力量翻过身来,仍然低着头,拿枪的那只手则朝上。

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此时离他十几米远,德鲁斯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抬起来。

德鲁斯拿着查克的那把枪,不停地扣动着扳机,直到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

那个鹰钩脸男人慢慢地倒下,身体与那暗黑的夜色和潮湿的地面融为了一体。不时有汽车经过滨江大道,雨水从树上滴落,格里菲斯公园的灯光在布满乌云的天空下渐渐隐去,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一片死寂。

德鲁斯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他扔下那把已经没了子弹的枪,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把小小的手电筒,然后把外套衣领立起,遮至鼻子处,双手使劲压着遮盖在脸上的衣服。他走向汽车,关掉灯,然后又用手电筒照了照驾驶座的地方。他的身子弓向车子里,打开了铜柱上的一个开关,那铜柱看上去像是一个灭火器。瓦斯泄漏的嘶嘶声这才停下来。

他又走到那个鹰钩脸男人的边上,那人已经死了。他的口袋里有一些头寸松、现金和银币,他身上还有雪茄、一盒埃及俱乐部的火柴,但是没有发现钱包,还有几梭子弹,那是德鲁斯那把0.38手枪的子弹。德鲁斯把子弹放回搜出来的手机里面,然后站起身,只留下地面那具摊在地上的尸体。

借着灯光,透过旧金山河床上那片茫茫夜色,他望着远方。不远处,他看见了绿色的霓虹灯,那灯光比其他灯光都要明亮,只见那霓虹灯闪烁着几个大字,“埃及俱乐部”。

德鲁斯暗暗地自顾自笑了,然后他又走回到那辆林肯牌轿车。他把查克的尸体拖出来丢在潮湿的地面上,查克那张红色的脸现在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已经变成了蓝色。睁大的眼睛里透出空洞的眼神,像是死死地盯着什么东西一样,胸口已经没了呼吸的起伏。德鲁斯把手电筒放下,在其他口袋里又摸了个遍。

他找到了一些东西,那是男人们通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包括一个钱包,里面放着司机驾照,上面写着洛杉矶都会旅馆查克·勒格兰。他又发现了埃及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个写着809的酒店钥匙环,酒店名叫都会旅馆。

他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上了车,把汽车之前弹开的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就给锁上了。他猛踩了一脚那坏了的汽车缓冲器,把车往后倒,在软土上慢慢地转弯,终于把汽车开到了行驶道上。

当他再次到达滨江大道的时候,他便把车灯打开,往好莱坞开。他把车停在漆椒树下,位于肯漠一栋大砖公寓前面,离好莱坞大道北面不过半个街区远。他熄掉汽车引擎,然后把箱子提了出来。

他走开的时候,公寓前的灯正好照在了汽车的前车牌上。他想知道为什么那个拿枪的人会用5A6这个车牌号码,这个号码可不是普通人能够弄到的。

他在一家药店里打电话找了一辆的士,然后便坐着这辆的士回到了查得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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