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死后,

请将我的遗体扔进凯迪拉克的后座,

载往废车处理场。

——布鲁斯·史普林斯汀,《凯迪拉克坟场》(Cadillach)

此刻“黄金寝宫”的休息室,简直就像是杜莎夫人蜡像馆。

两个女人——海伦和伊莎贝拉继续维持扭打在一起的姿势,一动也不敢动,她们两人后面的两个男人——詹姆士和崔西站得直挺挺的,至于其他人则远远围着他们,猛吞口水。大家的视线全集中在伊莎贝拉身后的死者身上。扭过脖子往后面看的伊莎贝拉全身僵硬,就这么跟死者大眼瞪小眼,用力吞了口口水后,她终于说出了一句话:

“——约翰,是你吗……?”

死者对这句话很有反应,改变了身体的方向,插在他背后那把短剑的剑柄因而暴露在众人的面前。这下又是一片骚动。崔西心想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跳出来说些什么,才不辱专业执法人员的使命,于是他战战兢兢地开口了。

“你、你,是人还是鬼?”老实说,这个问题很蠢,不过当时在休息室里的人没有人这样想——除了死者之外。那名死者说话了。

“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倒是……你是谁啊?”

这已经是崔西第三次被质问是谁了。不过这次情况特别不同,他竟然要向死人报上自己的名号?安分了一整天的胃又开始作怪了。

“我是大理石镇警署的崔西警官……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者的表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他急忙转头看向自己的背。他背上那截剑柄是那么的凸出,就算用这种姿势,肯定也能看得一清二楚。确认过背部的情况后,死者耸了耸肩,说道:

“看情形,是那样没错。这东西刺得那么深,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接下来该说什么?该问什么?崔西混乱的脑袋里冒出了几百句台词,却没有一句派得上用场。警校里可没有教过该怎么侦讯死人啊!就在崔西警官骑虎难下、进退维谷的时候,海伦又开始歇斯底里了。

“约翰,你被人杀死了。是被伊莎贝拉杀死的!你懂不懂?嗯?”

似乎在见到死者之前,海伦就已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她一边发出高亢、刺耳的笑声,一边毫不畏惧地指控伊莎贝拉。死者似乎被她那股气势吓到了,镜片后面的眼睛眨了又眨,一脸茫然。崔西想,要拿回主导权就只有趁现在了,于是他朝死者跨近了一步。

“巴利科恩先生,你真的是被希姆库斯小姐杀死的吗?”

死者整个人跳了起来,好像被针刺到了屁股(话说他的背已经被更厉害的东西刺到了),他显得非常抓狂。

“什么?!你说伊莎贝拉?荒谬!不是她。”然后他指着崔西的鼻子。“亏你是个警官还说出这么没大脑的话,难不成你想嫁祸给依莎贝拉?”

崔西胃壁的数千个细胞好像一下子全死掉了。为什么我得在这里让死人指责我没大脑呢?虽然他觉得无地自容,却仍坚持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可是,巴利科恩先生,希姆库斯小姐拿短剑过来的时候是十点半左右。在那之后,除了她以外,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然后,你的怀表也是在十点半左右停的,那只怀表不是你跟凶手拉扯时摔坏的吗?”

“怀表?”

死者似乎这才想到自己身上有这么个东西,他把从背心口袋里掉出来的怀表捡起来,看了看。“——没、没错,怀表确实是在我反抗时摔坏的。不过,凶手并不是伊莎贝拉。”

死者从口袋把链条的钩子拔开,解下怀表。放在旁边的小桌子上,转身面对伊莎贝拉。“短剑是你拿来的吗?”

伊莎贝拉的精神已经濒临极限。她一边抽泣,一边以颤抖的声音说道:

“是啊……因为是你交代的……可是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求求你,告诉他们,不是我做的——”

崔西进一步询问死者。

“如果不是她的话,那又会是谁杀了你?”

死者假装犹豫了一下才说道:

“是、是威廉……”

这次换威廉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声了。

“喂!别开玩笑了,不是我做的。你在说什么啊?大哥,别闹了!”

歇斯底里的前辈——他的妻子海伦倒是马上替丈夫讲话,虽然她看得一头雾水。

“等一下,约翰,你再怎么包庇依莎贝拉,也该有个限度吧?我家老公威廉或许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混蛋,但他绝对不会杀人。”

死者用力摇着头。

“不,我就是被威廉杀死的。他从后面,这样捅了过来。”

说完,死者做出拿刀猛刺的动作。由于那把短剑就插在他的背后,所以他这样做真的很滑稽。海伦似乎连对方是死人的事都忘了,卯起劲来替丈夫辩护。

“你就别再演了,约翰。那种蹩脚的闹剧,我老公一个人来演就够了。总之一句话,威廉在伊莎贝拉拿短剑来这里的时候,跟我在一起。之后,我们也一直在一起。试问,他要怎么刺杀你?威廉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

“什么?你们一直在一起……”

死者受到的打击似乎不小,连他的假发都歪掉了。另一方面,好像在看网球公开赛的崔西,随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越辩越激烈,心情也越来越不爽。

这家人不管死了的也好、活着的也罢,都不把我放在眼里。还有,明明是个无知妇女,却把“不在场证明”这五个字说得那么顺口。

崔西的自尊心受伤了。他用力吸了口气,摆出最大的威严说道:

“你、你们,不要自己在那边吵。一切交给我来处理。话说回来了,巴利科恩先生,威廉先生真的有拿刀子捅你吗?人家说他有不在场证明哦!”

死者恨恨地说道:“哼!走狗屎运的家伙。我心想一定是他,因为连无聊至极的恐吓信都寄来了。这种事除了他以外,没有人——”

“恐吓信?你在说什么啊?”崔西听糊涂了。“总之,你认识杀害你的凶手吗?有看见他吗?”

海伦再度出来搅局。

“所以我说,凶手肯定是伊莎贝拉。”

“吵死了,你闭嘴!”死者发火了。

“可恶,如果不是威廉做的,那我就不知道是谁做的了。因为我是从背后被刺的,没有看清楚……”

崔西当场傻眼。

“没有看清楚!那么——”

至今为止,一直待在房间角落默默观看事情发展的哈斯博士终于说话了。

“好像有点混乱,还是言归正传吧……我觉得怀表的事还有待商榷。刚刚约翰说怀表是在犯人攻击他的时候摔坏的,那是十点半左右的事。然后,那个时间点,伊莎贝拉正好拿短剑过来。这下子,任谁都会怀疑伊莎贝拉了,但约翰却坚持说他不是伊莎贝拉杀的。”

“我说不是她,就不是她。”死者把两只手往面前一摊,语气诚恳地说道:“我不可能是被伊莎贝拉杀死的。”

“但你不是说你没看清楚凶手的长相吗?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你知道不可能是伊莎贝拉?”

博士的质疑让死者说不出话来,当场变成了哑巴。哈斯博士接着说下去。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约翰,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其实你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却不讲出来,阴错阳差之下反而害到了伊莎贝拉,是吗?”

这时威廉突然又神气起来了。

“没错,约翰打内线过来,要人把短剑送过去,其实他指名送过去的人是我。当时伊莎贝拉正好在我旁边,她自告奋勇地说她要送,我也就由她去了。约翰原本是想害我的,他明明是被别人杀死的,却想要赖在我身上!”

死者惊讶地看向伊莎贝拉。

“喂!他说的是真的吗?你当时真的跟他在一起吗?”

伊莎贝拉还来不及回答,海伦又跳出来把话题扯远了。

“我不是说了吗?这两个人背着你有一腿,你也该醒醒了,约翰。”

不需要海伦多嘴,人家早就已经醒了。会动的尸体不理她,朝伊莎贝拉逼近,伊莎贝拉吓得把手交握在胸前,一动也不敢动。死者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声音说道:“她说的是真的吗?今晚你跟威廉在一起。原来你一直在背叛我,对不对?你说话啊?”

“不对,我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我没有背叛你。”

伊莎贝拉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只不过这是她自己摇的,还是抓住她双肩的约翰摇的,没有人知道。再一次被赶到观众席纳凉的崔西一心以为现在正是他抢回主角地位的最后机会,于是他走上前去,试图分开两人。

“好了、好了,别那么激动。不可以使用暴——”

然而,崔西的热情很快就被浇熄了。死者突然对他挥出硬得像城墙一般的冰冷手掌,鼻头不偏不倚撞到桌角的崔西摇摇晃晃地往后退,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几经挣扎还是爬不起来的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死者,紧接着鼻子一阵酸麻,鼻血流了出来。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死者低头俯视他,以不屑的语气说道:

“喂,你烦不烦?这是我的家务事,你凭什么来管?”

奇耻大辱!今天老大我半买半送、十万火急地赶到现场,没有人感谢也就算了,搜查的主导权还被践踏在地!临了还让这个背上插了一把刀的被害人推倒,跌了个屁股开花……这种经验就算活上两百年也碰不上吧?崔西的眼角泛出新的泪水,这次不是因为鼻子痛。而是为了其他的理由。

看不下去的哈斯博士终于挺身制止了。

“约翰,不可以。不可以动粗。因为你刚死才会那么激动。这样吧!你跟我到大理石镇的医疗中心。让我帮你诊察一下。然后我们再好好地聊聊。只要静下心来讨论,一定可以查个水落石出的。”

死者放开伊莎贝拉的肩膀,再度发起飙来。“什么?医疗中心?我不去!那种地方,我死都不去!”死者大声喊道,说时迟那时快,他突然朝门的方向跑去。

想当然耳,好不容易站起来的崔西被他撞个正着,再一次,崔西的屁股着地。死者恨恨地看了休息室里还在发呆的众人一眼,跑出房间,消失在走廊上。

继续坐在地上的崔西语带哽咽地把部下叫来,下达指令。

“福克斯!追上去!”等等,追什么来着?“追那名……被害人……”犹豫了一下后,他把习惯说“犯人”的地方改了。

“当我死后,我不想任何人为我叹气。”广播传来罗伯·普蓝特要死不活的歌声,其间还伴随着一波波让人神经衰弱的吉他滑奏。

加斯咂咂舌,WNEW电台偏好蓝调音乐的DJ又在播那种老掉牙的歌曲了。听这种东西,连我都觉得忧郁了起来。转台!不一会儿功夫,活泼热闹的拍手声和豪放的萨克斯风演奏流泄出来。是盖瑞·庞德斯(CaryU.S.Bonds)的八深夜的摇滚派(QuarterToThree)没错,就是这个WSQR电台。小伙子一边抽着香烟,一边跟着歌曲吹起了悦耳的口哨声。

加斯正沿着一一三号公路往春田瀑布的方向开去。直到刚才为止,他都待在十字路口咖啡馆跟比尔老爹闲聊。在那之前,他跑去跟大理石镇甜甜圈店的女服务生献殷勤。想到那件事,加斯就很郁闷。亏他好说歹说,那么热情地邀约,她还是不肯上加斯的车,宁愿开自己的Honda回家,难得大爷我特地开了紫色超炫的庞帝克火鸟来接她……都怪日本人太会推销了,连这种乡下地方的小女孩都买他们的玩具车来开。加斯愤恨不平地又咂咂舌。

说到向下——加斯又想起困扰他已久的那件事。他经常在想,自己是不是生错年代、地方了?他应该生在热情有劲的一九五〇年代,做一个时髦拉风的都会人才对。这样的话,女孩子们肯定也能理解他颓废的生存之道,而每天晚上真的会像摇滚派对那么愉快。

加斯想像自己驾着粉红色的豪华凯迪拉克奔驰的英姿,想得都入迷了。引擎的排气量是六千CC,车尾设计让人联想到优美的人鱼。当然,附有喇叭的方向盘也是粉红色的。加斯的想像越来越膨胀。驾着那辆车,在某个夏日黎明,一群胆小鬼还窝在被窝里的时候,他跟喷射机帮的老大或是其他飙车族展开决斗——没错,他就像电影里的詹姆斯·狄恩,帅得很忧郁……

突然,加斯从幻想中惊醒。

他注意到对向车道有光线逐渐朝自己逼近。在乡下地方的偏僻公路上,这个时间几乎是看不到其他车辆的。加斯有点好奇地凝视着前方。逐渐逼近的光源越来越大,那光瞬间罩住整片挡风玻璃,下一秒钟,两辆车已经错身而过。

加斯讶异地转过头望着远去的车辆。好快的速度,时速少说也有五十英里。交错的瞬间,加斯认出对方

的车辆是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豪华房车,更没有漏看掉车体侧边令人觉得眼熟的棺材标志。

那辆车一定是从微笑墓园出来的灵车。

——话说回来,这么晚了,灵车开得那么快,是有什么理由吗?

加斯还没想到答案呢!好家伙,一口气又有两辆车跟他错身而过。看着那两辆相继远去的车子,加斯从驾驶座上跳了起来,骂出一连串脏话。其中一辆是他想忘都忘不了的粉红色灵车,前几天,让加斯吃闷亏、臭屁到不行的庞克男女开的就是那辆车。虽然他不知道后面那辆灰色轿车的底细,不过,他很确定这帮家伙正在赛车。

加斯得意地窃笑,感觉到肾上腺素正从腹部深处窜起。这鸟不生蛋的地方还不赖嘛!血脉喷张的小伙子心想。

——今晚大爷我将搏命演出,赢得胜利,在这条崎岖路上成为众人瞩目的大英雄,和我的紫色庞帝克在一起……

加斯急踩煞车,在一一三号公路的崎岖路上来个U字形大回转。

当然,对福克斯来说,飙车是前所未有的经验。他曾在家里看过史提夫·麦昆主演的“警网铁金刚”或是金·哈克曼的“霹雳神探”,一直以为美国的探员一辈子至少要有一次那样的经验,不过亲自置身其中之后,却觉得很虚幻。首先,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在记忆中搜寻那些酷爱汽车的铁血警探都是怎么办案的,想从他们的行动中汲取灵感,但真到了紧要关头,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在这种乡间的笔直道路上,好像不可能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偶发事件,让警匪追逐戏剧性地画上句点。

——难道他要一直这样追下去吗?

对了,只要这样做就行了!福克斯想到了。他先追过前面的两辆车——庞克小子驾驶驾的搞笑粉红色灵车和死掉的约翰·巴利科恩驾驶的真正灵车,然后再把方向盘打到底,用自己车子的侧腹代替栅栏挡住他们的去路就行了。这样做的话,巴利科恩的车非得停下来不可,这场追逐戏也可以落幕了。其实就那么简单,只是那样做,需要一点勇气就是了。

偏偏福克斯连这么一点勇气都没有。不过,一向缺乏自省能力的他不认为这跟自己的勇气有关系,而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因为就算福克斯真的完成那么危险的动作,他也不可能像好莱坞的明星那样得到可以住进豪宅的财富。

福克斯叹了口气,稍稍把脚提起半英寸,含着油门。并开始在心里盘算:就把追捕失败的理由推给警车的性能不佳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如雷鸣的引擎声从后面逼近,闪着紫色金光的庞帝克火鸟超过福克斯的乌龟车,扬长而去。

葛林一面紧盯着前面那辆灵车的车尾,一面紧握住方向盘。灵车的后门好像没锁好,向左右两边开的门剧烈地一张一合,隐约可见摆在后车箱的桃花心木棺材。通常棺材都会用扣子固定在车板的浅盘上,不过,连那扣子似乎也没扣的样子,每当车子一晃动,棺材就震得好厉害。

这时一旁的赤夏说道:“哎呀呀!里面要是躺着死人的话,怕不吓得跳起来了?”

葛林没好气地回说:“现实的情况才更令人匪夷所思。怎么说呢?驾驶那辆灵车的家伙本身就是个死人哪!”——还有这辆灵车的驾驶也是,葛林在心里偷偷地说道。

约翰·巴利科恩从“黄金寝宫”跑出去的时候,最先有所行动的人又是葛林。真是奇怪了,比起那些碰到突发状况就慌了手脚,只会像死人一样站在原地发呆的活人,反倒是真正的“死人”葛林要灵活、机警多了。大概是因为活人觉得追着死人跑很恐怖吧?不过,要死人去追自己的同类,就没什么好迟疑的了。刚死的约翰对葛林而言,不但不恐怖,反而有种亲切感。总之先追上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跟他谈谈,这样他就可以确定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了。

跑出殡仪馆大门的约翰直接往停车场冲去,钻进已经停在那里的灵车。灵车就像是发足狂奔的脱缰野马,卷起一堆尘土,看样子,那辆车的钥匙本来就插在车上,没有拔出来。葛林见状急忙跑到派车室从挂钩上把自己的车钥匙拿来,这动作延误了他一些时间。造成了此刻两辆灵车之间的距离。一等随后赶来的赤夏滑进了副驾驶座,葛林马上把粉红色的灵车开了出去。

一边猛踩油门,葛林一边想:要怎样才能让前面的车停下来呢?伤脑筋!虽然在电视、电影里已经看过无数次这样的场面,但真让自己临时碰上了,却不知道该怎样收场。葛林看向后照镜。几乎跟他同时跑出房间的福克斯就跟在后面。那个人是如假包换的警察,把约翰的灵车栏下来,对他而言应该是小意思吧?然而,后照镜上的车头灯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完全没有变大的迹象。

葛林不再指望福克斯了,然而,就在他放弃希望的一分钟过后,另一辆车以极快的速度超越了他驾驶的粉红色灵车。

“哇!好样的,竟然敢超我们家粉红色子弹的车。喂!葛林,开快一点,把它追过去。Go!Go!”

赤夏兴奋地在座位上又叫又跳。

“真是的,你在打瞌睡啊?喂喂!还是让我这个为了奔驰而生的赤夏来开吧?换手、换手……”

“哇!笨蛋,别……”

在车子里抢夺方向盘的两人不久就发生了悲剧,却在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超他们车的紫色快车驾驶是谁。

十字路口咖啡馆的老板比尔站在店前面的加油机旁,百思不得其解。他手上握着油枪前端的喷嘴。从今天傍晚开始出油的情形就怪怪的。刚才也是,在帮常客加斯加油的时候,他竟然讲起黄色笑话,说这堵住了的油枪就好比是比尔的性生活,欲振乏力,让他大为沮丧。不过,或许就像加斯说的,这加油机已经老了,不行了。毕竟这家伙已经以这副姿态在这十字路口站了将近四个半世纪之久。

不过说归说,比尔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对宛如自己同胞的加油设备流露出半点同情心。机器也好、女人也罢,都要修理才会听话——这是比尔从以前就奉守的信条。

而比尔的另一个信念则是“知道了就要马上去做”,于是他开始猛敲挡油盖,把扳机扣得卡叽卡叽响,终于,他把加油机惹毛了。蠢的是,他一边扣扳机、敲挡油盖,一边还把眼睛对准出油门,就在这个时候,汽油顺利地喷了出来。被油淋得满脸都是、眼睛痛到不行的比尔拼命地往后仰,后脑勺却叩的一声撞在计数仪的把手上,痛得他当场弯下腰来。

逃离比尔的凌虐、恢复自由身的油枪开始朝店的正面恣意地喷洒汽油,接着,它颓然地往地面倒去,却继续喷出汽油。转眼间,汽油形成的水洼越来越大,变成了在黑夜中涨潮的漆黑大海,漫过了店前方的一一三号公路……

而那不祥的黑海摸索地找到几分钟前加斯丢在路旁的未熄烟蒂,只能说是冥冥中早就注定好了吧?

人打从出生开始,每天都会死一点。头发每天会掉六十根。光是吃饭,让食物从肠壁通过,就有七百亿个细胞被带走。三十岁过后,神经细胞一年平均会减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复一日的憎恨、生气、伤心,甚至是爱,都会耗损我们的身体。而细胞更因有害的化学物质遭到破坏。虽说人体的细胞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个小时,就会有满满一碗的细胞死亡、消失。

站在殡仪馆大厅发呆的崔西正忧心忡忡地计算,今晚他所体验到的恐惧和羞辱,不知让他的胃壁细胞流失了多少,而他又朝死亡迈近了几步?夜晚的冷空气悄悄地从大门的缝隙钻了进来。搔着崔西塞着卫生纸的鼻子。崔西打了个哆嗦,急忙取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擤起鼻涕。

“看来用‘棺材裁判法’之后,案情反而陷入胶着了?”

崔西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发现是哈斯博士站在那里。其他人都站在大厅角落,显得惶惶不安,只有他一个人神采奕奕,看起来挺开心的。崔西不太热衷地反问道:

“你说什么?棺材裁判法?”

巴不得有人问的哈斯博士立刻卖弄起他满肚子的学问。

“那是很久以前流行在欧洲的一种迷信,让死人自己来举证谁是杀人凶手。先把嫌犯身上的衣服扒光,让他靠近尸体,亲吻上面的伤口。如果他是真正的凶手的话,尸体的伤口就会冒出血来,如此就算是罪证确凿了。德国法学家米特埃斯的《德意志法制史概论》里就有提到。还有——对了,我想起来了,《尼贝龙根之歌》里,主角齐格飞的葬礼上,也有一幕就是利用棺材裁判法让凶手哈根现形的。”

“哦,是吗?”崔西没好气地说:“只要能把这起案件的凶手连同被害人逮捕归案,不管是要我唱《尼贝龙根之歌》还是《怀念的纽奥良》,我都奉陪。”

“呵呵,火气别那么大嘛!我好歹也是个科学家,不会想用巫术来破案的。一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科学?科学真的可以把问题解决吗?崔西心想。藉由科学的诊断,崔西确认约翰·巴利科恩已经死亡了。但他的尸体还不是一下子就把科学推翻了?不但爬起来活蹦乱跳,还羞辱了崔西……

“真像你所说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有的,而且还是非常科学的方法。”哈斯博士开心地说道。

看到他那么有自信,崔西警官忍不住好奇地问:“是什么方法?”

“录影带。”

“录影带?”

“没错,命案现场的走廊设有监视录影机。只要把带子调出来,就可以知道案发当时有谁进出了灵安室。来吧,就让我们看看凶手长什么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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