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走在一条又狭又长、仿佛没有尽头的路上。两侧高楼赏给他的,是不友善的黑脸。除了他之外,似乎没有其他行人,所以时候一定不早了,搞不好还是非常晚。他去过何处?做了什么事?他发觉自己盼望有一扇门能打开,里头流泻出饱满的亮光,还有收音机传出来的声响,以及除了他踩在人行道上之外的其他脚步声。他一步一步显然有目的、但事实上没目标地跨出去,行动之中有些令人不安。他根本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神志清醒。

偶然间,他的手放到额头上,是湿的。这是血吗?在街灯昏黄的光线下,他看到细雨绵绵下个不停。难怪,他的额头因为淋雨而湿了。但他察觉到由于某种原因,他的额头不应该是湿的。为何不应该呢?接着,同一只手触及他的头发,真相大白了,原来他没戴帽子。他一定是把它遗忘在派对里了。

无止境的路终于也有尽头,他左转走进同一条路。街灯周遭环绕着昏暗光圈;高耸而隐蔽的楼房;不见人影,无声无息。不过,有件事不太对劲,某种奇怪的僵硬感教他不舒服。他发现自己的动作像被某件东西束缚,显得碍手碍脚的。难道说,他受了伤?他谨慎地在肋骨、身体侧边、肩膀等处东戳西摸。然后他明白不适的原因何在了,于是笑了起来。原来他穿错了大衣。

安德森穿的大衣太小件有何可笑之处,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在路上又叫又笑,雀跃不已,随即又听到远方传来汽车的喇叭声。这声音叫他更加喜悦。他经过一栋百叶窗紧闭、里头安静无声的酒吧。这么说,此刻已经过了十一点钟——当然罗,他会清楚现在的时刻,是因为他不可能在十点钟以前抵达波雷克芬的派对。他一想起波雷克芬的派对,心思就回到威威公寓里面的奇怪三角关系,然后他笑了起来,笑到他觉得必须松开大衣的钮扣,一念及这件大衣,他越发不可收拾地狂笑,笑到得撑在酒吧外面的招牌上。他抬头望天,任雨水打在脸上,昏暗的灯光下,某个有恶魔标志、穿着丑角服饰的人形是如此清晰可辨。在那人像上方,有着“守护神”的字样。这真是奇怪,他心里想,伦敦居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守护神的招牌。说时迟那时快,他的笑声像胶带被剪刀切断似的嘎然而止。没有两家守护神。这家守护神就是他所知道的,位于约瑟夫街上的那家酒吧。

双脚不自觉地往家里走去,安德森察觉到此情形时,当场停止叫嚣欢笑,这是什么原因呢,又是一个无法解释的谜,不过事实上,想到要绕过街角,转入约瑟夫街,再走进自己的公寓,他心中就有千百个不愿意。他感觉到有悲惨的消息在等着他;他得尽最大的努力,才能离开那个位于约瑟夫街转角,撑起笑得快不支倒地的他的广告柱。他伫立不动。约瑟夫街,就像他走过的其他街道一样,既幽暗又静寂。但也不是全然幽暗。从他的公寓窗户挂得不相称的窗帘裂缝间,有两道细长的光线直直穿透到路上来。

安德森接下来的行动,和他在生活中的表现一样,也陷入了困局:走三十步来到正门,钥匙插进锁孔,穿过入口大厅,而最后的关键动作即是扭转耶鲁锁的钥匙、打开自己公寓的门。事毕他如释重负,虽然紧闭的客厅门后有什么在等着他,他一点概念也没有。他闻到了雪茄烟味,这多少让他放宽了心;接着他打开门,看见克瑞斯警官占住一张铬制扶手的椅子,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像个音乐喜剧中的佛陀探出头来,目光柔和地望着他。室内烟雾弥漫,警官的嘴里衔着雪茄,烟灰缸内还摆着两根烟蒂。仿佛在做分解动作似的,警官不疾不徐地起身离座。两个男人站着面面相觑,然后警官以一个周到主人的姿态,挥手招呼。

“请进,请进,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不用客气。这里有一点乱。”

“乱?”

安德森开始环顾四周,他看明白了,也许室内吹过了一阵强风。地毯拔了起来,而且扔在一边,坐垫上有狭长的刀口,几张椅子也移了位。画像堆放在墙边,背面全都割开。警官的视线饶富兴致地跟着安德森的目光游走。

“这些灯管,”他说道:“还有那些电热器元件。全松开螺丝看看里头能否有所斩获。干得真是彻底。”他朝着卧室门亲切地点头。“里面也一样。恐怕是一片狼藉混乱。床垫、枕头,所有的东西。连尊夫人相框的背面都难逃劫数。真是卑鄙。”

“写字桌呢?”

安德森之前一直强忍不去看它;不过,他自己清楚,此举可能更为可疑。他看着写字桌,而此刻眼神特别温柔的警官,也跟着转移视线。写字桌被人打开了。汇票、信函、文件,混乱地摆在里面。底下的抽屉也拉开了。搜索者是否发现了暗藏的嵌板,以及那本软封面的黑皮书?

“手法十分干净俐落,”警官说道。“没有破坏锁孔。用的是万能钥匙。”

一脸迷惑的安德森,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难道这场劫掠的主使者便是小薇的情人?但是他的目的何在呢?也许,他知道小薇有留下别的信,所以想要取走更多的信?但这听起来似乎荒谬不堪。

“你看起来不太舒服,”警官说道。“我帮你倒杯酒,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顺便帮我自己倒一杯。我很有分寸的,要是没得到许可,我绝对不会在别人家里吃吃喝喝。”他停下倒威士忌的动作。“那是你的大衣吗?好像很不合身。”

安德森挣脱大衣,然后把它丢到椅子上。

“我在派对中拿错大衣。”

“四处游荡喔。”一根巨指对着安德森摇了摇。在指头后方,有两道深陷皱纹的白皙脸庞上,神色沉稳平静。“你知道现在一点钟了吗?我在这儿待了两个钟头。我敢说,你会从烟蒂来推测。那是好汉牌雪茄,差不多一小时一根,总共抽了两根半。我应该把这笔帐记在你头上。”

“你干嘛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忘恩负义的人。”警官傻里傻气地摸起自己发亮的秃头。“一般而言,大家都批评我们警方效率很差。努力有效率,努力多帮助人,但这样他们就会满意吗?当然不会。不过我还是话说从头吧。”他从内层口袋取出一本笔记本翻开。“晚上八点四十八分,强生警员注意到,约瑟夫街十号的大门洞开。他按了门铃,楼上楼下都没人应声,遂自行进入大厅。通往楼上的门紧闭着,但他发现通往楼下公寓的门却开着。他走了进去,发现——”警官停止诵读。“眼前的景象。”

“我还是不懂。”安德森公然盯着写字桌底下拉开的抽屉。“你没告诉我你来这里的目的。”

“我对你很感兴趣。”警官的双手再度紧握在肚子上面。

“你跟踪我。”

“嗯,这个嘛——没错。”皱纹变深了,嘴巴不表赞同地弯曲。

“中午是怎么回事?你随便叫办公室一个女的留口信给我。‘米里安街的空气有害健康’?这种事情会名誉扫地的,听见没有,会名誉扫地的。这分明是一种迫害。”

安德森无意咆哮,但他看到这个大个子坐在满目疮痍的房间里喝威士忌,便不由得对那警察的种种行径怒气横生。

“喂,喂,安德森先生,你真的让我很惊讶。迫害,真是的。我是在帮助你啊。”

“帮助!”

“这个字的意思你懂吧?我刚好注意到你走出那个——营业场所,可以这么称呼吧?我很意外——不是震惊,你了解,只是意外——而且我很担心。接下来几天之内,那个营业场所可能会被警方查抄。你要是人在现场,那就太遗憾了,不是吗?很丢脸的。我是在为你着想,但你可有感恩于心?没有,你反而以为我在迫害你。真的,安德森先生,有时候我同意吉勃特和苏利文的说法。”

“吉勃特和苏利文?”

“‘警察生涯苦不堪言’。这是一句非常贴切的谚语,虽然我猜对你来说,还算不上什么警世箴言。”警官的口气仍有安抚意味,且几近赔罪地说道:“不过,我必须请教你几个问题。”

“我?请教我?”

“唔,是的,安德森先生。我得告诉你,我们不太满意。”

“不太满意?”

安德森呆呆地覆述。他坐着环顾凌乱的房间。

警官仍盯着安德森不放,他从口袋里拿出指甲锉,开始把自己留长的指甲锉平。他一边锉,一边继续以同样半应酬的口吻说着;在他轻松沙哑的声音下,伴随着轻微的锉刀摩擦声。

“我跟你说,安德森先生。早上我们又收到另一封匿名信。一样不堪入目。总之,这种事情都叫人反感。别问我内容写些什么,因为我不会告诉你的,但你可以相信我,内容真的是不堪入目。甭管了,那你可能会说,很好,不过晚上的事又怎么解释呢?几天前,你告诉我你没有仇敌,但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有,啊,安德森先生?”

“我没说话。”

“我以为你说了一个名字。”

“一个名字?”

“你仇敌的名字。不久前你说你没有仇敌。这不是事实,对吧?你有一个仇敌,而且你知道是谁。”

“你想知道我仇敌的名字?”

“这会很有趣的。”警官停下锉指甲的动作。

“我仇敌的名字,”安德森倾身向前,用虚张声势但难以说服人的语气说道:“是安德森。”

警官也兴冲冲地倾身向前。椅子边沿撑住他们的身体,两人像斗狗似的正面对峙不动。

“你的兄弟,是吗?我不知道你有个兄弟。”

“是我自己!”

警官的兴致显然被安德森泼了一头冷水。他跌坐回椅面上,同时语调也回复成闲谈的口气。

“最难应付的敌人就是自己!嗯,所言甚是,但这不是我想要知道的答案,是吧?”

警官的迟钝让安德森急于把话挑明了说:“你并不了解我。你讲的这些事情——匿名信、捣乱公寓——可能是我自己干的。这些事在我心中起了效应。匿名信——从锁孔窥视,然后把从房间里头看来的秘密宣告天下——这事情可能是我一手主导的。还有这公寓——现在来仔细瞧瞧。记得上一次你所看到的样子吧,每个可怕的东西都摆在它该在的地方,每个丑陋的小坐垫和灯罩都是我老婆亲手摆设的。现在我看到室内全乱了样,所有的一切都惨不忍睹,可是,警官大人,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在想几年前我早该这么做了。”

安德森想要心平气和地说话,但他的声音却不自觉地上扬。然而,警官的迟钝依然故我。

“你说的这些事情,真不是普通的怪,安德森先生。我对这些现代心理学的东西懂得不多。”

咆哮是不智之举,这点安德森心知肚明,但他还是吼出声来。

“心理学,鬼扯!别傻了,老兄。我是在说不管他是谁,此人的一举一动我都可以了解。破坏欲,我说的就是这回事,这么说你该懂了吧?他不是在找东西,因为根本没有东西可找。有股憎恨我的怨气在流动,它想要破坏我的生活,捣毁属于我的一切。我自己也能感受到那股冲动。我说得够清楚了吧?让失序更加失控,搞破坏、撕裂、杀——”

安德森忽然语塞。这个字眼僵在他们俩之间,在警官的观念中,它既无法解释,也不可打马虎眼放过。不过,警官并未要求他说明,只是好整以暇地锉自己的指甲。当他终于进一步接话时,一开口便拙于言辞、颠三倒四而言不及义,这似乎是他的个人特色,至少今晚是如此。

“有趣,你谈的应该是秩序和失序的定义吧?我老婆也是个中高手。我跟你说过我结婚了吧?嗯,总而言之,我已婚,目前有两个小孩……你瞧,我们在前院。”

警官以业余魔术师惹人生厌的自豪姿态,突然从皮夹中取出一张照片来。安德森看到一个穿着工作服,娇小美丽的女子,两旁各拥着一个年轻男孩。男孩的表情有些迟钝,眼睛认真地盯着照相机,看得出来他们的脸颊将来会和老爸一样松软无力。而警官的相貌较为年轻,体型没那么臃肿,头发还浓密有浏海,眼神像发育过度的牛头犬似的,满怀热情地望着他们。

“很好。”

安德森说完递回相片,心里想的是:破坏、撕裂、杀——他是中了什么邪,怎么会说出这些字眼。他本来是醉了,晚上一度真的醉了,但现在时候非常晚了,他累到说什么话自己都搞不清楚了。他看着手上的表。两点钟。这个人怎么还不走?

“他们是母亲的心肝宝贝——也是父亲的小心肝,”警官正经地说道。“不过我要跟你谈的,是有关我老婆的事情。秩序,她说啊,你必须遵守秩序,否则日子要怎么过呢?她把这套论调说给孩子听,并要他们领悟这番道理。玩哪,她会说,有玩的时间,玩的地点,但是午餐时间不能玩,饭厅也不是玩的地方。犯了错,她就施予适当的惩罚——借用吉勃特的另一句谚语。假如孩子在餐桌上乱扔食物,他们就必须负责清除整理,假如他

们穿着泥泞不堪的靴子走进屋内,我老婆就会把泥巴涂在他们的衣服上,然后要求他们清洗干净。她很有幽默感,感谢老天爷。”

好一个老天爷,安德森心里想,难怪这可怜的家伙是一脸呆样。但警官依旧侃侃而谈。

“我跟我老婆说,他们只是好玩嘛,但她指责我错了。她说,失序是邪恶、不道德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得告诉你,”警官搬出他那一套无与伦比的陈腔滥调:“她是由非国教徒抚养长大的。有时候我会跟她说,失序是一种自然状态。你知道她的反应是什么吗?秩序是一种美德。她说,那些如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之流的人会赢得政权,就是利用煽动人心的冲动,使它发展成失序的行为。如果她今晚人在这儿的话,她会对你说,让秩序大乱的冲动,和杀人的冲动是同一码子事。杀戮就是失序,她会这么说的。你的看法如何?”

安德森心里突然有股强烈的念头: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摆脱警官。

“我的看法是,她是个该死的傻瓜,”他严厉地答道:“这么做,会把小孩教成法西斯主义者。”

出人意料之外地,警官笑了起来。

“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就是这样告诉她的。”

“什么?”

“那时候我讲的话跟你一模一样。我老婆是井底之蛙,她的想法跳不出厨房琐事。所以我很好奇,想听听看你会怎么说。时候不早了。”终于,终于啊,安德森心里想。警官像河马似的伸展身子,然后打了呵欠。“不过我还不觉得累。失眠症,苦恼啊;我应该说,这是我的苦恼之一。你介意我再倒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吗?”他倒了一杯酒,目光在室内左右徘徊,最后停在窗口,望着街头。“这整个街坊,你不会称之为清爽有益身心健康吧。但我认为这和个人品味无关。就像他们说的一样,有些东西,对甲来说是良药,对乙却是剧毒。你在办公室过得如何?”

“办公室?”安德森疲倦地往后躺。他就像洋娃娃平躺时眼睛先是睁大、然后合上宽厚眼睑似的,闭上了眼睛。

“一切都很好,没有感到任何压力或什么的吗?你看起来好像压力很大,你知道的。但有趣的是,这和秩序与失序有关,对不对?你也太冷静了。我觉得我得插手此事,而且我有点担心。”

在闭上的眼皮后方,安德森可以看见那张乔治王时代的写字桌。把你的手伸进去,打开秘密抽屉,用心灵之眼看过去,那里面摆着一本书边有大理石花纹的黑皮书。用心灵之眼,啊,没错,就是用心灵之眼。

“秩序必须维护;这点但愿我们能取得共识,”警官说这番话时,犹如在公开场合发表演说。“但是利用失序来维护秩序,要如何证明这个做法有效呢?我一睡不着,就开始烦心这样的问题。现在,假设某个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捕;你我都知道在押往局里的途中,那些小伙子会给他来个仔细搜身。挫一挫他们的锐气,这么做很有用的,而且也绰绰有余。但这样做对吗?我年纪一大把了,对这种事情开始忧心忡忡起来。”

洋娃娃的眼皮颤动着。

“道义上不对。实际上没错。”

“真高兴听到你这么说。因为实际造就了道义,不是吗?虽然我的脑筋简单,但我还是会思考这一类的事情,我们锁定这个话题就好。然而,这类的方法一碰上像你这样的聪明人,就行不通了,唉,更何况他们呢?”

“他们可以设法取得一份自白书啊。这不是你们一贯的目标吗?”

警官的声音听起来可怜兮兮。

“当然不是,安德森先生。偶然情况下才会如此。警察就像是上帝。他想要知道真相。而且他相信只要能找出真相,使出任何手段都是情有可原的——任何手段,你了解我的意思吧。真相,彻底而无懈可击的真相——今天找不到,我们明天会再接再厉,明天找不到,明年我们也会穷追不舍。真相!”

他的语态突然像钟声响亮了起来。安德森睁开眼睛,看见穿好外套大衣的警官正站在他椅子前方。此时此刻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不再是个喜剧人物。划过脸颊的纵深线条是冷峻无情的,膨松面貌呈现出严苛的凝聚力,在大光头的轮廓下,精力和意志力无所遁形。那一瞬间,安德森毫无防备地躺着,手脚懒散地伸开,仿佛已准备好承受秩序怪物的责难。接下来,警官从背后探手往前一伸——手中不是一条鞭子,而是他的常礼帽。警官一丝不苟地戴上帽子,黑色鞋跟不卑不亢地向后急转。“晚安。”这句话响彻整个凌乱的房间。正门随即关上。安德森在扶手椅中躺卧了约莫五分钟,动也不动地瞪着写字桌发呆。无论笔记本还在不在,他告诉自己,不要紧的。究竟,笔记本里面说了些什么?它记载了我们的婚姻真的不幸福——但话说回来,有谁的婚姻是幸福的呢?没有,没有,他跟自己说,本质上那笔记本是无关紧要的。不过,他们之中是哪一个人,如此迫切地想从这里取得某物,以至于非得夜探行窃不可?赖森?雷佛顿?威森?冯恩?不过威森可以排除在外,事实上他和安德森在一块,不可能是他吧?赖森、雷佛顿、冯恩?或者是——回想起打开的门缝,那人正忙着穿上全身的内衣裤——派尔?荒谬,这太荒谬了。

安德森像个梦游者往写字桌行进,他笨拙地东摸西摸,找到了突起之处,接着按了下去,开启了秘密抽屉。里头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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