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式的博雅作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Symons,1912-1994)在英国文坛的地位十分类似在美国的安东尼·鲍查(AnthonyBoucher,1911-1968),他们都是让“推理小说变得受人尊敬”的关键人物。

鲍查自一九五一年起在《纽约时报》写一个推理小说书评专栏,写了十七年共八百五十二篇,几乎关照了所有同时代推理小说的创作者,影响广阔深远。而西蒙斯比鲍查稍晚,长期在伦敦的《星期日泰晤士报》(SundayTimes)艺文版上撰写推理小说书评专栏,他的慧眼独具发掘了无数新人,他的洞见幽微也让许多本来不受注意的推理杰作得见天日,他的渊博敏感、宽宏视野与细腻论述又让读者在心领神会之余,惊觉原来推理小说曾经做到了那么多事。

朱利安·西蒙斯晚年曾经回顾起撰写推理书评的往事,他自己觉得有点像是无心插柳的意外,过程又充满文坛恩怨的八卦。他去世那年出版的推理杂文集《犯罪行径》(CriminalPractlces,1994)里,在导论中他就回忆起撰写推理小说书评的缘起与经过,以我在台湾编辑圈近三十年的老骥经历,读起来感觉是无比的亲切与兴味盎然,且让我在这儿简述一番……

话说一九五八年初,朱利安·西蒙斯接到来自《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文学主编李纳德·罗素(LeonardRussell)的一通电话,问他是否愿意成为该报的推理小说评论特约作者,每个月交两篇稿子,一年的酬劳是六百英镑。六百英镑在当时是个诱人的大数字,而当时西蒙斯本来的书评工作也让他感到厌烦,很想试试新鲜的领域,他没怎么多想就一口答应了,没想到这一写竟写了三十五年,而他也成为英国最受欢迎的推理小说书评家。

在西蒙斯口中,促成这段姻缘的文学主编李纳德·罗素倒是一个颇有意思的人物,他精力旺盛、慷慨大方、新点子源源不绝、对新构想极富热情却也极容易衰退;他是伦敦文艺圈的一个社交核心,家中邀宴与访客不断,文豪与名流穿梭不息,诚然是往来无白丁的景况。但李纳德·罗素也是极有主见兼好大喜功的媒体人,常常胸有定见,喜欢把想法强加于他人的见解之上(众多作家的回忆录或自传里:永远不缺这样强势操纵型的编辑人物,有时候不免让我们怀疑有许多作家的诞生,背后另有看不见的黑手)。

有一次,李纳德又为一个新鲜的点子所吸引,他兴致勃勃要朱利安挑选出心目中史上“最佳100推理小说”,准备在报上大事宣传,创造一个大话题,朱利安·西蒙斯遵命照办,百般思索,终于交出了一张书单与他的解读;李纳德突然又觉得只用一个人来挑选恐怕代表性不够,又兴冲冲邀了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Christie,1890-1976)、席瑞尔·海尔(CyrilHare,1900-1958)、尼克拉斯·布雷克(NicholasBlake,1904-1972)、雷克斯·史陶特(RexStout,1886-1975)等诸多名家共同来“改进名单”,做了若干修正;后来又灵机一动,认为应该只选九十九本,留下一本给读者票选,让大众有更高的参与感。本来好脾气的西蒙斯忍不住抱怨说,那些名家挑选的作品固然很好,但绝不是他心目中的“最佳百选”,而读者票选出来的作品,更是他绝不会考虑的作品。

即使如此,这份书单对李纳德·罗素来说还是太“冷门”了,他发现书单中的选择竟有三分之一是绝版书,很多作品也是对通俗大众毫不知名的僻作;他又要求西蒙斯删去绝版书,改选书市上买得到的书。西蒙斯在文中所回忆的,就是这样一种既受知遇又受干预的编辑与作者的爱恨交织关系(一直要等到李纳德·罗素过世之后,西蒙斯才有机会真正出版他“原版的”心目中百大推理小说)。

台湾的年轻读者或远离文坛的朋友,可能不知道我援引这一段文章心中别有所指,因为西蒙斯笔下的李纳德·罗素,活脱脱让我想起七〇、八〇年代纵横台湾文坛、造就无数作家的人间副刊主编高信疆。

和安东尼·鲍查一样,朱利安·西蒙斯的贡献也不限于书评,西蒙斯自己也是在推理小说有很高成就的创作者(他自己的百大推理小说书单和推理历史著作,都谦逊地不提自己的名字和作品,读者和出版社看不过去,出版社不得不在再版时找人补上一个附注,对西蒙斯的作品提出他应得的评价),他又是推理小说类型历史的重要史家(【谋杀专门店】的老读者极可能看到店长一再引用西蒙斯的推理小说史名作《血腥谋杀》,已经到了三步一颂的地步了),他为两位推理作家爱伦·坡(EdgarAllenPoe,1809-1849)与柯南·道尔(ArthurDoyle,1859-1930)所写的传记,现在也成了定本;除此之外,西蒙斯的创作范围更包括了诗歌、文学评论、军事史与其他领域人物的传记,他博学多闻与多才多艺的惊人程度,绝不让大西洋彼岸另一位天才安东尼·鲍查专美于前。

西蒙斯曾经自谦是“二流诗人”(minorpoet)出身,因为诗词是他最早的文学因缘(出版过五本诗集);完全自学苦读的西蒙斯年轻时就有志于文学,他在企业里担任繁琐辛劳的文职工作,却用得来的微薄薪水支持并主编一份销量很小却很有影响力的文学刊物《二十世纪诗刊》(TwehturyVerse)。一九三九年,他读书之余一时兴起,戏作了一部嘲讽古典推理的小说《非关紧要谋杀案》(ImmaterialMurderCase),随即置诸抽屉,不再过问,直到一九四五年他太太整理抽屉时发现尘封此稿,鼓励他出版,才让他无心插柳走上了推理小说家一途。

正因为西蒙斯是重要的评论家,他又绝口不提自己的作品成绩,讨论他的推理小说反而必须引用其他高明的见解,也许我们可以先试试他的评论接班人英国作家亨利·基亭(H·R·F·Keating,1926-)吧。

基亭在20世纪80年代,重选了一次《犯罪与谜题:最佳推理100选》(CrimeandMystery:the100Best,1987),在他心目中历史上的一百本杰作中,西蒙斯入选了两种,基亭提出他的理由。他说,就好像西蒙斯在爱伦·坡的传记里,看出文学上其实有两个爱伦·坡,一位是“逻辑的爱伦坡”(LogicalPoe),另一位则是“灵视的爱伦坡”(VisionaryPoe);基亭受到启发,注意到推理小说里呈现的西蒙斯也有两位,一位是以布局结构为中心的“巧思者西蒙斯”(SymonstheIngenious),一位则是以心理感受为中心的“直感者西蒙斯”(SymonsthePerceptive),两者都成就非凡,所以他要为每一位西蒙斯都选一部代表作,结果他选了《杀死自己的人》(TheManWhoKilledHimself,1967)和《棋手与棋局》(ThePlayersandtheGame,1972)。

其实前者(“巧思者西蒙斯”)是他做为推理小说家的扎实基本功,后者(“直感者西蒙斯”)才是他耿耿一念的用心所在。西蒙斯很早就说过,二次大战以后的小说家,已经不能把“正义终将伸张”视为当然,推理小说不能只是考虑布局解谜的“谁干的”(whodunit)而应该同时探幽发微的“何以为”(whydunit)。他身体力行,在作品中强调个性与动机,结合了巧局与意外,并且对道貌岸然的犯罪者其背后的深沉动机有着极富深度的洞视。他自己就曾经说:“在我们的时代最吸引我的事,就是可敬面貌背后的暴力。”(Thethingthatabsorbsmeineistheviolencebehindrespectablefaces.)

针对这段话,另一位知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兼评论家威廉·迪安德瑞亚(WilliamL.DeAndrea,1952-)主张说,西蒙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应该是《二月三十一日》(TheThirty-FirstofFeburary,1950),这个看法倒是深获我心,特别把它选入【谋杀专门店】之中,也许读者诸君可以自己体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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