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五十二分
“那天夜里,您何时醒的?”明上检察官柔声问道。
“当时我并不清楚,后来才知道是接近两点钟。”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细声答道。
“那,您是听见什么声音才醒的,还是自然睡醒?”
“我……当时不记得了。可是,我想应该是听见声音了。”
“那您记得是什么样的声音吗?”
“不……不太记得了……”
“您睁开眼睛的时候,您丈夫在做什么呢?”
“我刚一睁开眼睛,马上就向本应睡在自己左边的丈夫看去,可是他并不在身边。”
“然后呢?”
“我想,他也许是去洗手间什么的了。这时因为我感觉,外边的院子里面有人,就向外边张望。”
“是就那么躺着张望的吗?”
“嗯,是的。是撑起上半身看的。”
“于是呢?”
“我看见我丈夫,站在外边的院子里。”
“看见他站在那儿?面向哪个方向?”
“是面朝外,背对着我站着的。”
“你确定没错?”
“毕竟我当时刚刚睡醒,在一瞬间,那么短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无法清楚记得。可我认为这是没有错的。”
“站在院子里的,只有您丈夫一人?”
“不是,还有一个男子,也站在那儿。”
“那个男子面朝哪个方向?”
“好像是面对着我丈夫站着的。”
“那男的长什么样子?”
“因为短短的一瞬间,所以,具体的样貌我也不知道。就是脸长得比较平,下巴有些凹陷的男子。”
“那个男子是戴着帽子的吗?”
“戴着帽子呢。”
“什么样的帽子?”
“走了形的学生帽,就那样的鸭舌帽。”
“他穿着什么样的和服?”
“他穿的是西服。”
“什么颜色的?”
“我……不知道。”
“是翻领的还是立领的?”
“不知道了啦。我想好像是翻领的。”
“打领带了吗?”
“不知道,不过我想是没打领带吧。”
“年龄有多大?”
“大概三十岁吧。”
“您丈夫今年多少岁?”
“三十二岁。”
“您丈夫站在院子里,两只手在做什么呢?”
“我不记得他在做什么,只记得他站在那儿的背影。”
“然后呢,你做了什么?”
“我立刻起身,走到外面的房间。”
“请您稍微停一下,从你丈夫旁边的外边的房间,走到你们睡觉的房间这一段,有什么门窗阻碍之类的吗?”
“安上了夏天用的纸拉门。”
“是不是就是那种一个房间能安四扇的拉门?”
“正如您所说的一样。”
“您走到外面的房间时,那拉门是开着还是关着?”
“我虽然记得不太清楚,可是因为并不是我打开的拉门,所以应该是打开着的。”
“您还记得那拉门是朝哪个方向、怎样打开着的吗?”
“没印象了。”
“好的,我知道了。接下来,您走到外面的房间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我刚一走到外面的门厅处,丈夫就立刻朝我的方向转过身来,与此同时,他一头倒在了门厅前面,没有铺地板的那个地方。”
“您从醒来到走到外面的门厅,这一段时间,一直一句话也没说过吗?”
“对,我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也没有时间说话。”
“您丈夫在倒下去的时候,说过什么吗?”
“什么也没说,就是发出了些很瘆人的呻吟声。”
“接着发生了什么呢?”
“我立刻冲到院子里去了。”
“你是光着脚的吗?”
“是的,就是那么光着脚的。”
“后来呢?”
“我凑到倒着的丈夫身旁,刚想要把他扶起来,不料从他的胸口附近,就喷出了大量鲜血。”
“站在你丈夫身边的,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他怎样了啊?”
“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见踪影了。”
“这就奇怪了,您醒来后,视线应该一直没有离开过您丈夫才对,所以,您肯定知道,那个男的后来怎样了啊!”
“话虽如此,因为我全然只顾着丈夫,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男子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不见了的。”
明上检察官端详了一阵这个女子的脸。这女子好像是害怕检察官的视线似的,把头深深垂了下去。
“那时候,外面的大门是怎样的呢?是开着的吗?”
“当时,我完全没有注意,外面的门是怎样的,后来试想的话,我从里面的房间出来时,好像是有开着一点的。”
“外面的门都是玻璃做的吧。”
“是这样的。”
明上检察官翻开记录本,打开到某一页上。
“据说您和丈夫结婚之前,曾有过一个相恋的男人。”
“啊!……”女子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您在结婚以后,和这名男子也曾见过两、三回面吧?”
“……”
“好的。不管你回不回答,这件事情,我们都会进行充分的调查。对了,你丈夫的财产,大概有多少?”
“具体不太清楚,但估计有一万日元吧。”
明上检察官翻着记录本,问道:“那天晚上,也就是你丈夫遇害的那天,天上下雨了吗?”
“那天下雨了,可是入夜的时候就停了。”
检察官继续翻着记录本。
“这是你给警察画的解说图吧?”
只见他边说。边取出了―张图纸,放在桌上展开。
“(1)你醒来时的位置;(2)摆着八坎德拉的电灯的地方;(3)你丈夫的位置;(4)戴鸭舌帽男子的位置。”
“和您说的一样。”
“好,我知道了。今天就先问到这儿吧。”
女子轻轻地垂下头出去了。
“很显然,那个女子说了很严重的谎话。”一直在旁边站着,听讯问过程的警部说道。
“说谎,你认为那个女子,在刚才的陈述中,哪一部分是谎话呢?”明上检察官笑着问道。
“虽然我也认为,那个女子的陈述很重要,也是整个案件的中心,但是所谓‘醒来后看见了站在院子里的丈夫’以及‘面对丈夫站着的鸭舌帽男子’云云,恐怕都是谎言。”只听这位警部自信满满地答道,“在女子睡醒的那个位置,是看不见站在院子里的人的——因为有纸拉门挡着呢。而且,若是单单一扇拉门的话,没准可以透过拉门,隐约看见院子里的情况。可是,在两扇拉门重叠的情况下,仅凭八坎德拉电力的电灯,发出的微弱光线,以及电灯所在的位置来看,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她说的是谎话。那天晚上,处在房间最西侧的一扇拉门是打开着的,因此,在这女子视线的位置,是有两扇拉门,重叠在一起的。关于这一点,所有的证人都是这样证明的,最先进入犯罪现场的警察,也是这样说的。所以,我认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个女子。”
“原来如此,预审法官的调査取证书里面,也写了这个情况。你所论证的那谎话,很可能对破案有大帮助。可是,那女子的谎话,仅仅是戴鸭舌帽的男子的容貌那一点啊。”
“也就是说,你全盘否定了警察所获得的各位证人的证言,以及预审法官的调查取证书,而认为她能看穿拉门?”
“你觉得呢?”
“如此一来,岂非不可能知道,戴鸭舌帽男子的相貌特征之类的情况了?”
“也可以这么说,但你的思维,若太过局限在犯案现场的话,就会犯错误的。案发房屋的构造、四围、以及包围着房屋的道路间的关系,特别是案发当晚还下了雨,这些都有很大的联系……总之,来看看这张图。”
明上检察官取出了一张图,在桌上铺展开来。
警部低下头,仔细地研究这张图,正在这时候,四、五个报社记者一拥而入,将检察官团团围住。只听一位记者问道:“发现什么新的事实了吗?”
“嗯,这个……”检察官若有所思,环视了一下记者群,“现在要现场查证。”
“因为发现了什么新的情况,才需要现场查证吧?”
“嗯,可以这么说。”
“情况?能证明那女子,就是真正犯人的证据?”
“咳,这个不能说。不过,有一点可以断言的是,如果能够看穿两层拉门的话,就不会起诉她;如果看不穿两层拉门的话,我们就会以涉嫌杀人的罪名起诉她。”
“那这可是至关重要的查证啊。那么,这现场查证预计几点进行?”
“定在下周二,也就是九号。”
“几点呢?”
“具体几点很重要。我们预定在九日晚间,也就是十日凌晨一点三十分开始,到两点三十分结束,这段时间中最重要的,就是被推定为犯案肘间的那一时刻,特别是那女子望穿拉门,看见她丈夫的那一时刻,所以,必须分毫不差地选择好时间。为此,我们决定在九日夜晚——也就是十日凌晨一点五十二分,让该女子站在拉门内侧,由我们的便衣人员站在院内,进行现场查证。真相的揭露,就在那一刻了。”
“好久没有这么珍贵的现场查证了吧。”
“你们的手表都可靠吧?这次查证的时间非常重要。如果你们弄错了时间,或是漏写了,可就是你们报社的信誉问题了。”
这些报社记者平日只会添麻烦,半点好处也添不上,明上检察官素来不喜欢他们,今天却将案件原委全盘托出,着实令人不解。不仅告诉他们查证的时间,甚至还暗示他们,要大肆宣传此番查证的时间,到底是什么缘故?
一旁的警部、书记员们,都对明上检察官的行为,感到非常好奇。
翌日清晨,前来上班的明上检察官,手里拿着服务人员送来的报纸。无论是哪一家报社,都争相打出猎奇的标题,介绍这个案件的现场查证的事情。还有关于现场查证,将在凌晨一点五十二分进行的这一点,没有一家报社漏掉。
接着,就到了九日夜晚。明上检察官、警部、便衣的警官,到达现场时是翌日,即十日的一点二十分。
外面的玻璃制大门,用黑色的棉织品,完全遮盖起来,亮度为八坎德拉的电灯,也吊到了案发当晚的高度,隔断墙上最右侧的纸拉门,也已经打开了,与下一扇拉门重叠放好。所有物件与用具,都保存得与案发当晚一样,一切准备都已完成。
凌晨一点五十分。
两位便衣警察,分别站在(3)和(4)的位置上。女子横卧在拉门的里间处。
“能看见吗?”警部就好像训斥一样地问道。
“……”
“混蛋,快说,能看得见吗?”
“……”
“混蛋,你看不见吧!”
“看不见……可是……”
“站起来看看,能看见吗?”
女子起身站了起来。
“能看见吗?……看不见吧,根本没有可能看得见。”
“看不穿吧!”警部回头,望向站在女子身后的明上检察官,说道。
“嗯,是看不见啊。”
“你,己经可以了,告诉附近的人解除警戒。”
两名便衣警官,离开自己所站的位置,准备离去。
“请稍等一下。”明上检察官伸手制止了他们。
“再待两、三分钟,你也要仔细地一直望着对面。”
那女子听了明上检察官的话,遂一直站在原来的位置。
“你是……”
检察官叫住警部,说道:“你也站在这儿好好看看。”
因为是检察官的命令,警部不得已,站在了女子身边。
十秒钟、二十秒钟、三十秒钟……时间在慢慢地流逝。检察官、警部、女子三人,一直就站在拉门的前面,而院子里的两名便衣警察,也无所适从地站在那儿,就像是两名滑稽剧演员似的。
警部默默地望向检察官,那眼神简直是说:无论在这儿站多久,都不会看得见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已经可以了吧?
检察官从上衣口袋里,取出表瞥了一眼,挥手制止了他。透过纸拉门,站在外面的便衣的身影,在微弱的灯光下,渐渐显现出来。
“如何,能看见了吧?”检察官微微一笑,淡然说道。
光亮
遂渐变强,便衣的身形及容貌,渐渐清晰地显现出来。正当这时,忽然间光线一下子全部消失,三人的视线,再次被拉门遮挡住,“哈哈哈。”警部笑了。
“明白了?”
“我明白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在那儿有扇窗户,但是没有注意到……可是,即使是能够看穿,也不能认定那女子就完全没有关系。”
“很可能有关系,但是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估计是共犯的关系吧。”
“共犯?……眼下连犯人都没确定,这一点不太好说吧?”
“那她至少也有着犯人的嫌疑。好了,准备逮捕吧。”
“不……不要着急。犯人马上就出现在这儿了。”
明上检察官话音未落,一辆汽车就停在了门前,四、五名便衣警察,押着一个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悲伤地俯视着号啕大哭的女子。
“院子的东侧位置,我虽然知道(3)号路线的尽头装有玻璃窗,也知道窗上没安盖板,却完全没有想到,车前灯的灯光问题。您是怎么知道的啊?”乘车返回时,警部咨询道。
“哈哈哈,案发清早,你的部下不是汇报说,经过三号线的四号路,有一户人家,在其门口,发现了向右转向的汽车的车辙印的事实吗?此外,他还汇报说,几乎是在案发的同一时间,那户人家的主人,正巧乘车回家。”
“那之前对报社记者说的那番话,以及告知具体时间,也是为了引诱犯人重返现场的策略?”
“真是令人紧张啊,幸好那男子一心期待着,女子不被起诉,我们因此才能顺利成功。”
“那犯罪动机是什么呢?仅仅是痴情的缘故?”
“痴情……谁知道呢。没准这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相当复杂的事情吧。”明上检察官落寞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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