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挤满了顾客,大多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些人不在乎喝的东西质量怎么样,只要花一杯的钱能喝到两杯就行。迪尔德丽·梅多斯与她最要好的女友卡门·贝儿坐在一个小隔间里,她已经在喝第四杯杜松子酒了。卡门·贝儿是个自由记者兼自封的诗人,而她今生真正的宏伟志向却是能为贺曼①公司设计富有人情味的贺卡,不过除了她的朋友迪尔德丽之外,她对谁都不肯承认。每逢星期三迪尔德丽按期交稿之后,她们两个人都要聚在一起喝几杯,名日“淑女之夜”,不过今天晚上的聚会具有特殊的意义。

①美国贺卡公司。该公司还拥有自己的电视媒体制作中心和电视频道,并提供在线服务。

“头版头条,”卡门说。“干得漂亮,姐们。”

迪尔德丽一边嘎巴嘎巴地嚼着冰块,一边笑道:“漂亮的还在后头呢。”

“说给我听听。”

迪尔德丽扭头瞧了瞧,看有没有人在偷听她们的谈话。后面的隔间里坐着一群下班后来这里的常客,三个小伙子在喝龙舌兰酒,他们的女朋友在轮番尝试那种把调羹挂在鼻子上的老游戏。

迪尔德丽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件事?当初我想写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关于萨莉·芬宁的纪实报告,被那个编辑一口拒绝了,我好恼火。”

“记得,他说没有经费什么的扯了一大通。”

“哦,现在经费不成问题了,给我亮了绿灯。”

“呜——鸣!你可以大显身手了。”

迪尔德丽从于果盘里拿起一粒花生米。“看来的确是这样。”

卡门隔着桌子探过身去,压低嗓门道:“跟我说说,是谁向你提供的消息?”她只有在跟人交换秘闻的时候才会这样说话。

“卡门!你这是干什么。”

她诡秘地笑道:“你也不清楚是谁,对不对?”

“的确不知道。”她说。两个人轻轻地发出格格的笑声。

接着卡门又正色道:“你害怕那个人吗?”

“有一点。”

“只有一点?”

“哦……”她耸了耸肩膀说道,“我跟警察谈过之后,已经不像原先那么害怕了。”

“等等,从什么时候开始记者会把给自己提供消息的人告诉警察了?”

“这回情况特殊,那个人威胁要杀我。”

卡门瞪大了眼睛。“他什么?”

“没什么,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咱们正在兴头上,我可不想让你来吓唬我。”

卡门不吭声了,用牙齿一点点地咬着鸡尾酒杯里的吸管,将露在外面那两英寸长的吸管头咬得满是牙印。

“你能不能别咬那玩意儿?”迪尔德丽嗔怪道。“对不起,我只是在朋友遇到死亡威胁时感到不开心而已。”

“我会特别当心的,行了吧?”

“好吧,不过我还希望你能再机灵一些。”

“哦,我很机灵。你看这样做算不算机灵?约翰尼,我害怕,今天晚上我到你那儿去睡觉行吗?约翰尼。你能搂搂我吗?约翰尼,要是想让我睡得再香一些,就得把你那玩意儿再唤起一次,将它径直……”

“行啦,行啦,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笑着说。

“你当真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哦,严格地说起来,不知道。”

“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比你过得舒坦的又一个原因,对不对?”

“当心你得梅毒。”

迪尔德丽哈哈笑着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十美元的钞票放在桌子上,摇着她男朋友房门的钥匙说道:“对不起,急急忙忙喝了几杯就该跑掉了,如果我十一点以前不赶到约翰尼那里去,他就会上门闩。”

“见鬼,迪尔德丽。你什么时候才能甩掉这个总是脱光了衣服等着你开车送上门去的男人?”

“等我一拿到那四千六百万。”

“恐怕你在乎的不是钱吧。”

“当然不是,谁需要钱呢?”

两人装出正经的模样戏言了不到两分钟就憋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回头见。”迪尔德丽说。

她绕来绕去穿过喧闹的人群,明显感到自己今天离开这里的时候格外引人注目。这全是因为她的气质所致,从今天早上开始她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这会儿一个陌生人甚至为她打开了大门。

“谢谢。”她微笑道,迈步走出去。

太阳早已沉入了埃弗格莱兹沼泽地。又是一个宜人的秋夜,微风轻拂,让人忘却了直到万圣节还迟迟不肯离去的炎热潮湿的夏季。迪尔德丽来时把她那辆小本田停放在杂货店旁边小巷里一片免费的空地上,因为让酒吧里的务生停车太宰人,要收费十八美元,而迪尔德丽又像往常一样忘了带硬币,没法使用路边的汽车停放计时器。杂货店开着门的时候这个主意挺不错,可是这会儿窗子里黑糊糊的,没有了进进出出的顾客。夜幕总是能改变一切。

她一边匆匆走过那片空地,一边在提袋里翻找汽车钥匙,只见一辆红色的轻型小货车的驾驶室里坐着一个人。起初那人脸上的表情令她有些担心,可当她又看到一个女人蓬松的金发在他的大腿上轻轻地起伏时,断定他不是来跟踪她的人。她的车就停在拐角处,她一步步走进黑暗,酒吧里传出的嗡嗡声渐渐远去。

她揿了一下遥控按钮,防盗器啪嗒响了一声。

她上了车,关上门,用钥匙发动汽车,手却在瑟瑟发抖,就连发动汽车这么简单的事也觉得挺困难,显然也要比喝酒还要令她神经紧张。

见鬼,冷静点,姐们。

她又试了一次,发动机总算着了。她挂上挡,猛地启动汽车,地面上松动的砾石飞扬起来。她又把汽车里的收音机打开,为自己壮胆。

她刚才对卡门撒了谎,其实向她提供消息的人何止令她“有点儿害怕”。她心里很清楚,把塔特姆的消息提供给编辑是公然违抗那个人的指令。她不晓得他会有什么反应,但他肯定会采取什么行动。她已经去过警察局,希望能得到他们的保护。警察给了她一本教人遇到骚扰的时候应当怎么做的小册子,全是些陈词滥调,还告诉她多会儿想通了愿意在她家和办公室的电话上安装窃听器时再回来,到时他们或许能谈谈提供保护的事。

在记者的电话上安装窃听器,他们是不是疯了?

她以破记录的速度驱车来到约翰尼住的排屋区,恐惧、兴奋、杜松子酒劲使她比平时开车快了许多。看到约翰尼住的那个单元前面的停车场里停满了车,她不禁想起了卡门说的话。这家伙至少应该把自己的车开到客人停车场去,留出车位给迪尔德丽,这样她就不必在黑暗中走五百码的路了。她欲改变主意回自己家去,可是同他睡在一起的确感到比较安全。她迅速将车开到客人停车场找了个车位停下,从车里跳了出来。

加布尔斯波因特是一处清净的排屋住宅区,里面有许多树木,灯光昏暗。她沿着小径走过一片水塘,虽说这并非是去约翰尼住的那个单元最近的路,可这条路比较亮,只有最后一百码除外,在那儿小径弯弯曲曲穿过一片枝条低垂的矮树。她借着水塘边那一圈灯光走了一程,在灯光所及的最远处停住了脚。在过去几个月里,这条路她曾经走过十多次,从来没有犹豫过,可是今天晚上她凭直觉感到应当转身跑到另外一条路上去。此时已近午夜,前面一片黑暗,许多大树后面都可以藏人。

你把自己吓破了胆。

她开始抬脚继续朝前走,越走越快,心里怦怦直跳。作为《论坛报》报道刑事案件的记者,她曾为了工作在一个又一个夜晚去过许多地方,比这里要危险得多。就在前一天她还采访过杀人犯,看到过许多尸体,走这点黑路算得了什么。

走到一半时小径拐向一边,但她却直接朝前走去。她不能沿着那条观光的小径浪费时间,何况在这黑暗的夜晚也没有什么风光可言。她正在草地上抄近路走着,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她停住脚,扭头朝后看,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见。但是,她确信自己刚才的确听到了响声。是脚步声,就在她身后。

莫非是她的幻觉?

她回过头来不顾一切地撒腿便跑,不停地用手拨开迎面而来的树枝,不料崴了脚,疼得喊出声来,却忍着痛继续往前跑。离约翰尼的住处只剩下二十码了,她又上了小径,冲过最后一段直路跑到门前,一步跳上三级台阶,站在黑影里发疯似的找钥匙。

这个笨蛋连门廊的灯都不给我开着。

她总算找到了钥匙,用两只手握住好让它稳稳当当地对准锁眼,然后猛地插进去。门锁啪嗒响了一声,闩子转了一圈。她抓住把手去推门,可只推开了六英寸就被门链给绊住了。

见鬼!

她很快扭头看了一眼,什么也没看见。不,好像有一个影子。“约翰尼,快把这该死的门打开!”

她来回推拉着大门猛晃门链,想把他吵醒。

“约翰尼!”

她又一次听到了脚步声,心都快要跳出来了,直到发觉那脚步声是从屋子里传出来的,方才舒了一口气。

“约翰尼,是我!”

门关上了,从里面传出拔掉门链的声音。追尔德丽扭开门把,推门进去。她冲进屋里,急切地想看到约翰尼,想看到任何人。他一把将她拉住,她向他的怀里扑去,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她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便被他紧紧地抓住。

他不是约翰尼。

一把冰冷的匕首放在她的脖子上。“臭婆娘,”那人用低沉的声音狠狠地说道。

“告诉过你写那篇文章,不要你发表。”

她想大叫,可那叫声只有她自己在心里才能听到,因为锋利的刀刃已经深深地划进她的咽喉,一直划到项骨,让她永远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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