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本书纪念约翰·史密斯

初到格伦高地,我时常摆弄园艺。铁项圈也是在打理园子时发现的。

那时房屋倾颓,园中杂草丛生。一位乖戾老妇栖居于此二十年,却从未粉刷过一星半点。老妇去世,她儿子把房子卖给了我。此人在五十英里外的科克伯恩做丰田汽车总代理,那里是距此处最近的城镇。

可能你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买栋破房子?无奈我实在钟情这座山谷。怯生生的小鹿在林中出没,老鹰在山脊筑巢。在园里,我多半时间都倚着铁锹,遥望青绿色的山坡。

不过手头也没闲着。我决定在外屋周围种些灌木。屋子不算光鲜,隔板墙上没有窗户,我想为它添一道绿色的屏障。而在挖沟时,我发现了一个箱子。

箱子不大,约莫一打装的红酒箱大小。样子很朴实:原木材质,用生锈的铁钉钉合而成。我用铁锹把箱子撬开。

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个是本大旧书。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兴许是家传的《圣经》,扉页记载着引人入胜的家族历史,讲述百年前居住于此的人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然而,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翻开才发现,书页已经腐烂,无法分辨字迹。

另一个是个油布袋。袋子也腐烂了,一碰就破。里面装着个铁环,直径大约十五六公分。铁环锈迹斑斑,油布的包裹使其免受进一步侵蚀。

铁环的做工很糙,兴许是村里铁匠打的。起初我以为是马车或耕犁的部件。可为何要特意用油布包着保存在箱子里?铁环上有个弯折的豁口,我开始怀疑这是为囚犯强制佩戴的项圈。有人用铁匠的工具将其撬开,囚犯卸下项圈,逃之夭夭。

我将它带回家中清理。顽渍难除,我用除锈剂浸泡一整夜,第二天再试。我用碎布擦拭,镌刻的字迹逐渐显现。

那是一串古典的花体字,好一阵我才辨认清楚:

此人乃法伊夫乔治·詹米森爵士之财产

公元1767年

项圈摆在桌上,就在电脑旁边。我把它当作压纸器,时而拿起来在手中把玩,端详上面的铭文。我在想,如果这项圈会说话,它将讲述怎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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