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不起,探长——他不在家。”现在是七点十分,刘易斯夫人不想中断收看《阿彻一家》节目,她希望莫尔斯要么进来,要么离开。

“牛津联队今晚有比赛,他去看足球了。”

雨点从下午茶时间开始就一直没有停,现在仍然拍打着刘易斯家门口车道上的雨水坑。“他肯定是疯了。”莫尔斯说。

“是因为他跟您一起工作,探长。您要进来吗?”

莫尔斯摇摇头,一滴雨珠从他光秃秃的前额流到下巴上。“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他。”

“您肯定是疯了。”刘易斯夫人小声咕哝道。

莫尔斯在雨中小心翼翼地开车前往赫丁顿,刮雨器左右摇动,在雨水冲刷的挡风玻璃上划出清晰的弧形。他烦心的正是这些该死的假期!这个星期二晚上,他坐在圈椅里,昏昏欲睡,并且越来越觉得浑身无力。普雷豪斯为他提供了一张乔·奥顿滑稽剧的票,评论家认为这部戏是经典喜剧。但他不想去。红磨坊宣布火辣的桑德拉·柏格森要在《皮肉交易》里领衔性感、野性、诱惑的女子群舞:X级的预告片,U级的电影。不想去。

所有前景都显得讨厌,甚至女人也显得无耻下流。然后他突然想到了刘易斯警探。

莫尔斯在桑菲尔德路顺利停好了蓝旗亚轿车,穿过硬邦邦的旋转栅门,走进玛诺运动场。西侧的看台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浑身湿透的忠实球迷,雨水从他们的雨伞上奔流而下;但是伦敦路一侧有顶棚的看台上面都是披着橙黑色相间围巾的年轻人,他们发出的有节奏的口号“牛——津——啪——啪——啪”在球场上空回荡。一排耀眼的泛光灯突然打开,湿漉漉的草皮闪耀着上千道银光。

主队出场时得到了排山倒海的欢呼,球员们身穿黄色球衫和蓝色球裤,径直跑进倾斜而下的大雨中,把一些白色的足球踢到或者扔到湿透的场地上,它们像被擦过的台球一样闪亮。莫尔斯回头望去,看见身后的主看台上没有多少人;于是他走回球场入口,买了一张二手票。

上半场结束,牛津联两球落后,尽管莫尔斯反复仔细辨认周围的面孔,但还是没有发现刘易斯。整个上半场,球场中圈和两边的球门区都被搅成了沼泽般的烂泥地,让人想起帕森达勒战役的场景,思绪让莫尔斯不得安宁。他慢慢坚定了头脑里一个很不可能、没有逻辑、不合常理的念头——他的头脑就像被催眠了一样,里面全是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塔楼,虽然他不能证实自己的推测,但这只能让这种推断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他迫切地需要刘易斯——这一点毫无疑问。

裁判在刺耳的口哨声和嘘声中再次出来检查场地,他的黑色裁判服闪闪发亮,就像潜泳者的潜水服那样。莫尔斯看了一眼巨大比分牌上的时间:晚上八点二十分。他真的需要待下去吗?

他的肩膀突然从后面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

“您肯定是疯了,长官。”刘易斯费劲地从椅背上爬过来,坐在探长旁边。

莫尔斯感到难以形容的愉悦。“听着,刘易斯。我需要你的帮助。怎么样?”

“任何时候都行,长官。您了解我。不过您不是在——”

“任何时候?”

刘易斯的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您该不会是说——”他很清楚莫尔斯的意思。

“不管怎样,这场比赛已经输了。”

“我们只是上半场不太走运,不是吗?”

“你爬过高塔吗?”莫尔斯问道。

和球场周围的街道一样,圣贾尔斯路也很空旷,他们的两辆车很容易就在圣约翰学院外面找到了停车位。

“想吃牛肉汉堡吗,刘易斯?”

“我不吃了,长官。我老婆做了薯条。”莫尔斯满足地笑了。重新联手真是很妙,想到刘易斯夫人的薯条同样很妙。甚至雨势也渐渐变弱了。

莫尔斯仰起头,深深地呼吸,完全不理会刘易斯对于这次夜间行动的反复询问。

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西侧的大窗透出昏暗的黄色灯光,里面飘出风琴悠扬哀伤的音符。

“我们去教堂?”刘易斯问道。作为回答,莫尔斯拉开北门的门闩,走了进去。他们进去的时候,左边是一尊色彩明亮的圣母像,周围是一圈蜡烛,细的蜡烛烧得很快,而粗的蜡烛烧得很慢,明显要支持一整夜;这些烛光投射在圣母平静的脸上,就像万花筒中闪烁的光束。

“柯勒律治对蜡烛很感兴趣。”莫尔斯说。

但是正当他想就这个神秘话题进一步点拨刘易斯的时候,一个高大而模糊的身影从昏暗处走出来,身上裹着黑色牧师袍。

“恐怕礼拜已经结束了,先生们。”

“那更好。”莫尔斯说,“我们想到塔楼上去。”

“您说什么?”

“你是谁?”莫尔斯粗鲁地问道。

“我是教堂管理员,”高个子男人说,“恐怕无论怎样你们都不能到塔楼上去。”

十分钟之后,虽然管理员警告整件事情完全不合规定,莫尔斯还是拿着管理员的钥匙和电筒,站在通往上面的台阶前面——那是一条又窄又陡的扇形阶梯,围绕着塔楼通往顶端。刘易斯紧跟在他身后,他用电筒照亮身前的路,呼吸因为费力和担心而越来越快,他咬紧牙关,向上攀爬。

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爬到第六十三级台阶的时候,左边出现了一扇小窗户,莫尔斯闭上眼睛,紧紧靠着右侧的墙壁;他又爬了十级台阶,每级都要虔诚地计数,他要做出无法改变的决定,再爬一级台阶,然后立刻掉头回去,下到底楼,然后带刘易斯去兰道夫喝一杯。他的额头开始渗出冷汗,本来水平的地面和竖直的墙壁仿佛正在融合、滑动,然后倾斜成可怕的坡面。他现在只渴望一件事情:稳稳站在这座可怕的塔楼外面坚实的土地上,望着幸运的地面车辆顺着圣贾尔斯路川流不息。站在那里?不,坐在那里,甚至躺在那里,他的四肢都想拥抱平坦大地的每一块坚实土壤,从那里获得抚慰。

“给你,刘易斯。你拿着电筒。我——我跟在你后面。”

刘易斯走到他前面,轻松而自信,一步跨两级台阶,朝着旋转的黑暗向上攀爬;莫尔斯跟在他后面。他们爬到钟楼上面,再一直向上,又一扇窗户,他又一次晕乎乎地看到地面在自己脚下那么远的地方——莫尔斯鼓起最大的勇气,每次也只能向上爬一级台阶,他的全副身心都集中在轮流抬起两条腿这种纯粹的肢体运动上,就像患有运动失调症的病人。

“我们到了。”刘易斯爽朗地说,然后把电筒照向他们上方的一扇矮门。“我觉得这肯定是屋顶。”

门没有锁,刘易斯走了进去,莫尔斯坐在门槛上喘着粗气,后背紧靠门轴,双手紧贴冷汗淋漓的前额。他终于有勇气环视四周,看到夜空映衬下教堂塔楼的镶花屋顶,随后的景象几乎要了他的命,他看见乌云在暗月前面匆匆穿过,看见暗月在乌云后面一闪而过,看见塔楼像天空倾斜,朝着天空漂移。他感到头晕目眩,腹部痉挛,无力地干呕了两声——然后祈祷刘易斯没有听到。

刘易斯从塔楼北侧向下看,然后目光扫过圣贾尔斯路绿树成荫的开阔地带。他猜想自己大概站在八十到九十英尺的高度,刚好可以辨认出北侧门廊周围尖形的栏杆,还有后面月光照射下肃穆的教堂墓园。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他用电筒把塔楼照了一遍。塔楼的四壁都有十到十二码宽,外墙上面有一条雨水沟,这些墙壁和铅制屋顶之间有一条一码多宽的走道,屋顶从四壁向上延伸,构成金字塔的形状,塔尖大约有八九英尺高,上面的木桩支撑着歪歪倒倒的风向标。

他走回到门边,“您还好吗,长官?”

“嗯,没事。只是不像你那么强健,就是这样。”

“您坐在那里很有老农贾尔斯的感觉,长官。”

“发现什么了?”

刘易斯摇了摇头。

“你看过周围了?”

“也不是。不过,您为什么不跟我说说我们要在这里找什么呢?”莫尔斯没有回答,他又问道,“您确定自己没事吗,长官?”

“去——去周围看看,好吗?我——呃——我一会儿就好。”

“您到底怎么了,长官?”

“我该死的恐高,你这个蠢货!”莫尔斯怒斥道。

刘易斯没再说话。他以前和莫尔斯一起工作过很多次,他的狂怒就像刘易斯十几岁的女儿们爆发出的冲天怒气一样。但是不管怎样,还是有点伤感情。

他把电筒照向塔楼的南侧,慢慢向前走。走道上有一些鸽子粪,这一侧雨水沟的某个地方也被堵上了,因为东南角有两三英寸的积水。刘易斯抓住塔楼的外墙,试着往东边张望,但是墙体疏松而不安全。他小心翼翼地倚在中央屋顶的斜坡上,用电筒照了照周围。“哦,上帝啊!”他轻声对自己说。

东墙上面平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但是刘易斯当时明白,认定那具尸体是个男人的依据只有尸体上披着的那件被雨水浸透的破烂西装,还有尸体的头发不像是女人的。但是尸体的脸已经几乎被鸟啄成了可怕的骷髅;刘易斯又强迫自己用电筒照了照这张不成人形的脸。总共两次——再也不会看第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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