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斯离开教堂,漫步到快餐店。

“请来杯咖啡。”他对懒散地倚在收银台旁边的姑娘说道。

“如果您坐到那里的话,过会儿有个姑娘会过去。”

“哦。”这好像是在拖延时间。

他坐下来,心不在焉地朝大窗户外面看去,天空开始飘落细雨,谷物市场上的人群川流不息。

他对面是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黑色围栏,围栏顶端非常锋利,围拢了整个教堂和教堂墓园。有个胡子拉碴、满脸沮丧的流浪汉晕晕乎乎地靠在围栏上,左手提着一个酒瓶。

“您要吃点什么?”还是刚才那个女招待。

“我点过了。”莫尔斯干脆地说。

“对不起,先生,但是——”

“没关系,亲爱的。”他离开快餐店,穿过马路走了回去。

“怎么样,老弟?”

流浪汉透过式样古怪的墨镜警惕地看着莫尔斯——主动关心他的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的。“最好能喝杯茶,哥们儿。”

莫尔斯掏出几个十便士的硬币递给他,他的手出人意料地干净。“你一般都站在这里?”

“不,一般都在布拉斯诺斯学院后面。不过可以换换地方,对不?”

“有些好心人会从教堂里出来,是吗?”

“有时候。”

“你认识这里的牧师吗?”

“不认识。你赶快走吧,恐怕就是这个。不过我认识以前那个牧师,他是真正的绅士,哥们儿。有时候他还会带你去牧师寓所,请你吃一顿大餐,他会的。”

“就是那个已经去世的牧师?”

流浪汉望着莫尔斯,墨镜后面好像流露出一丝怀疑,然后猛灌了一口酒。“老天,是这样的,先生。”他沿着围栏摇摇晃晃地走向卡尔法克斯路,然后不见了。

莫尔斯再次穿过马路,走过那家快餐店,走过堆满货物的自行车店,走过电影院,然后在博蒙特路的弧形转角处向左转。他犹豫了一下,是右转去对面的阿什莫利安博物馆,还是左转去兰道夫酒店。这不难决定。

鸡尾酒吧里面已经颇为拥挤,莫尔斯有些不耐烦地等着一群美国人点完他们的杜松子酒和奎宁水。酒吧女招待穿着低胸裙,她最后弯腰打开啤酒桶为莫尔斯倒酒的时候,莫尔斯望着她,觉得她带着一种令人着迷的冷淡。不过她太年轻了——顶多二十出头——而莫尔斯相信的哲学认为男性只会对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性着迷——好吧,至多相差十岁。

他坐下来品尝啤酒,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第三张剪报。日期是十月十九日星期三。

牧师不幸从教堂塔楼坠落昨日早晨,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从谷物市场的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塔楼坠落身亡,而十分钟之前,他还带领教民举行了七点半的圣餐祷告。两位教民最先发现了这幕惨剧。

教堂塔楼曾经是游客喜爱的观光地点,但是最近两年由于北侧岩石结构的破碎迹象愈加明显,塔楼已经不对公众开放。不过塔楼其实并不危险,上个星期工人还上去检查了铅片。

劳森先生现年四十一岁,未婚,担任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牧师已将近十一年。

人们可能首先铭记的是他的社会工作,他积极推动教堂蓬勃发展的青年活动,并且努力帮助无家可归者解决困难,牛津的流浪汉之中很少有人没有受到过他的盛情款待。

这位牧师从未对自己的高教会派观点表示歉意,尽管他强烈反对授予女性圣职,因此而颇受争议,但是他数量众多的虔诚教民仍然会深深哀悼这位亲爱的朋友和牧师的去世。他先后在剑桥大学基督学院和牛津大学圣斯蒂凡学堂学习过神学。

就在上个月,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管理员H·A·约瑟夫斯先生被人刺死在教堂的祭衣室内。

莫尔斯探长又读了一遍最后一句话,不知道记者为什么觉得应当加上这句。这里是不是多少有点“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怀疑?但是谋杀之后很短时间又发生了自杀,确实非同寻常,记者肯定不是唯一怀疑某种因果联系的人。如果劳森通过某种方式杀死了约瑟夫斯,那么这位上帝的仆人在良心发现之后,唯一体面而正当的办法也就是把自己从最近或者最方便的塔尖上扔下去,不是吗?

莫尔斯喝完了啤酒,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出更多零钱,顺势环视四周。一位女士刚刚走到吧台前面,他颇有兴趣地望着她的背影。当然,她比酒吧女招待更接近自己的年龄:黑皮的及膝短靴,身材苗条;紧身腰带,浅黄色的雨衣,红色斑点的头巾。很美。而且她是一个人。

莫尔斯慢慢走到她旁边,听到她点了干马提尼酒,他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觉得应该请她喝一杯,让她坐到自己所在的孤单的角落,用安静、谦虚、聪明、迷人、熟练的方式跟她随便聊聊。然后——谁知道呢?但是一位中年顾客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请你喝,亲爱的鲁思。你坐着就好。”

罗林森小姐解开头巾,笑了笑。然后,她突然注意到莫尔斯,脸上的美容顿时消失了。她点了点头——好像有些草率——然后转过脸去。

喝完第三杯酒之后,莫尔斯走出鸡尾酒吧,在门厅给市警察局打了电话。但是对方告诉他贝尔高级探长正在度假——在西班牙。

莫尔斯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锻炼了,冲动之下,他决定步行去牛津北部。大步快走的话,只需要半个小时。公共汽车一辆辆从他身边驶过,好像在嘲笑他的决定:科兹罗的汽车,基德灵顿的汽车,还有永远空着的换乘汽车,政府提供了大量补助,希望购物者把私家汽车留在城外,但是收效甚微。莫尔斯继续朝前走。

他走到马斯顿费里路交叉口的时候,一辆向北行驶的轿车像被催眠一般从慢车道驶出,撞上了一辆正在超车的摩托车。车手被狠狠甩到马路的另一边,白色头盔重重地砸在路基上,一辆向南行驶的卡车“吱”的一声猛然刹住,但左侧车轮还是轧过了他的骨盆,发出清晰可闻的嘎吱声。

现场的其他人可能都是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马上表现出极大的勇气:一些人跪在垂死男人的身边,把大衣盖在他被碾碎的身体上;一个油渍渍的长发披在肩头的年轻人暂时担当了交通警察的职责;街道拐角萨默顿健康中心的医生已经上路,还有人叫了救护车和警察。

但是莫尔斯感觉胃里一阵痉挛般的绞痛。他的前额微微渗出汗珠,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呕吐了,他赶紧移开目光,匆匆离开。自己的手足无措和懦弱无能让他感到恶心,但是肠胃中的翻江倒海之感迫使他离开,顺着路越走越远,穿过萨默顿的商店,最后回到家里。即便冷静自持的利末人从旁边走过也会很快地看他一眼。

为什么这场交通事故会让他感到这样难受,莫尔斯一直不明白。他无数次去过谋杀现场,仔细勘验过彻底支离破碎的尸体。当然极为反感,但是仅此而已。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可能与死亡和死亡过程之间的区别有关,特别是交通事故过后极度痛苦的垂死挣扎。是的,这是看待事情的角度问题;世事是那么变化无常、不可预测:“如果当时”离安全只有几码,甚至几英寸;就在一秒钟,乃至几毫秒之前——或者之后,这就是卢克莱修的原子随机集合的理论,原子在无垠的虚空之中猛烈飞驰,像弹子球那样碰撞,像汽车和摩托车那样碰撞。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这些都极为偶然。莫尔斯有时候会考虑成家,但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而且他知道,自己或许能够面对爱人重病缠身撒手人寰的状况;但是意外事故肯定不行。

远处传来救护车急促而单调的警笛声,就像某位发狂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号啕大哭。

莫尔斯拿起一品脱牛奶,然后关上了单身公寓的门。这可不是开始假期的最好方式!他选了理查德·施特劳斯的《最后四首歌》;但是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又放下了唱片。

他在兰道夫酒店飞快地浏览过第四张剪报,就是报纸对劳森死因审理的报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他觉得。但是他当时想得对吗?现在他又读了一遍。这个可怜的人显然已经面目全非,坠塔之后,他的身体摔烂了,他的头颅——没错!这就是莫尔斯打开留声机盖的时候头脑里闪过的念头。如果他自己都不愿去看那个垂死摩托车手的脸,那么两个目击者真的走近看了摔得粉碎的头颅吗?现在他需要的就是验尸官听证会官方记录上的一点信息,而且,验尸官是他的老熟人,当天下午他就可以得到这点信息——就是当天下午。

十分钟之后,他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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