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面的故事,就不用刘萌继续讲述了,他自然是来到了伊丹瓦镇,在元宝公墓里成了一位真正的掘墓人。

真让我吃惊,刘萌曾是个老千,而且还是通缉犯。不过现在他已改邪归正,他又这么信任我,把以前的经历全都说了出来,我又何必再向警方举报呢?

讲完了以前的秘密,刘萌也显得如释重负,静静地退出了客房。或许,今天晚上他会睡得特别香甜吧。

那一夜我也睡得非常好,一个梦也没做。

第二天,天亮后,刘萌领着我和王富贵在伊丹瓦镇里观光。

我去参观了圣徒彼得医院,圣洛伦瓦兹教堂,还在铺着青石板的长街上慢慢徜徉了一番。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镇子里人很少,我只看到了一些年老的妇人在教堂外摆摊卖菜,整个镇子冷冷清清的。当我们来到镇公所时,竟看到大门紧闭,一个办公的人都不在。

刘萌耸耸肩膀,说:“伊丹瓦镇的人很懒散,现在只怕所有人都在家里睡大觉呢。如果没有重要的事,镇公所里根本不会有人来上班的。”

他刚说完这句话,我们三人同时听到远处传来了“砰”的一声枪响。

刘萌脸色顿时大变,大叫道:“是枪声,从公墓那边传来的!”

公墓出事了?

刘萌拉着我和王富贵,赶紧向公墓跑了过去。

当我们来到镇口时,恰好看到一个身着警服的人,手里拎着一把狙击步枪,正快步向元宝山庄的拱门跑去。一看到这个警员,王富贵立刻大喊了一声:“查旺师兄,出什么事了?”

原来这个拎着狙击步枪的警员,就是查旺警长呀!我在好几个故事里都曾听说过他的名字。

走到查旺警长面前,我才看清他的模样。

查旺长着一张标准的M国人的脸,面色黝黑,留着浓密的胡子,脑袋四四方方的,就像脖子上安了一台电视机一般。

查旺警长自然也认识身为卧底警员的王富贵,他看到我们后,什么也没说,只是挥了挥手,让我们跟着他一同向墓园里跑去。

进了墓园,我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华裔男子,正站在一个刚挖掘开的墓坑旁。在他身边,还站着几个噤若寒蝉的M国当地人,有男有女,年龄不一。

“出什么事了?”刘萌见墓园里乱成一团,不禁大声叱问道。同时,他指着那个华裔男子,问:“你是谁?你怎么在元宝山庄公墓里?”

那男子答道:“我叫陈劲,是东圭勒市TNPT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啥?TNPT公司?”刘萌没听明白陈劲的意思。

“TNPT,就是替你跑腿的意思。”陈劲微笑着回答。

“那这里究竟出什么事了?”

“这个嘛……说来就话长了……”陈劲不紧不慢地说道。

以下故事,将以陈劲的口吻进行讲述。

趁着雨季尚未到来,我离开东圭勒市,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向山中小镇伊丹瓦驶去。在我的摩托车后座行李盒里,装着一个手工制作的木头匣子,匣子外雕绘着精美的松柏图案,匣子里则装着一捧骨灰。

我叫陈劲,是东圭勒市TNPT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也是这家公司唯一的员工。所谓TNPT,就是“替你跑腿”的汉语拼音缩写。我是一个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所以才为公司注册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名字。

公司的业务,顾名思义,凡是客户不方便或不愿意出面的事,我都能为之代劳。比如说,我就曾帮一位客户向未婚妻提出退婚请求,也曾为一位黑帮大佬联络跨国自首的事宜,甚至还替一个懒惰的小学生做过家庭作业。

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我就在报纸上打广告。为了彰显不凡的公司信誉,我甚至在广告里印上了自己的照片。直至现在,我依然在报纸上定时投放印有照片的广告。

而这一次,我就是应一位不知名先生之请求,把一罐骨灰盒送到伊丹瓦镇。

这单生意是前几天早晨,我刚开门营业时,一个最近时常在门外靠表演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转交给我的。瞎老头说,我还没开门时,一个声音很沙哑的中年绅士就来到了门外,绅士显然很心急,见我迟迟未开门营业,便给了刚来到这里的瞎老头几枚硬币,委托他把一个骨灰匣与酬金支票连同一张便条交给我。

便条上说了,让我尽快把这个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交给一个叫莫龙的华人。至于死者是谁,我就不得而知了,而且那也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只关心这张随信送来的支票能否兑现。很幸运,支票是真的,面额也令我满意,远远高于平时我的要价。

从东圭勒市到伊丹瓦镇的简易公路很是破烂,停停走走,沿途加了一次油,整整一天之后,我终于在太阳落山前,来到距离目的地还有十公里的一处山谷。在这里,一辆警车横在路上堵住通行道路,两个身着制服的警员站在路边,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我被一位拎着狙击步枪的警员拦了下来,等我说明来意后,警员用很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陈先生,请你把那只骨灰匣打开,我必须检查一下。”我理解他的用意,毕竟现在走私违禁品的行为很是猖獗,这里又靠近边境,他也无法肯定匣子里装的是不是违禁品。

事实上,就连我也不知道匣子里装的究竟是不是骨灰,但我是个谨慎的人,也提防着沿途会遇到检查的警察,所以我在出发之前,去拜访过一位熟识的朋友。那位朋友在警犬队任职,喂养了一条擅于嗅闻违禁品的狼犬。他的狼犬曾仔仔细细嗅闻了那只骨灰匣,并未发出任何表示警告的犬吠声。

所以我大大方方地将匣子交给了警员。警员撕开封条,又用一块刀片撬开了匣子,恰好有一阵风掠过,刹那间一蓬褐色灰尘飘出匣子,空气里顿时洋溢着一股霉变腐败的气味。

果然是骨灰,那警员灰头土脸,一脸晦气,将骨灰匣还给了我。我在接过匣子的一瞬间,却发现匣子里的骨灰下,似乎藏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片。

那张纸片写着什么?会是一张遗嘱吗?

没待我多想,那个警员又递给我一张名片,说:“要是看到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记得给我打个报警电话。”名片上写着这个警员的名字,他叫查旺,还是个高级警官。

我不动声色接过查旺警官的名片,盖好骨灰匣的匣子,骑上摩托车,离开了这处临时检查站。

实事求是地说,我很缺钱,但仅靠这家名为TNPT的跑腿公司,我是很难发财的,所以有时不得不动上一点歪脑筋。不过,平时替人送货,货物都贴好了封条,我根本没法动歪脑筋。但现在手里这个骨灰匣已经被检查的警员打开了,封条也被撕毁,因此我可以仔细看看骨灰匣里的那张纸究竟写着什么。

如果是一张可以随时随地兑换的现金支票就好了。

我在一处弯道停下了摩托车,取出骨灰匣,打开后迫不及待地取出了那张埋在骨灰里的纸片。

纸片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汉字,当我看完后,立刻用力吞咽下一口唾沫。

这张纸片竟是一张地契,所有人栏目上写着莫龙的名字,而地址则位于伊丹瓦镇内,面积不小,足有好几百亩,想必价值不菲。

我的脑子开始疾速运转。为什么写着莫龙名字的地契,会藏在骨灰匣里,让人送到伊丹瓦镇去呢?而且签收人也是莫龙?

思考了良久,我也没想出答案。既然地契上已经写有了莫龙的名字,那么我也就没机会从中捞上一笔,再思考也是做无用功。于是我失望地重新跨上摩托车,继续向目的地行进。但刚一上车,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摩托车的汽油就快耗尽了。

我在出发前就为摩托车灌满了汽油,沿途也加过一次油,但自从上次加完油后,一路上就再没遇到一个加油站。我真有点担心要是过一会儿耗完油后,我是不是只能推着摩托车才能抵达伊丹瓦镇。

万幸之下,骑了一会儿,我转过了一个急弯,就看到前方不远的地方有一幢低矮的土墙屋,原来是个小型的加油店,真是落雨天遇到卖伞的,瞌睡时碰到卖枕头的。

我赶紧将摩托车停在这家小店外,朝店家大声吼道:“麻烦给我加满汽油!”

几秒后,店老板从店内走了出来,这是一个M国本地人,身材矮小,肤色黝黑。他一看到我,就惊声叫道:“莫龙,你回伊丹瓦了?”

我吃惊不小,他怎么管我叫莫龙?是认错人了吧,莫非我长得很像那个叫莫龙的人吗?我正想否认,但一想到那张写有莫龙名字的地契,我便支支吾吾不置可否地答道:“嗯嗯,快帮我把汽油加好。”

店老板拎着加油枪,走到我的摩托车旁,一边加油,一边说:“莫龙,你有两年没回来了吧?这次是回来收租的?咳咳,话说也到了交租的时候了。”

坦白地说,我是个很出名的人,从店老板的话里,我立刻就分析出,莫龙是个地主,伊丹瓦镇里有人租了他的土地。而且莫龙两年没回来了,现在正是交租的时间。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个坏念头。既然从店老板口中可以得知,我的长相与莫龙有着几分相似,而且莫龙现在又没回伊丹瓦镇,为什么我就不能冒充他的名义,把镇民使用土地的两年租金收走呢?

我正盘算时,店老板已加满了油,回到店里。我正想问他,我该付多少油钱,却见他捏着一叠钞票走了出来,对我说:“莫少爷,我租用您的土地两年,应付您两百美金租金,扣除刚才为您加油的七美金,这是一百九十三美金,请您收好后,给我打个收条。”

送上门来的钱,要是不收,会天打雷劈遭天谴的。

我收了钱,写好收条,便忙不迭地跨上摩托,扭了一下油门,向不远处的伊丹瓦镇驶去。我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接下来我将要冒充莫龙的身份,收取镇里所有租金后,再远走高飞。

伊丹瓦镇位于山谷之中,四周都是坡度极陡峭的山峰,唯有一个山口可以通行。当我行驶到山口的时候,发现在一侧的山坡上,几乎所有树枝的末梢上都挂满了白色幡旗,地上则随处插着烧尽的蜡烛,蜡烛旁散落无数香灰。

呃,这山坡上是一座墓园。真是晦气,怎么会将墓园修建在通往镇内的必经之路上呢?太不吉利了!

我暗骂了一声墓园的规划者后,便驾驶摩托车驶入了伊丹瓦镇中。

这是一个到处都修建着哥特式建筑的小镇,金色的尖顶,爬满墨绿色攀缘植物的由大石块建成的外墙,五颜六色绘有圣经图案的半透明落地窗……或许是因为心中怀着不可告人目的,我竟感到一股莫名的阴森氛围正从这石板铺成的地面之下缓缓游移而出,包裹住我的躯体,令我体会一种没有来由的不真实感受。

我刚在路边停下车,就看到街边一爿卖糖水的店铺中冲出一个本地中年妇人,她一看到我,便大声尖叫了起来:“莫龙少爷回来了!离家两年的莫龙少爷终于回伊丹瓦镇来了!”

我微微一笑,看来我和那个莫龙果然长得十分相似,就连镇里人都无法分辨。

这个中年妇人走到我面前,摸出钱包,从里面取出一叠美钞,递给了我,说道:“莫龙少爷,早听说这几天您要回来,我已经准备好了两年的房租,您收好,这是两百美金。”

我面无表情地收了钱,写好收条,转过身准备离去时,却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穿着考究的老头向我走了过来。我不认识他,正为怎么称呼他而犯愁时,却听身旁把那卖糖水的妇人向那老者打了一声招呼:“哈曼镇长,下午好!”

原来这个老者就是伊丹瓦镇的镇长,我也赶紧微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说道:“哈曼镇长,您好,我回来了。”

哈曼亦恭敬地行了个礼,说:“莫少爷,你终于回伊丹瓦镇了。我那份租金也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现在就到我家里去拿吧。”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还带有一点M国南部地区的口音。

真是令我大吃一惊,这个叫莫龙的人,究竟拥有多少土地呀?怎么就连镇长也租用了他的土地?不过,总不会整个镇子都是他的吧?究竟我该找哪些人收取租金呢?而且从刚才那卖糖水的妇人口中,我也知道了,莫龙确实会在这几天赶回伊丹瓦镇收租,所以我想要冒名顶替的话,必须得速战速决,赶在真正的莫龙回来前,拿了钱立刻就离开这里!

于是我对哈曼镇长说道:“镇长先生,您也知道,我这次回来行程匆忙,不能在镇里呆太长时间。如果我一家一家收取租金,肯定会耽误太长时间,所以我想拜托镇长先生,代我收取所有租金,再转交给我。”见哈曼有些犹豫,我又用轻得只能让我们俩人听到的声音对他说,“如果您能代劳,我愿意免去您这两年的租金。”

哈曼脸上顿时露出贪婪的神情,他对我说:“好吧,莫少爷,不过您得给我一份委托书,还有地契的复印件

,不然我怎么向别人收取租金呀……”

嘿,真是太幸运了。我这里还真有地契,到镇公所复印一份就行了。

而这时我也不禁揣测,那个让我来跑腿送骨灰匣的,说不定就是莫龙本人。因为他知道这份地契太重要了,是收租的凭证,随身带着不安全,所以才叫了一个跑腿的人帮忙代劳。幸好他来我的公司时,没见到我本人。要是他看到我长得和他极为形似,绝对会取消这笔业务。呵,人的运气一旦来了,挡都挡不住。

镇公所是一座四层高的黑色楼房,四四方方,就像一只骨灰匣。哈曼的办公室在三楼,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写好了委托书,又复印了地契。接过了复印件,哈曼毕恭毕敬地对我说:“莫少爷,赶了一天路,现在您一定很累吧?要不要到镇公所四楼的客房里休息一下?客房才装修过,新装了按摩浴缸,还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

我是骑摩托车到这里来的,骑了整整一天,脸上身上都是灰尘与泥土,正需要好好洗个热水澡,于是我同意了哈曼的建议。

哈曼出门替我收租去了,我则独自一人上了四楼。四楼是镇公所改建来用于招待州府来人的客房,装修甚是豪华。在接待台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阅读着一本小说。男孩向我行了个礼,说:“刚才镇长先生已经用内线电话通知我了,莫少爷,请您到404号房休息,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我道了声谢后,从已经收到的租金中抽出一张五美金的钞票,递给男孩,并顺口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答道:“莫少爷,您忘记了?我叫贝迪,两年前您回来收租时,也是我为您服务的。”

“呃……”我不再说话,我有点害怕自己会言多必失。

贝迪拿着钥匙,为我开了404号客房的房门。我进屋后,却见他并没走。我有点不悦地问:“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贝迪面色狐疑地答道:“每次您回来,洗完澡后都要让我为您做个全身按摩,祛除疲劳……您忘记了吗,我是伊丹瓦镇里最棒的按摩师!”

呃,难怪贝迪年纪轻轻,竟会在镇公所的客房里担任接待员,原来还身怀绝技呀。

我讪笑了一声后,进了浴室。泡了十分钟澡后,我赤裸着上身回到客房中,见贝迪已经准备好了玫瑰精油,正等待着我。

我趴在了床上,等着贝迪在我的背上涂抹玫瑰精油。而这时,我突然听到贝迪用诧异的声音问道:“莫少爷,您背上的文身呢?”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文身?”

贝迪答道:“两年前为您做按摩时,我曾经看到您的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的文身。您当时还给我说,守护天使是你最崇拜的神灵,而且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背上,也有同样的文身。”

我皱了皱眉头,真糟糕,这个叫贝迪的男孩,竟然知道真正的莫龙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文身。而我没有文身,贝迪自然会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莫龙。

我只好匆忙找了个借口,答道:“呃,有文身的人,总是被别人误会成混黑道的烂仔。而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一直从事着正当生意。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所以去州府的整形医院做了个激光手术,把文身去掉了。”

或许这个理由还算过得去,贝迪一脸艳羡地说道:“真棒,激光手术真厉害,居然连一点文身的痕迹都没留下。对了,莫少爷,您是在哪家医院做的手术?我回头得给镇长先生说一下,他早就说要把他儿子送到州府去,把胳膊上的文身去掉。”

真糟糕,我可不能让贝迪给镇长说这件事,就算他会被我的谎言迷惑,见多识广的哈曼镇长却一定不会中计。

看来要让他闭嘴,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泄密的。

我对贝迪说,我会亲自向镇长介绍那家州府的整形医院。说完后,我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知道镇里有没有小路,可以通往山口外的墓园?”我解释道,“我得去墓园拜祭一下多年前的一个好友,但我又不想走镇里那条马路,因为我那位朋友的名声不太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要去祭拜他。”

“哦,莫少爷,您的朋友一定是降头师吧。”贝迪自作聪明地猜测。我将计就计地答道:“是的,我那朋友是个很厉害的降头师,后来他做了一件事,然后被人拿乱石给活活砸死了。”说完后,我又顺手给了他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降头师是M国里最为神秘莫测的一群人,他们有时会用邪术为人治病,但更多时候则是用降头术害人。所以M国政府在多年前曾颁布法律,严禁修炼降头术,一旦发现有人修炼降头术,就会把降头师抓到广场上,让所有人将他活活砸死。

当然,那是贝迪出生以前的事了,他不会对此有太多了解。

贝迪接过美钞,开心地答道:“我知道有一条小路,从镇公所出去,绕到屋后,那里有个下水道盖子。揭开盖子,钻进下水道,沿着管道走二十分钟,就能出镇。出口处,就在墓园里。”

真是太好了,现在雨季还没来临,下水道里不会有太多污水。只要我跟着贝迪,沿下水道来到墓园,我在墓园里掐死他,再把他的尸体随便抛到墓园旁的森林里,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莫龙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和贝迪一起出了镇公所。

绕到镇公所后,贝迪揭开了一个下水道盖子,然后我们钻进下水道,沿着潮湿恶臭的管道向前走了二十分钟,在一个铁盖子下面停住了脚步。

贝迪指着头顶,说:“上面就是墓园。”

我让贝迪先出了下水道,过了一会儿,我也站在了墓园里。环顾四周,墓园里空无一人,我对贝迪说:“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捏紧了拳头,猛地向他后脑挥去。“砰”的一声闷响,贝迪倒在了我面前。

说实话,我这辈子做过不少坏事,但却从来没杀过人。

我该怎么结束贝迪的生命呢?掐死他?我有些下不了手。割断他的颈子?身边没有锋利的匕首。拿石头砸死他?墓园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都找不到。而且杀了他后,尸体与血迹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坟,没有墓碑,坟茔旁摆着一把铁铲,坟前的土壤甚是松软,看颜色也很新鲜,想必坟中的尸体应该还没下葬多久。

很好,我可以用那把铁铲掘开坟墓,把昏迷的贝迪扔进墓穴,再盖上土,就能完美地让他消失。反正这是一座新坟,坟前的土壤颜色很新鲜,即使别人来到这里也不会起疑心。

我赶紧拾起铁铲,发了狂似的挖掘着坟前的新土。我必须立刻完成这一切,然后趁着哈曼镇长收完租前,赶回镇公所的客房里洗个澡。如果镇长问及贝迪在哪里,我只需耸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

我正疑惑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抬眼望去,却看到刚才我钻出的那个下水道井口中,钻出了几个人。为首的是哈曼镇长,其他的人则是镇里的居民,其中包括了那个在镇外加油店的店老板,也包括了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他们全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在哈曼镇长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在那个加油店店老板的手里,则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中年妇人手里,则拎着一把与我手中一模一样的铁铲。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而又恐惧地问道。

哈曼镇长望了一眼我所掘的墓穴,冷笑一声,说道:“陈先生,真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巧,正好掘到了莫少爷的坟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再次问道。

哈曼笑道:“好吧,就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按照你们华人的习惯,就让你做个明白鬼吧。”

莫龙是个大地主,几乎整个伊丹瓦镇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就连镇公所也是租用他的土地,并向他借钱修建的。

两年前,莫龙决定出国旅游,增广见闻。这两年里,伊丹瓦镇里人一直过着不用交租的日子,真是开心得不亦乐乎。

几天前,莫龙终于回来了。其实他心地还是蛮好的,并没急着找镇里人催要租金,但镇里人却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柄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哈曼镇长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他嗜爱赌博,州府拨下来的镇公所土地租金与办公经费都被他挥霍一空了。于是哈曼暗地找镇里人商量,决定杀死莫龙。

镇里人当然都同意哈曼的主意,只要杀死莫龙,大家就都不用再交土地租金。而且莫龙没结婚,他死后,遗产也没有继承人,镇里人正好可以把莫龙的土地分了,各归各人。

于是在莫龙回到伊丹瓦镇的第二天,就被以哈曼为首的暴民用石块活活砸死了,最后被赤身葬在了墓园里,连墓碑都没有一块。

不过,莫龙是个有钱人,在外界也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一定会有朋友问及,所以哈曼开始思考如何清除后患。恰好,他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印有一份我那TNPT公司的广告,还在广告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发现我与莫龙长得极为相似。

哈曼便订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趁着我还没上班,把一只藏有地契的骨灰匣交给公司外一个靠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让瞎老头转告我,把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来。

哈曼知道在伊丹瓦镇外,有一处警察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在检查站,负责任的警员为了搜查违禁品,一定会揭开骨灰匣的封条查看,而我也会因此看到藏在骨灰匣里的地契。

在镇外的加油店,店老板看到我后,立刻将我称呼为莫龙,并把两年的土地租金交给了我。哈曼看穿了我是个贪钱的人,认定了我一定会随之假冒顶替莫龙的身份,到镇里来收取租金。于是他假意奉承,并将我安置在镇公所四楼客房里,并让贝迪来为我做按摩。

贝迪并不知道莫龙已经死了,他是个诚实的孤儿,杀死莫龙的事,镇里人一直瞒着他。贝迪两年前曾为莫龙按摩过,知道莫龙背上有文身。当然,哈曼也知道这一点,他甚至猜到贝迪一定会为背上文身消失了而向我询问,也知道我会为之起杀心。

果然,哈曼带领着镇里人,沿下水道来到墓园,就看到我正在挖掘墓穴,而昏迷的贝迪就躺在墓穴之外。

而这一切,都被加油店店老板用数码相机拍了下来。

“你们要怎样处置我?”我恐惧地问。

哈曼又冷笑一声后,说:“当然是杀死你呀!从数码相机拍到的照片上看,尽管贝迪只是昏迷了,但仅从相片来分辨,又岂能分辨出昏迷与死亡有何区别?凭这张照片,我们就能得出结论,你是杀死贝迪的凶手。而接下来的事,就是愤怒的镇里人为惨死的贝迪报仇,用石块砸死残忍的凶手!日后州府追究,也会法不责众的。”

我的天,他们竟要砸死我!

我急中生智地叫道:“可是贝迪并没死呀,他只是昏迷过去了!”

哈曼残忍地答道:“是的,现在他并没死,但是我们马上就会让他死的!反正他是个孤儿,没有人会怜惜。唯一让人觉得难过的就是,以后镇里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按摩师了。”

他说完后,就从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手中接过了铁铲,扬起手,准备朝贝迪的脑袋砸下去。

与此同时,在墓园对面的一座山上,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亮,倏时即去。

哈曼迟疑了一下,铁铲并没有砸下去,他诧异地问:“那是什么光亮?”周围的镇里人也纷纷朝对面那座山望去,却百思不得其解。

而我却微微一笑,答道:“那是闪光灯发出的光亮。在对面那座山上,有人正用高倍长焦相机朝这边拍照呢。”

哈曼的身体抖了一下,惊惶地问:“谁在对面拍照?”

我答道:“是一个叫查旺的警官。早一些的时候,就是他在临时检查站揭

开了骨灰匣上的封条。而且现在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狙击步枪。”

我的这句话说完之后,哈曼显然有点分神,原本一直指着我左胸的枪口也偏出了几厘米。

趁着这个机会,我朝一旁挪动了几步,如一块石头般,坠入了我刚才掘开的墓穴中,正好与莫龙莫少爷的尸体并排躺在了一起。一股尸臭气味冲入了我的鼻孔中,令我几近呕吐。

在我呕吐前,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对面山上的查旺警官扣动了扳机,用狙击步枪击倒了哈曼镇长。

好了,我可以告诉各位,查旺警官是我打报警电话叫来的。

当贝迪为我做完按摩,我俩离开镇公所前,我就偷偷按照查旺警官递给我的名片,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带着狙击步枪赶到伊丹瓦镇外墓园对面的山上。

我爬出墓穴,看到那些镇里人听到枪声后已四散逃走,而哈曼倒在地上,身体不住颤抖。而他手里的那把手枪,此刻已经变作一团麻花状的废铁——查旺警官的枪法真好,一粒子弹竟正好击中了哈曼的手枪。

“陈劲,你怎么会打报警电话?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你怎么会找到破绽?”哈曼气急败坏地问道。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对面山上的狙击步枪还对着他的呢。

我微笑着说道:“你唯一的破绽,就是你为了不在我的TNPT公司里与我碰面,请那位公司外的瞎老头代为转交骨灰匣。别忘了,那位瞎老头是靠表演口技乞讨钱财的。他给我骨灰匣时,就曾惟妙惟肖地向我模仿了一段略沙哑、带有M国南部地区口音的声音,正是你委托他转交骨灰匣时的吩咐。当我来到伊丹瓦镇后,与你第一次谈话,我便知道那个转交送骨灰匣的人,就是你!”

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既然确定了一切是由哈曼镇长一手安排的,我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局里。

当贝迪提到文身的事,我就开始了推理,贝迪的出现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他一定是哈曼安排的。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立刻就推演出,如果我是个不明真相的贪婪之徒,下一步我绝对会想办法杀死贝迪,好让自己继续冒名顶替莫龙的身份。

可惜,或许我是个很贪钱的人,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杀人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无辜的小男孩送入地狱中。

所以按摩完毕后,我让贝迪先下了楼,然后摸出手机,给查旺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反正查旺警官对我说过,一旦遇到可疑的人或事,就立刻给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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