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特街是个老旧的城区了,横跨整座邦克山。这里住着意大利人、恶棍还有那些自称为艺术家的人。在这里,你什么都能找到,从前格林尼治穷困潦倒的村民到潜逃的罪犯,从那些晚上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情人的应召女郎到接受县政府救济的对象——他们整天与形容憔悴的女房东对骂。这些女房东们老旧豪华的房子都有着涡轮装饰的门廊,雕花地板,还有巨大弯曲的白色橡木,桃花心木和切尔克斯核桃木做成的楼梯。

邦克山曾经是个不错的地方。在赶上以前的好时候时,这里曾经修建了稀奇古怪的绳索铁道,被称为“天使之翼”,现在这些绳索铁道还保存着,它们从山丘街沿着黄土坡上上下下蜿蜒着。斯蒂夫乘着缆车到达山顶时,已经是下午了,缆车上只有他一位乘客。他在阳光中穿行——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看起来十分修长,身穿一套剪裁精致的蓝色西装。

他在柯特街向西拐,开始看起门牌号来。他寻找的那个门牌号和街角只隔着两个门牌号,街道对面的红色砖房是一家殡仪馆,殡仪馆上挂着金子招牌写着“保罗·佩鲁齐殡仪馆。”一个皮肤黝黑的意大利人穿着下摆裁成圆角的外套,站在红色砖房挂着门帘的大门前,抽着雪茄,等着顾客上门。

柯特街118号是一座三层楼的木头结构公寓。它的玻璃门被一张脏兮兮的网格帘子盖得严严实实的,楼道上的地毯只有18英寸宽,颜色灰暗的门牌号也模糊不清,在走廊中间有一个楼梯。黄铜栏杆在阴暗的走廊里泛着光。

斯蒂夫·格雷斯沿着楼梯走了上去,又悄悄地折回前面。玛丽莲·德罗姆小姐的211号房在公寓的前面右手边。他轻轻地敲敲木门,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安静的门后一点儿动静都没有,走廊里也没有声响。走廊后的一扇门内有人在不停地咳嗽。

站在昏暗的走廊里,斯蒂夫·格雷斯搞不清自己为什么要来。德罗姆小姐有一把枪;莱奥帕蒂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还把这勒索信撕成碎片扔掉了;在他告诉德罗姆小姐莱奥帕蒂离开卡尔顿的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她也退房了。尽管这样——

他拿出一个皮制钥匙扣,研究着门上的锁,看起来这把锁钥匙是可以撬开的。他将锁撬开了,推开门闩,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把门关上,但刚才用来撬锁的小玩意儿就没法把门锁上了。

前面的两扇窗户都有百叶窗,所以房里很阴暗。空气中充斥着脂粉味。房里摆着漆成浅色的家具,一张折叠双人床,床已经被拉下来了,铺得很整齐。窗边的凳子上摆着杂志,满是烟头的玻璃烟灰缸,品脱装的威士忌已经喝掉了一半,还有玻璃杯。两个枕头被用来当作靠垫使用,中间仍然是凹下去的。

在梳妆台上有一套化妆用具,看起来档次一般,缠着黑色头发的梳子,一组修剪指甲的工具,还有很多撒出来的脂粉,浴室里什么都没有。床后面的衣橱放着很多衣服和两个行李箱,鞋子都是同一尺码的。

斯蒂夫站在床边,捏着下巴轻声而着急地说:“布罗森,那个躺在床上的金发女孩,不住在这里,只有那个穿着破裤子叫玛丽莲的黑发女孩住在这里。”

他回到梳妆台,把抽屉拉出来,在最底下的抽屉里的墙纸下面,他找到了一盒点25口径的铜镍合金自动手枪子弹。他在烟灰缸里的烟头里拨弄了一下,发现上面都有口红印。他又捏了捏下巴,然后再空中挥了一下手,就像握着船桨的船夫。

“都是无用功,”他轻轻地说,“你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斯蒂夫。”

他朝门口走去,手伸向了把手,然后转身回到床边,举着床角把床铺抬了起来。

玛丽莲·德罗姆小姐在里面。

她侧躺在地板上,长腿成剪刀状交叉在一起,好像在奔跑的样子。一只拖鞋在脚上,另一只已经不见了。长筒袜的顶端露出了吊袜带和皮肤,还有一块粉色底子镶有蓝色玫瑰的东西。她穿着一件不怎么干净的方领短袖连衣裙,裙子上的脖子有一圈紫色的淤痕。

她的脸是深深的玫红色,眼睛因没有生气而闪着淡淡的光,她的嘴张得很大,让她的脸看起来都变短了。她的身体冰一样的冷,但仍然是柔软的。她至少死了两到三个小时,最多不超过六个小时。

紫色手提包放在她的身边,包口像她的嘴一样大张。地上散落着一些已经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斯蒂夫没有动它们,这里面既没有枪,也没有纸。

他又把床铺放下来盖上她,接着在公寓里到处查看,把所有他碰过的东西——还有许多是他记不清自己碰没碰过的——都擦了个遍。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门外的声音,才走了出去。走廊仍然空无一人,走廊对面门后的男人还在咳着。斯蒂夫走下楼梯,看了看信箱,然后沿着底层的走廊走到门边。

在门后有一张椅子一直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他敲了敲门,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应了一声。斯蒂夫抓着手帕打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中间有一个女人坐在一张老式波士顿摇椅上不停地晃着,看上去就像没有骨头似的。她看起来松弛无力,疲惫不堪。她面如土色,头发粗糙,穿着灰色棉袜——总之就是一个邦克山女房东的样子。她饶有兴趣地用金鱼眼打量着斯蒂夫。

“你是经理吗?”

女人停止摇晃,用最大的声音尖声喊道:“嘿,杰克!有客人!”话音一停,她又开始摇起来。

半开的门后面传来了砰的一声——冰箱门被关上的声音,一个身材十分高大的男人手里拿着瓶啤酒走了出来。他的脸像面团一样,一簇头发长在光秃秃的头顶上,脖子和下巴都十分粗壮,一双猪猡一样的褐色眼睛很是无神。他该刮刮胡子了——昨天就该刮了——无领敞开的衬衫里露出了他毛茸茸的胸膛。他猩红色的吊裤带上缀着很大的镀金扣子。

他把啤酒递给女人,她推开他的手,不痛快地说:“我都要累死了,都快失去知觉了。”

男人说道:“是啊,累得连自己走廊没打扫干净都没知觉了。”

女人吼道:“我打扫得干干净净了。”她如饥似渴地吮着啤酒。

斯蒂夫看着男人说道:“你是经理吗?”

“是我,杰克·斯托亚诺夫,脱光了之后有286磅重,而且非常强壮。”

斯蒂夫说:“211的房客是谁?”

高大的男人稍微弯腰向前靠了靠,弹了弹他的吊裤带。他的眼神没有变化,巨大的下巴上的皮肤可能收紧了一些。“一个女人。”他说。

“只有她自己吗?”

“继续啊——再盘问我啊。”高大的男人说。他伸手从一张污渍斑斑的木桌边缘上拿起了一支雪茄,雪茄燃烧得很不均匀,而且味道闻起来就好像有人把擦鞋垫给点着了。他把雪茄用力地往嘴里一塞,好像他的嘴不情愿接受这根雪茄似的。

“我正在问你啊。”斯蒂夫说。

“到厨房去问吧。”大个子慢条斯理地说。

他转身推开门,斯蒂夫从他身边走了进去。

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脚把门踹上,把摇椅的吱吱呀呀声关在了门外。他打开冰箱,拿出两罐啤酒,把它们打开,递了一罐给斯蒂夫。

“侦探?”

斯蒂夫喝了些啤酒,把啤酒放在水槽边,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名片——他今天早上新印的业务名片——递给了他。

高大的男人读了后,把它放到水槽里,又拿起来看了看。“又是那些人当中的一个,”他含着酒抱怨道,“这次她又惹了什么祸?”

斯蒂夫耸耸肩说:“我猜跟平常没什么两样,表演撕睡衣吧。只不过这回有点儿麻烦。”

“怎么会?你在处理这件事吗,嗯?这可真是件轻松简单的好差事。”他说。

斯蒂夫快速地点头,高大的男人从嘴里吐出了一口烟雾,“尽管去查吧,”他说。

“你不怕给这里惹来麻烦吗?”

高大的男人痛快地笑笑,“你疯了,老兄,”他用令人愉快的语气说,“你是个私家侦探,所以你不会声张的。好啊,就到外面去偷偷地调查吧。如果真有什么麻烦事的话——那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你就尽情地查吧,想查哪间查哪间。警察们才不会为难杰克·斯托亚诺夫呢。”

斯蒂夫一言不发地盯着他,高大的男人又热烈地说了几句,好像更感兴趣了。“此外,”他继续说道,一边挥舞着雪茄,“我这个人非常心软,我从来拒绝不了女人,也不会为难她们。”他喝光了啤酒,把易拉罐丢到水槽下的一个垃圾筐里,然后将一只手伸到面前,大拇指慢慢地倚着相邻的两根手指转动,“除非她们有什么特殊情况。”他补充道。

斯蒂夫轻轻地说:“你也有一双大手,可能是你干的。”

“嗯?”他那双眼皮厚厚的棕色小眼睛眼神沉了下来,盯着他,斯蒂夫说,“好吧,你应该是清白的。但是有那么一双大手,警察查来查去还是会查到你头上来的。”

高大的男人往他的左边挪了挪,从水槽边移开。他的右手放松地垂在身体一侧。他的嘴咬得紧紧的,雪茄都快碰到了他的脖子。

“搞什么鬼,嗯?”他吼道,“你这是在陷害我吗,小子?这什么情况——”

“住嘴,”斯蒂夫慢吞吞地说,“她被人掐死了。现在就在楼上,被压在她的床下,我想应该是今天早晨吧,是一双大手干的——就像你这样的大手。”

高大的男人以令人赞叹的手法从臀部里掏出了枪。枪出现得如此之快,好像手枪是从他手上长出来的,一直没离开过他的手。

斯蒂夫对着枪皱了皱眉头,没有动。高大的男人仔细打量着他,说,“你挺厉害的,”他说,“我在这个圈子里混得够久了,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人是什么货色。你非常强硬,老弟。但你可没有子弹厉害。赶紧把事情说清楚。”

“我敲了她的门,没人来开门。门锁很容易就被撬开了,我进了房间。因为床铺被拉下来了,我差点没发现她,她之前曾经坐在床上看杂志。没有挣扎的迹象,直到我走之前我才把床铺抬了起来——她就躺在下面。绝对是死了,斯托亚诺夫先生。把手枪拿开吧,警察们不会为难你的,你刚刚说过。”

高大的男人低声说:“也许会,也许不会。他们也不会让我开心。我有时候会碰到浑球,大部分都是荷兰人。你说了一些关于我的手的事,先生。”

斯蒂夫摇摇头,“那没什么的,”他说,“她的脖子上有指甲印。你的指甲都被你咬得干干净净的,你是清白的。”

高大的男人没有看向自己的手指。他脸色非常苍白,下嘴唇下面的黑胡茬上都出了汗。当厨房门外的客厅的门外的走廊里传来敲门声时,他还那样身体前倾,一动不动。摇椅吱吱呀呀的叫声停了下来,女人又尖声叫道:“嘿,杰克!有客人!”

大块头歪了歪头,“即使这房子着火了,这个老女人也不会动动她的屁股。”他粗声粗气地说。

他朝门边走去,出去之后锁上了身后的门。

斯蒂夫迅速地扫视了一下这个厨房。水槽上面有一扇又小又高的窗户,下面有一个用来放垃圾桶和袋子的活板门。这里没有其他的门了。他伸手拿起了斯托亚诺夫留在滴水板上的名片,把它放回了口袋。然后他从左胸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侦探专用的短管手枪——他把手枪枪口朝下地插在枪套里。

他刚把枪拿出来,墙外就传来了枪声——声音有些模糊,但仍然很大——枪声一连串响了四下。

斯蒂夫后退两步,伸直了腿踹到厨房的门上,门纹丝未动,倒是他自己被震得屁股和脑袋发疼。他咒骂着退到了房间的尽头,冲过去用左肩撞门。这次门终于打开了,他冲进了客厅,那个面如土色的女人仍然坐在她的摇椅上,身子向前探,她的头歪向一边,一绺灰褐色的头发垂在她瘦骨嶙峋的前额上。

“枪走火了,嗯?”她愚蠢地说道,“听起来好像很近,一定就在巷子里。”

斯蒂夫飞跑过房间,猛地把外门拉开,冲进了走廊里。

那个高大的男人还站着,沿着走廊又朝着通往巷子的玻璃门走了十几步。他的手抓在墙上,枪在他的脚下,他的左膝一软,跪了下来。

一扇门突然打开了,一个面容冷酷的女人探出头来,立刻就把门甩上,门后的收音机声突然被开得震天响。

高大的男人站了起来,但裤子里的腿却在剧烈地颤抖。他两只膝盖都跪了下去,手里抓着枪开始向玻璃门那儿爬。接着,突然之间他的脸贴着地面倒下,即使是这样了他还用脸蹭着走廊上窄窄的地毯继续往前爬。

然后他停止向前爬,再也不动了。他的身体瘫软下来,握着枪的手松开了,枪从手里滚了出来。

斯蒂夫撞开玻璃门冲到箱子里。一辆灰色轿车已经飞快地开到了巷子尽头。他

停下来,稳住自己,举起枪来,但轿车已经飞快地转过街角消失了。

巷子对面的另外一个男人从巷子对面的公寓里探出头来。斯蒂夫往前跑,对后面的人指了指前方。他一边往前跑一边把枪塞回了口袋里,然后在墙壁边减速转到了人行道上,慢慢变成走步,最后停了下来。

在半个街区外,一个男人刚停好车走出来,穿过人行道进入了一个快餐店里。斯蒂夫看着他走进去,然后正正帽子,沿着墙壁也朝快餐厅走去。

他进去之后坐在柜台边,点了杯咖啡。一会儿之后警笛响了起来。

斯蒂夫喝完了咖啡,又另外点了一杯喝了下去。他点了支烟,沿着长长的山坡向下走到第五街,穿过了整座邦克山,回到山脚下的天使之翼,把他的敞篷车从停车场开出来。

他向西朝他今天早上才登记的小旅馆开去,把福尔蒙特甩在了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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