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你我有资格谈论的题目才会激起我们的兴趣。譬如说,我是“自己动手”型的人,我确实够格谈谈如何去洗盘子。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就是对这个题目热衷不起来,而且事实上,我根本想都不愿去想这些事。可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也就是家庭主管们,把这个题目说得棒极了。她们心里或者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有股怒火,或者发现了新的方法可以处理这一恼人的家务。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来劲极了,因此她们可以就洗盘子的话题说得头头是道。

这里有个问题,即你以为合适的题目,是否适合当众讨论。假设有人站起来直言反对你的观点,你是否会信心十足、热烈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会,你的题目就对了。

1926年,我曾到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的会场,事后做下了笔记。最近,我无意间又看到这些笔记。以下是其中一段:

“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讲者读过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费斯特爵士上台发言。我注意到他并未携带任何纸张或字条,不禁大为欣赏。他常常做些手势,他心无杂念,全心放在所要说的事情上。有些东西他非常想要让听众了解。他热切地想要将自己心中所固有的某些信念传达给听众,这种情形澄明可见,一如窗外的日内瓦湖。我在教学上一直倡议的那些法则,在那番演讲里完美地展示无遗。”

我常会想起乔治爵士的演讲,他真诚、热心。唯有对所选的题目是真心所感、真心所想时,这种诚意才会完全显露。费希尔·卜辛主教是美国最具震撼力的演讲家,他从早年生活中学到了这一课。他在《此生不虚》一书里写道:

“我被选出参加学院里的辩论队。在圣母玛丽亚辩论的前一晚,我们的辩论教授把我喊到办公室里责骂。

“‘你真是饭桶!本院有史以来还没有一个演讲者比你更差劲!’

“‘那,’我说,想替自己辩解,‘我既是这样一个饭桶,干吗还挑我参加辩论队?’

“‘因为,’他答道,‘你会思想,而不是你会讲。到那个角落里去,从讲辞中抽出一段把它讲出来。’我把一段话反反复复地说了一个钟头,最后,他说:‘看出其中的错误了吧?’‘没有。’于是再来一个半小时,两个小时,两个半小时了。最后,我精疲力竭。他说,‘还看不出错在哪里吗?’

“由于天生反应快,过了这两个半小时,我懂了。我说:‘看出来了,我没有诚意。我根本心不在焉.我说得没有真情真意。’”

就这样,辛主教学得了永志不忘的一课——把自己融入演讲中。因此他开始使自己对自己的题材热心起来。直到这时,博学的教授才说:“现在你可以讲了!”

如果我们班上有学员说:“我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我过着一种平凡单调的生活。”我们受过训练的老师便会问他,闲暇时他都做些什么?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有人去看电影,有人去打保龄球,有人则种植玫瑰花。还有一位学员告诉老师说,他收集有关火柴的书籍。当老师继续问关于他的不寻常的嗜好时,他渐渐开始打起精神来了。一会儿,他便指手画脚地描述起自己储存收藏品的小房间来。他告诉老师,他几乎收藏有世界各国的火柴书籍。等他对自己最喜爱的话题兴奋起来后,老师打断他:“为什么不对我们说说这个题目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说,他从来没想到还会有人对这件事感兴趣!这个人穷尽多年的精力追求一项嗜好,几乎已成了一种狂热,而他却否定它的价值,认为不值一谈。老师恳切地告诉他,测试一项题材的趣味价值,唯一的方法,是问自己对它多感兴趣。于是,他以收藏家的姿态大谈了一个晚上。后来我听说,他还前往各种午餐俱乐部去演讲有关收集火柴书籍的情形,并因此获得了地方人士的推崇。

欲想迅速而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上例正好说明了第二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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