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主张的,也是“蜂蚁社会”。

没错,法家在墨家之后,墨子在韩非之前。法家兴起时,墨家已经衰亡。因此,墨家不可能去赞成韩非。但如前所说,墨法两家,既根本对立,又相互同情。那么,他们殊途同归,不可能吗?

完全可能,主张“蜂蚁社会”就是。

当然,这种相同,只是不约而同。事实上,墨法两家的蜂蚁社会,只有结构相同。其余,则性质不同,起因不同,实现方式也不同。韩非是“国家主义者”。他的主张只能用于国家,也只能靠君主去实现。墨子却是“社会主义者”。他的主张,自己就能实践。

在哪里实践?

在组织中。

与儒、道、法三家不同,墨家不仅是学派,也是团体,甚至是一种准军事组织。组织的成员叫“墨者”,组织的领袖叫“巨子”。巨子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导师,又是首领,对自己的弟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可谓说一不二,令行禁止,一呼百应,绝对权威。

墨子本人就是这样。

据说,墨子当巨子时,手下有一百八十人。他们忠心耿耿,训练有素。只要墨子一声令下,跳进火海走进刀山,脚后跟都不会转一下,迎着死亡就上去了,叫“赴火蹈刃,死不还踵”。

照这架势,如果领袖要他们做人肉炸弹,估计也干。

黑社会吗?恐怖组织吗?

不,和平组织。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组成墨家团体的应该是一群善良的人。他们爱和平,勤劳动,能吃苦,守纪律,富有奉献和牺牲精神。墨子本人,更是心地善良道德高尚,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这就跟商鞅和韩非要建立和维护的王国完全两样,怎么也是蜂蚁社会?

因为理想,因为价值观。

那么,墨家的理想和价值观又是什么?

公平与正义,还有平等。

的确,墨家是追求平等的。他们反对仁爱,主张兼爱,就因为仁爱有等级,兼爱讲平等。墨子主张改革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做到自食其力,按劳分配,各尽所能,机会均等,也为了追求平等。

墨家的这一追求,倒是跟法家相同。法家也是讲平等的。法家的主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已由商鞅的实践证明。商鞅虽然没能法办太子,却法办了太子的师傅,也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何况法家的主张,还有“君主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更不难做到。因为在法家的系统中,臣民本来就是君主的工蜂和工蚁,有什么区别?

所以,法家讲平等,没问题。

法家没问题,道家也没有。道家的主张,是“道的面前人人平等”。这可是只需要一个念头。同样,儒家也没问题,因为儒家根本就不讲平等。他们的主张是对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

看来,有问题的,唯独墨家。

什么问题?

一个社会人人平等,一旦意见分歧,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现实,不能不回答。

韩非的办法是“唯法”,墨子的办法是“尚同”。

唯法好理解,就是一切听法的。包括君主,也得依法行政,唯法是从。这就叫“动无非法”,也就叫“以法治国”。实际上,只要能“奉公法,废私术”,做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就平等。

那么,什么是尚同?

尚就是上,尚同就是上同,也就是同上,即一切思想、观念和意见,都必须统一于上级,最终统一于上天。而且,这种统一是绝对的,毫无价钱可讲,叫“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

显然,这是一种绝对的服从。

绝对服从对于一个准军事组织来说,是一点都不奇怪甚至完全必需的。问题是,下级固然人多嘴杂,上级也并非只有一人,那又怎么办?

墨子的办法,是“逐级尚同”。

所谓“逐级尚同”,就是村民意见分歧,由里长统一意见。里长统一不了,听乡长的。乡民意见分歧,由乡长统一意见。乡长统一不了,听国君的。国民意见分歧,由国君统一意见。国君统一不了,听天子的。有天子,最后总能统一起来。

这办法,可谓“墨家民主集中制”。

表面上看,这里面有“民主”。墨子规定,下级和群众有意见,可以提,上级也要听。但他同时又规定,如果下级和群众不反映情况,要受惩罚。那么请问,这种所谓的“民主”,是权利呢,还是义务?

何况更重要的是“集中”。而且,按照逐级尚同的逻辑,最高思想权、话语权、决策权和裁判权,还在天子。天子,是真理的代言人,最高的仲裁者。

这是什么?

名为民主,实为专制,甚至独裁。

在这样的制度下,组织的性质必然是极权主义的,领袖的权力也必定是绝对化的,墨家团体变成蜂蚁社会更不足为奇。因为那些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基层群众,本来就像工蜂和工蚁。

墨法两家,终于殊途同归。尽管那蜂蚁社会,墨家的是民间团体,法家的是国家组织;墨家是为了平等,法家是为了集权。但最终会走向专制,是一样的。

这时,也许就该听听儒家的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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