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们都在工作,整整两天。给我分配的任务是准备结案陈词,我们希望能够提出申请,要求法官直接宣布本案无效,也就是说,由于证据不充分,陪审团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本案至此终结。这样的申请不见得能批准,因为,要作出这样的决定,法官必须从对检方有利的角度去衡量各种证据,比如说,尤金妮亚的证词,包括那句“宝贝”,拉伦都必须假定是真的。但是,如果能直接宣布本案无效,那检方就不能再提起上诉了。所以,有些法官,尤其是拉伦,会用这一招来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虽然我们的希望很渺茫,但斯特恩还是认为要把准备工作做足。我的任务是寻找类似的案例,也就是说,只有间接证据且缺乏犯罪动机的案例。

星期天的早上,我们聚在一起讨论辩护的策略问题。斯特恩还是不想详细说,他既没有提到我上庭作证的问题,也没有说起其他的证人,我们只是一起分析了检方还剩下的证据。利普兰泽会在星期一出庭。从现在起,检方会开始加速进程。他们接下来的物证还包括:纤维报告、电话记录、指纹报告(如果他们能找到那只玻璃杯的话)、那个说她在公交车上见过我的女佣,最后,还有熊谷。

斯特恩再次强调了那天吃午餐时他对我说的话:我们必须想个办法,让陪审团对熊谷产生怀疑。如果我们不能做到这一点,那检方就会获得很大的优势,迅速结案,而这就会迫使我们必须改变最终的辩护策略。肯普、斯特恩和我一起绞尽脑汁,想如何攻击熊谷的方法。斯特恩和熊谷接触过几次,和大家一样,他也认为熊谷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陪审团可能不太会信任他。我又说了几个关于熊谷的陈年旧事,最后,我提到,在警局的人事档案中,有人曾经对熊谷以前的工作表现提出过投诉,我们应该可以从这个方面仔细查一查。

“太好了!”斯特恩说,“有个检察官在我们这边就是好。”他让肯普立刻提出调档案的申请,同时,要求查看实验室的报告记录。这样,我们才知道熊谷在四月份的时候除了处理卡洛琳的案子,还在处理其他什么案件。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准备好的申请绝大部分都还没有递交上去,主要是不想引起检方警觉,但目前,检方那边的程序都已经差不多完成了,我们也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肯普翻了翻记录,确定我们没有遗漏什么。他又起草了一份申请,要求传唤卡洛琳的所有医生,那些医生的名字是我在她公寓里的那个小电话本上找到的。

“还要找电话公司要记录。”肯普对我说,“对比一下你手上的电话记录复印件,看检方有没有伪造。”

“这倒不用了。”我立刻说。我没有抬头,但我能感觉到肯普警觉的目光正盯着我。

斯特恩什么反应都没有,“也许我们不用再传唤更多的证人上庭了。”斯特恩接着说,“就直接用证词怎么样?”证词就是检方和被告方一致认同的证人会上庭说出的证词,如果直接向法庭提交了证词,就不用再传唤证人本人上庭了。斯特恩大声说出这个建议,他认为这样比较好。我们都同意,电话公司的工作人员、毛发和纤维分析组的专家,以及化学鉴证科的人,都没有必要传唤他们上庭。这样,我们可以缩短这些证据在陪审团面前出现的时间。尼可可能不会接受,但也难说。对检方来说,证人不上庭作证有时也是一件好事。

我们作出这些决定后,我和肯普回到了档案室继续查资料,这是斯特恩办公处的一间会议室,四面墙全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堆满了各种法律文书和案件报告。我坐在一张桌子旁,肯普坐在另一张桌子旁。过了几分钟,我发觉肯普正盯着我,但我还是没有抬起头。

“我不明白。”最后,他终于大声开口说,我不得不抬起头,“那些电话记录可能有问题。”

“肯普,饶了我吧,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你自己说过的,我们应该查一查检方是不是对记录做了手脚。”

他的目光中并没有愤怒,而露出一种脆弱。之前他很少这个样子,他穿着牛仔靴和细格子的运动外套,看上去那么年轻而单纯。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不可能会上当受骗。

“肯普,我就是随口一说。在当时那样的状况下,你应该明白的。”

但我看得出来,他一点儿也不明白。我也很烦,他的眼神告诉我,他现在已经不再信任我了。我合上记事本,穿上外套。斯特恩还在办公室里,我告诉他我要回家了。他还在研究尼可那边堆积如山的证据,电话记录、指纹记录,卡洛琳的详细尸检报告。他穿着休闲,毛衣和裤子都很得体,他抽着昂贵的雪茄烟,看起来很放松。

星期一早上,利普兰泽站在了证人席上。开庭的时候,尼可一行人陪着利普兰泽走进法庭,把他团团围住,费尽心机不让我们有任何接触。利普兰泽穿着一套西装,他最讨厌穿西装了,这又是一套很难看的可以正反两面穿的西装。穿上西装的他看上去更像是犯人,而不是警察。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他走进法庭的时候,我帮他扶着门,虽然尼可就站在他前面,格勒登尼就站在他后面,他还是朝我挥了挥手,眨了个眼睛。看到他,我的信心更加坚定。

尼可对利普兰泽的询问非常成功。可以说,是他自开庭以来最成功的一次。他问的都是事实,也很快就得到了答案。他知道利普兰泽并不乐意合作,但利普兰泽不会说谎,他只会等着机会,反咬尼可一口,这一点和雷蒙德完全不同。所以,尼可非常小心,他不会给利普兰泽这样的机会。他是一个很专业的律师,他也知道,利普兰泽也是一名很专业的警察。他们都很节制,问答都很简单。

“萨比奇先生有没有告诉过你,他和卡洛琳·波尔希莫斯有私人关系?”

“反对。”

“斯特恩先生,你反对的理由和你上次反对雷蒙德的理由一样吗?”法官问。

“是的。”

“反对无效。女士们,先生们,我相信你们还记得我上周跟你们说过,关于推测性的问题,尼可先生这么说,并不代表那些推测就是真的,你们要记住。请继续。”

我不知道利普兰泽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其实,他的回答很简单,没有。尼可也没有问我有没有向利普兰泽暗示过,或者我们之间对这个问题是不是心照不宣,他知道这样的问题很难问好。他只是问我有没有对利普兰泽说过,而利普兰泽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尼可又问,我是不是曾经让利普兰泽不要去调查我家的电话记录。他还问,利普兰泽是不是曾经好几次催我向警方要指纹分析报告,也就是在卡洛琳公寓里找到的玻璃杯上的指纹。现在,尼可和利普兰泽之间似乎是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我敢确定,陪审团已经知道这其中有些不对劲了。尼可很聪明,他会在最后一刻揭晓答案。等到他问完了所有要问的问题后,他又为我们接下来的交叉询问设了个套,让陪审团知道了利普兰泽和我之间的私交。他问起了我和利普兰泽一起办的案子。

“可不可以这么说,到目前为止,你们之间是类似搭档的关系?”

“是这样的,先生。”

“那么你们作为搭档,是不是也是很好的朋友?”

“当然。”

“很亲密的朋友?”

利普兰泽朝我看了一眼。

“我觉得是。”

“你相信他吗?”

“是的。”

“他知道你相信他吗?”

斯特恩提出反对,利普兰泽不能回答关于我的想法的问题,检方这是在诱导,证人已经阐述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拉伦表示反对有效。

“好吧,那我这么问吧,你是不是一开始就被安排查卡洛琳的这个案子了?”

“不是的,先生。”

“那一开始安排的是谁?”

“是哈罗德·格里尔,是十八区分局的警官,因为凶杀案发生的地点是在他们的管辖范围。”

“他是位称职的警官吗?”

“你这是问我的看法吗?”

尼可很小心,他不想又招来一次反对,也不想利普兰泽反咬他一口。

“萨比奇先生有没有跟你表示过,他对哈罗德·格里尔的查案能力有所怀疑?”

“没有,先生。大家都知道,哈罗德·格里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警察。”

“谢谢你。”尼可非常满意地笑着说,“那么,利普兰泽警官,据你所知,是谁作出了这个决定,让你负责这个案子的调查的?”

“是萨比奇先生要求调我来的,你是想问这个吧?他让雷蒙德下的命令。”

“利普兰泽警官,据你所知,被告在警局里有没有比和你关系更好的人?”

利普兰泽耸了耸肩,“他没有说过。”

尼可昂首阔步地走了几步。

“所以,是不是可以这么说,警官,你是整个警局里最不会怀疑萨比奇先生犯下谋杀罪的人?”

这是一个可以提出反对的问题。斯特恩本想站起来,但又停住了,他双手放在椅子的扶手上。这一次,我读懂了他的想法。他看出利普兰泽正在犹豫,他知道,尼可的这次即兴发挥是他犯下的第一个失误。利普兰泽发现了这个反扑的机会,尼可会自食其果的。

“我绝不相信萨比奇先生杀人。”利普兰泽简单地说,这句话让陪审团都听到了。利普兰泽不会费尽心机让尼可出丑,但他一定会抓住机会,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然后,斯特恩站起来,对利普兰泽进行交叉询问。我们昨天晚上曾经讨论过,是不是要对他进行询问。但很明显,到目前为止,检方询问的效果超出了斯特恩的预期。尼可的问话让人觉得,正是因为我和利普兰泽以前良好的合作和友谊,我才选中他来查这个案子,斯特恩必须反击。

“实际上。”斯特恩快要问完时说,“你和萨比奇先生在调查这桩谋杀案的时候,你们也在查另一个案子,是不是?”

利普兰泽显得很困惑。

“在雷蒙德先生的抽屉里是不是藏了一份档案……”

斯特恩没说完,尼可已经站起来大声嚷嚷了。拉伦拿起小木槌,指着斯特恩。

“斯特恩先生,我已经告诉过你很多次了,我不希望再听到关于那个档案的任何事。你在询问雷蒙德先生的时候,就已经很过分了,我绝不允许你又故技重演。”

“法官大人,这个证据对我们的辩护来说,至关重要。我们想在提交我方证据时,继续讨论与这个案子有关的问题。”

“那好,如果这个案子对你们来说很重要,等到那时,我们再把利普兰泽警官叫回来。但我警告你,现在不要再继续问这个问题了,我不想听到你在法庭上重提旧事,听清楚了没有?”拉伦表情严肃地盯着斯特恩。

斯特恩又微微鞠了一躬,低了一下头,耸了一下肩。我发现我已经看不懂斯特恩的举动了。他在陪审团面前被法官训斥,这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已经让莫尔托对那个档案产生了警觉。他打算做什么?他一再说我们会拿出证据,但其实我们手上并没有任何证据,到时候一定会让陪审团非常失望。我们不能拿出我在那个B类档案里找到的信,因为那只是片面之词,不能作为证据。我不懂斯特恩为什么要那么说,而每次我问他这个话题时,他都是支支吾吾、漫不经心。

这时,斯特恩已经回到了我们的桌子边。

“利普兰泽警官,尼可曾经问过你关于电话记录的问题。”斯特恩拿起记录,“我看过了你的证词,是你先对萨比奇先生提到了他家里电话的事,对吗?”

“对。”

“不是他先提起的?”

“不是。”

“他并没有一开始就不让你去调查他家的电话记录,对吗?”

“对。”

“实际上,他一开始就告诉你,你可能会在波尔希莫斯女士的电话记录中找到他的电话号码,对吗?”

“对。”

“他并没有不让你去查电话记录,对吗?”

“对。”

利普兰泽所有的回答都干脆利落,有这样一个乐于合作的证人,斯特恩的交叉询问进展非常顺利。斯特恩问完,又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利普兰泽看,那是法庭签给电话公司的原始传票。

“你看看,是哪个检察官签发的这张传票?”

“拉斯迪·萨比奇先生。”

“他的名字就在第一页上,对吗?”

“对。”

“电话公司是不是在接到这张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你是说在接到传票后?”

“是的。”

“对,他们接到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其中是不是包括了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

“是的。”

“在任何时候,如果你或者任何人想要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都需要出示这张传票,是不是?”

“是。”

“实际上,当莫尔托先生和尼可先生决定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时,他们也是靠这张传票才拿到记录的,是不是?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不要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是的。”

“所以,萨比奇先生今天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证据,是不是?”

整个法庭里的人都在交头接耳。

尼可表示反对,“这个问题存有争议。”

拉伦轻轻地摇着头。

“尼可先生,你想要证明萨比奇先生在调查的过程中阻碍了证据的搜集,以此证明他是有罪的。你们作为检方当然可以这样,但被告也有权证明,你们所出示的证据其实是他主动搜集来的,我觉得这很合理。反对无效。”

“我再重复一遍。”斯特恩站在利普兰泽面前,“萨比奇先生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对吗?”

“对。”利普兰泽说,他又急切地加上了一句,“指纹报告也是这样的。”

“确实如此。”斯特恩说,他开始说到了指纹报告,“是萨比奇先生亲自去警局总部见卢·巴里斯特尔瑞催促他赶紧进行指纹比对的?”

“是的。”

“当时雷蒙德先生忙着竞选,萨比奇要负责管理整个检察院的工作,非常忙,但他还是去催要了这份指纹报告,而这份报告现在成了对他定罪的证据之一。”斯特恩当庭陈述。最后,斯特恩问,“他有没有阻挠你查案的过程?”

利普兰泽立刻挺直了身板,“没有。”

“他有没有暗中破坏你的调查工作?”

“据我所知,也没有。”

“实际上,警官,你还告诉过尼可,虽然你知道了这些证据的存在,但这么多年来,你和萨比奇先生共事的经历还是让你对他充满了尊敬和爱戴,你绝不相信他会犯下杀人的罪行。对吗?”

利普兰泽犹豫了,一开始,我以为斯特恩的这个问题问得太绝对了,但我立刻就发现,利普兰泽只是想让自己的回答产生一种语出惊人的效果。

“绝不相信。”他重复道。斯特恩坐下了,他坐下来的时候偷偷看了我一眼,笑了笑,他想让陪审团都看到他的这个小动作。我却第一次产生了一种不好的感觉,陪审团对斯特恩的表现并不满意,他们并没有买他的账。他的那一系列问题仍然没有解释我为什么没有主动向利普兰泽解释我家的电话记录,尤其是在卡洛琳被杀当晚的记录。也没有解释我为什么没有选择让哈罗德·格里尔来负责调查,而他给陪审团留下的印象显然比利普兰泽给陪审团留下的印象要好得多。更没有说明,我当时去找卢·巴里斯特尔瑞是不是利普兰泽和雷蒙德一再催促的结果。最后的那个问题,更是多余。电话记录和指纹报告已经是如山铁证,没有人能够否认。而在斯特恩对利普兰泽的询问过程中,利普兰泽百依百顺的回答更是让人起疑。这一切都非常明显,利普兰泽是我的朋友,他很乐意听任我的律师的摆布。陪审团肯定会想到这一点的,这也是我一直担心害怕的。在法庭上,同样要讲求平衡的原则。利普兰泽成了到目前为止对我的案子影响最大的证人。

下午的局势更加糟糕。检方在询问完利普兰泽后,出示了电话记录,尼可亲自当庭宣读了记录的详细内容。这一次,他终于引起了陪审团的注意。陪审员都是聪明人,都喜欢听直截了当的事实。尼可念电话记录的时候,音调平稳而低沉,念完后,还抬起头看陪审员们的反应。陪审员都听得非常认真,我能感觉到他们都在认真思考掂量着。我发现,作为一名被告,往往会更加敏锐地察觉到法庭上不利于自己的形势变化。

地毯纤维的报告很长,但也产生了类似的效果。尼可同意不用鉴定人员直接上庭作证。从理论上说,这应该是失去了一种直观的感官效果。但这些鉴定人员一般都言辞无趣,而且以自我为中心,书面的证词反而更加简洁有力。况且,在没有证人可以询问的情况下,斯特恩也就没有办法施展他的技巧了。报告的结果对我很不利,除了一个方面,对我稍稍有利一些,那就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纤维和我所有的衣物纤维都不吻合,但这也很容易解释,我把那天晚上穿的衣服扔掉了,一起扔掉的还有杀人凶器。或者说,那件衣服根本就没掉毛。这些结论是那么显而易见,我觉得整个法庭的气氛都变得凝重起来。我能够感觉到那种沉重感在每一个角落里存在,让这个地方变得安静下来,充满了一种决绝,而不仅仅是一种下午慵懒安静的气氛。所有的听众,包括陪审员都感觉到了一种形势的转变、一种力量的摇摆,它更加符合人们一开始的预期。虽然检方花的时间稍稍长了些,但他们还是重新掌握了对审判的控制权,证明了自己的观点。

但和往常一样,这个粗心又自大的莫尔托还是把我从深渊中拯救了出来。当他读完最后一份报告后,他要求双方律师退席开会。

“这是干什么?”我们在法官室里集合,拉伦问。

“法官大人。”他说,“我们准备传唤指纹专家上庭作证了,但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难题。”

肯普朝我调皮地笑了笑。这个所谓的难题我们俩都清楚,他们还没有找到那只玻璃杯。我很感激肯普的这个笑容,它是我们之间信任重新升温的标志,它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整整一个下午,我们俩都一言不发、愁眉不展。下午三点半休息的时候,我在洗手间碰到斯特恩,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他朝我耸耸肩。他的目光呆滞而涣散,似乎是说,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我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而现在,在法官室的这间小厅里,拉伦正在大发雷霆。莫尔托在拉伦愤怒的目光下,一动不敢动。

“你是在告诉我,你们已经找遍了,还是找不到那只杯子吗?”

“法官……”他开口说。

拉伦打断了莫尔托的话,“你可不要现在说找不到,过段时间又找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没有?”

尼可抓住莫尔托的胳膊,他对拉伦说,他们想再找一个晚上。

“那好。”拉伦说,“你的意思是说今天先休庭,是吗?”

尼可迅速回答:“是的。”很明显,今天的胜利局面让他很满意,他能安然接受法官的批评,他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

“法官大人。”斯特恩说,“我希望法庭还没有决定让检方在没有找到杯子的情况下,就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当然,如果您同意,我们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能有一些发言权。”

“我完全理解。”拉伦说,“斯特恩先生,你可以就这个方面做一些案例研究,我会很高兴听你的意见。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不想让任何人在我的法庭上走上证人席,说一个他曾经见过但现在还没找到的证物。”他严厉地看了一眼莫尔托,“所以,你今天晚上去查查以往的案例,我明天听你的汇报。而你,尼可先生,如果我是你,我就会挽起袖子,亲自到那间证物室去好好找找。”

“明白了,法官大人。”尼可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们走进法庭时,斯特恩抬起眉毛,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他似乎是在问我,杯子的丢失是不是和我有关。也有可能是他感觉到了希望,才给我这样的眼神。如果拉伦决定,找不到杯子检方就不能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的话,那么,这个案子我就赢定了。斯特恩只是不知道他应不应该充满期待,其实我也不知道。

“他真的会考虑将这个证据撤销吗?”我和斯特恩站在我们的律师席后面时,我问他。我们都在等着陪审团回到法庭,好让法官宣布今天的庭审到此为止。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对吧?我们今天晚上得好好研究有关的规定和案例。”

看来,肯普和我又要在图书馆里熬夜了。我点点头,接受了斯特恩没有说出口的指示。

晚上九点半,肯普回到斯特恩办公室的小图书馆,他告诉我,有我的电话。我走到前台去接电话,他留在办公室继续查看我从州高级法庭和上诉庭庭审报告中复印来的各种案件资料,我走到电话机前面,肯普之前已经接了这个电话,电话机上的一个小灯在闪着。我猜是巴巴拉,她每次都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打来,想和我讨论讨论当天的庭审情况,而我也不得不每天晚上打起精神来应付她。

实际上,自从庭审开始以后,我就尽量躲着巴巴拉。我让她每天不要等我,自己先睡。我每天和斯特恩、肯普一起吃晚饭,让她也不用给我留饭。我受不了她对这个案子的强烈好奇,我不想每天很晚回到家,还要和她反复讨论案情。每当听到巴巴拉也来分析这个关系我命运的案子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时,我就浑身不自在。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这样的讨论使自己更加烦恼。随着检方的证据一天天在我们面前展示出来,我知道她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在目前的状态下,我没有办法去面对她的质问,我不知道是该打消她的疑心,还是该承认。

但当我拿起听筒时,听到的并不是巴巴拉的声音。

“我今天的表现怎么样?”利普兰泽问,“他们听到你和我的那些成就,应该是恨不得给我们发个奖章才好吧。”

“你的表现很好。”我告诉他。我没有必要说出实情。

“我告诉你。”他说,“今天早上,我出庭之前,施密德来找我了。他说有人希望让我知道,如果我敢在法庭上乱说话,到时候就会安排我去治安最差的地区半夜一个人巡逻,这帮人太不要脸了。”

我“嗯”了一声。我也曾经对一些警察说过那样的话,他们可能和被告的律师有着特殊的私交,可能原本就认识被告,这只是检察官工作的一部分罢了。

“今天晚上我们见个面吧。”利普兰泽说,“说说你要我帮忙的那件事。”他是说查尼奥的事,“我到时候开车送你回去,行吗?你还在办公室吧?”

“大概还要在这里待两个钟头。”

“行。我今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值班。可以提前点走。要不十一点半在格兰德和金德街的拐角那里见?我会开辆民用车。”

我们的会面像是在演间谍片。我在大堂等利普兰泽,看着一辆车开进我的视线,车迅速停在街边,刚刚下过小雨,路上有点滑,车停下后还往后退了一点儿,停稳后不到五秒钟,利普兰泽就下来了。他比站在证人席上的时候显得轻松多了,但这个时间来见我,仍然不是明智的举动。

我再次表扬了他上庭作证时的表现。“很好。”我说,“因为你都是实话实说。”

“我很认真的。”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调车上的收音机,收音机里正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这太好了。”他大声对我说,“我们目前在和禁毒署合作查一个毒品案子,希望能够化解两边四月份的那次冲突。其实主要还是沟通不够,所以经常有误会发生。”

我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有意思。”利普兰泽说,“他们派了一个很漂亮的女警察去卧底,让她穿着缉私组收缴来的貂皮大衣,装扮成吸毒上瘾的富家女,想从住在尼尔林的某个人那里买十克海洛因。”

“大概是我的一个邻居。”我说,“那个叫克里夫·纳德曼的家伙,他的鼻子一天到晚都红通通的。”

接下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听着收音机里的路况消息。这些警匪之间的故事,听起来是那么熟悉,我想,我还是很怀念以前破案的时光。由于下雨的原因,收音机的效果不太好,大概一会儿还会打雷和有闪电。我不想先提起尼奥的事,但最终还是开口了。

他说:“我还没有开始查,我会去查的。只不过,我完全不知道该从何查起。我来就是想听你说说,你有什么建议?”

“我也不知道。但是,找一个叫尼奥的男同性恋应该不是那么难吧?去查查餐厅里的服务员,或是室内设计师之类的人。”

“他说不定已经搬到别的城市去了,比如说旧金山,或者是得艾滋病死了。”利普兰泽这么悲观,我也不好说什么。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收音机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噪音,“我能问个问题吗?”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这件事真有那么重要吗?”

“对我来说吗?”

“是的。”

“非常重要。”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我是说,你真的觉得这个小混混能帮到你?”

我把之前对他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我想要查清楚一些事。利普兰泽,我只能跟你说这么多了。”

“你是想查莫尔托吗?”

“是。我觉得这件事和他有关,这是我的推测。”我们的车

已经快到公交车站了,这个车站任何时候都破烂凋敝,在下雨的深夜尤其如此。我看着那车站,在一片黑暗中它显得有点悲伤,利普兰泽对我不断减退的信任也仿佛笼罩在一片忧伤的迷雾中。与其说他是担心单独查案的风险,倒不如说他是在烦恼对我生出的怀疑。他在猜测这整件事的原委,他大概认为,我想利用这个案子攻击莫尔托,转移法庭上陪审员和法官的注意力,也就是尼可所说的声东击西。我看得出来,利普兰泽不想去查。其实,如果其他人让他去查,他也不想查,我必须利用我们之间的友谊让他帮我这个忙,“至少还是先查查文件吧。斯特恩找来的那个私家侦探波曼说,他压根儿没法从警局搞出嫌疑人的档案。”

“我告诉过你,他们现在管得非常严格。上次你去找肯尼利问话,他们现在都还没饶过他呢。”

我愣住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那种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看见的。”雨滴敲打在车窗玻璃上,空气无比凝重,我现在明白利普兰泽为什么要把这次会面安排得神神秘秘了。“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利普兰泽问。

“没说什么。他告诉我,很早以前卡洛琳和拉伦曾经在一起过,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她就是一个放荡的女人。”利普兰泽说,“我一直就是这么想的。”

“他说,拉伦向雷蒙德施压,把卡洛琳弄进了检察院。”

“这倒是有可能。”利普兰泽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都是些陈年旧事。是北区分局以前的勾当,你都知道的,但他认为,莫尔托是清白的。”

“你相信他吗?相信莫尔托是清白的?”

“我不想相信。”

“我才不相信他说的,我告诉你。鬼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呢。”

“你和肯尼利是怎么回事?”

“我讨厌他。”利普兰泽简单地说,现在,我们已经开过了尼尔林的大桥,进入了一片漆黑的郊区,离公路上浅黄色的路灯越来越远,“你知道吗,我一开始工作的时候就看清楚他了。”

“这我倒不知道。”

“唉。”他说,“我看他工作时的样子,和我不是一类人。”

我决定什么都不问。

利普兰泽看着车窗前面,雨刷器的影子掠过他的脸。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他说,“当时一切都和现在不一样。我是第一个敢这么说的人,每个人都不干净。”利普兰泽直直地盯着我,我明白他的意思。我觉得很不安,“那些皮条客、酒吧老板都和警局内部有关系。到处都是这样,根本没有人会说什么。所以,我并不是在这里要批评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从一个地方出来,大概是半夜两三点,一辆警车飞快地从街上开过来,然后突然停下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来找我的,所以,我走过去看看。但从车上下来的警察根本没看我,是肯尼利。他当时已经是中士了,比督察高一级,可以单独开一辆车。他看着街对面。在对面一栋楼房的门口,有一个黑人妓女,穿着超短裙、豹纹上衣之类的衣服。总之,我听到肯尼利朝她吹口哨。你知道吗?像是在召唤一只狗或是一匹马。他把警车停进小巷子,走下车,四周看了看,就朝这个女孩走过去,他就这么指着。”利普兰泽伸出中指指了指自己的裤裆,“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这个女孩就那么站着,等着。肯尼利就那么指着,笑着。他说了几句话,我没有听到,好像是不能拒绝之类的话。总之,最后女孩还是跟着肯尼利走了,唉,她走路的那个样子像是脚里灌了铅,肯尼利还是淫笑着。他们坐上警车。我只看到他的两条腿从车门伸出来,裤子脱到了脚踝,这个女孩就跪在他身上,而那个浑蛋连自己的警帽都没有摘。”

利普兰泽把车开到我家门口。他熄了火,点上一根香烟。“他和我不是一类人。”他又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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