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仔已是“死”过两次的人,所以他对死亡并不陌生,更深谙死亡比痛苦舒服的道理,所以他现在最觉恐惧的不是没命,而是加倍的肉体折磨。削去的手指,像依然长在那里,他经常以为它们尚活动自如,只是有一些迟钝。唯有用眼睛确认,看到手掌上草草包扎过的切口,才倍感无奈。

断指的根部还在流血,他能体尝到生命正一点一滴地流逝,这令他多少有些欣慰,因终于要去了,永别颠沛流离的境况。诸多千钧一发的关口,他求生之余心底里都会冒出“不如就此放弃”的念头,继而怀疑起自己的生存意义来,究竟这般支离破碎的人生是否还值得苟且?教书先生冰凉的手掌仿佛一直压在他潮湿的前额上,让他因高烧而发烫的身躯得以暂时的平息。

但旭仔求死的决心,似乎一点也没变。他并没有忆起前半生,因那些都是不堪回溯的往事,哪怕有一点点所谓的“美好”,除教书先生的短促温柔之外,恐怕唯有对邢志刚的忠诚了。这“忠诚”里包含了太多微妙的情愫,所以他对邢志刚有些畏惧,有时互相递一个火,便靠得有些近了,他能看清他唇上的青色胡楂,及头顶那个苍白的发旋。想到这一层,他便心脏紧缩,喘不过气来。尤其原本打算从容赴死,但邢志刚的面貌一浮现,那些壮烈便成了灰。

他想知道邢志刚在哪里,但又预料到他的安全处境,倘若秦亚哲已找到他,便不必如此费心审问。断他三根指头了,接下来,恐怕得挨“三刀六洞”的刑罚,于是从昨晚开始,他便在计算那个时刻的到来。

结果等来的,是秦亚哲。

旭仔虽然被秦亚哲折磨到一心求死,但他骨子里并不讨厌秦亚哲,相反却有些羡慕他。同样从马仔混起,有些人是早死早超生,有些人像他一样至今还是跑腿做事的,而另一些人就是他们活到这种程度却仍不放弃的唯一依据。倘若没有“秦亚哲们”的存在,旭仔真不晓得风口浪尖上的日子还有什么甜头可尝,秦亚哲就是他们的愿景,他们的梦。

而有梦,其实是一种“致命伤”。

给旭仔处理伤口的,是一个形销骨立的老头子,背很驼,脸上生满了老人斑,但眼镜片后头的一双眼却透着精光,且动作灵活,有一种与年纪背道而驰的动力。所以旭仔只觉得伤口微微刺痛,绝对在承受范围之内。待料理完断指,被推到饭桌前的辰光,他已是一身轻松。

桌上摆着一大盆小米粥,一份小笼包,一碟榨菜,并一个砧板碎肉炖豆腐。他未曾觉得饿,却还是机械地坐了下来。左右手都已没了食指,只得用大拇指和中指贴合,夹起一个大大的银汤匙来。舀了一勺粥,温温地含在嘴里,还未吞下,眼泪却出来了。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哭,只是眼睛在发热,怎么做都是个失控。

“点解放过我?”

“你认得花弄影么?”秦亚哲将一只镶瓷面戒指摆到桌上,泛黄瓷面上有教书先生的清俊面孔,“听说,她的父亲救过你一命?”

花弄影?这名字在他心里是蒙了灰的,仿佛不知塞在何处的一件旧衣裳,早已记不得要穿,更记不得要丢。

于是他茫然摇头,又变成点头。因隐约想起她是个声名在外的老举,他曾看在这只瓷面戒指的份儿上替她收过几次钱,后来有一天,这老举竟提出要他带她一道远走高飞。他知她次日便要被赎身,嫁予一个上海大老板,于是只当成玩笑,便讲了句:“好,明早六点,在码头等你。”次日他果真去了码头,却不是六点,而是凌晨三点,浑身伤痕累累,上船时已丢掉了半条命。

“是我的四姨太,现在杭州调养身子。”秦亚哲轻轻呡了一口茶。

旭仔竭力压抑住心中惊讶:他又怎会知道这段往事?

“你一讲话,便让我想起她来,口音像得很,只是你的上海话更灵光一些。”他微笑的样子都有些慑人,“所以你们广东人给我的印象并不差,更何况——”

他每一次刻意的停顿都令他紧张。

“更何况,你对邢志刚的下落的确一无所知。”

“这就是我那三根手指让你明白的事吧?”旭仔苦笑,又吃了一口粥,动作比先前熟练多了,脸上的疤痕色泽也淡了。

“不,是抓你的时候就知。”

他很想追问一句为什么,却忍住了不开口。

“邢志刚杀掉燕姐之后,应该是早就想好了退路,你也不会那么不小心,在舞厅里束手待毙。只有两种情况会让你这么容易被我抓到,一是你根本不知道内情,所以邢志刚完全把你撇下了;二是你与邢志刚串通一气,你来受苦,然后道出所谓的真相转移我的视线,他借机逃出上海。但是,折磨了你这么长时间,却没从你口中掏出半个字来,若是演戏,你未免演得有些太真了,所以我还是宁愿选择相信第一种。”

“所以,秦爷要放了我?”

“对。”秦亚哲点头,将毛茸茸的耳孔对住旭仔,“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有个人想见见你,问你一个问题,不是关于邢志刚的,所以请你务必答他。”

“如果不呢?”

“那就只有死在这里。”

旭仔垂下头,表示默许,但更重要的是,他依然保持了旺盛的好奇心,想见见那个人。

夏冰笑嘻嘻走进来的时候,旭仔便认出来了。虽然那日室内光线昏暗,但绝对就是那个与他在珍妮的住宅里狭路相逢的怪人,也许也是将他推进地下室的人。

“那天为什么把我推进地下室?”

“什么?”夏冰露出一脸困惑,旭仔看出他并没有演戏。

“算了,你想知道什么?”

“我只想知道,那天你在珍妮家的书里,好像翻到了一件东西,那是什么?”

旭仔终于确认,当晚暗算他的人不是夏冰,不知为何,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当即答道:“是一张类似抵押收据的东西。”

夏冰挑了挑眉毛,笑道:“我陪你一起出去吧,再帮你叫个黄包车。”

二人内心同时浮涌起一股久违的松快。

走出秦公馆的一刻,旭仔头一件事便是拍遍身上的口袋。杜春晓急急向他们这边招手,手里正捏着一包黄慧如牌香烟。

“你可晓得秦亚哲放你走的意思?”杜春晓碰上“烟友”,语气分外亲切。

“嗯。”旭仔用残手上的纱布搔搔鼻头上的痒,吐了一口烟雾,“他是想让邢志刚以为我是他的人了,后面的发展就会很有趣。”

“不是有趣啊,是你有可能会被邢志刚做掉。”

“他现在自身难保,怎么做掉我?”

“一个能绑架毕小青的人,怎么做掉你都不奇怪啊。”杜春晓把烟蒂丢在地上,踩了一脚,寒气随即代替暖雾涌进鼻腔。

“我还是认为他没有理由找我麻烦。”

他既是固执,又是为邢志刚做某种暧昧的开脱。杜春晓瞬间洞悉了他的底细,心里竟生出几分怜惜。因这样天性特殊的男子,在这个时代多半都没有好下场,于是道:“你可知道如今的大明星琪芸与邢先生有些瓜葛?”

旭仔仿佛没有听见,已径自走向一架黄包车,背影纤瘦得像个女子。

邢志刚一直漠视他人的死亡,比如燕姐,比如旭仔,这是从小养成的纨绔子弟个性,自私得光明磊落。所以琪芸接下《浮萍花》这个剧本,像是注定的。这个剧本好便好在,因情节多半都是在海上,于是要登船在松江、滨海一带取景。原本这些戏找个水库拍也是一样,但琪芸坚持要出海,只说那里拍起来更逼真。何况片子是要拿去跟《香雪海》比的,掉价绝对不成。关乎这一决定,琪芸的老搭档导演冯刚倒是赞成的,只剧组其他人有抱怨,已是初冬季节,在露天伸一根指头都会被冻僵的时候,去海上吹风浪,无异于发病。不过众人亦想瞧瞧琪芸的能耐,她平素娇里娇气,很难相信能挨得住海上拍戏的苦,所以大家听到决定后也都不响,只默默去做了。

依照琪芸与邢志刚的计划,拍戏的船只要行到松江上,在临近公海的地方便由琪芸买通的偷渡船接应,带他前往日本。计划简单,但很实用。再讲无人怀疑到琪芸头上来,她自然就是安全的,她安全,便意味着邢志刚安全。

“可是,万一那时船来了,你却在拍戏,没有把我交过去怎么办?”他疑心病向来很重,重到让人既爱且恨。

“所以最好还得有一个人接应,只是我也想不出要拜托谁,好似谁都不可信。”

“那怎么办?”他将问题都推给了她,仿佛不是在计划自己怎么保命的事。

“怎么办还要问邢先生你了,身边也没个靠得住的。”她讲了句气话,见他没有反驳,又有些不忍,少不得安慰道,“其实办法还是有,你那个旭仔已经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

“他来找过我,问你的下落。”

“那你信不得他,说不定已被收买。”他眉宇间尽是杀机,切齿道,“你们什么时候动身拍海上的戏?要抓紧了!”

“就在后天。”她看着他,有些痛恨自己爱错。但感情从来不由理智拍板,所以只得顺着,因理智只会教人生索然无味,感情才是人快乐的源头,“若他真在秦亚哲跟前把你卖了,恐怕如今削掉几根手指的那一个就是我了,哪里还能跟你在这里舒舒服服讲话?”

他垂下头,将两只手插进头发里,仿佛在与自己争斗,好一歇才抬眼道:“万一他靠不住呢?”

“靠不住的话,邢先生现在就可以杀了我。”

旭仔缓缓从浴室里走出来,穿一件乳白色的浴袍,胸膛赤红,目光晶莹。

“旭仔,你没事就好!”邢志刚神色激动地起身,将旭仔抱住。旭仔闻到他身上散发的虚伪气息,甚至还看到他发红的眼圈。

“邢老板没事才最好。”

“旭仔,在行动之前,你最好再替我做掉两个人。”邢志刚表达的深情像是限时剧本,演过这一条便很快过去,转而谈别的事。

“什么事?”

“替我做掉朱圆圆与米露露。”

“为什么?”

“因为除了燕姐之外,只有她们晓得琪芸在百乐门做过蓬拆小姐。”邢志刚抓住旭仔的肩膀,仿佛拿到了一柄凶险的暗器。

三天以后,米露露与朱圆圆从如今各自上班的舞厅消失,再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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