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

“你居然跟自己的嫂嫂有一腿,这难道才是动手弑兄的真正动机?”

她的反击在施常云的爆笑声里化作烟尘,末了他摇头道:“我从不为女人失去理智。”

“那又是什么让你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他亦不曾回答,像是与她交换一个沉默的权利。

“你知道花爷吗?”

施常云摇头,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从哪里得知的?”

“从包打听那里得知的,似乎此人与你嫂子,还有小胡蝶都有联系。”

“找到小胡蝶了?”

“找到了。”

“她死了?”

“死了。”杜春晓脑中浮现出小胡蝶以金玉仙的身份当上花国大总统的照片,眉开眼笑,芳华舒展,有温润若玉的美。

“怎么死的?”

“与本届花国大总统金玉仙一样的死法。”

“哈!”施常云干笑一声,“果然是她本人?”

“嗯,这就是奇怪的地方。既然拼命逃离了,又缘何要去抛头露面参加竞选?”杜春晓抛出一个问题,是想引出施常云的建议。

孰料对方竟向她伸手,要那副塔罗牌。她犹豫了一下,便将牌给他了。

他洗了三次,竟也摆出大阿尔克那的菱形阵,翻启第一张:正位的太阳。

“过去她风华正茂,被人捧在手心里哄着。”

现状牌:正位的恶魔与逆位的恋人。

“嗯,最后一张牌就不用翻了,看看这个便好。原是逃走了,却不想又改头换面,用另一种身份出现,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他拿起逆位的恋人牌,道,“想获救或者想死。”

“怎么个获救法?”

“就是冒险浮出水面,让想帮她的人注意到她,又不想死在另一些人手里,所以只能换一个身份。”

杜春晓此刻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一些:“那么想她死的人是谁?是邢志刚?”

“与其想这个,勿如想想她有什么把柄抓在手里,可以让自己不受百乐门老板的控制。可惜啊!恐怕她还是死在其他人手里的。”施常云眼里掠过一丝切实的哀伤。

“你可知道是死在谁手里?”

施常云即刻回复一脸的诡秘,把背面朝上的将来牌推到杜春晓跟前,道:“那就要乔安娜你来解了。”

红石榴餐厅里依旧弥漫着食物的香气与食客的轻声慢语,仿佛有没有斯蒂芬在都是一样的,但夏冰晓得,其实不一样,有他在的辰光,气氛总是无比柔和。

埃里耶来找夏冰的时候,跟他讲过:“斯蒂芬是只聪明的老狐狸,很难对付。”

说他“难对付”兼因两个对高文行凶的俄国侨民已经逮到,他们均供认作案系斯蒂芬背后指使,但问及分赃情况,却没有半文钱落进斯蒂芬口袋。即是讲没有确凿证据证实他与这次的劫杀案有联系,从高文那里抢来的珠宝悉数从凶手那里搜到。无奈之下,只得将斯蒂芬释放。

“既然他没有半分的好处,为何要指使那两个俄国人去抢劫呢?”

“这就是问题所在,两名疑犯在策划作案的时候,提出过分赃的方案,斯蒂芬却拒绝要钱,还讲了一句让人费解的话。”埃里耶用生硬的中国话回道。

“什么话?”

“他说就算他不拿钱,也是最后的赢家。”

话毕,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都在一门心思推敲斯蒂芬那句“狂言”。最后还是埃里耶打破僵局,继续道:“他明知道俄国人作案是很显眼的,因为外形的关系,很容易找到目击证人,所以自己肯定不会出马。但是一切都布置得非常巧妙,比如让这两个家伙带上灰色女褂,是为了陷害女佣人,可是那女褂是用俄文报纸包着的,所以现场才会留下这两件证物,我怀疑那也是斯蒂芬下的圈套。一来,高文家根本就没有女佣人,他是性格孤僻小气的独居者;二来,两个犯人招供,这件女褂连同报纸都是斯蒂芬为他们准备的,那么斯蒂芬的意图很明显,给他们女褂是假,让他们把俄文报纸留在现场才是真。”

“那也不对。”夏冰摇头道,“斯蒂芬怎么能保证那张报纸会留在现场?万一他们行凶之后把报纸带回去了呢?”

埃里耶摸了一下唇上的胡子,笑道:“没错,所以我认为当时还有一个人暗中帮他留下那证据了。”

“孟伯?”夏冰脑中又闪过那个胖老头傲慢的眼神。

埃里耶点点头,喝了一口红茶。

“埃里耶先生,您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去找了同丰面馆那个姓张的伙计。”埃里耶挺了挺大肚皮,道,“我现在最感兴趣的,还是斯蒂芬教唆那两个俄国人的目的。”

夏冰瞬间明白了埃里耶的想法,忙道:“您可是想与我合作?”

“没错。”埃里耶一对精明的灰眼在丰满的面颊上方闪闪发亮,“在红石榴餐厅看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是同行,好侦探都长着一样的眼睛。”

“可是我要收费。”

“没问题。”埃里耶当下将一沓纸钞丢进夏冰怀里,然后整好帽子,拿了手杖,起身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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