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切在现在看来都是必然的。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些事无论如何都会发生。人生所经历的林林总总会依一定次序先后出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不该为把握不好命运而怨天尤人了。

但人生是可以改变的。我本不必嫁给亨利,本不需离他而去,本不该去达克旅店和珍妮特住在一起。

在牛津读书的最后一年,珍妮特决定在取得学位以后去伦敦找个译员的工作,她妈妈的关系网可能会对她找工作有所帮助。她是在圣希尔达学院的笼子间里喝茶时跟我说这番话的。

“你想做这个吗?”

“我只会干这个。”

“不能留校做些科研工作吗?”

“能找到工作已经是求之不得了。温迪,我不太有学究气,我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好像在这儿混了四年似的。”

我耸了耸肩,对她可以这样潇洒自如而艳羡不已。“我想伦敦的英俊男士一定不少。”

“我想也是。”

因为珍妮特漂亮,男人们都对她趋之若鹜。珍妮特不会对他们罗嗦过多,于是那些男人就在她面前夸夸其谈,想尽一切办法炫耀自己。但珍妮特会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和他们纠缠。珍妮特需要的是加拉哈德爵士,而不是满脸长粉刺的普通大学毕业生。不过珍妮特既没有找到她的加拉哈德爵士,也没有嫁给脸上长满粉刺的大学毕业生。最终她和大卫·拜菲尔德教士走到了一起。

一九五二年头几个月,大卫到牛津大学图书馆做些科研工作。他撰写的著作重新解释了托马斯·阿奎那对现代神学方面的注解。他和珍妮特正是在图书馆里相遇的。据珍妮特说,他们俩是一见钟情。“他看了我一眼,我就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了。”

即便是现在,我也很难对大卫做一个公正的评价。我只记得年轻时的大卫非常非常的英俊。在街上,他和珍妮特一样有着极高的回头率。他和亨利一样很有魅力,但与亨利不同的是,他对自己的这一优势浑然不觉,也很少拿它当武器。他在剑桥大学获得了神学的一等学位,毕业后进入密菲尔德神学院任教。

“那里整天敲铃,到处是一股难闻的男人味。”珍妮特告诉我,“里面尽是些讨厌女人的聪明家伙。”

“可大卫与他们不同。”我说。

“是的。”然后她便转换了话题。

离开密菲尔德神学院以后,大卫在剑桥附近的一个教堂里做了几年助理神父。不过当大卫遇见珍妮特时,他已经在罗星墩神学院里进行教学工作了。大卫和珍妮特动作神速——认识一个月便订了婚。几周以后,大卫又得到了副校长的职位,小两口高兴坏了。在珍妮特看来,他们的前途一片光明,校长年事已高,肯定会把许多事交给大卫处理。大卫还在大教堂担任低级神父的职责,也能为他们增加一些经济收入。作为神学院的托管人,教堂的主教大人对大卫青睐有加。珍妮特最感到心满意足的自然是因工作而改善的住宿条件了。他们的新房位于教堂街的达克旅店里,旅店的一部分是中世纪建筑。名字也很浪漫,好像出自《劫后英雄传》一样。新房对小两口来说稍微有些大,不过他们计划找一个房客。

婚礼在大卫毕业的剑桥大学耶路撒冷教堂举行,珍妮特和大卫像童话里的神仙伴侣一样令人艳羡。如果这真是童话故事的话,我想我就是那个丑小鸭了。父亲的死使一切都变得更糟——倒不是爸爸有多爱我,而是因为爸爸再也不可能爱我了。

那时我第一次看到了亨利。他站在教堂的另一头,身材矮墩墩的,但远不像现在这样臃肿。他穿着件过小的礼服。唱赞美诗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他长着一头需要修剪的粗硬长发,鼻梁上丛生着两道笔直的剑眉。他咧开嘴朝我笑了笑,我连忙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我仍然保留着珍妮特婚礼时的照片。这张照片是在耶路撒冷教堂的门前拍下的。大卫和珍妮特站在教堂大门的正中间,看上去好像刚刚演完爱情电影的最后一幕似的。大卫看上去很像年轻时的劳伦斯·奥利佛——轮廓分明,鼻孔微张,既有几分傲慢,却又不乏理智。大卫一只手搂着珍妮特,满怀笑意地低头看着她,另一只手紧紧抓住拜菲尔德家的老奶奶。

我和亨利站在教堂门前的左手一侧。双方的亲戚面色阴沉,挡在我们和新婚夫妇之间,其中自然包括了新娘的父母特雷佛夫妇。亨利试图不让我看见握在手中的烟卷,他的肚子把外套上的纽扣撑了起来。我裙子上的褶边不太平坦,帽子上的面纱遮住了半边脸。为买这顶帽子我付了一大笔钱,以为戴上帽子以后会显得更成熟一些。后来我才知道布拉德福德买的东西不可能让人看起来更成熟。

照片上约翰·特雷佛的样子非常怪。这一定是光线在作怪——也许是阳光正巧照在脸上的缘故吧。总之,他的脸色煞白,眼睛像两个黑洞似的,嘴巴深不见底。似乎有人从商店橱窗里拿来了个人体模型,并在外面套上礼服和条纹西裤一样。

刚拍完照片以后没多久,亨利第一次跟我搭上了腔。“我喜欢你的帽子。”

我回头看了一眼,确定他是在和我而不是别的什么人说话,才匆匆开口道了声谢。

“顺便提一下,我叫亨利·阿普尔亚德。”说着他伸出手来,“是大卫在罗星墩神学院的朋友。”

“你好,我是温迪·弗利特伍德,和珍妮特是学生时代的好友。”

“我知道,她让我对你留点神。”他迅速却又十分清楚地对我眨了眨眼,“但我的视线却一直没离开过你。”

我不知道该如何做出回应,所以我什么也没说。

“跟我来,”他架着我的胳臂,把我拉到门口,“我们得抓紧点了。”

“怎么了?”

摄影师正在收拾他的三脚架,参加婚礼的人逐渐开始离席。

“我听说会堂里准备了四瓶香槟,谁先到谁先喝。”

招待会简朴而无趣。大多数时间我独自站在墙边,假装不想和任何人交谈。偶尔我会啃啃手里的三明治,朝墙上的画看上两眼。珍妮特和大卫离开教堂去度蜜月以后,亨利再次出现在我的身旁,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你需要的是干马提尼。”他说。

“真的吗?”

“是的,没有任何东西比干马提尼更能解乏了。”

后来我才知道亨利是干马提尼的行家——他不仅会制作马提尼酒,而且熟知享用马提尼酒的方法,对治疗宿醉也颇有一套。

“你确信没有人介意吗?”

“他们为什么要介意?不管怎么说,是珍妮特让我照顾你的。我带你去酒吧吧。”

离开神学院的时候我问了他一句。“你也在神学院教书吗?”

他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当然不是。我在街上的唱诗班里辅导。大卫是我的房东。”

“这么说你是他们家的房客喽?”

他点了点头。“有时还会让他开开心。大卫一个人时太严肃了。”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像前些年我使珍妮特有了安全感一样,亨利使我第一次产生了安全感。我想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虽然不那么起眼,却集智慧、诙谐和美丽于一身。亨利体贴地向我暗示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珍妮特在我之前结婚,并且找了大卫这样一个年轻潇洒的男士(虽然是个教士),在这种情况下,亨利的出现对我来说不啻是个莫大的安慰。

亨利对我很好,所以我对他吐露了许多关于自己的事情。他得知了许多我家里的事,知道我爸爸刚死,家里有个店,平时我会在店里帮帮忙。与此同时,酒精不自觉地上了脸,我感觉自己像坐电梯似的七上八下着。我想象着自己在酒吧里独自喝干马提尼的情形,我喜欢看墙上镜中的自己。我看上去比平时更苗条、更靓丽、更神秘。最让我高兴的是,我不再感觉紧张了。无论如何,我喜欢和亨利在一起。

他显得非常从容不迫。喝了两杯马提尼以后,他请我在酒吧所在的宾馆里吃了顿饭。然后坚持要叫出租车送我回我住的宾馆,那是珍妮特替我在亨廷顿路上预定的一家小旅店。最亲近的举动是在出租车停在旅馆外面的时候发生的。他碰了一下我的手,问我们是否还有见面的机会。

我说当然有,然后想在他之前付掉出租车车费。

“不用你来,”他挥挥手,没有要找头,然后对我笑了笑,“珍妮特把一切都安排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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