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的夏天对于蜿蜒河镇的居民而言,可不是什么好时节。酷热,干燥,与世隔绝。这里四面紧邻从未有人穿越过的沙漠,和甚少有人愿意翻越的群山峻岭。但对于本·斯诺这样希望被世人遗忘的人来说,这是个绝妙的宝地。但令其他三百多居民留守在像蜿蜒河这样干涸无雨的地方的原因,就很难一语概括了。也许,是山里的矿藏留住了他们,对金子的渴望和偶尔发掘带来的收益,令他们安然度日。

但外乡人却唯恐避之不及,尤其是在1896年的九月。在这里,时间仿佛凝固了,几百口居民饱受烈日灼烤之苦。这里不是旅游胜地,也不适合讨生活,除非你愿意在温度有时达到华氏一百二十度的矿井下劳作。

在蜿蜒河镇,日日大同小异,而这正是本·斯诺中意的。他可以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闲逛,偶尔打打零工赚钱糊口,还可以在那条给了这个镇名字的小溪旁钓鱼。这里甚至还有一个名叫苏的女孩儿,在本落脚的旅馆里工作。本喜欢她。他疯狂地迷恋上了这个小镇。这里只有警长一人有枪。

这天——是个周二——当他从他的房间走到大街上时,发现这里涌动着翘首期待的暗流。“发生什么事了,苏?”他问她。她穿着她的工作服——一件颜色鲜艳、带有圆点图案的衬衫和一条紧身裤。

“有个异乡人穿过沙漠,正朝这里来,”她告诉他,看起来和其他人一样兴奋不已,“他驾着马车,还带着其他什么的。”

很少有异乡人造访蜿蜒河镇。事实上,这是自从本六个月前骑马进镇后,他印象中的第一位访客。他走到街上,刚好看到一辆由两匹马拉着的大马车驶进镇子。人群安静地靠近,已经将它围了个水泄不通。即使是从本站立的地方,他也可以看到在那一刻受到万众瞩目的惹眼的大标语:飞人——罗宾博士!

本曾经在西部见过不少巫医神汉,但第一眼看来,这个好像有些与众不同。这个男人身材高大,一头白发,却有着一张年轻的面孔,使人不禁怀疑那是不是假发。他扯起嗓子,令声音传遍整条街道。“瞧一瞧,看一看!飞人罗宾博士来到这里,带给你们惊讶和战栗。”人群聚集。

本站在旅馆的门廊上,位置刚好可以看到白发男人发表他彩排多次的演讲。“乡亲们,我来到贵镇,为你们带来了你们所未见过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此时此刻,这项发明已经席卷了东部和中西部。人类不再像蛇和蜥蜴一样,在地面爬行——现在,我们可以飞,就像鹰和隼一样,如愿翱翔!这里,”他猛拉一根绳索,露出马车里覆盖着帆布的整个装置,“让你们大开眼界!”

本确实大开眼界。他看到的是一台奇特装置,形似一双巨翼,或者说是两双——上下排列。两翼展开跨度大约有十五英尺,下面一双巨翼的中间连着一根金属杆,显然是供人抓握支撑的位置。“你是说这东西能飞?”人群中有人喊道。本认出说话的是马匹出租所的弗兰克·麦克柯恩。“也许你能给我的马装上一副。”

但显而易见,罗宾博士早就习惯了这种诘问刁难。他在人群中分发着传单。本也拿了一张,立刻就看出这的确是个非同一般的东西。上面有几张图片——实景拍摄的照片——一个男人仅凭这两副巨翼,凌空翱翔。还有一些东部主流报纸上的文章,其中还包括《纽约时报》。照片上的德国人名叫奥托·利廉德,他凭借自己制造的一系列“滑翔翼”,已经成功滑翔千余次。

“没错,我的朋友们,”罗宾博士再次开口,“你看到了,但你仍然怀疑。我看得出你们脸上的怀疑。好,明天早上,在山的那边,我将亲自为你们演示。我将乘着这副翅膀,从山上飞下来!当我降落之后,当你们全都相信了人类终于可以和鸟儿一并翱翔天际的时候,我将给你们每人一个订购这副翅膀的机会。笑吧,现在你们想笑就笑吧——明天你们就笑不出来了。为什么,此时,这东西在纽约如此风行,以至于警察正在考虑制定特殊的交通规则。人们从高楼大厦上滑翔而下——我亲眼所见!”

他又天花乱坠地鼓吹了一个小时,本看得出,连人群中疑虑最深的人,也快要被他劝服了。至少,明天早上的观众人数众多。隔着人群,本注意到汉森警长靠在街对面银行大楼的墙上,聚精会神地倾听着,随着他的移动,身侧的警徽和手枪不时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很显然,他和其他人一样,兴致勃勃,根本不想把罗宾博士和他的大马车赶出小镇。

又过了一会儿,本越发觉得乏味,转身离开,向着小溪走去。此时正值酷热的夏末,溪水几乎完全干涸了。近一段时间没有鱼可以抓了……就像几个星期以来每天晚上那样,他和苏在旅馆里吃了晚饭。有的晚上,他们给马带上鞍,在只有星群相伴的沙漠中骑行几英里。但是今晚,不知为何,他有些心神不宁,好像罗宾博士的到来破坏了他长久以来构筑的平静祥和。

“今晚不骑马吗,本?”她问道。

“不了。有点儿困了。我想我老了。”

“三十七岁?我以前从没听你说过这话。”

“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去东部,苏。可能是纽约。”

“那个人们从楼顶上飞下来的地方?”

他哈哈大笑,手里卷起了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此怀疑。但是……”

“他来了!”她突然低语道,“他向我们的桌子走过来了!”

的确是罗宾博士,高挑,白发,在桌子中间穿行,朝他们走过来。“啊,”当他走到他们身边时,说,“我是否有荣幸认识本·斯诺先生?”

“不知道是否是荣幸,但我就是本·斯诺。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博士?”

“一些生意上的琐事。可否请这位年轻美丽的小姐离开一下?”

“当然,”苏说罢,从她的椅子上站起身,“我会在弗兰克的马厩里,本,如果你改主意想去骑马的话。”她犹豫地朝罗宾博士笑了笑,便离开了。

“有什么事吗?”本开口询问。

“我们能找个安静的地方谈吗——比如楼上你的房间?”

“我想可以,”本带路走上楼梯,纳闷儿是什么事促使罗宾调查了他的名字和住所,“就是这儿了。”

他的房间可不是休闲娱乐的好地方,只有一张铜制床、一个洗脸盆、一盏灯、一把椅子,暗灰色的墙纸上,只挂着一张褪了色的卡斯特将军的肖像。但罗宾博士好像并不介意。他让本坐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自己在床沿边落座。“啊!很好。现在开始谈生意。”

“什么样的生意?”本充满怀疑地问道。

“让我从这里开始吧: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本感到那种熟悉的恐惧感在他心中升起。不要再来了,上帝啊,不要再来了。“我是本·斯诺。不是别的什么人。”

罗宾博士笑了,“别想糊弄我。我是卢·华莱士将军的一个老朋友。曾经和他一起吃过晚饭。在内战时和他并肩战斗。我看着不像五十岁的人,对吧?除了头发,但这对做生意很有利。”

本打断了他不着边际的闲谈,说:“我只知道卢·华莱士是《宾虚》一书的作者。我从来没见过他。”

“也许你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是我要说的就是这个人。他曾在1879到1880年任新墨西哥州的州长,正是比利小子靠枪横行的时候。我猜那时他正在写书。我去拜访他,听到了所有关于比利小子的传言。”

“那么你也听说了1881年他被一个警长干掉了。”

“也许卢·华莱士和其他警察都认为他死了,但还有我们这些人知道实情,”罗宾有些狡诈地说,“我们知道他这些年还活着,在西部游荡——用着本·斯诺的名字。”

“滚出去,罗宾。我不喜欢你的生意。”

“但这是笔生意,比利——本——你能得到好处。我想明天出一百美金,雇你做枪手。”

“哦?”本靠在椅背上,话题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我要杀掉谁?”

“可能你不用杀任何人。所以这钱才赚得易如反掌。明天我表演飞行后,就接受订单。每套装置一百美金——首付十块,其余的货到后支付。在这样的城镇里,满是金矿,我大概可以卖出一百套飞行翼。那么就有一千美金的现金到手了。你拿一百,只要确保我不会遭遇不测。”

“什么样的不测?比如汉森警长逮捕你?”

罗宾博士笑了,“我们互相了解,这是最重要的。可能有人会设法抢走我的钱。”

本叹了口气,感到疲惫,“你只不过是个骗子。你根本没想把装置卖给这些人。你从每个人手里拿走十块钱,可以,但是他们就再也见不到你了。你想让我在明天晚上你逃跑时掩护你。”

“你会做的,比利。”

“我会做才见鬼!我的名字是本。你自求多福吧!”

“我年纪太大,用不了枪了,眼睛不好。飞行表演已经很危险了。”

“如果你真的能飞起来,为什么不真的卖这种装置呢?有些疯狂的家伙会买的。为什么要设套骗人呢?”

听了这话,罗宾博士显得有些难过,“情况很复杂。一方面,那个德国人利廉德上个月在滑翔的时候送了命。但我并没有把那部分剪报带来。”

“他已经送了命,而明天一早你还要从悬崖上飞下来!”这个男人的话令本愈发惊诧。

“两天的工作,一千美金的进账,收获太丰厚了。值得冒险。在过去的两周里,我在三个小镇成功行骗,而且我已经选好了下个目标。我要一路骗到加利福尼亚,然后靠着这笔巨款退休养老。在那美丽的乡村里。”

“你为什么挑这个地方下手?”

“因为金矿。这里的人一定有钱。我在得克萨斯州大赚了一笔,那还是一个牧牛村。一个地方就有一百二十二份订单。”

“这里可没有那么多钱。相信我,今晚就走吧。我不会为你用枪的。我甚至没有枪。”

罗宾博士耸耸肩,“我猜我得另找他人了。内心的平静比我出的一百美金更有价值。从来就不喜欢枪战。”

“如果我告诉镇上居民你是个骗子呢?”

白发男人露出笑容,“那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比利小子。你不想这样吧,是不是?”他溜下床,拿起了他的帽子,“明天早上见?”

“如果我不睡懒觉的话。”

罗宾博士笑笑,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本锁上房门,解开他的一个鞍囊。他拿出一把几个月都没有装填子弹的暗铜色德林格枪。虽然只能装两发点四五的子弹,但这足够了。他不会为了帮助一个骗子逃脱法网,但他的武器可能会派上别的用场……第二天清晨,阳光普照,微风从西部山区徐徐吹来。当本走到街上时,见几乎全镇居民倾巢而出,等待一睹飞人的风采。苏一直在等他,他们同银行的杰斯罗·阿龙斯一道而行。汉森警长已经到了表演现场,站在一块儿位置便利的岩石上,将所有人的行动尽收眼底。弗兰克·麦克柯恩也在,大概是想在这新式飞行器的光环下,亲眼目睹他所钟爱的马匹的末日。苏的弟弟汤米是个叛逆少年,无疑希望看到一场悲剧。他们都来了,把罗宾博士和他那了不起的飞行翼紧紧地围在中间。

“我想再靠近点儿,本。”苏说。

杰斯罗·阿龙斯坐在一块岩石上,“你们两个去吧。我的腿爬不了。”

但不一会儿,本就在人群的拥挤下,和苏走散了。四周只有人群,乌合之众,期待看到一个人上演奇迹。而罗宾博士也确实不会令他们失望。他踮起脚尖,抓住横杆,绷紧他高挑的身体,准备奔跑,两双巨翼在他上方展开。在他面前,山体突兀地坠落至下面的沙漠,一些镇民也聚集在那里,等待观赏他的着陆。而后,他顺风奔跑起来。

此时此刻,本·斯诺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双脚离开地面,好像被一只巨大而隐形的手拎了起来,罗宾博士腾空而起。他的身影在清晨天空的映衬下,仿佛一只史前巨鸟,向着沙漠猛扑而下。微风轻抚着风滚草,舞弄着波浪沙,他乘风而翔。罗宾博士,一个飞人。

紧接着,就在欢欣不已的人群中突然爆发出的吼声达到顶峰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个白发男人好像突然松开了紧握横杆的手,被装置的横杆和支柱挡了一下,然后就像一只苍鹰的猎物般,从保命的巨翼上掉落下来。失去了控制力,飞行翼姿态古怪地落到地上,但还是罗宾博士的身体首先触地,撞击到沙地上,回弹了一下。本身后有人尖叫出声,人群立即奔逃而去。

汉森警长在本和其他人之前到达尸体旁。他将他翻转过来,摸向他的心脏,却粘了一手黏糊糊的血。“死了。”他只是说。

“摔死的?”有人问道。

汉森警长头也不抬,摇了摇。“我想他是中了枪。谋杀……”

“是谁杀了罗宾博士?”

杰斯罗·阿龙斯问道。他已经从费力爬山的疲惫中缓过劲儿来,一条腿僵直地伸在身子前面。“这也是我想问的,好了。”他们聚集在小银行的大厅里,蜿蜒河镇的元老们选择在这里聚集,不为别的,只是他们心照不宣地达成共识,对于阿龙斯来说,很难走去稍远的地方。

汉森警长也在,当然,还有马厩的弗兰克·麦克柯恩,和其他一些本觉得面熟的人。没有人赶他走,于是他就留下,站在人群外,听着小镇元老们的谈话。罗宾的尸体已经被当地殡仪事务承办人抬走,而罗宾的马车被孤零零地遗弃在旅馆门前。“好,我认为是麦克柯恩开枪杀死了他,为的是保护他的租马生意。”矿主考克森开口道,却没有人发笑。

“你给我闭嘴,”麦克柯恩回道,“在那样的距离,我怎么能用手枪射死一个人?”

汉森警长清了清嗓子,“我想没有人可以从地面用手枪击中他。”

“难道你认为凶手和他一起在天上——隐形人?”

“不——我想他是被来复枪击中的。我看他的伤口像是来复枪子弹造成的。”

杰斯罗·阿龙斯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一瘸一拐地穿过房间。“那就更荒谬了。今天在场的人没有携带来复枪的。”

“除了警长,甚至没人有手枪。”考克森一针见血地补充道。

“我已经派我的警员们过去了,搜查石岗,寻找凶器。我想凶手今天一早就把枪藏在了那里,做好了一切准备。”

“但是,他甚至不知道罗宾打算从哪里起飞,不是吗?他怎么知道应该把枪藏在哪儿呢?还有,他杀死罗宾的动机何在呢?”

此时,已经变成了群众意见交流会,本觉得已经得不到有用的消息了。他溜出大门,头顶晌午艳阳,漫不经心地四下寻找着苏。她却不在,但她的弟弟汤米却懒洋洋地站在酒馆前早已废弃不用的系留柱前。

“苏在哪儿,汤米?”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用铁链锁着她。没准儿我应该锁住她,是吧?”

本没理会他,但他踩在木制便道上的脚抵制不住诱惑。他抬起脚,一脚踢在汤米的腿弯儿处,让他重重地扑倒在地。“该死的,斯诺!你给我走着瞧!”

“当然了,”本边走边说,“你尽管来。”

苏果然在马厩里,本一点儿都不觉得惊讶。既然麦克柯恩对谋杀案的兴趣更大,总得有个人照看马匹。当他走进门时,她抬起头,露出了笑容,“你去哪儿了,本?”

“四处闲逛,现在想骑马出去走走吗?”

“晌午的太阳正是热的时候。”

“我想我们可以骑马进山。我想问你一些事。”

她的表情很好奇,但却没有疑惑。“当然。”她开始给她的马上鞍。这是一匹健壮有力的栗色马,若是在东部,完全可以成为一匹赛马。他曾对她说过,他们应该去肯塔基州参加比赛,但他们当然没有去。他听说一匹名叫本·布瑞士的马赢得了那年的比赛。从那以后,苏就拿他开起了玩笑,她叫她的这匹栗色马本——不知是因为布瑞士还是斯诺,他从来没有追问过。

他们走小镇的后巷,避开了主路上紧张的气氛和三五成群、窃窃私语的人们。正如她所说的那样,骄阳似火,但在山脚下的阴凉地,他和苏谈天的时候,马匹也可以吃些草。

“你和你弟弟从出生起就住在这儿了。给我讲讲关于其他人的事情。”

“关于他们?关于他们什么,本?”

“比如说警长。他一直住在这儿吗?”

她轻笑一声,透着一些悲哀,“只有我和汤米一直住在这个镇上。我十五岁的时候——也就是六七年前,汉森警长来到这里。他很适合干这行儿,我猜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罪案可以当做谈资的。有那么一两起醉酒闹事的事件,仅此而已。”

“那么其他人呢?阿龙斯和考克森?还有麦克柯恩?”

“我对考克森了解不多。他突然出现,然后成了矿主。杰斯罗·阿龙斯在这里好几年了。他曾在堪萨斯城有一家银行,但决定往西部迁移。在旅行途中,一伙印第安强盗从保留地里跑出来,抢劫了他的火车。一颗子弹击碎了他的膝盖,从此就行走不便了。至于弗兰克·麦克柯恩——你自己对他了解的够清楚了。”

“我知道他喜欢马。但是不知道他会不会为了马而杀人。罗宾博士可能是他的对手。”

“纯属傻话!弗兰克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

“也许。”

“我们得回去了,本。我们出来时,都没有和弗兰克打声招呼,应该有人照管马匹的。而且,旅馆的科马尔先生也会认为我把他晾在一边了。”

“他怎么样?”

“本,行了!你想当侦探还是怎么的?”

“总得有个人刨根问底。”

“对,但不是你。那是警长的工作。”

他们静默地骑马回到镇上,发现这里和他们离开时没什么两样。有人把罗宾博士的飞行翼从沙漠搬了回来,放在了殡仪事务所的门口,好像一些奇怪的陪葬品等待和尸体一起下葬。但此时,银行里却一片寂静,本不禁纳闷儿乡镇元老们都跑哪儿去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他们都围在马厩前的转角处,他看到杰斯罗·阿龙斯鹤立鸡群般地站在中间。汉森警长站在他们前面,一只手随意地扶在枪把上。“发生什么事了,警长?”本说道,心中隐约有了答案。

“正想问你几个问题,本。下马。”

他能感到衣袋中袖珍的德林格枪坚硬地抵着身体,不禁怀疑这是不是他使用它的最后机会。不,他不能冒险伤害无辜百姓。这只是例行询问的时间。“苏,牵着我的马。”

“怎么回事,本?他们想干什么?警长,这是什么意思?”

汉森做了个手势,本看到苏的弟弟站在人群外面。“这个男孩儿对你做出了很严重的控诉,本。他说昨晚听到罗宾和你的谈话了。说罗宾指认你就是……”

“汤米!你怎么能这么做?”她走到他跟前,脸上堆满了遭受背叛的愤怒。

“就是比利小子。”

话如惊雷般炸开,连苏都面如死灰,“本……”

“比利小子已经死了十五年了。”本轻声说。

“我都听见了!我听见他对你说了。当时我就在门外!”汤米一下子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他乐在其中。这就是他长久以来找寻的、对他姐姐的恋人进行报复的机会。

弗兰克·麦克柯恩也插了进来,“我听说有个叫斯诺的男人,来自亚利桑那,是个快枪手,据说他就是比利小子。但我从来没有把他和你联系起来。你一直看起来是个好小伙儿,本。”

本呆立不动,但他的心脏却越跳越快。逃跑的冲动已经摄住了他,这种熟悉的冲动已经伴随他穿越了整个西部。为什么他会为这个对他咄咄相逼的小镇挂心不已?为什么不掏出枪,杀出一条血路,离开蜿蜒河,和苏还有她的弟弟度过余生,每日垂钓河边或者是其他……为什么不呢?

但他只是很平静地问道:“好了,警长,你的人找到来复枪了吗?”

“没有,上上下下都找遍了。但你刚才骑马去过那个方向,对吧?”

苏跳起来反击,“胡说八道,不管你在想什么。我一直就没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他根本没有靠近过什么来复枪!”她怒气冲冲,娇小的胸脯上下起伏。

“冷静点儿,小姐。”

“好了,警长,没有来复枪,你认为我是怎样射杀罗宾博士的呢?”

“不知道具体的方法,但你是唯一一个具有作案动机的。他知道你是比利小子,于是你就杀了他。”

本脑中灵光一闪,好像最后一发子弹滑入枪膛一般。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可以告诉他们。但是他应该告诉他们吗?这样不就意味着将更多的杀戮带到这片净土上吗?无论他做什么,他还可以留在这里吗?“让我和你单独谈谈,警长。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是谁杀了罗宾博士。”

“小心——这是个圈套。”这回是矿主考克森,他不说话,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汉森警长浅笑一下,“我想我可以照顾我自己。我们去我的办公室,本。我希望你看在你自己的分上,说点儿有用的……”

本隔着桌子坐在他对面,当汉森小心翼翼地把他的手枪放在他们中间的斑痕累累的木质桌面上时,本已经感觉自己像是个囚犯了。汉森是个友善而老实的男人,但他好像巴不得本伸手抢枪呢。大概所有小镇警长都希望告诉自己的孙儿们,是自己射死了比利小子,即使此言不实。

“说吧,本。”

“好吧。你听着,因为我们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了。”

“会发生什么事?”微笑的痕迹又爬上了他的嘴角。

“你听着就好。汤米说的都是真的——罗宾的确认为我就是比利小子。他其实是个骗子。他在东部了解到了这个飞行装置,便盘算着用它大捞一笔。顺便说一句,那个用这装置滑翔数千次的德国人已经死了,但罗宾隐瞒了这部分。他打算收取十美金的预付定金,而后今晚溜之大吉。如果出现任何不测,我要负责掩护他,只不过我拒绝和他同流合污罢了。不管怎么样,他离开我房间的时候说他再去找别人,而这就是线索。你找对了动机,警长,却抓错了凶手。”

他头顶上的时钟嘀嗒作响。下午几乎要过去了。“你是什么意思,本?”

“罗宾离开我的房间后,他又去找了另一个人,另一个居住在蜿蜒河、被他认出曾是个枪手的人。既然他今天愿意实行他的计划,那么他肯定又找到了一个帮手。只不过,他接近的第二个人在这里的地位不能受到威胁。这个人不能让这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暴露自己的过去。罗宾必须得死,他甚至还以为这个凶手同意为他卖命呢。”

“有道理。你是否能指证凶手的名字?”

“我能,警长。想想吧——罗宾博士之所以能认出我,是因为他讲话时我站在旅馆的门廊上,正好在他的视线之内。但他曾告诉我,他的眼睛不好。他可能在多年之后,认出甚至只是注意到——举个例子,考克森这样的人吗?”

“我猜不能。”

“但他会注意到像你这样的人。骗子总是留意警长,”当本说出这话时,汉森的手移向手枪,“但这里还有来复枪的问题。罗宾是被一支来复枪杀死的,而你的警员们没有在山里找到藏匿的武器。所以,凶手随身携带着那支来复枪。当围观群众的注意力被飞人吸引时,他朝罗宾开了枪,而后又将凶器带离了现场。”

“谁能这么做呢?除了我有把手枪以外,镇上就没有人有任何武器了。”

“确实如此,警长。来复枪是个显眼的武器,不便于藏匿。”

“我读到过有一种可以拆分的……”

“那种枪在射击远距离目标时的精准度还是个问题。不,肯定是个经验丰富的神枪手用一把完整的来复枪作的案。”

“是谁?”

“把一支来复枪藏在女人裙子下面虽说有点儿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行,但是罗宾不太可能接近一个女人寻求掩护。那么,什么样的男人在今天早上可以在身上藏匿一支来复枪呢?只有一个——蜿蜒河的跛脚银行家,杰斯罗·阿龙斯先生。”

“不可能!”

“是吗,警长?所有事实都与他吻合。一个需要保护的重要地位,一只跛脚,高大的身材使他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还有一个藏匿来复枪的绝佳位置——在他的裤腿里!”

“没有人看到他吗?”

“他一瘸一拐地和我们一起走,但在石岗上停下了。他在人群之外,当没有人看他时,他拿出了来复枪,开枪射中了正在他们头顶上飞翔的男人。然后,他只要将枪藏回不能伸直的那条腿的裤管里就行了,然后和其他人一道走回来。他个子很高,记得吗,腿也很长。”

“可能,”汉森勉强承认道,“只是可能。”

“你知道,阿龙斯因为腿脚不便,很少走动。你们甚至为了迁就他而在银行大厅开会。就算他要看飞人,一瘸一拐地跑到那么崎岖不平的山地去,难道你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吗?”

警长站起身,拿起手枪,“我们去找他谈谈。”

他们下了满是尘土的木制楼梯,斜穿过街道,走向银行的红砖大楼。他们刚走到马路中间,就听到一声枪响打破了午后的宁静。汉森一手按住自己的肩膀,被子弹的冲击力撞得侧过身,倒下了。

“这一枪本来可以穿过他脑袋的。”一个声音从银行有遮蔽的门廊上传来,本看到阿龙斯站在那里,手中的来复枪像第三只眼睛般,紧盯着他。

“你今天已经杀了一个人了。”本边说边靠近。德林格枪仍在他的衣袋里,但在这样的距离,

根本派不上用场。“还不够吗?”

枪声引来了人,年少的汤米第一个跑到。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已经跑入了银行家手中的来复枪的射程。阿龙斯稍稍调整枪口,对着这个少年。“好了,小伙子。现在你也得掺一脚。看到街那边的那辆马车了吗?你要用那个把我送出镇,如果你想活命,就别耍花样。”

汤米向后退去,“我……阿龙斯先生……怎么……?”

“是他杀死了罗宾博士,汤米。是他,不是我。而且我敢打赌,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

“闭嘴,”阿龙斯吼道,“把马车拉过来,小伙子,停在银行的正门口。记住,来复枪的射程很远,我甚至打死了一个飞人!”

“你是什么人,阿龙斯?”本又向上挪了一级台阶,问道,“一个枪手?”

“曾经是,很多年前,是堪萨斯最快的枪手。但对我来说,堪萨斯文明开化的速度太他妈的快了。我在一家银行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偷走了他们的一点儿闲置款,来到西部,开起了我自己的银行。一个警长开枪射中我的膝盖,使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于是我决定改邪归正,做个守法公民。蜿蜒河是个重新开始的好地方,直到罗宾博士来到这里。他的眼睛可能不好,但是他的记性倒不错。我不能让人毁了我辛苦建立的一切。没料到有你这么个聪明的家伙——直到在马厩的时候,我见你望着我。”

“让我们帮帮汉森。他会流血到死的。”

“在我坐进马车以前,没有人可以靠近汉森和他的枪。”

“我们的马不出十分钟就能追上你。”

“你试试看,但这个男孩儿就没命了。”汤米已经把马车驾来了,握着缰绳的手不停发抖。他不再是那个讨厌姐姐爱人的、自以为聪明的弟弟了。此时,他只是一个被吓坏了的少年,第一次正视死亡威胁。他并不喜欢眼前的一切。他是不同的一代,不会是枪手,也不会是先锋兵,而是新时代年轻人的第一代。

这时,杰斯罗·阿龙斯以怪异的姿势坐进了马车,本也已经靠得够近了,他本可以用德林格枪的两发子弹打爆他的头,但是来复枪的枪管几乎抵着汤米的脖子。本对这个男孩儿绝无半点儿亏欠,也许正因如此,他先开了口。

“我拔枪了,阿龙斯!”

高个子男人转过身,来复枪的枪筒画了个圆弧,这动作在本的眼中,几乎是缓慢的。他唇边的笑容是一个老枪手的笑容,也许是因为阿龙斯是个枪手,比起汤米,他更愿意对本开上一枪。他看到德林格枪的时候并不显得惊讶,抑或他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子弹从本的脸颊旁飞过,嵌进了后方十英尺的土地里。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枪便射,一枪就了结了他……之后,当夜晚的凉爽扫过平原,本和苏骑马在星空下散步。他知道他很快要离开了——现在在蜿蜒河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但今晚,他不需要想这些。

“很奇怪,”他在苏的身旁,慢慢骑行,“罗宾博士只要用他的飞行表演让人们大开眼界,就可以老老实实地赚钱了。而杰斯罗·阿龙斯根本不需要畏惧他。因为即使镇上居民知道了阿龙斯的过去,也不会拿他怎么样的。”

“他们可能会把钱从他的银行里撤走。”

“可能,”他叹了口气,“钱,总是为了钱。罗宾博士可以在明处赚钱,却偏要在暗处,杰斯罗可以在暗处赚钱,却偏要摆在明处。”

“本,你当时被吓坏了吗?”

“吓坏了?不,我知道我能胜过他。”

“你知道?但你怎么知道的?”

他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枪手的笑容。“罗宾博士了解我们两个,”他只是说,“而他先找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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