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极了,邦特。”彼得勋爵说。他一屁股坐进一张豪华的椅子里,长出了口气。“要我自己去都干不了这么好。我对但丁的思想早就垂慕已久……还有《艾蒙的四个儿子》这本书。你为我省了六十英镑,太了不起了。按说我们应该支付多少,邦特?想一想,按照哈罗德·斯金玻尔的公平观点,节约六十英镑就是挣了六十英镑。我要算一算怎样把它们都花出去。邦特,是你节省下来的,准确地说,这是你的六十英镑。我们还缺点什么?你的公寓里还需要什么?你不想更换自己房间里的设施吗?”

“啊,爵爷大人,太好了。”仆人停顿了一下,他正要将一瓶陈封的白兰地酒倒进一只小巧的杯子里。

“好了,邦特,说出来吧,你还真沉得住气,假装的吧。你的意思是晚饭好像要开始了,吃饭谈这件事可不好……你看,白兰地酒溢出来了。你说话是雅各布的口气,两只手却是伊索的。现在说说你的暗房,有什么需要的吗?”

“一副带有一组辅助镜头的双倍散光透镜,爵爷大人,”邦特说,语气中几乎带出一股宗教似的虔诚。“现在我所用的如果不是假的就一定是次品,得通过底片将其放大,要不然就得用广角镜头,这就如同在照相机的镜头后面安装上几组目镜。爵爷大人,看……我要的全在这里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单子,在主人的注视下,颤颤悠悠地递了上来。

彼得勋爵细细地读了一遍,他咧着长长的嘴角露出浅浅的微笑。

“我对这一行可是一窍不通,”他说,“用五十英镑买几个玻璃片,简直太荒谬了。我推断,邦特,你准是说花七百五十英镑买一本又脏又旧的、用过时的语言写就的书太不值了,是不是?”

“爵爷大人,这可不是我这种身份的人说的话。”

“没关系,邦特,我一年付你二百英镑,换取你保留自己思想的权利。你说,邦特,在如今这个流行民主的时代,难道这样做不是很公平吗?”

“不,爵爷大人。”

“你认为不。你能坦率地告诉我为什么吗?”

“坦率地讲,爵爷,您享受作为一个贵族的收入水平,都花在了请沃星顿小姐吃晚饭上,却放弃了运用爵爷您手中毋庸置疑的权威。”

彼得勋爵表示认可。

“这是你的想法,对吗,邦特?你是说贵族阶层应有的品德……也是为一般社会所接受的。我猜你肯定是对的。这么说你比我更富有,因为即使我不名一文,我也要在沃星顿小姐面前表现得举止得体。邦特,如果此时此地就解雇你,你会对我有什么想法呢?”

“没有,爵爷大人。”

“你有权利说出来,邦特。如果我在享用你煮的咖啡的时候解雇你,你说我什么都没关系。你是一个煮咖啡的好手,邦特,我不知道你怎么做的,我认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诀窍,我会没工夫没完没了地煮下去。好,你可以去买你那副斗鸡眼的透镜了。”

“谢谢,爵爷大人。”

“你的晚餐做好了吗?”

“还差点,主人。”

“做完以后,过来一趟,我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你听,谁来了?”

门铃此时发出刺耳的鸣响。

“除非我对来人感兴趣,否则就说我不在家。”

“没问题,爵爷大人。”

彼得勋爵的藏书室是伦敦最舒适惬意的单身书房中的一个,格调是黑色和淡黄色相间。墙面上均用厚厚的书籍装饰成一排一排的,椅子和宽大的沙发让人联想到被人拥抱着的天国美女。屋角矗立着一架小型钢琴,木柴燃起的火焰在一个老式壁炉内不停地跳跃着,壁炉上放着一只塞夫勒式的花瓶,里面插满了红彤彤的金菊花。一位年轻人被招呼着走进了书房,他从阴冷的十一月雾气中走来,此时映入他眼帘的这一切陈设,简直是太希奇和难以想象了,但又是那么亲切、自然,就像一幅中世纪的油画,画面上是色彩绚丽的镀金的天堂。

“是帕克先生,爵爷大人。”

彼得勋爵跳了起来,看得出来他的热情是发自内心的。

“亲爱的,见到你真高兴。一个浓雾弥漫的夜晚。邦特,拿上等的咖啡和雪茄来,再加一只酒杯。帕克,我看你脑子里装满了案子,纵火或者谋杀是我们今晚的主角。

“‘在这样一个夜晚,如此这般。’邦特和我正要坐下来痛饮一番。我买到了但丁的书,是卡克斯顿的对开版本,几乎是唯一的版本,是在拉尔夫·布罗科勒布里先生的特价市场买的。邦特,就是他砍的价,他很快要拥有一组透镜了,他准备用它们完成某种精彩的事情:

我们在浴室里找到了尸体,

我们在浴室里找到了尸体……

挡住所有的诱惑

这种感觉,毫不费力,

我们坚信有具尸体,在浴室里。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帕克。目前了解这个案子的还就只有我一个人,但是我们马上就来分享吧,这是我们的共同财富。干吗还不加入到我们中来?你一定在玩什么花样。也许你发现了一具尸体。啊!尸体,一切尸体都是受欢迎的。

尸体遇到尸体,

在法官面前接受审讯。

一具尸体高兴起来,

他知道谁杀了人,

他知道老萨格实施了错误的手段,

要尸体发言吗?

完全不必。他只是在信涵的末尾处闪烁其词,给出暗示,真相是要在寄语中读出来的。”

“啊,”帕克说,“我知道你去了卡罗琳皇后公寓。我也去了,而且还遇见了萨格,他对我说他见到了你。他看样子很不高兴,他把你所做的一切叫做多管闲事。”

“我知道他会的,”彼得勋爵说,“我喜欢激怒老萨格,他总是那样粗暴无礼,他拘捕了那个叫做格拉迪斯的姑娘,以此来标榜自己。萨格在庆功会上出尽风头。对了,你去那里做什么呢?”

“告诉你实情吧。”帕克说,“我去的目的就是想看一看那位长着犹太人面孔的尸体有没有可能是鲁本·利维爵士,结果发现不是他。”

“鲁本·利维爵士,等一下,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想起来了,报纸上有一个标题写道‘一位著名金融家神秘消失’。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当时没有细读下去。”

“说来有点蹊跷。虽然我猜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老家伙显然有其明确的目的,当然那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事情发生在今天早上,当时没有人想到会出事,按计划他碰巧准备去出席一个重要的财经会议,商讨一笔数百万英镑的生意……具体细节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他有几个对手也钟情于这桩买卖,但都未能谋得这桩买卖。所以,当我得知浴室里发现一具尸体的消息后,便迫不及待地赶到现场。死者看上去似乎并不像他,但干我们这行的不太可能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有趣的是,老萨格却一口咬定就是他,并且还草率地给利维夫人发了一封电报,要她来辨认尸体。而实际情况是,躺在浴缸里的这个人还不如阿道夫·贝克长得更像鲁本·利维爵士,可怜的家伙,还不如说他是约翰·史密斯。不过,要是死者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话,还真像是鲁本先生。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利维夫人带着家庭成员来辨认,竟然也有人说死者就是鲁本·利维爵士。据此,萨格会讲出一系列有趣的说法,就像巴贝塔被认定为暴死一样。”

“萨格这个人很有意思,老顽固。”彼得勋爵说,“他就像侦探小说里的人物。虽然我对利维本人一无所知,但我看过尸体,我敢说萨格的想法与事实根本不符。你认为这白兰地酒怎么样?”

“这事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温姆西,这种事还真是满唬人的,我想听你讲讲。”

“您介意邦特在这里吗?其实无关紧要,他正着迷于一架照相机。奇怪的是,每次我想洗澡或穿靴子的时候,他早就准备妥当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干的,难道是在睡觉的时候吗,邦特?”

“是,爵爷大人。”

“别在那里鼓捣你的破玩意儿了,来加人我们的聚会,大家一起喝点。”

“没问题,爵爷大人。”

“帕克先生找到了新的线索:金融家失踪了。这决不是说着玩儿的。没辙,变了!说变就变。他到底在哪里呢?一定会有一些绅士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爬上平台去检查壁橱?谢谢你,先生。行动过速蒙蔽了他的眼睛。”

“我了解的情况并不完全,”帕克说,“没有得到太多线索支持。鲁本·利维先生昨天晚上与三个朋友一起在里茨吃的饭,饭后三个朋友去了剧院,他因为还有一个约会,所以没有与他们一起去。我还没弄清楚是什么样的约会,但不管怎样,他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家园小巷九A,当时是晚上十二点。”

“谁看到他了?”

“厨师,当时他正要上床睡觉,看到鲁本·利维先生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而且听见他进了屋子,之后还上了楼,把大衣挂在客厅的挂钩上,雨伞插在架子上……还记得昨晚下雨了吧。脱完衣服后他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早上他却不见了,就这些情况。”帕克突然停住,无奈地摇摇头。

“不止于此,不止于此。老兄,接着说,故事还没讲到一半呢。”彼得勋爵恳求道。

“可是也只有这些了。他的仆人进去叫他时,他的确不见了。床上是已经有人睡过的样子。他的睡衣和脱下的衣服都在那里,唯一奇怪的是那些衣物杂乱地堆放在床脚的长椅上,而不是叠整齐了放在椅子上面,后面这种情况是鲁本先生的习惯,看来那天晚上他似乎感到非常不安或者是身体不太舒服。没有发现干净的衣服被拿走,西服、皮鞋也都在,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丢失。他穿过的皮鞋像往常一样放在更衣室里。他显然洗漱过,还刷了牙,像往常一样做了该做的一切。女用人早上六点半起来打扫客厅,她保证说在此之后没有人来过,也没有人出去过。所以,有人推测说这位受人尊敬的中年犹太富翁要么发疯了,在午夜十二点到凌晨六点之间一丝不挂地悄悄出了门,这可是十一月的夜晚呀,要么就像圣徒故事集里的那位女士一样被神秘地带走,只留下一堆皱皱巴巴的衣物。”

“前门锁好了吗?”

“这的确应该是你最先问到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考虑了一个小时,结论是没有锁门。与以往的做法相反,门上只有一把耶鲁弹簧锁。而另一方面,当晚几个女用人获得批准去了剧院,鲁本先生很可能是为他们留了门,这样的事情以前曾发生过。”

“的确就这些吗?”

“的确就这些。当然,还有一点微不足道的情况。”

“我就喜欢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彼得勋爵说着像孩子一般兴奋起来,“很多人就是因为一些不起眼的细节才露出马脚的。说说看。”

“鲁本爵士和利维夫人是一对感情笃深的夫妇,他们总是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此前就说过,因为身体的原因,利维夫人这段时间住在蒙顿。虽然她不在家,鲁本先生也和过去一样睡在双人床上,而且一直就睡在原来他自己的这一边,也就是床铺靠外边的那一边。那天晚上,他用了两个枕头,而且睡在了床中间,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靠墙非常近。女用人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她在收拾床铺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些变化,由于本能的警觉,她没有动过床铺,也没有让别人碰。不久她们便都被送进了警察局。”

“除了鲁本先生和他的用人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人了吗?”

“没有。利维夫人带着女儿和她自己的用人此前就离开了。剩下的几位有:一名贴身男仆、一个厨子、一个客厅女侍从、一名普通女用人和一名厨房女用人。对已经发生的情况进行胡乱猜测自然耽误了一两个小时,我赶到那里大概是十点钟。”

“后来你又干了哪些事情?”

“要找到鲁本先生当晚约会的线索,那名厨子是重点对象,毕竟,他是在鲁本先生失踪之前最后见到他的人。可能会有一些相当简单的说明,可是此时我却一点也想不起来。见鬼,也可能根本就没有人进过房间、上床,也没有人半夜离开过。”

“这一切也可能是他精心安排好伪造的。”

“事实上,我也这样想过,这或许是唯一可能存在的解释了。但说起来也真他妈奇怪,温姆西,本市的一个重要人物,在达成一项重大交易的当晚,没有对任何人留下只言片语,忽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穿衣服,没带手表、钱包、支票簿,其中最不可思议的,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他的眼镜,没有眼镜,他连一步之遥的东西都看不见,可见他近视得厉害。他……”

“这一点很重要,”温姆西打断了他的话,“你能保证他没带备用眼镜吗?”

“他的贴身仆人证实说他有两副眼镜,一副现在

就放在梳妆台上,另一副则放在了抽屉里。”

彼得勋爵听到此话情不自禁吹了声口哨。

“这可真让人感到费解,帕克。即使他准备出去自杀也该戴眼镜才对。”

“你说得对。如果没戴眼镜,他在头一次穿过马路的时候就会发生自杀事件。可是,我并没有发现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我特意调查了今天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证明这里根本没有鲁本先生,还有,他带了家里的钥匙,这似乎表明他还打算回来。”

“你见过和他一起吃饭的人吗?”

“我在俱乐部里找到了其中的两位。他们说他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非常好,而且他还正期待着不久到利维夫人那里去,也许圣诞节就会去吧。他在谈吐中还流露出他对当天上午的这桩生意感到非常满意,其中一位先生与这桩生意有关联,此人叫安德森·维德汉姆。”

“也就是说,直到晚上九点钟,他都没有明显地表现出会失踪的迹象。”

“没有……除非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员。导致他改变主意的要么肯定发生在那个神秘的约会上……吃完晚饭他就去赴约了,要么是午夜至凌晨五点三十分在他自家的床上。”

“喂,邦特,”彼得勋爵说,“你有什么想法?”

“没有什么感到奇怪的,一位绅士即使很生气或者身体不适而没有像往常一样叠好衣服,也会记得刷牙和把皮鞋放到外面。这是非常不容易忽略的两件事,爵爷大人。”

“你的想法有点太个性化了,邦特。”彼得勋爵说,“我只能说你的发言没任何参考价值。还有一点小问题,帕克,我打算明天去他的卧室看一看,当然我不愿意贸然闯进去。并非是我不相信你所说的话,亲爱的,我很少有这样冲动的想法。千万别说不行……来、来,再来点白兰地。”

“你当然可以去看一看,没问题。没准儿你还能发现一些我忽略了的情况呢。”帕克大度地说,一边享受着主人的盛情款待。

“帕克,你在伦敦警察厅备受尊重。看得出来,萨格这个人言论过于荒诞,就像是神话故事里一样,愚昧不堪。他的很多想法就像是诗人在月夜里的幻想一般。他想象得过于完美,却与事实本身完全不符。顺便问一句,他打算怎样处理那具尸体?”

“萨格说,”帕克细致地描述道,“死亡是由于死者颈项后面遭到猛烈打击……这是医生告诉他的。他还说死亡时间是在一两天之前……这也是医生告诉他的。他说死者是个犹太人,大约五十岁上下……这一点所有人都可以告诉他。他说,有人认为尸体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从窗户里被弄进来的是一种非常荒唐的推测,他认为极有可能死者原先是从前门进入的房子,却在房子里被人谋杀了。他逮捕了那个女用人,原因是她十分矮小、瘦弱,面对高大、强壮的犹太人可以用火钳袭击。他还打算逮捕西普斯,西普斯昨天和前天一直在曼彻斯特,直到昨晚很晚才回家……事实上,我提醒他如果死者死于一两天以前,西普斯就不可能在昨晚十点三十分杀死他。但他依旧认为西普斯是一名从犯,还是打算明天逮捕他,涉嫌的甚至包括那位一直在织毛线活的老夫人,当然,我对此并不感到惊奇。”

“啊,很高兴这位小个子男人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他不在现场,”彼得勋爵说,“即使你坚信死者身上的铁青色伤痕、僵硬程度以及其他所有的物证都证明死者系遭硬物重击致死,你也一定要准备好对付那些能说会道的辩护律师随意捏造出医学证据。还记得伊姆沛·毕格斯在切尔西茶馆一案中的辩护吗?对于格莱斯特和迪克逊·迈恩那桩非同寻常的案子,六个初出茅庐的实习医生在证人席上的证言根本就是自相矛盾,可是老伊姆沛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直到陪审团最后被彻底说服!‘你作好准备发誓保证了吗?西卡姆泰特博士,要保证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所分析得出的死亡时间是百分之百完全正确的。’‘据我的经验来看,多半案子都是这样做的。’博士无力地辩解道。‘啊哈,’毕格斯说,‘这可是刑事法庭,博士,不是议会选举。离开少数派我们无法继续,西卡姆泰特博士,法律尊重少数人的权利,不管他是死的还是活着。’有人大笑起来,老毕格斯袒露胸膛发出感人至深的肺腑之言,‘先生们,没有什么可笑的,我的当事人……一位诚实而受人尊敬的绅士,为了生存而努力,为了生存,先生们。原告指控他有罪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如果他们证据确凿也就罢了。现在,西卡姆泰特博士,我再问你一遍,你敢理直气壮地发誓吗?你或许会有些犹豫吧,这位不幸的女人为什么恰好就死在星期四夜间呢?啊,一个大致的推断?先生们,我们不是耶稣教会的,我们都是正直的英国人。你不能指望英国本土的陪审团根据一个大致的推测就判处他人有罪。’他的话音刚落,法庭里响起一片掌声。”

“但毕格斯的当事人确实有罪。”帕克说。

“他当然有罪。但他被宣告无罪了,正如你刚才所说的那样,他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彼得勋爵走到书架旁,找出一本药物法学方面的书。

“‘尸僵——只能用一般的方法加以描述——有许多因素可以影响其结果。’注意,‘一般来讲,颈项和上下颚在死后五至六小时开始僵硬,大多数尸僵的过程会在三十六小时后停止。当然,在某些特定环境下,尸僵停止的时间有时会提前或滞后。’这个信息有帮助吗,帕克?‘尸体往往在死后三分半钟就开始变成褐色……特定的情况下会推迟到十六小时之后……更有甚者会出现在二十一天之后……’天啊!‘影响因素——年龄——肌肉状况——或者是引起发烧的疾病——或者周围的温度很高’——等等,等等,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别介意,你和萨格讨论这些观点,他未必会很了解。”他把书扔到一边,“说说现在,你对这具尸体有什么看法?”

“啊,”帕克侦探说,“没什么看法。老实说,我感到很疑惑。应该承认他很富有,而且是靠自我奋斗而成就事业的。他最近肯定交上了好运。”

“你注意到他手上的老茧了吗——这一细节我想你是不会忽略的。”

“还有他两只脚上的水疱——他穿的鞋太紧了一点。”

“只有走了很远的路的人,”彼得勋爵说,“才会磨出这样的水疱。难道你不觉得这种现象很奇怪吗——对一个众所周知的富翁来说。”

“不知道。这些水疱大概起了有两三天,很可能某天晚上既没赶上火车也没赶上出租车,他不得不从郊外走回家。”

“有这种可能。”

“此人的后背和一条腿上都有一些小小的红色斑点,说不清是什么。”

“我已经注意到了。”

“你怎么认为?”

“过一会儿我会告诉你的,你先继续说吧。”

“他的眼睛好像远视得厉害,奇怪,他还只是处于人生的壮年期,可是那副眼镜完全像是老年人用的。顺便提一句,眼镜架上还系着一根华美高贵的链子,链子连接的地方刻有一幅图案。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许能发现某些线索。”

“对,为此我在《时代》上专门刊登了一则告示。”彼得勋爵说,“继续往下说。”

“他戴着这副眼镜可有日子了,因为眼镜看得出来曾被进行过两次修补。”

“棒极了,帕克,你认识到眼镜的重要性了吗?”

“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我是说——为什么?”

“没什么——请继续吧。”

“他或许是一个抑郁寡欢而脾气暴躁的人,似乎有咬指甲和手指的习惯,以至手指的指甲都要嵌到肉里去了。他的烟瘾很大,却从不用烟嘴儿,他是一个很注意自己外表形象的人。”

“你没有检查一下房间吗?我可没有找到这样的机会。”

“我不曾发现走进房屋的脚印。萨格和他的同事也都里里外外搜查了一遍,更不用说对小个子西普斯和他的女用人了。但我注意到浴缸前端的背面有一个明显的斑痕,像是曾经有什么潮湿的东西钉在那里过。不过你很难认为那可以算作一条线索。”

“当然,当晚整夜都在下大雨。”

“是啊。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堆满煤烟灰尘的窗户台上留着一些模糊的印迹。”

“我早就注意到了。”温姆西说,“不过我很难用那玩意儿进行细致的检测。可是我对这些痕迹并非十分在意,除非在窗台上还发现其他什么东西。”他掏出单眼放大镜并递给了帕克。

“好家伙,放大倍数不小呀!”

“对,”温姆西说,“如果你想对某件东西认真考察的话,这东西是非常有用的。看上去这东西的确有点蠢,当然不能长期戴在眼睛上,否则人们会说,‘瞧这家伙,视力一定糟透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它的确很实用。”

“萨格和我一起在大楼的后面搜查了一遍,”帕克接着说,“不过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这太奇怪了。你们检查过屋顶了吗?”

“没有。”

“我们明天再过去一趟。我记得右侧的窗沿仅两英尺宽,我还用手杖量了一下。手杖可是一位具有绅士派头的侦探所必备的随身物品,我的手杖杖身标有英寸刻度,里面藏着一把剑,手柄上还有一只罗盘,都称得上是别出心裁吧,不过,也并非随时带在身边。你们还发现其他的什么了吗?”

“恐怕没了。我们倒想听听你的见解,温姆西。”

“啊,我认为现场的大部分情况你们已经勘察过了,只有一两处有点矛盾的地方值得思考。譬如,这个男人戴着金边夹鼻眼镜,眼镜戴过很长时间并且还进行过两次修补。可是他的牙齿却是罕见的肮脏,满口烂牙,看上去就像是一辈子都从来没刷过牙似的。他的一侧槽牙掉了四颗,另一侧掉了三颗,而且前面的一颗牙完全裂开。从他的手和头发来看,他应该是个很注重自己形象仪表的人,可这些情况你又如何解释呢?”

“这种靠自我奋斗而发财的人大都出身卑微,不必过分关注他的牙齿,留着去为难牙医好了。”

“没错。不过有一颗槽牙边缘破损得非常严重,舌头被磨得很严重,肯定非常疼。你不会告诉我有人甘愿忍受疼痛而故意把牙齿挫成这样吧?”

“不过,你不得不承认有时候人往往是不可思议的。我就知道有些用人宁愿强忍痛苦也不踏进牙医的门槛。温姆西,你是怎么发现这些的呢?”

“我查看了他的口腔,用手电筒。”彼得勋爵说,“是一个袖珍小玩意儿看上去就像一只火柴盒。纯属本人猜测,只不过想引起你的注意。其次,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一位头发上散发着帕尔马紫罗兰香水味的绅士,精心修剪过指甲和其他部位,却从不清洗耳朵眼,那里面充满了耳垢,恶心之极。”

“你说得很有道理,温姆西。这些我的确忽略了,的确是旧习难改啊。”

“别急,这还不算什么,还有第三个疑问,一位修过指甲、涂着头油的绅士人物会被跳蚤咬得浑身是伤吗?”

“天哪,对极了,是跳蚤咬的。我可从来没想到过。”

“这一点毫无疑问,老伙计。那些斑点都有些日子了,不很明显,我们不会搞错。”

“当然。不过你所说的也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上次在林肯街最好的旅馆里我就把一个那样的大家伙给放生了,他肯定会咬坏某位客人的。”

“所有的一切都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你可以这样说。不过还有第四点疑问就是,这位绅士,头发上喷洒着帕尔马紫罗兰香水,洗澡用的是碳酸香皂,香皂味道浓郁,足以持续二十四小时以上。”

“碳酸香皂有驱除跳蚤的功效。”

“我告诉你的这些,帕克,你得进行合理的解释。第五点还有,一位清早起床就精心梳理的绅士,就算是用牙齿咬指甲,手指甲也细心修理过,但他的脚指甲看上去似乎多年都没进行过修剪,又黑又脏,简直令人恶心呕吐。”

“把这叫做习惯也不为过呀。”

“这我知道。不过竟然会有这样的习惯!好,还有第六点,也是最后一点,这位有着绅士习惯的绅士是冒着大雨在午夜时分从天而降的,显然他是穿过窗户进来的,在死去二十四小时之后,依然安静地躺在西普斯先生的浴缸里,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戴着一副夹鼻眼镜。他的头发丝毫没有凌乱的痕迹,而且肯定还是刚剪过不久的,头发的碎屑散落在脖子和浴缸的边上。而且在他脸颊上留下的一道干硬了的香皂沫,表明他刚刚刮过脸。”

“真有你的,温姆西!”

“稍等片刻。他的嘴里也留下了干硬的香皂沫。”

邦特站了起来,突然来到侦探的侧面,可以说这位礼貌有加的男仆服务周到到了极点。

“先生,再加点白兰地吗?”他小声说。

“温姆西,”帕克说,“你的分析令人不寒而栗。”他一口喝干杯子里剩下的白兰地,眼睛盯着空杯子,就好像他惊奇地发现杯子竟然空了似的。他随手将杯子搁在一边,站起身来,径直来到书架旁,然后又转过身,背对着书架说:“看这里,温姆西——都是你读的侦探小说,你也说了一大堆废话。”

“怎么会。”彼得勋爵说,似乎稍微有些带着倦意的样子,“对侦探小说而言,这可是难得的好题材,不是吗?邦特。我们要据此写出一部书出,由你来为我们的书绘制插图。”

“他嘴里的肥皂沫——荒唐!”帕克说,“应该是别的什么东西——污渍什么的。”

“不,”彼得勋爵说,“还有几根毛发,应该是胡须,他曾经应该长着大胡子。”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表,打开表盖,取出夹在里面的几根又长又硬的毛发。

帕克把这几根毛发攥在手指上翻来覆去地摩挲着,凑近灯光,用放大镜一一检查着,最后将毛发递给急不可耐的邦特,说:“你是想告诉我,温姆西,”——紧接着他发出一阵让人感到刺耳的笑声——“一个原本活着的男人张着嘴巴刮完脸,之后便被人杀害了,于是他的嘴里沾满了胡须?你疯了。”

“这不是我要告诉你的。”温姆西说,“你们警察都习惯在大脑里只保留着一种想法,但我得出的结论与你所想的恰恰相反。他是在死后才刮的脸。很美观,不是吗?对理发师来说这可不是什么难事。怎么样?坐下,我说,你是一个聪明人,并非蠢驴,只知道闷在屋里团团转。就算最糟的事情都已经在战争期间发生过了,而这只不过是一件一闪而过而又老掉牙了的廉价骇人故事。但是,我要告诉你的,帕克,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罪犯,这家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具有极其丰富想像力的讨厌鬼。这是一宗真正完美的艺术素材,我很喜欢,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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