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回到城裡后,我顺道和艾迪吃饭,然后告诉他今天的遭遇。

我瞪著一杯黑咖啡发呆,艾迪则狼吞虎咽地吃著食物。不管白天还是晚上,这人吃得下任何东西。

我一点也不饿,不断想著我失败的任务,和那个破坏好事的人。

我摸著耳朵上的伤痕,已经很久没让子弹这麽接近我的脑袋了。

“二位杀手,你碰过二位杀手的现场吗?”

“我没碰过。”嘴巴塞满麵包和鸡蛋的艾迪说,“你看清楚他的样子吗?”

这件事情已经够诡异,但还有一件事不断折磨著我。我耸耸肩,试著回想:“小个子,五十公斤,最多五十二公斤……”比珍的体型大不了多少。这时我突然想到:“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个男的。”

艾迪的叉子掉落盘上,他瞪著我说:“难道你被一个女人给伤了?”

好痛,我不喜欢他用的字眼。“我想是的。”我承认。

我转过凳子面对著他说:“艾迪,她是职业杀手。”

艾迪耸耸肩,继续清空他的盘子。“那就容易找了,有多少女杀手,对不对?”

他说得有道理,这一行裡大部分都是男杀手。

艾迪眼睛盯著餐厅裡的女服务生说:“真想看她打败我的样子……”艾迪对女人的胃口几乎和对火腿鸡蛋一样贪婪,我耐心的等待他回过神来。

“你有什麽能继续追查的东西吗?”他终于转身朝向我。

是的,我有,那台在碎石间找到的笔记型电脑,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还可以用。我认识一位女孩,她能让机器起死回生。

我嚥下咖啡跳下凳子,“回头见,艾迪。”

我立刻出发,去找一位叫关的怪才。

我看到她弯身在堆满垃圾的工作桌前,看起来像身处于电脑坟场裡。她穿著白条纹背心,头髮膨鬆的她看起来比较像保母,而不像我认识的电脑天才。

我告诉她我有一台“稍微”受损的笔记型电脑,然后把机器放在桌上让她检查。

她检视了电脑的焦黑外表,“你用它起营火?”她怀疑地问。

我笑了出来,真好笑。

“我的建议是……”她说,用抹布擦著手。

我充满希望地靠过去。

“买一台新的。”

“这台电脑对它的主人意义非凡。”我坚持要修。

“主人是谁。”

我无辜地笑笑:“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关咬著唇检查机器,然后两手一摊说:“这台电脑没有序号,看起来像政府财产,所以无法追踪。”

好吧,现在可以抓出追查的方向了,我等待关的下一步,一切都得看她了。

“也许可以试试另一个方法,但不容易,”她瞥了我一眼,“也不合法。”

我交出一张班富兰克林像,我最喜欢的美国总统。

“喔,”她说,“这是二倍的不合法。”

当然,我拿出富兰克林的双胞胎。

她笑开了口,一把从我手中拿走钞票,然后开始工作。

我当然不会让宝贵的证物离开我的视线,于是我在旁边晃著,看著窗外回想这一切事情。

“你为什麽这麽想知道?”关问,探索著机器内部。

“你知道我的,关,我只是想物归原主,做个诚实的好公民……”

“是喔。”

“……我给了你两百大洋,赶快闭嘴工作吧。”

她大笑继续工作。

最后她终于舒了一口气说:“找到了,升级的记忆体。”她输入条码,她的侦测机器上立刻出现了一大串的资料。

“好,”关看著资料说,“这个记忆体是中国製,岱那米公司进口,零售商是……”她开始飞快的打字。“我想我可以帮你弄到帐单地址。”她瞥了我一眼,“你只是要送花罢了,对不对?”

“巧克力。”我低声用最性感的声音说。

“停,你别挑逗我。”她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跃。

我正要再开个玩笑时,她停下来读著萤幕上的资料,然后摇摇头说:“没有名字,只有地址。”

“没关系,”我急切地说,“地址给我。”

“地址登记在莱辛顿街五百五十号五十二楼。”

一股电流通过我全身,但是和这个店的一切无关。

这个地址很熟,太熟了。

关看看我说:“你知道这个地方?”

我摇摇头,不确定。

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会后悔找出结果的。

我气急败坏地衝进三击的办公室。

还好约翰出远门去了,他以为我今天会住在父母家。我气炸了,现在很难扮演他身旁的完美小女人。不过我想他也不会在意。

目前我只能顾到自己的工作。

我把公事包重重摔在桌上。“任务失败了。”我宣布,“今早联邦调查局开始保护班哲明丹兹了。”

洁丝敏把身体陷入椅子裡,她和我一样清楚这件事的严重性。

重点就是:我们搞砸了!

我是出了名的输不起,我一定要赢。我和那个闯入的捣蛋鬼没完没了!

那个笨蛋要付出代价。

“我要知道那混蛋是谁,在我地盘上干什麽?”

“珍……”

“我们来看录影带,”我急著说,“如果隧道入口有摄影机,我们可以入侵……”

“珍……”

“我要讨论一下……”

“珍!”

我不耐烦的转过头,洁丝敏递给我电话听筒。

如果洁丝敏敢打断发火的我,打电话来的人只有一种可能。

洁丝敏耸耸肩说:“老爸。”

我俩交换一个不安的眼神,她知道我宁可面对一队射击手,也不愿接这通电话。不过勇敢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没有犹豫,立刻接过电话。

老爸生气时的口吻如冰凿般切过我。我知道自己该骂,所以默默听著没有回嘴。

不过,我仍试著挺我的组员。“他现在已经受到联邦调查局的保护,机会已经消失了。”老爸的反应让我退缩。“长官,还有其他杀手在现场——”

“我告诉过你,我们不容许有一点失误。”

不知道为什麽,我打了一个寒颤,我迅速甩掉这个感觉,像落水狗甩毛一样。

“可是有另一个杀手在——”

“我们不能留下证人,”老爸打断我,“绝对不能曝光。如果这个杀手认出你的话——”

“我了解,长官。”

“你知道规矩,”老爸的声音和冰一样冷,“你有四十八小时清理现场,珍。”

他停了下来,似乎还想说什麽,我屏住气……。

但是电话断了。

“是啊,我也很高兴和您通电话,老爸。”

我知道规矩。我入行的时间够久,知道老爸说的意思。

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成功是唯一的选择。

没问题,成功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之一。

我摔下话筒,转身面对我的组员。

没错,我仍然很生气,同时也因为血管裡的肾上腺素而兴奋起来,一场刺激的追猎行动就要展开。“我们有新目标,”我告诉大家。“让我们找出他是谁。”

约翰

莱辛顿街,我再对一次地址。再过两条街,再过两条街就真相大白了。

我不知道该快跑还是拖著脚步。于是我把手插在口袋裡,低著头走路。

过完两个十字路口,我知道自己不能再逃避了。我抬头往上看,就是这儿:莱辛顿街五百五十号,一栋典型的摩天大楼。

我加快脚步走完最后这几步路,推过旋转门进入大厅,几乎用跳的走向牆边的公司登记牌,伸手从口袋裡拿出地址再确认。

就是那儿,5204E室,旁边有公司的名字。

三击,电脑临时人力仲介公司。

我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不可能……”我低声说。

这感觉好像沙漠裡的爆炸,再一次将我震倒。

我知道这家公司吗?该死,是啊,我的确知道这家公司。事实上,我有朋友在这儿上班。

我和她很熟。

也或许……或许一点也不熟。

这个人碰巧和我关系很密切……。

我们通常都会把任务录影下来(虽然我故意“忘记”叫组员录下我和马可雷辛的那晚——有些记忆实在不该留给后代子孙),那些偶然录下的影像线索,很有可能透露重要的讯息。

于是我用慢动作播映了这次失败任务的带子,检视每一吋萤幕。当我看到搅局者的那一段,我放大画面,希望看到之前遗漏的细节。

有个亮晶晶的东西引起我注意,我把身体靠向萤幕。

看起来像是……

我眨眨眼睛。

看起来像个时髦的扁酒瓶。当你参加赛马大赛或其他豪华场合时,用来携带酒的那种扁酒瓶,裡面装的可能是波本威士忌,或是苏格兰威士忌……。

我继续看下去,某样东西让我多看了一眼。

这个酒瓶很眼熟,澈底吓到了我。就像当你住进一家新的旅馆时,竟发现抽屉裡有你的东西。

当然,很多男人会携带扁酒瓶,我打赌其中至少百分之五、六十是银的,可能不止。

我快转录影带,注意到男人脚边另一样东西。

一块派。

那又怎样?前两天我也做了个派,约翰最爱的柠檬派。那天晚上他告诉我要出城去,我还替他包了一块派到午餐裡。

他有没有带去?我不知道,我没检查冰箱。

不过,每天都有很多人做派。麵包店和超市都买得到各式各样的派。

派没什麽特别的。就算录影带裡的派看起来像柠檬派,那又怎样。我相信很多女人都知道如何在麵皮边上做出特殊的皱摺。但是这块派上的皱摺看起来像是我独创的,像签名一样的皱摺。

一个带著扁酒瓶吃著派的男人,一块有著特殊麵皮皱摺的柠檬派,嗯,这件事够诡异了……。

我很快倒带找到男人的脸,放大到真人尺寸。影像很模糊,不可能看得清楚,而且他还戴著头盔和护目镜。

他很有可能是任何一个人。

但他偏著头的角度,肩膀的曲线……站著的姿势……。

我看过这个人。

护目镜让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睛,头盔也遮住了大部分的脸,但是除了他的嘴。

我瞪著那张嘴,那唇……。

老天。

我嚥下一大口口水,感到血液往上衝。我往前更靠近些,近到鼻子都碰到萤幕了;近到我的唇几乎要碰到那双唇……。

“你先生。”洁丝敏在我后面说。

我吓了一跳迅速转身。

原来洁丝敏不是在看萤幕上的脸,她手上拿著电话。

“你先生……”她重複说,“他从亚特兰大回来了,想问你几点钟吃晚饭。”

他回来了,从亚特兰大,或是随便其他的地方。

也许是更热的地方。

更多沙的地方……

地板似乎开始倾斜。生活和工作的影像碰撞成一个无解的结论。

你先生……。

熟悉的话语突然不再有意义。

“告诉他……”我声音转弱。告诉他什麽呢?

告诉他,我什麽都知道了。

还是,我什麽都不知道。

再也不知道了。

“告诉他……七点吃饭。”

我转过身,再次凝视那双唇。一对能让女人晕头转向的唇。

轻声诉说一辈子谎言的唇。

约翰

七点吃饭?她没有别的话可说吗?七点吃饭?!

“永远是七点。”我都囔著挂上电话。

我走回人行道站了一会儿,凝视著五十二楼。

七点吃饭,七点吃饭……我的天啊!这该死的五年来,我根据七点吃饭的时间来校正手表。我在她身旁刷牙,共用一个衣柜;我睡在她旁边,毫无武装地曝露一切,感觉好像有好几百年之久了!那些时间裡……。

她在我不注意时溜出去暗杀人。

天啊!昨天她还企图杀了我,现在她只会说“七点吃饭”?!

我曾和这行最邪恶的杀手谍对谍。

但这个女人——老天,她会逼疯我。

我像个快喝挂的酒鬼,倚在街角的垃圾桶旁,然后慢慢将皱掉的地址丢进垃圾桶。

“振作!”我告诉自己。

我是受过训练的专业杀手,曾在最危险的状况下工作,我绝对有经验和本事来处理这档事。

此时,愤怒取代了惊讶,肾上腺素刺激我採取行动。

我站起身整整衣领,果断地踩著大步走向停车场。

我现在必须完成一个危险的任务。

那就是——回家吃晚饭。

我第一次提早下班。我和洁丝敏说我不舒服,可能在沙漠裡感染了什麽细菌。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检查我的车子、房子,以及周遭的人,因为杀手企图刺杀我时,可能藏下窃听器。

洁丝敏接受我的解释,她没有多问,因为她的眼睛已经问了一切。

我还不能提出我的怀疑,不能告诉任何人——连洁丝敏都不行,她几乎知道我的一切。

因为我还没准备好。

我必须亲眼确定,我和约翰的生活完全是假象。

到家时,我的双手因为紧抓方向盘而疼痛。只剩一件事使我还没发疯。

那就是——七点吃饭。

回家的路上我计画著晚餐的细节:要用哪套餐具和餐巾?要不要停车买花?

我要让一切完美。

在一切假象崩溃之前,这是最后一次的完美晚餐。

约翰

车灯闪过房子、前院、车道、车库。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太熟悉了。

这栋位于郊区的完美房子,突然像是电视节目的布景。

我关上车灯,凝视著我们的家,心裡只有一个问题。

今晚的菜色是什麽?

她在沙漠企图杀我时,要杀的是我——她的先生吗?或者,我只不过是一个坏事的敌方工作人员?

她知道我的事吗?她知道我知道她的事吗?

我的天啊,我们住在同一个屋簷下,有可能完全不知情彼此的祕密吗?

我看著厨房窗户。

没看到我亲爱的妻子。

她在煮晚餐吗?还是计画著谋杀?

怀著害怕和厌恶的感觉,我强迫自己戴上婚戒,打开车门。

车门发出吱吱声,远处传来狗叫。

今晚我可爱的家在阴影下看起来特别邪恶,像是心怀鬼胎的美女。

我全身戒备走上步道打开前门。老婆,我回家了……。

我小心走进前廊,一隻手拿著公事包,一隻手插在我放著“勇气”的口袋裡。

我指的是我的枪,不是我的酒。

我轻轻关上门前进,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你回来得正好。”

我吓了一跳,口袋裡的枪差点轰掉我的脚。

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安静得要人命,你也可以说她性感的穿著要人命。她手上拿著两杯冰凉的马丁尼。

完美的妻子,就像以前一样。自从我上次离开家门后,整个宇宙彷彿都没有改变。

我朝马丁尼点点头说:“这真是个惊喜。”因为她老是唠刀我爱喝酒。

“希望是个愉悦的惊喜。”她给我一个挑逗的微笑,然后突然把易碎的玻璃杯丢向我,我反射性地接住,用我拿枪的那隻手。

凑巧吗。还是老杀手的聪明策略?

她靠过来吻我。

我没闭上眼睛。

所以我注意到她也没有。

“你提早回来了。”她说。这是一项挑战。

“我想念你。”

“我也想你。”她回答。

是我的想像吗。她的眼睛是否瞄到我贴了绷带的耳朵?

她转过身去,朝著餐厅说:“吃饭吧?”

“你先请。”我说,我表现出十足的绅士、十足的小心。

她无所谓的耸耸肩,转身先走。我上上下下打量她妖娇的曲线,找寻武器的线索……这还是我多年来,第一次好好的看她。

老实说,那件衣服露的地方比遮的多,裡面绝对藏不了武器,至少没有传统的武器。

因为太担心她会轰掉我的头,所以我根本无心欣赏她养眼的穿著。

进入餐厅后,我的不安升高一级。餐厅装饰得好像皇室大驾光临——鲜花、顶级的餐巾,桌上还有好几把叉子……。

“小心你的脑袋,”我警告自己,“这小贱人一定有什麽阴谋。”

“今晚是什麽特殊的场合吗?”我说。

“和老公一起晚餐不够特殊吗。”她说。

她甚至替我拉开椅子。

我慢慢坐下,全身警戒,视线没有离开过她。她和高级餐厅的服务生一样,替我拿起白餐巾,休的一下打开餐巾放在我膝上,我害怕得退缩了一下。

“谢谢。为什麽这样做?”我说,跟著她演戏。

“这一切都是为你。”她温柔的说。

是啊,我想也是。

当她走到我背后,我偷偷摸摸拿把刀放到大腿上,藏在餐巾下。她似乎没注意到,匆匆走进厨房,还回头抛了一个风骚微笑给我。

我差点大笑出声,伸手拿起我的鸡尾酒。

当我正要将嘴边的鸡尾酒一饮而尽,突然从厨房门缝中看到流理台上的通乐。

拿著酒杯的手突然冻结在空中。

天哪,通乐闻起来是什麽味道?我嗅一下我的饮料,觉得闻起来还好。也许……但这不能证明什麽。

我盯著关上的厨房门,迅速将酒倒在桌子中央的花瓶裡,希望不会爆炸。

我一边等待珍,一边研究著桌子,找寻……我不知道要找什麽:线索、武器、陷阱。每一件刀具都在烛光下邪恶的闪烁著。酒成了下毒的媒介,桌巾成了勒颈的工具,桌子中央的摆饰则成了手榴弹的藏身处。

我的小妻子回来了,手上端著炖火腿,她的笑容融合了花花公子女郎的冶豔与贤妻良母的温柔。

这隻火腿的背上插著一把怪模怪样的刀子。

“嗯,炖火腿,我的最爱。”

珍用熟练的手法磨著小刀,在烛光下闪闪发光,看样子,她会切的不只是火腿而已……。

这可不妙!我伸手压住她的手腕,“不,不。”我低声说,“你在厨房忙了这麽久,让我来。”

起先她抗拒了一下,但我的体贴解除了她的心防。她很快的走开,离我远远的,因为现在锐利的刀刃在我手上。

我拿著刀准备切火腿,她的脸倒映在闪亮的刀刃上,我目不转睛的盯著。

惨了。她从围裙裡拿出一把更大的刀。

她怎麽挟带进来的?那玩意儿大到能在丛林开路,她用它切开烤洋芋,好像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

她看起来像是发了狂的玛莎史都华。

这真是疯狂。我们站在那儿像新婚夫妻一样,但可能心裡盘算著如何割断彼此的喉咙。我仔细观察她轻鬆的用著刀子。可恶,以前我怎麽没注意到。这位小姐的手像是砍人大师。

她到底是怎麽练习的?

“工作怎麽样。”我随口问著。

“很好。”她回答,脸上浮上奇怪的表情。“这个星期有一件任务出了一点小问题。”

“是吗?”我立刻警觉起来。

“嗯,和另一家公司合约重複。”

我放了一片完美的火腿到珍的盘子裡:“后来解决了吗?”

她也放了一块洋芋到我盘子裡,形状很像我的某个器官,她大概不反对割去这个器官吧。“还没有,不过会解决的。”她说。

很好,你可以说我有疑心病,夸大了每件小事。不过现在我非常确定,我们在使用密码打谜语。

我们分坐在桌子的两端,她啜了一口酒,等我开动。

我犹豫著看了看盘子裡的晚餐,万一食物被下了毒呢?

珍小心的看著我。管他,可不能让她知道我起疑心。于是我像中世纪战士般砍下一大块肉,勇敢咬下去。

“嗯,太棒了。”我说,努力压抑了吐出来的衝动。“你用了什麽新的烹饪法吗?”

整晚她第一次怒眼相向:“你老是这麽问。”

是啊,经过一千八百次晚餐后,我还能说什麽呢?我笑了笑掩饰:“我老是忘记它有多美味。”她的脸上又浮现微笑。为了拖延时间,我慢慢切下更多的肉。

“可不可以递给我——”

休!东西滑过桌面,我立刻伸手接住它。

是盐罐。

如果这是把刀的话,我早就死了。

某方面来说,今晚一切都很平常,因为她总是将桌子布置得美美的,烹饪出像杂志裡的餐点,努力追求完美。

老天,这就像日复一日在同一间餐厅吃饭一样。

但今晚她不太一样。我们彷彿身处在不同的餐厅,甚至是不同星球上的不同餐厅。

每件事都潜藏著危机;她的动作也有些许的不同。

我仔细观察她伸手拿水的样子,她看来自信而从容不迫,每一个动作都乾淨俐落。

我以前怎麽都没注意到她手臂上的结实肌肉?如训练有素忍者般的优雅动作。她对周遭事物高度的警觉心和敏感度?

她就像一个真正的专家,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因为她知道,精确的动作和制约的反射,有时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珍以前隐藏了她的另一面吗?还是我太厌倦、太有偏见、太愚蠢,看不到近在眼前的这些事?

“亚特兰大之行如何?”她意有所指的问。

我想,她很清楚我根本没去那裡。

“有些数字出了问题,”我轻鬆的说,“有些东西不合情理。”

“严重吗?”

“生或死的差别。”

我们的视线交接。我看到火燄在她的双眼裡闪烁。

“再来点酒,亲爱的?”我问,不等她回答,我就说:“让我来吧,因为它在桌子的中央。”

我起身走向她。

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恐惧,我忍不住微笑。

看看他。

这个该死的混蛋。

他像过去六年来一样的坐在桌子对面,像是玩具店裡装了劲量电池的玩偶,重複同样的动作。永远面带微笑,微笑的看著我,微笑著听我说话,微笑的看著该死的炖火腿。但是他根本什麽都没看到。

一切都是谎言。

“亚特兰大之行如何?”

“还好,有些数字出了问题……。”

去它的,他心裡真正的想法应该是:亲爱的老婆,其实我根本就没去亚特兰大,我去了沙漠,试图用我的大抱轰掉你的脑袋!

他不但用我送的扁酒瓶喝酒,还……还……吃我做的派!

我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不在时会想著我吗。他把派塞进他的大肥嘴时,是不是嘲笑著我这个笨蛋小妻子?当他任务完成,躺在女情报员怀裡时,会不会耻笑我是个大白痴?

难怪每晚上床后,他翻个身就睡著了。他可不无聊呢,刺激的双重生活用尽了他每一分的精力,别人视他为詹姆士庞德,但我得到的只是一个无趣的居家好男人,残羹剩餚!

他唯一能让我神精亢奋的东西,就是夜夜如雷的鼾声!

他真该死。

现在他朝我走来,自以为是卡莱葛伦,打算替我再倒杯酒。

突然间我的心跳停止,因为他的眼神很怪。他知道自己差点在沙漠裡干掉我吗?他要在这儿完成任务吗?

也许他不知道我知道真相,也许他真的只是要替我再倒杯酒。

也或许他厌倦了无趣的小妻子,想干掉我,好和一个叫娜塔莎的杀手私奔!

他直直的走向我,即使拿起桌上的酒瓶时,他的双眼也始终盯著我。

嗯,好一个卡莱葛伦。

卡莱葛伦,连续杀人狂。

我突然紧张起来,注视他手裡的酒瓶,他只要轻轻一挥就可以砸碎我的脑袋。

我瞄向桌上最靠近我的刀,屏住气,双腿交叉,然后递出我的酒杯。

他靠上来倒酒——或是杀人——时,看起来吓了一跳。

我发现身上的洋装开了岔,露出包扎的膝盖和瘀青。

酒瓶滑出他的手。

我伸出手在半空中接住酒瓶,真是一次完美的救援行动,绝佳的反射动作。

看起来不像是家庭主妇的反射动作。

我有够笨。

笑容慢慢浮上约翰的脸。

我俩眼神再次交会。

他知道。他知道我知道。现在我知道他知道我知道。

突然间,我俩成了相知相惜的一对夫妻。

我让酒瓶掉落在地上。

它像是慢动作般落在我们完美的纯白地毯上,这时候,回忆涌上我的心头——我们在

波哥大所经历的一切……

我从未质疑他为什麽在波哥大,为什麽工程监工的上班时间这麽奇怪?当时我只关心他是否能上床和我亲热。

我们不做爱时,我出门处理我的工作,一週内进行三件暗杀。

这段时间裡他一定也做著相同的事。

这混蛋从第一天起就骗了我。

砰的一声,酒洒了一地,在地毯上泼出可怕的血红污渍。

约翰

我们同时开口。

“我来拿抹布。”珍说。

“我来拿。”我说。

我们用同样一个藉口,同时逃离了现场。

我跑到书房关上门,大口喘气,心裡千头万绪、狂乱不已。

我们的世界在这一瞬间澈底改变了。虽然我们没说一句话、没发一颗子弹,但是我们的眼神道尽了一切。

她知道,我知道,不能回头了。

酒洒出来时,我看著她的眼睛,突然回忆起波哥大的一切。

我从没问过她为什麽在那裡,没质疑她为什麽轻易上了我的床,我只是很高兴她在那儿。在做爱之间的空档,我溜出去执行暗杀任务——一个星期四件——她也溜出去做了同样的事。

这小贱人从第一天起就骗了我。

之前她企图杀我,现在她知道我发现一切,我只有死路一条了。

我听到房门被重重地摔上,我觉得毛骨耸然。我将耳朵贴在房门上,但是什麽都没听见。于是我打开书桌抽屉,敲开密箱。

一隻枪,一个弹夹,一隻消音器。

我立刻把枪组合好,深吸一口气后踏进走廊,把枪藏在身后。

我巡视了餐厅一遍,蜡烛闪烁著不祥的光芒。她刚跑过这儿吗?

“珍?”我叫著,“亲爱的……”

没有反应。

也许她再也不会回应这个名字了。

我听见屋外有声音,朝窗外瞟了一眼。

车库门开了,她正要把车开走!

我衝出前门,穿过草坪,她把车倒出车库。我跳向车道挡住去路。

“停车,珍!”

她不但没停下来,还踩油门加速,将我们美丽的宾士休旅车开上矮牆,辗过草坪。

我知道跟在后面赶不上她的,也许能从邻居家的后院抄捷径……。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裡,这真是个笨主意。跳过寇曼家的草坪还算简单,但是当我跃过一片矮树丛时,可恶,我竟摔在一个儿童游乐器材上。我好不容易从鞦韆架挣脱出来后,却跑进了有恶犬的后院……。

这麽说吧,任何你想像得到的户外游乐设施,我通通都遇上了。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的话,应该会蛮好笑的。

最后我终于跑到街头,爬上篱笆,珍的车正倾斜地衝过街角。

我真佩服能用两轮开车的女人。

我们眼神交会。

“有什麽要告诉我的吗?亲爱的。”我吼叫著。

她看了我一眼,这个眼神足以让雪人起火,让篱笆崩塌……我从篱笆上摔下,倒栽葱似地跌进泥水洼裡。这已经够糟了,但是——

砰!我落地时意外扣下了扳机。

“完蛋了!!”

子弹的特性之一就是:他是收不回来的。就像性爱一样,一旦发射出去,向前衝吧,宝贝,一切就成定局了。

“意外”通常都不会有什麽好下场。

还有什麽比不小心开枪来得更糟呢?

那就是……在整个宇宙中,这发子弹好死不死偏偏选中你老婆的挡风玻璃,休的一声射穿过去。完了,如果我没杀了她……那麽,她会杀了我。

或许约翰想在家裡玩警察捉小偷、牛仔对印地安人,或者是谍对谍的游戏。

我受够了玩游戏,无法忍受在这屋子裡多待上一分钟。于是我要闪人了。

“六年,”我喃喃的说,我倒车出车库,然后重重踩下油门,“整整六年了!”

我加速一路直衝街尾,正要来个急转弯时,车灯如聚光灯般照到约翰,他活像个逃犯似的挂在一片篱笆上。他一定是从邻居后院抄小路过来的。

他大声嚷嚷些什麽,我根本听不见,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没想到他攀著的篱笆倒下,把他抛到泥水坑裡,然后——

一颗子弹射穿了我的挡风玻璃!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混蛋竟然想杀我!

我闭上眼睛踩下刹车,准备好挨子弹。

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子弹已从我头顶飞过。

好险,我鬆了口气,透过子弹孔瞪著这个凶手。

他就是我的先生。

“你混蛋!”我叫道。

满身是泥的约翰站起来说:“好,亲爱的,冷静下来。”他像个疯子一样奔向我,挥舞著手——和枪。“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气坏了根本无法思考,只知道自己不想再听到更多的谎言。

我把车头对准他,然后加速前进。

“够了!你反应过头了!”他叫著。

但他发现我不是开玩笑。

“珍!停车!”他对著我吼。

“抱歉,宝贝。”我咬著牙喃喃的说,“你再也不能指挥我了。”

有很多事情约翰都不知道,多年来我为了工作曾扮演无数次的孬种,但我从没输过。有很多坏蛋可以发誓作证,不过他们全都死了。

轰!约翰在千钧一髮之际跳向我的车,被拱上车顶。

我迅速向后瞄了一眼,看看他摔在哪裡。其实,我只是想确定他是否没事。

但是他不见了。

这表示……

他在车顶上!

半秒钟后,约翰踢破后车窗,满身碎玻璃的摔在后座。

我必须承认,他很有种。

“听著——”约翰从后座靠向前来。

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跳出车外,翻滚过街,安全的著陆在一片厚软草地上。

“亲爱的约翰,”落地时我想告诉他,“再见,我们的婚姻完了。”

“车子还给你。”我对他说。

但是他叫得太大声,听不见我在说什麽。

约翰

该死!

她竟然跳出车子,留下我一个人在后座!

她肯定在生那颗子弹的气。

我从后窗望出去,她站起来撢撢身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然后车子轰的一声撞上路边。

车子弹向空中时,我大叫道:“珍!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当晚稍后,我再次出现在艾迪家门口,又溼又葬,处处瘀青。

不过,还好我保住了一条小命。

我不确定我的心或心智是否完整。前者被重重打击,后者也奄奄一息了。

虽然时间很晚,但此时我需要朋友,不是像寇曼先生那种烤肉的伙伴。

艾迪开了门缝看了一眼,立刻敞开大门。“你怎麽了?”他倒吸一口气。

我软弱的跨进大门,“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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