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达希尔·哈米特

蒙哥马利旅馆的侦探从旅馆老板那儿拿了些货品作为他最后一个星期的报酬,他因酒后在休息室里睡着而被解雇了。那时我刚好是大陆侦探事务所旧金山分局唯一一个没有工作可做的侦探,于是,在旅馆还没有找到固定侦探的这三天,我就临时揽下了这个工作。

蒙哥马利是一家安静、舒适的旅馆,我在那里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直到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那天下午,我下楼后在休息室碰到了助理斯泰西,他正在找我。

“刚才服务员打电话说906房间好像出事了。”

然后我们一起上楼,去了那个房间。门是开着的。服务员在房间的中间,睁大了眼睛,盯着衣橱。从衣橱下面可以看到有一只脚可能正穿过地板走向我们,是一条蛇形的血带。

我走过去,试着开门。门没锁,我打开了门。一个人慢慢地、硬邦邦地打到了我的手臂——他背对着我——他的外套后面有一条长六英尺的裂缝,外套是又湿又黏。

那不完全是一个意外:地板上的血已经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一些事。跟在他后面的另一具尸体正对着我——那是一张扭曲的黑乎乎的脸。我放下了刚抓住的这具尸体,跳了过去。

正当我要过去的时候,第三具尸体从这两具的后面滚了出来。

服务员晕倒了,我的身后传来了尖叫和重击声。我感到自己从没有如此镇定。我不是个敏感的人,虽然之前见过许多恐怖的画面,但是几个星期后,我看到从衣橱里出来了三个死人,堆在我的脚边:他们就那样一个个慢慢地出来——几乎是从容不迫地处于这个“跟着头儿走”的可怕游戏里。

看到他们,我不禁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死了。他们掉下来、躺着的地方都蕴藏着一种可怕的死气。

我转向斯泰西,他已经吓得脸色苍白,紧紧地靠着那张铜床的床架。

“让她快去叫医生和警察!”

我分开这三具死尸,把他们排成一排,让他们的脸都朝上。接着我匆匆地扫视了一下房间。

一顶软帽——刚好适合其中的一具死尸戴——放在乱七八糟的床中央。房间的钥匙还在门锁里挂着。房间里没有血迹——除了从衣橱里流出来的,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

浴室的门是开着的。浴缸底部有一个破碎的松子酒瓶,根据气味的浓度和浴缸的湿度判断,当酒瓶打碎时,瓶里的酒是满的。在浴室的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一只小威士忌酒杯,还有一只在浴缸下面。这两只酒杯是干净的,都没有用过。

衣橱里从和我肩膀差不多高的地方起都有血迹,壁橱地板上的两顶帽子上也有血迹。

这就是全部:三个死人,一个打碎的松子酒瓶,血迹。

斯泰西和一位医生一起回来,当医生检查死尸时,警察也赶到了。

医生的工作很快就完成了。

他指着其中一个人说:“这个人是被钝器敲中了后脑,然后被勒死的。”他指着另一个说:“这个就是被勒死的。第三个的背部被刺,有一个大概五英尺长的刀伤。他们都死了大概两个小时了——死亡时间可能是下午或者再晚一点儿。”

助理认出了两具死尸。被刺的那个人——就是第一个从衣橱里掉出来的——三天前来到了旅馆,登记的信息为华盛顿人,名叫英格拉哈姆,住在915室,与906室隔着三个房间。

最后一个从衣橱里掉出来的人,就是直接被勒死的那个——是这个房间的房客。他的名字叫维森特·戴弗林,是个保险经纪人,从四年前他妻子去世后,他就把旅馆当作家。

第三个人经常可以在戴弗林的公司见到,其中一位职员记得今天12点后他们一起在旅馆待了大约五分钟。从他钱包里的名片和信件可知他叫荷马·安斯利,是兰科史姆和安斯利法律公司的职员,办公室就在迈尔斯大楼里——在戴弗林办公室的旁边。

戴弗林的钱包里大概有150200美元;安斯利的有100多美元;英格拉哈姆的大概有300美元,在他腰部的一个钱袋里,我们找到了2200美元和两颗中等大小的未加工的钻石。三个人的口袋里都有手表,戴弗林的手表值不少钱。英格拉哈姆戴了两个价值不菲的戒指,他房间的钥匙就在他的口袋里。

除了钱——现场看起来似乎不是抢劫——我们在这个案件上毫无发现。全面仔细地搜查了英格拉哈姆和戴弗林的房间后,还是一无所获。

在英格拉哈姆的房间里,我们发现了12张或更多的仔细标记过的名片,一些古怪的骰子和许多有关赛马的数据。而且我们还找到他的妻子,她住在布法罗东德拉万街;他的弟弟,住在达拉斯克鲁彻街;还发现一张我们稍后需要调查询问的名字和地址的名单。但是其他两个房间和谋杀根本没有联系,即使是间接的。

菲尔斯——警察局的指纹专家——在戴弗林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指纹,但是我们不能判断这是否有价值,他也不一定能把它们都辨认出来。虽然戴弗林和安斯利是被用手勒死的,但是菲尔斯没有从他们的脖子上或衣领上找到指纹。

发现血迹的那个服务员说她那天早上10点到11点去过戴弗林的房间,但是没有给浴室里换新的毛巾。所以下午她又去房间换毛巾。她早上11点到了房间——10:20到10:45之间——那时英格拉哈姆还没有离开。

12点过了几分钟后,安斯利和戴弗林下楼去休息室,电梯员记得在乘梯的过程中,他们还在笑着讨论他们前天的高尔夫球的比分。在那个时间没有人。医生检查谋杀现场时看出了有什么不对劲,凶杀案是有预谋的。

凶手离开了房间,顺手关上了门,然后走到了安全的地方,他知道蒙哥马利旅馆的中午走廊上很少有人。

旅馆里的员工从没看到过英格拉哈姆和戴弗林在一起。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两人认识。英格拉哈姆习惯在房间里呆到中午才出去,直到午夜才回来。没有人知道他的事。

在迈尔斯大楼里,我们——就是马蒂·奥哈拉、警察局谋杀细节犯罪科的乔治主任,和我对安斯利的搭档和戴弗林的职员进行了询问。戴弗林和安斯利看起来都是过着平淡生活的普通人:生活中既没有污点也没有怪癖。安斯利结婚了,有两个孩子,住在大湖街。他和戴弗林两个人偶尔和亲戚、朋友聚一聚或是去乡下;目前,据我们所知,他们的生活都很规矩。

今天他们离开办公室,一起去吃午餐,后来想去戴弗林的房间喝杯松子酒,这瓶松子酒是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人偷运过来送给他的。

当我们又在街上出现时,奥哈拉说:“好吧,这下更清楚了。如果他们去戴弗林的房间喝东西,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进房间,就立即被杀了。你们找到的那些威士忌酒杯是干净的。不管是谁开了这个玩笑,都一定有人在等他们。我怀疑是英格拉哈姆这个家伙。”

“我也这么想。当我打开壁橱的门时,我发现问题全都有答案了,英格拉哈姆是整个事件的关键。戴弗林背对着墙,安斯利在他的前面,两个人都对着门。英格拉哈姆正对着他们,他背对着门。衣橱刚好能装下他们——太小的话,当门关上时,他们就会掉出来了。”

“而且房间里没有血迹,除了衣橱里面的。英格拉哈姆张着嘴,他的背上有道刀伤,他在壁橱里时,不可能被刺伤,或者他是在别处受伤流血了。当他被刀刺伤时,他正站在另一个人旁边,不管是谁在背后刺伤了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关上了门。”

“那么,他为什么会站在这儿呢?你认为他和另一个人杀了他的两个朋友,把他们装在壁橱里,然后他的同伴留下他离开了?”

“有这个可能。”主任说。

但是三天后,这个“可能”就不存在了。

我们已经寄出了电报,也收到了不少,有被调查的受害人的亲戚和熟人发来的;但是我们没发现任何和谋杀有关的线索。我们也没找到英格拉哈姆和其他两人有任何联系的证据。我们从他们出生时就开始一步步调查。自从英格拉哈姆到了旧金山,我们已经了解了他们的每一个行踪——完全有理由相信另外两个死者没有和英格拉哈姆见过面。

据我们所知,英格拉哈姆是一个书商和十足的赌徒。他的妻子和他离婚了,但是两人保持着良好关系。大约十五年前,他曾在纽约的纽瓦克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并在国家监狱待了两年。但是那个起诉他的人1914年在奥马哈已死于肺炎。

英格拉哈姆来到了旧金山,开了一家赌场,所有的调查结果都表明他在那个城市的所有生意结束了。

菲尔斯所取得的指纹证实是属于斯泰西、服务员、警察局探员,还有我的。简而言之,我们还是一无所获!

我们努力想了解凶手谋杀这三个人的动机。

现在我们换了个角度,坐下来研究细节、耐心地分析案情,找出线索。从以往的犯罪看,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线索。在这个案件中,线索看起来很模糊;但是,案件的发展总会遵循其轨道,因此这肯定会留下线索。找到和追踪线索就是一个侦探需要做的。

就谋杀案来说,有时一开始就能找到动机,也就能很快地找到线索。找到动机经常能减少走弯路的可能;有时也能直接指向罪犯。

到目前为止,我们认为正在处理的这个特殊案件的动机不是抢劫;除非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被偷——一些更值钱的东西,让杀手对受害者口袋里的钱不感兴趣。

案发的当天,在旅馆登记的人中有九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与此案无关。他们中的四人仍有在旅馆;四人中,只有一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那是个身材瘦弱、年纪大约45到50岁的人,登记为蒙太拿巨商库珀,我们已经确认他不是个真正的矿工,即使他假装是。我们从蟒蛇的电报里得知他在当地不知名。所以他对我们来说很神秘——他的资料不多。

九个人当中的五人自谋杀案发生后就离开了;其中的三人离开前把目的地的地址留给了邮局职员。吉尔伯特住在946房间,他已经给他在洛杉矶旅馆发了邮件。住在1022房间的瑟威已经说他的收信地址改成了芝加哥的克拉克大街的一个地方。609房间的奥莱特说把他的信件邮到当地邮局的邮件存局候领处。

杰克玛特两天前就到了旅馆,谋杀案发生的当天下午就离开了。瑟威于谋杀案的前一天到达,第三天离开了旅馆。奥莱特是谋杀案的当天到达,第二天就离开了。

送出电报的前两个人已经找到和调查过了,我在奥莱特之后也离开了旅馆。一部名为“为了什么?”的音乐剧这会儿正通过一张深紫红色的传单大肆地进行宣传。我在文具店里收到了一张,便买了个信封,把它邮给了在蒙哥马利旅馆的奥莱特。因为担心来收信的人是否能准确地到达旅馆,所以习惯性地把广告也邮给他们。我相信奥莱特,所以毫无疑问我用了一张华丽的信封从旅馆通过邮局的存局候取窗口寄给他。

卧底迪克在邮局工作,眼睛一直盯着窗口,直到他说我的紫红色信封投寄出去了,然后遮住了收件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调查神秘的库珀,直到那天晚上之前,他一直是个谜。

那天早上5点左右,迪克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到我的房间叫醒我,并告诉我他所做的一切。

“奥莱特是我们的猎物!昨天下午他收到邮件时,我们把他接走了。在你们的信旁边有另一封信。有人以‘琨’的名义在范内斯大街租了一套公寓,谋杀之后就到那儿。他的左胳膊上有一支枪,看起来有些鼓。他拜访了北沙滩的所有富豪。你认为他在找谁?”

“谁?”

“一个叫库德纳的家伙。”

这就是线索!这个叫库德纳的家伙,别名叫“黑暗之人”,是海边最危险的人。他曾经被逮捕过,却被宣告无罪,然而人人都知道他犯了十二项罪,六项应该被判刑,其他的六项应执行绞刑。毫无疑问他有某种援助,足够买通目击者来为他做他不在场的证明,被买通的甚至是陪审团和一个临时的法官。

我不知道援助是不是出了问题,他被当局起诉,要求十四年的监禁,但是宣判还没下来,他就被假释出狱了。

“库德纳还在镇上吗?”

迪克说:“不知道。但是,不管是这个奥莱特,或是琨,或是别的人,都肯定在找他。他们找过里克的地盘,希利家和彼咖迪的家。伯基·葛朗特向我告密说:‘奥莱特不知道库德纳长什么样,但是他正在设法在找他。伯基不知道他找库德纳做什么。’

“这个伯基·葛朗特是一个给他几两银子他就能把家卖了的小无赖,如果他有家的话。但是这些家伙两边都玩,因此经常有这样一个问题,当你认为他们在

骗你时,他们也在被别人骗。”

我问:“伯基是清白的?”

“有可能,但是我们不能肯定。”

“奥莱特对这儿熟吗?”

“看起来不熟。他要去哪儿都要问别人该怎么去。看来没有人认识他。”

“他长得什么样?”

“如果你问我,我觉得他不是那种容易亲近的人。他和库德纳是一对很好的搭档。他们看起来不像。奥莱特个是又高又瘦,有笔挺的鼻子和坚实光滑的肌肉。如果你要我描述,库德纳脸是尖的,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瘦。我是说他脸上所有的线条都是直的,没有任何坑坑洼洼。脊椎、鼻子、嘴、眼睛——全部的线条和角度都是又直又细。我们知道的库德纳就是这个样子。他是奥莱特的一个很好的搭档。穿得很讲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是个粗暴的人,但是感觉很坚强!像猎人要找的大猎物。我敢断定,他是我们的目标!”

我同意他的看法:“看起来不是太坏。案发那天早上他来到旅馆,第二天早上就离开了。他离开后就改名了。现在他和‘黑暗之人’是一伙的。看起来一点也不糟糕!”

迪克说:“我告诉你,看上去这三个死尸的事一点也没有影响他,我在想库德纳躲在哪儿合适。”

“猜不出来。但是如果他还没有和奥莱特联系的话,库德纳就应该不是凶手,他也许能给我们答案。”

我从床上跳下来:“我觉得这个伯基不简单。你怎么看库德纳?”

“你比我清楚。”

“是的,但是如果我不认识他,你会怎么向我描述他呢?”

“有一点胖,左脸有一个红色的叉状的疤的家伙。怎么了?”

“这就足够了,这个疤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如果他没有这个特征,你就会根据他面部的所有细节去描述他。但是他有这个特征,所以你才能轻易地说,‘有一点胖,左脸有一个红色叉状的疤的家伙。’只有十分之一的机会,别人才会这样向奥莱特描述他。我和库德纳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是我和他的身材差不多,如果我的脸上也有个疤,奥莱特也会把我当做他。”

“然后呢?”

“不用说,如果我能假扮库德纳和奥莱特谈一谈,就能得到更多的线索,这值得一试。”

“你别以为这个办法能成,这不是在旧金山。库德纳在当地很有名。”

“那有什么?奥莱特是唯一一个我想要欺骗的人,如果他认为我是库德纳,那就太好了。如果他不这样认为,也没关系。我不会硬要他把我当成库德纳。

“你打算怎么弄这个疤?”

“这个简单!我们有库德纳的相片,这个疤被罪犯美术馆展示过。我需要一些硝棉胶,药店有售,有几个牌子的可用于割伤和止痒,用那个涂一下,就可以在我的脸上制造出库德纳的疤。硝棉胶在光滑的皮肤表面很快就干了,可以涂厚些,让它突出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旧疤了。”

第二天晚上11点过后,迪克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奥莱特在太平洋街的彼咖迪家,很明显他已经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了。我的疤已经涂好了,我上了一辆的士,和迪克聊了几分钟,就在彼咖迪家附近的角落里闲逛。

“他坐在左边最后一张桌子。我出来时,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你不要去晚了。”

我告诉迪克:“你最好叫出租车守在外面,也许奥莱特会和我一起离开,我就能刚好站在你旁边,以防事情有变。”

彼咖迪住的地方是一个又长又窄又低的地下室,因为有灰而显得昏暗。中间是用于跳舞的一块狭窄空地。其他地方堆着许多铺着脏桌布的桌子。

我进去的时候,大多数的桌子旁都有人,有六对夫妇正在跳舞。只有极少数看上去是早上没有在警察总部排过队的。

从烟雾中看过去,我立即看到了奥莱特,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无表情又假装很警觉地看着那些舞者。我从房间的另一边下去,手里拿着火直接穿过那个跳舞长道,这样他就很容易看到我脸上的疤。然后我选了离他桌子不远的一张空桌,面对着他坐下来。

十分钟过去了,他假装对舞者感兴趣,我凝视着桌上的脏桌布;但事实上我们注意着彼此的眼睛。

他的眼睛——灰色的眼睛,黑色的瞳孔,不太深,看上去很黯淡——冷漠、坚定、让人难以了解,他看到了我;他慢慢地站起来。一只手——他的右手——放在他黑色外套的口袋里。他直接走到我的桌子旁,坐下来。

“库德纳?”

当我和他对视时,我假装很冷漠地回答道:“我听说,你正在找我。”

他坐下来,左边稍稍对着我,这样他的右手可以直接用口袋里的那支手枪进行射击。

“你也在找我。”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我只是咧开嘴笑。但是这个笑不是发自我的内心。我意识到我犯错了——我们之前做的可能就是白费了。当我无意中发现这个人不是找朋友库德纳时,那就会引起枪战。

我的枪在裤子的腰带里,一个我能很快拿到它的地方,但是他的枪就在他手里。我在桌子的边缘小心地让我的手保持不动,同时我笑得更夸张了。

现在他的眼睛也变了,我看得越清楚,就越害怕。他灰色的眼睛变得更暗和更麻木了,瞳孔变得更大了,逐渐增加的白色也隐藏在灰色之下。之前我观察过两次像这样的眼神——我记得他们意味着什么——一个天生杀手的眼神!

过了一会儿,我说:“说说你有什么苦衷。”

但是他没有上当,不和我说话。他摇摇头,紧闭的嘴巴表示不愿意闲聊。他的白眼球正在变大,阴沉得使上面的睫毛都卷起来了。

要来的终会来!等待是没有用的!

我用脚在桌下碰了碰他的胫骨,同时把桌子推到了他的膝盖旁,自己钻过去。他枪里的子弹射向了一边。另一颗子弹——不是从他枪里射出的——射中了我们之间的桌子。

当第二声枪响从后面传来时,我用左胳膊带着他,让他在我的旁边。然后我松手,离开了他,沿着墙翻滚,转过来,面对子弹过来的方向。

我转过来,刚好可以看见——突然跳入视线的是走廊的一个角落,后面刚好通向一个小食堂——库德纳有疤的脸。看不到的时候,奥莱特的枪里发出的子弹使墙上的灰泥四处飞溅。

我一想起奥莱特的脑海里呈现出他躺在地上、面对两个库德纳的情景,就不禁笑了。但当他瞄准我时,我笑不出来了。幸运的是,他翻过身来向我开火时压到了他受伤的胳膊,痛得他又退了几步,没有打中我。

他换了个舒适的姿势,我用手和膝盖爬到了彼咖迪厨房的门口——只有几英尺——让自己躲进了墙里一个安全的角落;除了我的眼睛和头还在外面,因为我还要看看发生了什么。

现在奥莱特离我有十到十二英尺远,他平躺在地上,对着库德纳,他的手里有一支枪,另一支在他身旁。

穿过房间,大约三十英尺,库德纳躲在一个安全的角落里利用空隙向地板上的男人不间断地开火,偶尔朝我这个方向开几枪。我们都躲在自己认为安全的位置。这有四个出口,彼咖迪的顾客都从这四个口出去了。

我的枪已经没子弹了,但是我在玩一场比耐力的游戏。我认为库德纳已经告诉奥莱特自己正在找他,所以才会出现在现场。他们之间发生什么了,蒙哥马利的谋杀案后面隐藏着什么,对我来说仍是个谜,但我现在不想去找答案。

他们还在开火。库德纳在他的角落里,两个人还在不停地互相射击,他又在躲闪。现在奥莱特的头正在流血,他用一条腿慢慢地爬着。我不确定库德纳是不是也被击中了。

每个人开了八枪,也可能是九枪,当库德纳突然跳入我们的视线时,他被击中了,他的左手还在像个机器似的开枪,右手的枪挂在旁边。奥莱特换了枪,放在他的膝盖上,他的新武器正瞄准了他的敌人。

不能再这样了!

库德纳放下了他左手里的枪,当他举起右手拿的枪时,他向前倒了。奥莱特停止了开火,从后面倒了下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库德纳又开了一枪——打中了天花板——碎片都落到他的脸上。

我跳到奥莱特的旁边,把他的两支枪都踢开。他静静地躺着,但眼睛是睁开的。

“你是库德纳,还是他是?”

“他是。”

“很好!”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我走到库德纳躺着的地方,把他翻过来。他的胸部中枪。

他的厚嘴唇动了动,我把耳朵凑过去。“我打中他了吗?”

我骗他说:“是的,他已经倒了。”

他的脸上露出了笑。

他用嘶哑的声音喘着气说:“对不起……旅馆中的三个人……,弄错了房间,其中一个……不得不……其他两个……保护自己……我……”接着,他颤抖了一下就死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同意奥莱特和我谈谈。我告诉他库德纳在临死前所说的话。

奥莱特把手从沉沉的绷带里伸出来,说:“那我就明白了。那也是第二天我离开后就换名字的原因。”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猜你现在已经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不承认他所说的:“没有,我还没有弄明白。对于这个案件,我有一个想法,但是还有一些细节需要理清。”

“不好意思,我不能帮你,我隐瞒了一些事。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这也许能帮你。从前,有一个聪明的赌徒——报纸上都称他是智多星。终于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赚了足够的钱,他想放弃赌博,安心做一个诚实的人,他有两个心腹——一个在纽约,一个在旧金山——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知道他曾经是个赌徒。他怕他们两个出卖他,所以他认为如果他们被解决了,他以后的日子就会安定。可是凑巧的是,这两个人从来没有见过面,所以这个智多星让他们两个都深信,另外的一个人和他们是一体的,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可能被杀害。两个人对此深信不疑。纽约的那个人去了旧金山见另一个人,旧金山的这个人也被告知纽约的这个人将会某一天会住在某个旅馆,智多星推测出这两个人见面时有个平等的机会——他认为这也刚刚好。但是他肯定一个人会死,即使另一个逃离了绞刑,那么也还会有一个人留下来去处理后事。”

故事里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有太多的细节,但是很多疑问都有了答案。

“你是怎么猜出库德纳进错了房间的?”

“非常有趣!事情刚好是这样发生的:我的房间是609,凶案发生在906室。假设他知道那天我预订了房间,他去了旅馆,匆匆看了下登记。他没有仔细看,如果他看了,也许就能逃过这一劫,但是他没有转身,只是匆匆地看了一眼——对着桌子,当你看到这颠倒的三个数字时,你就在脑海里把它们调换过来,变成正确的顺序。比如123,你看到的是321,然后你的脑海里把他们换成了123,那就是库德纳做的。当然,他被高估了,他正在想着工作的事,没注意到609颠倒了,所以他才看成了609。他转身就进了906室,戴弗林的房间。”

“那就是我所猜测的,”我点点头同意他所说的话,“然后他看了钥匙架,看到里面没有906的钥匙。所以当时他想他不如做自己的工作,当他在走廊里闲逛时,也没人注意。当然,他本来可能在安利进来等斯戴弗林时上楼去房间,我怀疑是这样的。”

“我认为案件刚好发生在他们到达旅馆的几分钟后。当库德纳打开没有上锁的门进去时,安利斯可能一个人在房间——戴弗林正在浴室整理杯子。”

“安利斯和你的身材、年纪差不多,远距离看,你们还有点像。库德纳把他当成你,然后戴弗林,听到外面的混战,弄掉了酒瓶和杯子,冲了出来。”

“正是这样,库德纳认为杀两个人和杀一个人没区别,他不想留下任何目击者。”

“那可能就是英格拉哈姆所研究的结果。他在从房间到电梯的路上,听到了吵闹声,就决定去看看。库德纳把枪放在脸上,这样他就能把两具死尸放进衣橱里。然后他用刀刺了英格拉哈姆的背部,使劲地把门关上。那就是关于——”

生气的护士过来了,她命令我出去,责怪我让她的病人太激动了。

当我转身要走的时候,奥莱特阻止了我。

“关注一下纽约的那个人,也许你能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故事还没完。这里没人认识我,据我所知,在彼咖迪店里开枪是自卫。我一痊愈,就会回东部,那儿将有个智多星执掌大权。那是个承诺!”

我相信他。

淼淼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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