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直接从州立医院来到我曾作为无家可归者在那里度过了一天一夜的市区大桥下,但是我没能找到他。我惟一的证人已经消失了,搬到其他临时居所去了,消失在日日夜夜充斥在我们眼前的庞大的游民队伍里。只有他知道把刀子给了我那无辜的当事人的那个人的身份。我一直那么肯定,那么自信,知道是谁干的,他为什么要这样于。但是,此刻当我坐在那儿听着公诉人开始陈述时,我怀疑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卡桑德拉·罗伊斯切的陈述清晰、精确,字字句句义愤填膺,你不由得会以为被告所受的指控不是他杀死了某个他从来不认识的人,而是杀死了他自己的母亲。这种事我以前听说过无数次,在梦中也多次梦见过。在某个地方肯定有一本卷着书角的手册,逐段叙述了在审判杀人犯的开始陈述中,公诉人应该说些什么。一切都有公式可循;公诉人必须证明的每一个事实都已到位。

罗伊斯切身穿一件普通的黑上衣,深色长袜和黑鞋子,站在离陪审席几步远的地方。她变换了一下语调,用庄重的声音轻轻地念出一串她准备传唤的证人的名字,以及她期望他们每人能够提供的证据。

“当你们听完了所有的证据,”她最后说道,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自信,“我知道你们就会同意,州法院终于卸下了重担,约翰·史密斯毫无疑问是有罪的。”

被告——人们只知道他名叫约翰·史密斯——坐在我身旁,摆弄着他的领带。他以前从未戴过领带,现在每天早上副治安官把他带进法庭时,我就把领带戴在他脖子上。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理了个不错的发型,看上去完全像个正常的年轻人,只是有时他还会张大着嘴,脑袋两边来回摇晃。他在陌生人面前显得很胆小,甚至有些害怕,但我发现他对正在进行的程序也感到很好奇。起初,他眼睛老是盯着桌子,不愿抬起头来,但是,当他渐渐习惯了环境,尤其是那十二名陪审员的脸后,他开始抬起眼睛来。

他看着卡桑德拉·罗伊斯切对陪审团陈述他为什么应该被判谋杀罪。在她讲完后,他对她笑了笑,仿佛她刚才讲的是一些赞美之词似的。

罗伊斯切让法庭上的人听她陈述了将近一个小时。她坐下后,挤坐在硬木凳子上的听众挪了挪身子,发出一阵轻微的沙沙声。我低头坐在椅子里,两个食指压在嘴唇上,心里仍在思考着,当法官叫到我的名字时,我到底该说些什么。

“你想做一个开始陈述吗?”宾汉姆法官问道。

我朝陪审团看过去,看着他们眼里的神情。

“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边说边站起身来。

选择陪审团花了四天时间。在那四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一直在说服他们:他们出庭的任务不是要弄清楚昆西·格里斯沃德被谋杀的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是州法院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这种事我以前做过无数次,说服陪审员们在他们考虑给某人定罪前,不要去注意可能发生了什么这一类常识性的问题,而是要强调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这次情况不同。如果我要打赢这场官司的话,单单坚持证据确凿还不够。

我站在陪审席的一侧,一只手放在扶栏上,一只手伸进西装口袋里。这个陪审团和所有其他陪审团没有什么两样,其中三人大学毕业,一两个人高中毕业后还接受过一些培训,但大多数人的正规教育都只到高中为止。他们中间没有医生、律师、公司行政人员,也没有人担任过任何重要的公共职务。十二个陪审员中有四人已经退休,七个女陪审员中有三人已经当了祖母。虽然陪审团的组成不具有很好的社区代表性,但从另一方面讲,它是一面完美的镜子,照出了我们的真实面目。这是一些愿意主持公道的人,他们愿意跟随知道什么是公道的人,不论那人是谁。我坦率地开始了我的陈述。

“在各位做忠实回答宣誓时,我有机会向你们一一提出了问题,我们花了很多时间谈论证据确凿及其含义。罗伊斯切女士不断地说,证据确凿并不以意味着不能有一点疑问,而我则在不断地说服你们,在你们判定某人有罪之前,最好不要有一丝疑问。我这一辈子很久以来都是这样做的,而且永远不会改变。我们不断地问这些相同的问题,不断地使你们相信‘证据确凿’的含义。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我的眼睛扫过前排,逐个地看着每个陪审员,最后落在一位少妇——玛丽·艾伦·康克林——身上,她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坐在那儿。

“因为我很久以前就懂得了,胜诉的最好办法是使陪审员们相信,他们的责任不是判决被告是否有罪,而是裁定州法院是否能够证明被告有罪……证据确凿地证明。”

我的目光从那位两个孩子的母亲的身上移开,落在了后排一位拉丁美洲裔的中年男子赫克托·皮卡多的身上。

“你们到这儿来不是来判断事实真相的;你们来这儿是要判定州法院告诉你们的是否是事实的真相,也不是要你们相信他们的话,而是要你们用最严格的标准证明他们的话。我需要的是能够坚持这一点的陪审团——被告有权选择能够坚持这一点的陪审团。这就是我不断地提出那些问题的原因,问你们州法院承受这个困难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负担是否公平,问你们公诉人必须证明这个案子,而被告不必证明任何东西是否公平。”

我离开扶栏,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低头看着铺着地毯的地面。我自己笑了笑,摇摇头,过了一会儿,抬起眼睛,侧眼看了一眼陪审团。

“事实是,在大多数案子中,如果我们必须证明什么的话,我们是无法办到的,因为,你们知道,在大多数案子中被告是有罪的。”我从眼角看见法官突然抬起了头。

“那就是被告律师始终强烈坚持举证责任全在公诉人身上的原因;那就是在多得记不清的案子里,我始终坚持被告不用站到被告席上来为自己作证的原因。”

长桑德拉·罗伊斯切坐在椅子边缘,时刻准备着,一旦发现任何可以反对的东西,立刻站起来提出反对。

“我们有这么一条非常著名的陪审团法律要点说明——在你们宣誓担任陪审员时宾汉姆法官对你们说过,我在各位作出忠实回答宣誓时也花了大部分时间讲述这一点,那就是你们不能宣判任何人有罪,除非他们的罪行证据确凿。另外还有一条陪审团法律要点说明,我们还没有谈到,但是,如果被告要求的话,我们必须将之公布于众。”

我走回律师席旁,打开放在我的拍纸簿旁的文件夹,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来。

“就是这个,”我说着,挥了挥手中的那张纸。

“这就是名为‘被告不作证’的陪审团法律要点说明。该说明规定,你们不该对被告不作证发表意见,你们决不该在审议时考虑那个因素。法官会对你们说,这个规定并不重要。但是,事实上它很重要。那表明被告有一些不想让你们知道的事情。那并不一定表明他这次肯定犯了罪,也许只是表明他以前做过一些坏事,犯过一些严重的罪行,一些表明他不诚实或有强烈暴力倾向的罪行。那些情况也许会使陪审团认为,由于他以前犯过罪,他很可能这次又犯了。

“有过这样的例子。在庭审时被告不作证,因为尽管他这次没有犯罪,但他有过犯罪记录,而无法让人相信他讲的是真话。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被告不作证是因为他有罪。被告犯了罪,但是,由于律师不能让会作伪证的人作证,由于被告惟一能提供的真实证词就是招供罪行,因此他根本就不能作证。于是,陪审团就必须懂得这一法律要点说明,”我说着,将手中的那张纸举到齐肩高,然后把手放到一侧。

“谁也不许强迫罪犯作证,”我继续说道,飞快地看了卡桑德拉·罗伊斯切一眼。

“谁也不许阻止无罪者对他们所了解的情况作证。”

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举起手以引起法官的注意。

“反对,法官大人。”她说,并没有提高嗓门,刚好使人们能听见她的声音。她很聪明。在这场游戏中发火还太早。

宾汉姆双手紧握,支着下巴,礼貌地笑了笑。

“请讲。”

“安托内利先生不是在陈述他希望有证据证明些什么,而是试图给被告的可信度定性。”

法官转向我,脸上带着同样礼貌的微笑。

“我认为,法官大人,陪审团有权知道证人是在什么情况下作证。例如,当一个专家证人作证时,那个专家的资格——”

“在审查证人时就已经被调查清楚了,”罗伊斯切插话道。

“但是,他所说的根本就不是专家的资格,法官大人,他是想用陪审团法律要点说明——很明显,法律要点说明似乎不适用于本案——来提高证人的可信度。”

那正是我想达到的目的,我们两人都清楚要想阻止这个话题为时已晚。她只不过是尽力想让陪审团知道,我没有遵守游戏规则,让法官知道,即使是在开始陈述中,她也坚持必须遵守规则。她很精明,但是,她要是知道我是多么欣赏她的精明的话,她一定会感到十分惊讶的。

宾汉姆已经听够了我们两人的争论。

“也许有关陪审团法律要点说明应该留到辩论结束时再讨论·”他用他那彬彬有礼的口气说道,使他的每一个决定听上去都像是有益的建议。

罗伊斯切提出反对时,我一直站在原地没动。现在我向前走了几步,离陪审团更近了,接着我刚才的话头继续说下去。

“本案的被告将要作证,他将告诉你们他所知道的事情,尽管他所知道的一切仅仅是他没有杀害昆西·格里斯沃德,他这一生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他住在大桥下,那座你们中的一些人每天开车上班时经过的大桥。他是这个城市里的无家可归者之一。他们每天四处游荡,捡垃圾,捡其他人扔掉的东西,捡他们能穿的东西,捡他们能用的东西,捡他们能用来换点钱或食物的东西。他住在桥下,无家可归,孤独一人,有人给了他一把刀——杀死昆西·格里斯沃德的那把刀。他拿了那把刀,保留了下来,当警察去的时候,他告诉他们刀是他的,并告诉了他们他是怎么得到的。”我耸耸肩。

“他们不相信他。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他?一个匿名电话告诉了警察在哪儿可以抓到凶手,而他就在那个地方,他手中有那把刀,而且——咱们还是照直说吧——他们认为他疯了。”

我停顿了一下,双手放在扶栏上,身体前倾,注视着陪审员们的眼睛。

“当你们听他作证时,你们也会有同样的看法的。他说的话很滑稽。他的话并不总是非常清楚,有些词好像永远也说不出来。他会转动眼睛,他的嘴角有时候会耷拉下来,我甚至还看见他流过口水。”

我猛地转过身来,朝他坐的地方看去。他正看着我,脑袋向后仰,嘴半张着,苍白的眼睛里流露出渴望、信任的神色。

“难道他会杀人?”我问道,朝陪审团转过身来。

“不,你们会觉得那是他最没有能力做的事。当你们听完了他的话以后,当你们听完了他从孩提时代就受到的肉体折磨和性虐待的揪人心肺和令人愤慨的故事以后,你们就会认为他根本不可能杀人。他是一个谁也不要,甚至连他母亲也不要的孩子。没人关心他,没人保护他,没有人为他做过任何事情。没人送他上学,甚至连身份也不给他。没有他的出生记录,没有他的任何记录。他根本不存在。他连名字也没有。”

我扭头看看他,然后又转过头来。

“约翰·史密斯?那是警察逮捕他,指控他犯有谋杀罪而发现没有他的指纹记录时给他起的名字。他的真名叫丹尼。如果说他有过姓的话,丹尼也不记得了。由于从来就没有过他名字的记录,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姓什么。实际上,丹尼一出生就是个孤儿。他要是没有来到这个世上也许反而更好。不,”我说,改变了主意,“要是那些对他做出种种恶行的人没有来到这个世上反而更好。”

我冷静地描述了他所遭遇的几件事情:他被用链条锁在床上,他身上布满了鞭痕和香烟的烫痕。

“公诉人会坚持认为,这些可怕的事情把他变成了一个没有良心的动物,他会毫无理智地去杀人。你们听了他的证词后,可以自己做出判断,看他是不是一个他们所说的邪恶的杀人犯,还是你们所见过的最不具备伤害能力的人之一。”

我双手插在裤袋里,在陪审员席前面来回走动。然后,我皱起眉头,停住脚步,抬起头来。

“他们指控他杀了一个人。那没道理。他们应该指控他杀了两个人。”

法庭里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一点声响,就好像大家都在屏息敛气,等待着下面将要说些什么。

“被告被指控杀害了昆西·格里斯沃德。但是,不管是谁杀害了昆西·格里斯沃德,他在这之前肯定还杀过一

个人。是两起谋杀,不是一起;是两个巡回法院法官被杀害了,不是一个。在将近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中,从没有人杀害过在职法官,而现在,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有两位法官被杀害了,而且是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被杀的。卡尔文·杰弗里斯,那位巡回法院的主持法官,是在法院后面他停车的停车场里被人用刀捅死的。昆西·格里斯沃德,他在杰弗里斯死后担任了巡回法院的主持法官,是在同一个地方被杀死的。被告被指控犯了一起谋杀罪,而没有被指控另一起。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他与卡尔文·杰弗里斯谋杀案毫无关系。但是,让我再重复一遍:不管是谁杀死了卡尔文·杰弗里斯,杀死昆西·格里斯沃德的也必定是他。约翰·史密斯——丹尼——没有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他也没有杀害昆西·格里斯沃德。”

我走到陪审员席的一侧,证人席的旁边,朝挤得满满的法庭看去,每一双眼睛都在看着我,每一张脸都露出聚精会神的表情。在最后面,最后一排,詹妮弗正在表情严肃地看着我,仔细聆听着每一个字。

“你们一定还记得卡尔文·杰弗里斯谋杀案,”我说,又回过头来看着陪审团。

“我们看到的,我们谈论的全都是那桩案子。从州长到下面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卷入到这桩案子里去了。不管警方做了什么,那都是不够的。我们要求拿出结果来;我们要求抓获凶手;我们要求依法惩处凶手。”

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朝律师席看过去,只见卡桑德拉·罗伊斯切正在做笔记。我停住话头时,她举起手,看见了我的目光。

“他们从来没有抓住过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的凶手。警方不知道凶手是谁,地区法官办公室不知道凶手是谁。”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知道我的用意,即使那样,她也无法完全相信。

“法官大人,”她猛地站起身来说道。

“我可以提问吗?”

我假装很生气。

“法官大人,这是公诉人第二次打断我的开始陈述。我并没有那样对待罗伊斯切女士,不论我对她所说的有什么看法!”

宾汉姆一句话没说,而是挥挥手,表示他有话想私下里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从离陪审团最远处的法官席一侧走下来。

“你有什么反对意见,罗伊斯切女士?”他问道。

他的声音始终彬彬有礼,但他无法完全掩饰心中的恼怒。他喜欢一切都进行得顺顺当当,这时他已经能感觉到即将到来的麻烦了。

“他的陈述显然是假的,”罗伊斯切强调说。

“他和我一样清楚他所说的不是真实的。警方逮捕了杰弗里斯谋杀案的凶手。凶手招供了。而且,法官大人,”她用力地小声说道,“他想把杰弗里斯谋杀案扯进来,以此迷惑陪审团。那个案子与这个案子毫无划关系。”

宾汉姆听着她的话,眼睛看着地面,拇指和食指捏着人中。她说完后,宾汉姆看了看我。

“我有权发表我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法官大人——任何能够说明这个案子的事实的看法。罗伊斯切女士应该听得更仔细些:我没有说警方没逮捕任何人,我是说他们从来没有抓住凶手。”我们所站的距离仅相隔几英尺。我的目光直接移到了她身上。

“如果你认为他们……”

她大怒。她直视着法官,他又在低头看着他的鞋子。

“他知道我没有机会反驳他的开始陈述。”

“你当然有机会,”我打断她的话。

“那叫结束陈述。”

宾汉姆抬起头来。

“被告有权提出不同的看法。公诉人有权提出任何反驳那种看法的相关证据。”他看看我,又看看她。

“你们两人都是优秀的律师。到目前为止,你们两人都做得不错。”他微微点了点头,露出一丝笑容,又说道,“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

这是一个恰如其分的严厉警告。

罗伊斯切回到她的座位上,宾汉姆也回到他的法官席上。

“安托内利先生,”他坐下后说道,“请继续讲。”

我朝法官点点头,然后转向陪审团。

“先是卡尔文·杰弗里斯被杀,接着是昆西·格里斯沃德。他们两人被杀的方式相同,他们两人被杀的地点也相同。但是,他们到底为什么会被杀呢?谁会有理由去杀害他们两人呢——不单单是卡尔文·杰弗里斯,而且还有昆西·格里斯沃德?”

我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揉了揉脖子后面。

“这个案子的最大难点就在于:必须弄清楚为什么有人想杀害昆西·格里斯沃德。每一个认识卡尔文·杰弗里斯的人都能理解为什么有人想要他死:他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之一。”

那完全是一种纯粹的本能。如果有时间多考虑一下的话,罗伊斯切也许不会那样做。不知是出于颜面问题,还是出于她对庭审规定的认识,卡桑德拉·罗伊斯切凭着一时的冲动,忽地站了起来。

“反对,法官大人。”

这一回,法官对她表示赞同。

“安托内利先生……”

我转过身来,瞪眼表示蔑视。

“卡尔文·杰弗里斯的性格不仅提供了别人杀他的动机,而且提供了本案中的受害者被杀的原因。证人——被告打算传唤的证人——的证词将证实我所说的有关已故法官杰弗里斯的一切,法官大人。”

法官噘起嘴,十指相互敲击着。

“很好,”过了一会儿,他说道。

“但请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我感到那话毫无理由,于是,我又转身面对着陪审团,面带不合时宜的微笑。我自己也觉得好笑:那话竟然会使我如此生气。我和所有法官一样,非常尊重宾汉姆,但是,他和其他人一样,是传统观念的奴隶。我们不应该说死人的坏话。

“杰弗里斯法官活着的时候我就说过他的坏话,”我对陪审团说。

“我当着他的面说他的坏话。他曾经把我关进监狱,因为我在一次审判中对他讲了我的真实想法。我也许不该讲真话。我讲了真话,他把我关进监狱,我也许是活该。但是,不管我是不是活该,卡尔文·杰弗里斯对我的所作所为与他后来对我认识的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那是一个我喜欢的人,一个我认为会成为这个城里最优秀的律师之一的人。他的名字叫艾略特·温斯顿,卡尔文·杰弗里斯对他的所作所为比谋杀还要恶劣。

“法律是社会的集体智慧,它要求我们按照理智的法则生活,要求我们控制冲动,以文明人的方式行事。那些身穿黑色法袍的法官,肩负着比任何人都重的责任,毫无畏惧,毫无偏袒地用法律来审判站在他们面前的人,我们几乎想不出,有哪一个法官比卡尔文·杰弗里斯的能力更强,脑子比他更聪明;我们也几乎想不出,有哪一个法官会比他更不配尊敬的法官这个称呼。卡尔文·杰弗里斯是法律界的耻辱。他对法律毫无兴趣;他对正义毫无兴趣。他只关心权力,以及如何用权力来获得他想得到的东西。而他想得到的,女士们,先生们,他最想得到的,是艾略特·温斯顿的妻子,而且不单单是他的妻子。

“那时艾略特年轻、聪明,工作努力,雄心勃勃,有一个他深爱的妻子,还有两个他疼爱的孩子。他遇见了卡尔文·杰弗里斯,对自己受到关注而感到高兴。他成了法官仅有的几个朋友之一,杰弗里斯和他谈法律,杰弗里斯想——或者说他声称想——帮助他。艾略特对他绝对信任,因此,当杰弗里斯告诉他有关他妻子的事情时——那都不是真的——他没有理由怀疑他的话。艾略特开始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但是,他绝没有想到她是在与他自己尊敬的人通奸,而这个人没有孩子,待他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

“他们设计陷害他,他们两人,他可靠的朋友和他忠实的妻子。他们不断地用假传闻和可怕的谎言来增加他的疑心,搅乱他的大脑,直到把他逼得精神错乱。艾略特被指控杀人未遂,送进了精神病院。他被送走后,他妻子与他离了婚,嫁给了法官;然后,他们两人一起宣称他是个不合格的父亲,因此好心的杰弗里斯法官就可以收养艾略特的孩子,称他们为自己的孩子。”

我把手放在扶栏上,朝陪审团俯过身子。

“这一切与被指控犯了谋杀罪而正在受审的约翰·史密斯有何关系?按卡尔文·杰弗里斯的指示行事,确保艾略特·温斯顿被送到一个他无法干扰他从前的朋友和他的前妻的一切行动的地方去,干这件事的那个法官就是昆西·格里斯沃德。”

我的目光从陪审席的一头扫到另一头。

“你们认为是谁最希望卡尔文·杰弗里斯和昆西·格里斯沃德死?你们认为是谁有杀死他们两人的动机?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不是约翰·史密斯。”我说道,转身朝律师席走去,边走边摇头。

我结束陈述时已近下午四点,宾汉姆法官决定第二天上午再传唤公诉人的第一个证人。陪审团成员从审判室鱼贯而出。当我们身后的听众拥进过道,慢慢地移步走出后面的双开门时,卡桑德拉·罗伊斯切耐心地等待着,直到声音静得法官能听清楚。

“请讲,”他说,脸上挂着愉快的微笑。

“法官大人,我们到你办公室去好吗?”她问道,也看了我一眼。

“我有件事想请法庭考虑。”

宾汉姆法官的办公室只有一个窄窄的房间。两扇大窗户占去了他棕色木质办公桌后面墙上的大部分空间。没有窗帘,软百叶窗一直拉到顶。淡色书架上放着州法院所有案件的全集,那是上诉法院判案的依据。在对面通往书记员办公室的门旁边的墙上是一个三层的小书架,上面放着他妻子的照片,还有他已成年的孩子们的小家庭的照片。在最底下一层看不见的角落里,有一尊已经失去光泽的网球运动员的黄铜塑像,手里的球拍高高举过头顶。那是在某次早已被人遗忘的乡村俱乐部锦标赛中获得的奖品。在他办公桌后面的角落里立着一根高尔夫轻击球杆,他不用起身就能够着。由于年代久远,而且使用频繁,缠在球杆把子上的胶带已经散了开来。

宾汉姆脱去法袍,小心地将它挂在门后的衣钩上,换上了西装。他身高不到五英尺九,但他身体健康,步履轻快,看上去比实际身高要高一些。他头发很短,梳理得紧紧贴在头皮上。他的脸和双手很干净,他的牙齿整齐雪白。他这种人即使穿着西装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时看上去仍然是衣冠整洁。他坐下来,先后将西装里面的衬衫袖子拉拉好。

他看着罗伊斯切,抬起眉头,等着她开口。然后,他突然把目光转向我。

“恭喜你,”他说,光滑的额头微微向前倾。

“我刚刚听说,”他转向罗伊斯切,“安托内利先生要结婚了。”他解释说。

“什么时候举行婚礼?”法官愉快地问道。

“过几个星期吧,”我答道。

“等这个案子一结束。”

尽管我们两人几乎毫不相识,但是卡桑德拉·罗伊斯切把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满脸堆笑,立即也向我表示祝贺。然后,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她又开始极尽毁灭我之能事。

“法官大人,坦率地说,”她说,嘴边的微笑依稀可见,“安托内利先生在他的开始陈述中提出了一些州法院没有料到的问题。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请求修改我们的证人名单。特别是,我希望获准传唤警察局的人,让他对杰弗里斯法官谋杀案的调查结果作证。”她停住话头,靠坐在椅子里。

“他们原来没有打算这样做,法官大人。这当然会延长这个案子的审理时间。但是,在出现了今天法庭上的那种情况之后,我想我们别无选择了。”

宾汉姆点点头,然后转过脸看看我。

“我准备同意她的请求——除非你想用其他理由说服我。”

“你打算传唤谁?”我问她。

她耸耸肩膀。

“案件的主要调查员之一。我还不知道是谁。”

“我没意见,法官大人,”我说,尽量显得无所谓的样子。

他看看罗伊斯切,然后又看看我。

“那好,”他说着站起身来,“看来今后的几个星期一定会很有趣。”

法庭里空空荡荡。丹尼被带回牢房去了。我收拾起散放在桌上的记事簿和文件,塞进公文包里。

我小心翼翼地拎起公文包,希望重新缝过的皮把手不会散开。在外面的过道里,霍华德·弗林正倚在墙上看着报纸。他一见到我,马上把报纸一叠,塞进上衣口袋里,与我并排朝电梯走去。

“你的表现真棒。你觉得你能证明两起谋杀案都是艾略特干的?”

“证明?当然不是!我要做的就是让他们想想,也许是他干的。证明?我根本不

知道从哪儿着手。”

我们乘电梯来到一楼。我们从进入法庭的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金属检测器旁走过时,突然响起一阵扭打声。一个肩膀很宽,骨瘦如柴的人被两个穿制服的人摁倒在地上,他一只胳膊在乱舞。那人是个流浪汉,头发又长又脏,胡子稀稀拉拉,身上的衣服肮脏不堪。

“让我进去,”他歇斯底里地叫喊着。那些人将他的手死死地拧在背后,好不容易给他带上手铐。

在法院外面,一辆装着塑料袋和废金属的购物手推车倒在台阶的最下面,轮子还在转着。有人说,那人想进去,被赶了出来,然后他就想从门里冲进去。似乎没人知道为什么。弗林和我交换了一个色。

“没什么,”他说,扭了扭嘴。

“一个疯子而已。”

我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你今晚有聚会吗?”我们走开时,我问道。

“是的,”他答道,脸上露出诡秘的笑容。

“除非你想出去喝个烂醉。”

“斯图尔特会去吗?”

“当然。”

“完了后你们要去酒吧?”

“当然。”他用眼角看看我。

“你去吗?”

“说不准。我也许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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