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把我的发现以及我的想法告诉弗林时,他看着我的神情,就好像我是应该呆在州立医院里的病人似的。

“你是在说,艾略特·温斯顿先杀了杰弗里斯,接着又杀了格里斯沃德?”

“不是,”我说。

“我说的完全不是那回事。我是说,不知为什么,这两件谋杀案似乎有联系。我所能肯定的是,杰弗里斯把艾略特逼得走投无路,而格里斯沃德却是把他送进去的法官。”

“送进州立医院,”弗林提醒我。

“不是送进监狱。那家伙试图杀死你。格里斯沃德帮了他一把。”

“是吗?”我惊讶地大声说。

“艾略特没有犯罪记录。他以为我和他的妻子有染,我可以作证他仅仅是想吓唬我。枪是在扭打中走火的。即使他被判了刑——而不是假释——他也应该几年以前就出来了。”

我的话没能说服弗林,他摇了摇头。

“格里斯沃德只是在履行他的职责。他别无选择。他将艾略特判送到州立医院,完全是依法行事。”

下午四点过几分,我们正站在县立监狱前面,等着去见约翰·史密斯。当太阳溜下西天的时候,街道对面公园里的树木把树影投到人行道上。一个健壮结实的少妇,两条腿将牛仔裤撑得鼓鼓的,肩上背着一只包,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匆匆走下台阶。

“不论怎样,都没有关系,”弗林继续说,眯缝起眼睛。

“我们已经知道是谁杀了杰弗里斯。”我不敢肯定我们已经知道那是谁干的,或者别的什么事情。

“好了,”他说,开始变得激怒起来,“咱们就算不知道是谁杀了杰弗里斯;咱们就算不相信那供词、自杀,等等一切。艾略特·温斯顿被牢牢地关在州立医院的法医病房里。在我听起来,这好像是个相当不错的不在犯罪现场的托词。”

“我跟你说过,”我说,语气比我的本意要尖刻得多,“我并没有说艾略特杀了谁。我并没有说他与此案有任何关系。”

他凝视着我,脸上浮着一丝迷惑不解的表情。

“那么你说的是什么?”

我也说不准。我有一种无助的感觉,觉得抓住了什么模糊不定的东西,抓住了你当时以为你明白的什么东西,但是,突然间,你一旦必须对它做出解释时,它便消失不见了。

“我不知道,”我承认,仍然试图想出自己到底指的是什么。

“你说得对。那不可能是艾略特干的,但是,那似乎不可能完全是巧合。”

弗林垂目看着他的鞋子,抚摩着下巴。

“那会是怎么回事呢?”他问道,抬起眼睛,我们的目光相遇了。

“那个承认杀害杰弗里斯的人——自杀的那个人——是个精神病患者。”

“那又怎么样?”

“要能弄清楚艾略特是否认识他,一定会很有意思。”

“医院里有几百个病人。但是,即使他认识他,那又怎么样?”

“那就又是一个巧合了,不是吗?”

我们朝前面的人口处走去时,弗林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那么你所了解的是,一个曾经认识遇害者的精神病患者碰巧认识杀死了遇害者的另一个精神病患者。到医院去,和医生谈谈——和艾略特谈谈,尽你所能了解有关雅各布·惠特克的一切。也许杰弗里斯之死和格里斯沃德之死之间有联系;也许两个凶手之间有联系……但是,艾略特·温斯顿呢?如果你不知道杰弗里斯对他干了什么,如果你不知道他妻子对他干了些什么,你甚至想都不会想到这事。”

当然,他说得不错,至少在我的意识中认为他是对的。我撇开所有模糊不清的想象和隐隐约约的怀疑,尽力集中思想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到那里去。

“那个心理学家同意去见史密斯吗?”当我们走到门口时,我问道。

“他会的,”弗林自信地答道。

“我还没有给他打电话。我想先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

我们做不了什么。约翰·史密斯被带进一个没有窗户的小会议室里。他的头低垂在肩膀之间,两边来回摆动,而他的眼睛呆滞无神,死死地定在同一点上。看守带他走到我和弗林等候的桌子前,帮助他坐到椅子上,然后在他身旁跪下,解去他的手铐。看守的身板壮实挺拔,下巴方方正正,肩膀宽大结实。他轻轻地拍拍他的背。

“你在这里不会有事的,”他轻声说道。

“这是你的律师安托内利先生。他今天在法庭上和你在一起的。记得吗?”

史密斯的头停止了摇动。一丝羞怯的笑容浮上他的嘴巴,然后又消失不见了。他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他垂下眼帘,头低了下去,开始慢慢地左右摆动。

我用对孩子说话的语调和他说话。

“约翰,这是弗林先生。他将帮助我们办理你的案子。你愿意问个好吗?”

不知道他是否听见了,但他没有听见的表示。他的头像个钟摆似的晃动着,长久的循环往复的运动,当摆动到一端达到最大幅度时,仅仅有一瞬间的犹豫,然后复又垂下,从相同的轨道迅速地摆回,直到在另一端再次停止。

弗林似乎变得紧张起来。卫兵走开了,尽管这是违反规定的。弗林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香烟,用大拇指弹开火柴夹的盖子。虽然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但是听见这响声,约翰·史密斯的头定住不动了。

我向弗林转过脸去,但是已经为时过晚。他划着了火柴,当火苗燃起时,约翰·史密斯跳了起来,撞翻了金属折叠椅。

“不对!”他大声叫喊。

“不!不要点火!不要伤人!不要伤人!”他尖叫着。

他瘫倒在房间远端的墙角里,尽量躲得远远的,两只胳膊交叉抱在脸前,恐惧地畏缩成一团。

弗林站起身来,嘴里叼着还没点着的香烟,手里依然捏着燃烧的火柴。

“对不起,”他说,尽量表现得从容镇静。他从嘴里取出香烟。

“看见没有?我只是想点着这个。我不会伤害你的。”他谨慎地向前迈了一步。那男孩——他仅仅是个男孩——把膝盖缩得更紧了,两只胳膊死死抱住膝盖。弗林又向前迈了一步,跪下一条腿。他把火柴举在他面前。

“看,”他说,“我把它吹灭。”

说也没用。一看见那根火柴,他便尖叫起来,“不,求你了,不!”

弗林举着火柴,火苗越燃越大,然后,他慢慢地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火柴,掐灭了火苗。火苗一定烧痛了弗林的手指,但是,你从他的脸部表情上看不出来。那男孩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渐渐停止了颤抖。

“对不起,”弗林又说道。他站起来,弯腰想把他扶起。那男孩望着他,但一直抓着他的膝盖不放。

“没事的,”弗林轻轻地对他说。

“不着急。你感觉没事了就自己站起来。”他边说边直起身子。

“没有人会伤害你。我们在设法帮助你。”

当弗林走回桌旁时,史密斯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甚至当他站起来,扶起椅子坐下时,眼睛也没离开过他。

我见过一些人,他们的某些能力我只能想象,他们能够和狗、猫甚至马交流沟通,但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见过任何人用那种方式与另一个人类交流。霍华德·弗林和那个不幸的人面对面坐在桌子两旁,两人之间在交流着什么某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但使那男孩有了反应的东西——不是用话语,甚至不是用手势——那只不过是一个表情,那种表情你要是见了,肯定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一个不知道——没有明确意识到——自己是谁的人的表情,是一个和我们其他人一样没有把自己与周围的世界永久隔离的人的表情。抛开头脑里的所有念头,摆脱感受到的所有感情、所有恐惧的本能,只留下你自己的真实部分,即你的自我,这样,你就可以理解所发生的事情。无言的话语,甚至对自己也保持沉默的思想——不需要表达便能领悟的思想,那就是我眼皮底下正在发生的沟通交流。

“你能跟我们讲讲比利吗?”弗林终于问道。

“朋友,”一个词的答复。

“比利给你的刀子?”

史密斯点点头,弗林又问,“比利去哪里了?”

“走了。比利走了。”

“他去哪里了?”

“走了。”

“但是去哪了?”

“河里。”

我瞥了弗林一眼,但是,他非常专心,没有注意到。他的胳膊交叠放在桌子上,身子前倾,抬起头,微笑着。

“你叫什么名字?”他简单问道。

那男孩以微笑相报。

“丹尼。”

“你姓什么,丹尼?”

房间里是如此寂静,我想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他脸部表情依旧,看着弗林说道,“丹尼。”

弗林耐心地点点头。

“丹尼是你的名字。你还有一个姓。我的名字叫霍华德。”

“霍华德,”那男孩重复道。

“对。我的名字叫霍华德。我姓弗林。你的名字叫丹尼。你姓什么?”

他眼睛里闪过一线明白的目光。那是人们在第一次意识到某样东西不在原处,以为被自己弄丢了时流露出来的表情。他摇摇头。

“丹尼,”他又说了一遍。那是他知道的惟一名字,也许是他拥有的惟一名字。

我观看了半小时之久,一个颇感兴趣的旁观者。霍华德·弗林在竭尽全力了解丹尼是什么地方人,他对给他刀子的那个人知道些什么。弗林做得尽可能温和,尽可能耐心,但是结果照样:丹尼似乎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虽然他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但他只生活在此时此刻,这对于他是个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的时刻。他记得我,记得我们曾一起在一个房间里,但是他说不清是在那天早晨,还是在一年前。当弗林点燃那根火柴时,使他想起的不是他被香烟灼遍全身的时间,而是那同一件事。时间不存在。所发生的一切——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现在。

尽管我们的其他问题一个也没有得到回答,但是我们知道了他的名字,那起码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还了解到其他一些事情,我们知道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官司。要为自己确信是无辜的当事人辩护总是更加困难些:你无法用假如你输了,正义仍然能得到伸张的想法去安慰自己。然而,这个案子更加糟糕。丹尼不单单是无辜的,而且是无助的。我们是他拥有的全部。这种情况使弗林比我更难过。当我们离去时,我从来没有见他如此气愤。

“他们应该把那种人绞死!”当我们朝前面的大门走去时,他咆哮道。

“我指的不是吊脖子!”

我想我知道他指的是谁,但是为了秀确实,我便问道,“用香烟烧他的人?”

“对,”他低声咕哝道。他飞快地伸出一只胳膊,重重地击在门上,用力如此之大,我担心他的手会径直戳过门玻璃。几乎是在我们先前站着交谈的同一地点,他停住了脚步。

“别提那个狗娘养的杰弗里斯了。别提杀害他的那个家伙了,”他说,不耐烦地摇晃着脑袋。

“别管他有没有可能认识艾略特·温斯顿。还有州立医院。除非我们弄清楚是谁给了那孩子那把刀,否则我们等于什么也没掌握。”他停住话头,死死地盯着我看。

“你必须弄清楚,只剩下一个办法了。”

我们周围全是人。已是五点过几分,人行道上人越来越多,公务员疾步走向他们停车的停车场,或者穿过几个街区去赶轻轨火车。

“你以为心理学家能够从他口里得到比你多的东西?”

弗林点点头,但是,他脑子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他能从他那里了解到一些情况。也许能了解到很多情况。”他来回运动着下巴,然后停住,用手抓挠着下巴,露出茫然的眼神。

“不过,他了解不到那个情况。那孩子不知道。”

“那么谁知道?”

他的眼睛回过神来。

“和他一起生活的人。”

“桥底下的那些人?”

“完全正确。”

“那好,”我带着怀疑的口吻说,“咱们可以试试。不过,他们中有一半人可能是精神病,其余的也许是瘾君子或酒鬼。”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没有什么可损失的。

“好吧,”我赞同道,“如果你认为值得冒险的话。你想什么时候去?”

自从我们离开监狱后,弗林好像是第一次放松了一些。他回答我的问题的样子,仿佛我刚刚打破了自己保持的愚钝世界记录。他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不转动他的眼珠子,不朝着我笑。

“当然,为

什么不冒这个险?咱们这就去那里,两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人。”

现在,我意识到了刚才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或者说我认为我意识到了。

“你想去卧底:假装你是一个流浪汉——他们中的一员?”

“不,”他拖长声音说道,眼睛朝别处看去。

“不完全是。”

我们好一会儿没说话,于是我明白了。

“你想让我……”

“我做不到,”他说,然后向我转过脸来,诚实地摇了摇头。

“我做不到。我没法独自一人和那些酒鬼在一起呆三四个晚上——甚至连一晚都不行。我很抱歉。我做不到。”他低头看着人行道,叹了口气。

“不过,如果你想要我去的话,我就去。”他说着抬起头来。

他说话算话,这我知道,我决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好吧,”我懊恼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我去。但是要等心理学家见过丹尼以后。”

“他明天第一件事就去见丹尼。”

“你是说,你还没有和他谈过。”

“还没有,”他答道,好像那是个答案似的。

“这对你来说将是个了不起的经历,”他开心地说。我们转身开始离去·他再次用胳膊搂住我的肩膀。

“你还记得那次杰弗里斯把你送进监狱度周末吗?就像那样来看待它:尽管你也许不太喜欢,但你想想,你可以告诉人们多少故事啊。”

在街角与他分手后走回办公室的路上,我脑子里在思考着。我想到的不是冒充成一个流浪汉会是一副什么模样,而是在县监狱里度过的那三个晚上的情景。三个夜晚——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一个周末,现在依然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上个星期或上上个星期。三个夜晚!十二年里有多少个夜晚?艾略特·温斯顿因为精神病且触犯了刑法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就度过了那么长时间。我可以列出数字并粗略地估算出结果,但是我不会进行乘法运算,心算或没有计算器,我是算不出来的,我至少需要一枝铅笔和一张纸。假如我在州立医院的话,我就可以问问艾略特的朋友,那位前高中教师。不知何故,他因自己的精神病而获得了数学天赋。

我身后某处有个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停住脚步,转身环顾,但是,我没有在人行道上经过我身边的一堆面孔中看见我认识的任何人。那声音又响了起来,但是我还是没能发现是谁在喊我。

“在这儿,”詹妮弗说,她大声笑着。她正坐在她的汽车里,停在咫尺之遥的马路牙子上。车顶篷放了下来。

“你看起来好像精神恍惚。你一直在梦游吗?”

“不是,”我答道,一脸窘态。我朝汽车跨了一步,然后止步,扭头向后张望。我们就在我的写字楼前面。要是她没有喊我的话,我也许就走过地方了。

“你告诉我五点一刻在大楼前面接你的,”我跨进汽车时她说。

“你忘了吗?”

“没有,我没忘。我正在想事情呢。”当我们驱车上路时,我想起了那种表情,那种恍惚迷茫的表情,当我在医院第一次见到艾略特时他脸上挂着的就是那种表情。

“你也会那样吗?”我问她。

“思考着问题,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

詹妮弗瞥了我一眼,脸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

“我指的不是你生病的时候,”我说,边用手摸了摸她的后颈脖子。但是,我意识到我确实是那个意思。

“是那样吗——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她两眼直视前方,驱车穿过市中心的车流。身穿一件白色短袖上衣和一条蓝绿相间的棉布裙子,她看上去既年轻又漂亮,仿佛重又回到了十八岁的年龄,我们两人都确信决不会再发生什么不幸的事了。一丝浅浅的微笑闪过她的嘴巴。她抬起头来,咬着嘴唇,然后向我转过脸来,她的眼神似乎在请求原谅。

“我不会,”她低声说。

她紧盯着前面的道路,她的手腕飞快地一转,换到下一挡,加大油门帅过就在桥前面的十字路口的黄灯。

我试图让她忘记过去。

“我们正在开过我的新家,”我欢快地说。

她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清了清嗓子。

“什么?”她问道,强迫自己挤出微笑。

“是的,真的,”我说,得意洋洋地咧嘴笑着。

“那是我的新家,就在那里!”我补充说,手指在她面前指了指。

“在桥底下。是弗林的主意。”

当我解释我将要做什么,以及为什么似乎别无选择的时候,詹妮弗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我还没有完全做好接受她的反应的准备。她没有劝我别去干那种事,也没有对我说她会多么地为我担心,更没有提醒我说我是一名律师而不是一个私家侦探;相反,她认为那是个绝妙的主意,并试图让我带她一起去。

“如果你突然出现的话——我不在乎你把自己装扮得多么像一个流浪汉——你仍然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不会信任你的。但是,如果是我们两个人的话,一对无家可归的夫妇,那才像那么回事。那种事情常有。夫妇俩举着个硬纸板牌子,说他们干活只为有口饭吃。我们可以装扮成那个样子。”她急切地说。

在桥的另一侧,她的眼睛四处张望,她汇入了高速公路的车水马龙之中,然后插进一条小路,小路往前不远,连接着沿着哥伦比亚河向东的公路。

那不可能。她不能跟我去。

“那太危险了,”我平静地说,然后对自己说话的腔调大笑起来。那种腔调非常自信,具有保护意识,仿佛那是我的主意而不是弗林的点子。

她等到我停住不笑为止。

“那么你宁愿我自己一个人去?”

“弗林告诉我说我必须这样做。顺便问一声,咱们这是去哪里?”

“噢,我不知道。我想也许咱们可以顺着河边开出去,也许可以找条路驶进峡谷。”

我们沿着缓缓而流的大河的岸边驱车前进,大河夺路穿越林木覆盖的峡谷悬崖,万木变换着色彩,从灰色变成银色,最后,当太阳在黄昏的静谧之中斜照着远方的地平线边缘时,变成了掺杂着金色的暗紫色。大河奔流生生不息,穿过大风肆虐的荒漠上那粗砺的红色岩石;穿过在一轮金黄色的太阳、万里无云的天空以及清朗的星夜下起伏翻涌的麦田;穿过大河已经奔流人海数千年以后拔地而起的高山;穿过平原和低卧的山丘,另一条河流在此交汇,一座城市已在此崛起,几代人在此生息繁衍。大河始终在变,也始终不变,它载着我们退后也载着我们前进,赋予我们一种感觉,让我们觉得自己知道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些很有价值的事情,尽管我们永远无法用文字明确地表达出来。

我们在一家饭店前停车,在那儿可以看见一座狭窄的钢结构吊桥和河对岸华盛顿那郁郁葱葱的青山。我们吃起用红色塑料篮子装来的、包着白色蜡纸的汉堡包,在土豆条上随意涂抹了一些番茄沙司,用吸管从可口可乐杯子里喝着可乐。每隔几分钟,詹妮弗就会伸过手来,用她的纸巾擦擦我的嘴。

“你肯定你想这样?在年内结婚?”

她两手抓着汉堡包,牙齿完全陷在汉堡包里。

“为什么?”她问道,当她使劲吞咽并试图忍住不笑出声来时,几乎要噎住。

“改变主意了?”

“改变主意?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我一生都在爱着你,但是直到你回来之前,我并没有经常想这事。就像呼吸。大多数时候你并不知道自己在呼吸。”

她双手放在桌子下面的膝盖上,仰起脸看着我,用眼睛在逗我,一边用吸管喝着可乐。她喝光了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儿可乐,还在不停地咂吸着。她满眼笑意地听着她弄出来的声响,等着看我的反应。

我对女招待打了个手势,让她给她再端一杯来。

“有二十五美分的硬币吗?”詹妮弗问。我在口袋里找到一个。她走到另一侧靠墙立放的老式投币自动电唱机前。当她搜寻着她想听的音乐的当儿,我看着她的一只脚在轻轻地叩击着。她回到桌前,伸出一只手来。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迟疑不决。

“来吧,”她坚持道。

“是《幸运》吗?”当我们开始在电唱机前面的亚麻油毡地面上开始跳舞时,我问道,然后轻声笑了起来。

我们和着音乐一起移步,朝一个方向进几步,然后又退几步。她放开我的手,伸出双臂搂着我的脖子,我双臂搂着她的腰。在几英尺远的火车座里,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在用胳膊肘相互推搡。和他们在一起的女孩子们先是用眼神责骂他们,那样他们就不会笑出声来,然后,便转脸看着她们自己。他们年轻多情,仍然憧憬着爱情会持续不衰。

一曲终了,詹妮弗走向现金出纳机,换了一美元的零钱,重又放了一遍那首曲子。她还想放第三次,但是我把她拉走了,回到我们的桌子上。她又喝了一些可口可乐,用她那含笑的大眼睛再次取笑我。

“那对于我来说不像是呼吸,”她说,她捻着吸管戳过碎冰块时,垂眼凝视着玻璃杯。

“我思念你可要多得多。我住院的时候常常想起你。”她抬起眼睛,直到她的目光与我的目光相遇。

“我想弄明白我为什么住在医院里。他们告诉我说是因为大脑里的某种化学物质失衡,是某种生理现象,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但是它并没有发生在别人身上,它发生在了我身上。我不停地在想,如果我的生活不是那个样子的话,如果我嫁给了我所爱的人的话,它也许就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假如我幸福的话,我怎么会郁闷呢?”她停顿了一下,手伸过桌子,指尖抚摩着我的一侧脸颊。

“我不停地在想,假如我嫁给了你的话,我就不会在那里待着了,那个可怕的地方。”

慢慢地,她的头抬了起来,坐得笔直,静若处子。

“那是你向往的事吗,乔伊?”她问道,字斟句酌。

“过了这么多年后。你能肯定那是你希望的吗?只要和我在一起?”

我朝着她那几乎喝干的空杯子点点头。

“喝掉你的可乐。我们得走了。回家还要开很长一段路呢。”

我等着她低头俯向杯子,把吸管含在嘴里。

“我只问你一遍。你愿意嫁给我吗?不是问明年,或者下个月。只是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的眼睛仍然看着杯子,她开始笑起来。然后,她抬起头来。

“愿意。”

就这么两个字,也只需要这两个字。我们在那里又坐了几分钟,她喝完了可乐,而我则在想着,婚姻——而不是单纯地生活在一起——会在我的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位置。我们已经过了“婚姻意味着生儿育女”的年龄。那也许是想将我们分别的漫长岁月一笔勾销的一种方式。我想,这也可以给“我们相爱,然后我们结婚了”这个句子画上句号了。在陌生人看来,这是一句用来解释我们生活的句子。

詹妮弗喝完了可口可乐,我扶着她从桌子前站起身来。

“我们永远可以对人们说,我们订婚很久很久了。”她含着微笑说。

突然,她的头震颤了一下,眼睛里闪着痛苦的神色。她用尽全部力气攥住我的手。

“我没事,”她说,想表示歉意。

“我只是累了,来得太突然了。”

等我们走到汽车跟前时,她似乎好了。当我坚持要开车时,她没有反对。在我们驱车穿过黑暗时,她蜷曲在我身边,还没等我们开出一英里远,她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像往常一样,海伦跟着我走进我的办公室,高跟鞋的踢踏舞步伴随着我让她做一些事的大声指令。

“我终于打通了州立医院弗里德曼大夫办公室的电话。他这星期不在城里,要到星期一才会回来。我说我们会再打电话的。”海伦看了看她的笔记本,找到了她记事单上的下一项内容。

“法庭档案室的书记员来过电话了。艾略特·温斯顿一案的卷宗从档案馆调过来了。你随时都可以去看。”她的目光回到她的笔记本上。

“我要结婚了,海伦。”

“一个名叫……”她抬起头来,迷惑不解,看着我的眼睛搜寻了一会儿。她眼角处的细小皱纹和她嘴角处的皱纹似乎消隐不见了。她坐进椅子里,把手捂在胸口上。

“真的吗?”她问道。她的眼睛里溢着喜色,满脸笑开了花。

“和你想娶的姑娘结婚,多年以前的那个姑娘,你上高中时的那一个?”

我不记得以前是否对她说起过那事,不过,对于她知道那事我并不感到惊奇。她开始想说什么,然后,又改变了主意,绕过桌子走过来,吻了我

的脸颊。

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默,然后——那一吻已经表明了一切——她说了几句祝贺的话,我用几句感谢作答。

“我今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最后说道。

“我不知道是否有机会去看那个卷宗。你能否给那个书记员回个电话,问问他们是否能把卷宗保留一段时间?”

几分钟后,我听见海伦在打电话。有一件事我不用去法庭,也不用看案卷就能弄清楚。我拿起电话,请书记员告诉我代表艾略特·温斯顿出庭的律师的姓名。她告诉了我,我又问了一遍,以便确信我听清楚了她的话,之后我又问了一遍,因为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是,阿萨·巴特拉姆一生中从来没有当过刑法律师,”我说,仿佛这是书记员应该知道或有理由关心的事情。

“对不起,”我说,对刚才发生的事情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同时,也比以前更加坚信,那似乎就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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