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金案。一提起那桩案子,我就记起了一切,所有的细节。我记起了在法院工作的那些妇女特地告诉我她的可耻行为时流露出的神色;人们确信她有罪;她无论被判什么刑,人们都认为不为过。其中的部分原因也许是她看上去与她们没什么两样,一个普普通通几乎没人注意的女人,很少涂脂抹粉,对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并不在意。当然。主要的还是因为她丈夫已经承认,就像她被指控与她儿子的关系一样,他与他们的女儿也发生了那种事。

那也许是最令人好奇的事,即便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她的反应比对他的反应要强烈许多。他和自己的女儿发生性关系达三年半之久。不是他的继女,而是他的亲生骨肉。很难想象有人会做出比这更恶劣的事。但是,自从他妻子被指控与他们的儿子有性关系后,她就成了一个堕落的恶魔,而他却,呃,什么事也没有似的。这整个事件中有他的一份,他算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一个做了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的人。但是,他所做的事又与无数其他男人所做的不可饶恕的事没什么两样。由于这种事情以前也经常发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因对自己的女儿所做的那种事而受到的指责已经渐渐消失了。爱德华·拉金是个性掠夺者,将受到正常的刑事法的处理;珍妮特·拉金的所作所为却是从未有过先例。没有哪位母亲会与自己的儿子发生性关系,这是一种非自然的行为,不仅超出了一切行为准则的范畴,而且也超出了一切本能的范围。那绝对是禁区,因此,那件事一定是真的,没有哪个人——尤其是一个孩子,会捏造出那种事来。

我接手那个案子并没什么别的原因,只不过是正好轮到我而己。当时我还在做一些由法庭指定的工作,因此,当珍妮特·拉金被提审,但是,她说没钱请律师时.名单上的下一个名宇就是我。很奇怪,一些对我们产生极大影响的事情,往往是一些巧遇,而且,当时我们往往什么都不明白。我当时确实不清楚。

我去地区检察官的办公室里,取那个案子的一些证据时,一个年近五十岁,个子高大,戴着长长的、五光十色的耳环的职员,劝我找个理由推掉那桩案子。

“你听说过那本书吗?”她问道,厌恶地摇了摇头。

“讲的是孩子和父母同床睡觉的故事。真恶心!”她又说道,一边转身离去。

我刚走到门口,斯宾塞·戈尔德曼抓住了我的胳膊。他个子不高,留着粗短的褐色小胡子,长着一头硬直的头发。他边走边说,讲得很快,就像打机关枪似的。

“这桩案子没什么油水。”他带着毫不掩饰的敌意说道。他的眼睛里,闪现出一丝胜利者的神色,仿佛他十分肯定,他刚才的话,给了我致命的一击;我们以前曾经合作办过案子,他知道我并不怯于出庭,只要有可能,我就把案子拿到法庭上审理——那就是我当律师的根本目的:审理案子。他并不是要恐吓我,他只不过是想告诉我——他非常肯定,珍妮特·拉金是有罪的,并且,他能够证明这一点。还有一些别的原因,一种对所发生的事情的道德愤怒感。当然,其他人也有同感,但是,我相信,他的这种感觉比別人更强烈。

“那是他的案子。”阿萨以解释的口气说道。

“不仅如此。还有个人因素在里面——不是他和我之间的个人因素。”我迅速补充道,“是他和那男孩之间的个人关系。他相信那男孩,相信他所说的毎―个字。戈尔徳曼毫不怀疑——一丝一毫都不怀疑——那确实是人们听到的,最不寻常的事情。”

我停顿了一下,两眼凝视着桌面。回忆起戈尔徳曼吿诉我,他相信那个男孩说的,全都是真话时,他脸上那轻蔑的表情。

“我想人们总是相信,他们希望相倍的东西;或者说,相信他们认为应该相信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相信那男孩,并且认为,那孩子从那件发生在他身上的可怕事情中恢复过来的惟一机会,就是让他知道人人都相信他。他母亲不得不承认她的所作所为,否则就要开庭审理,向全世界证明她干了那种事。戈尔德曼想惩罚那母亲,这没什么错,但是,他主要是想拯救那男孩。”我摇了摇头。

“那孩子!他比涉案的其他人都更聪明。他不愧是他父亲的儿子。

“也许我们应该明白的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德华·拉金,就是那个父亲,从未被逮着过。他糟蹋了他女儿很多年,从来没人知道。那女孩没对一个人说过。不错,有一次,她是想告诉别人——她的一个同学,但她假装是在谈论另一个人。她无法使自己承认那个现实。那是一个秘密,要不是她父亲自己决定讲出来的话,那也许永远是个秘密。

“想想看,爱德华·拉金做了些什么。多年来,他一直在与自己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我可以说,他从来就没有为那事感到过内疚,或懊悔,甚至连一点点悔意都没有。我还可以告诉你,他从来就没认为那是错的。当然,他肯定知道,其他人认为那是错的。他肯定知道,那种事会使人陷入极大的麻烦。毫无疑问,他从来没对人透露过一个字。然后,有一天——或者说,他是这么说的——他看了一个电视节目,是讨论有关乱伦问题,于是,他认为他必须找人谈谈。我不知道。这也许是真的。当别人也做了同样的事情时,你承认起来要容易些。如果那种事被看作是一种疾病,或者说做那种事不是你的错,或者是可以治愈的,承认起来就更容易了。他开始去看心理医生,那心理医生说服他去警察局自首。

“拉金把真相向警察和盘托出。警察发出了指控令,但是,由于他是自首的,而且他已经在接受治疗,因此他请求把他定为性虐待罪,被保释了。而且,由于他在接受治疗,家里的其他成员也都必须接受治疗。很显然,那女孩需要帮助,还有那母亲也需要帮助,她刚刚得知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所作所为。那男孩被认为需要接受心理咨询,以便帮助他应付发生在家庭中其他成员身上的事情。

“杰拉德·拉金才十一岁,突然间,他的整个世界都毁了。还没等别人告诉他所发生的事情,他父亲就把那事告诉了他,虽然谁也无法知道他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不过,那父亲肯定会对他说,他的行为并没那么严重,或那么值得指责,以便尽可能使他儿子少受痛苦,并让他知道,过段时间一切都会恢复正常的。

“在那男孩看心理医生两个月后,他透露说,在他父亲对他姐姐施虐的同时,他母亲也一直在对他施虐。他并没有一下子把一切都说出来。开始,他记得只不过有人用手摸他。后来,在心理医生的不断追问下,他回忆起更多的情况,到最后,他清楚地回忆起了发生的一切。他肯定地说,他母亲一次又一次地强迫他与她性交。

“人人都相信了他的话,心理医生、警察、地区律师事务所的人。这说明了某些问题。那父亲和自己的女儿干那种事,母亲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呢?答案当然是母亲确实知道那事,但并不在乎。这就是为什么人们都认为她是个魔鬼的原因。当然,这似乎也解释了那本书的意思。其意思很简单,就是主张在孩子感到害怕或不安全的时候,让他们爬到父母的床上来,而不是强迫他们孤独地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这建议是好是坏,我说不准,但是,它的本意并没什么邪恶。不过,人们不应该把那一切告诉仅仅听说过那本书的人。对他们来说,那是恶魔亲自写的一本堕落手册,而不是人们随便在哪个书店里都可以买到的书。

“人人都知道她是有罪的,而她却一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这似乎只能证明她对体面行为的蔑视。她似乎对因自己与儿子的多次乱伦而毁了他的生活还感到不满足,还决心要把他拽入有伤尊严的陪审团审判中,使他成为一个公众人物。珍妮特·拉金几乎激起了人们的公愤,由于我是她的律师,因此,大部分愤怒都发泄在了我身上。几乎每天都有一大堆匿名信寄到我的律师事务所,那些人用污淫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愤懑之情。甚至连我认识的人在法院过道上遇见我时也开始扭过头去,装作没看见我。为了我的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我别无选择,只好决定请求把审判移到尽可能远离波特兰的地方。我提出了改换审判地点的请求。那是我犯的第一个重大错误。

“当然,那时候我比现在年轻得多,才刚刚开始我的律师生涯。不过,还是很难相信,我曾经是那么的天真幼稚。那时,杰弗里斯已经是巡回法院的主法官,可以把那个案子交给任何一个法官审理。但他却把那个案子留给了他自己。他需要那个案子,不会轻易放过它。我的请求根本就没有获准的机会,但是,我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与那毫无关系。

“有人曾经说过,机会主宰着宇宙。我不知道这话是真还是假,不过,我的确知道,有时候机会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比如,首先,这个案子分配给我就是一个例子。我起草了那份请求,然后又将它定稿。通常情况下,我会用挂号信寄到法院去,或亲自把它送到书记员的办公室。但是,当时我很急。我希望能够尽快举行听证会。我不想在那个请求经过一道道官僚渠道时等候着。我直接把它送到了杰弗里斯的办公室。

“他办公室里没人。外面办公室里也没有人,那儿放着他的法律助手的办公桌。当时还不到一点钟,我想他的法律助手也许吃过午饭正在回办公室的路上。于是,我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来等候。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杰弗里斯的法官专用室的门开了,她从里面的黑暗中走了出来。她光着脚,衣冠不整,正用发卡将头发高高夹起在后脑勺上。这时,她用眼角瞟见了我。她窘迫得满脸通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站起来走到她的桌旁,装作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不正常。我把请求放到她面前,正式而简要地解释了一下。她朝那份请求瞥了一眼,没有说话,又抬起眼睛看着我,眼中带着疑问,并不是对我是否知道她刚才的行为表示疑问——不是这个,她肯定知道我清楚——而是怀疑我是不是会把事情说出去。

“‘一旦法官的时间表上有空,我希望就此举行一次听证会,’我说。我继续装作脑子里没有别的事,只有这份我来递交的请求。

“‘外面有人吗?’我转身离开时听见杰弗里斯喊道。

“当我们怀疑有人知道一些我们不想让他们知道的有关自己的事情时,我们会感觉到没有什么比这更能造成伤害的了。杰弗里斯可不喜欢那种感觉,当他有了第一个机会时,他就让我明白他有能力让我无数次地经历那种感受。庭审的第一天就发生了。

“改换审判地点的请求被否决了。没有举行听证会,没有口头辩论,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两句话的决议:‘被告人提出了改换审判地点的请求。被告人的请求被否决了。’几个星期后,在一个星期四的下午,审判开始了。杰弗里斯在审判席上一落座,我又提出了那个请求。

“‘那个请求被否决了,’他说。

“我有点屡教不改,更糟糕的是,我还为此感到自豪。‘如果那个请求没有被否决的话,’我回嘴道,‘我在这儿重新提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吗?’

“杰弗里斯两眼狠狠地盯着我。‘再次否决。’

“‘我们为什么不先开个听证会呢,’我傲慢地说。尽管我当时还年轻,但那种傲慢也是不可原谅的。‘那样,当你听过大家对请求的意见之后,也许会做出理智的决定。’

“他抬起头来,稍稍朝一边扭动了一下,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他慢慢地做了个深呼吸,鼻翼翕动,嘴角下垂。好一会儿,他一言不发。

“‘你应该记住,安托内利先生,’他终于开口说道,‘你来这儿是审理案子的,而不是来考验我的耐心的。’他那从来就不深沉的声音比我以前听到的要高得多,仿佛他必须努力克制才能使它不变成尖叫声。‘是的,安托内利先生,’他继续说道,‘我对请求做出结论时,会说明理由的,但是,只有当那理由从表面上看并不十分明显的时候,只有当提出请求的律师也许并不能够真正理解那理由的时候,我才会做出说明。’

“我毫无办法。事实证明,我做得太过分了。我让步了。以严格的法庭礼仪为掩盖,我隐藏起我的不满,扮演起律师的角色,对他冲着我说的每一句严厉的话点头称是。‘谢谢,尊敬的法官,’他说完后,我说道。我心中明白,在世上所有的专制中,只有法庭里的滥用职权你必须表示赞赏并予以服从。

“我原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但是,那实际上只是个开头。我刚开口问第一位陪审员是否能如实回答我的问题,他就又开始向我发难了。

“‘那个问题与这个人是否有资格做一个公正无偏见的陪审员无关,’他教训我。在这之前,我问过那个妇女她的孩子读几年级。‘陪审员答卷里已经写着她有几个孩子,以及他们的年龄。你只需要知道这些就行了。’

“我提的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

。我问的没有一样是正确的,我问的全都是错的,他老是打断我的话。因此,我问题提到一半时总要犹豫一下,等着他再次打断我。他使我显得很尴尬,优柔寡断,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使我在人们面前看上去像个傻子,而正是这些人必须信任我,如果我有获胜的可能的话。他是有意的。尽管他不断地打扰我,不停地纠正我,我还是继续说下去。然后,我向第八位陪审员提出了我本应该向所有陪审员提出的问题,也是自那以后我在审理每一个刑事案件时向每一位陪审员提出的问题:‘即使你确信被告可能有罪,但是,如果州法院无法以毋庸置疑的理由证明她是有罪的话,你还会投票反对无罪判决吗?’

“杰弗里斯几乎是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不准提这样的问题。你无权问陪审员他们最后投什么票。你不许再提那种问题,安托内利先生。不许向这位陪审员提,也不许向任何陪审员提。明白吗?’

“那已经是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五的晚些时候,我已经受够了折磨。我到那个陪审员那里去,用比刚才慢得多的速度,又向他提出了同一个问题。

“‘很好,今天就到这儿吧,’还没等那位陪审员回答我的问题,杰弗里斯就宣布道,‘星期一上午九点半再开庭。’

“他等到最后一个陪审员离开法庭。他的目光冷若冰霜。‘我告诉过你不要那样。我说了不准提那种问题,但你立刻又提出了那个问题。你故意蔑视本法庭的权威,我别无办法,只好对你不屑一顾。’

“我早就料到了这一点,说实话,我几乎盼望着他这样。我蔑视,不过,不是蔑视法庭,而是蔑视他,还有他试图破坏我为当事人辩护的能力的做法。我也两眼死死地盯着他,不说一句话。

“‘我判你蹲三天监狱。’他朝法警点点头,让他把我带走。‘星期一早上放你出来,正好可以参加审判。’他从凳子上收拾起他的书和文件时又补充道。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答道,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大声叫喊起来,‘你可以以蔑视罪指控我,但不能因此把我关进牢里——在这些情况下不行——除非在审判后认定我有罪。’

“他知道我是对的,我们两人都知道这无关紧要。那法警用手抓着我的胳膊,压低声啻警告我不要再说一个字,这时,杰弗里斯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走进法官室。

“‘他会把你关更长时间的,’法警说道。‘我以前常常见他这样做。你要是斜视着他,他会用书砸过来的。’

“我被送到了县监狱里,知道了成为那样的人是什么滋味。他们拿走了我的钱包,我的手表,我的车钥匙,我口袋里所有的东西。当我问他们我是否可以留下我的公文包时,他们看着我的神色就仿佛我是个疯子似的。他们显然是担心我会用领带勒死别人,或用它上吊自杀,于是,强迫我把领带也交给他们。然后,他们取了我的指纹,抓着我的两只手,把每个指尖都摁到纸上。之后,我站到一条线上,向前看着照相机,然后,转身让他们拍我的侧身。这下子他们有了我的指纹,我的照片,我带去的一切东西。最重要的是,他们把我关起来了,而我一点都不喜欢。

“我是讲究礼貌和策略的典范。他们办完我的事后,其中一人抓住我的肩膀,将我往前一推。我站稳脚跟,转身看着他。

“‘狗娘养的,你再碰我一根指头,我就叫你后半辈子在法庭上度过。’

“那家伙是个大个子,膀大腰粗,两只小手肥嘟嘟的。我真不敢相信他的动作那么快。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的脸就被摁在了煤砖墙上,两个胳膊被反拧到背后。我手腕上感到金属的冰凉,接着就听到他咔哒一声扣紧了手铐。

“‘你现在不是在法庭上,律师,’那人对我说。他用手抓住我刚才被他抓过的那个肩膀,把我往前猛地一推,推了我一个踉跄。他摆着四方步慢慢地走着,每次赶上我时,又把我猛地一推。最后我们来到一个没有窗户的铁门前。在他开门的当儿,我做好了准备,等着他把我踉踉跄跄地推进去。但是,他却把我拨转身来,解开了手铐。

“‘公事公办,’他说。

“他龇牙咧嘴地傻笑着,就是校园恶少用厚厚的玻璃杯打了那些瘦小的孩子或无力反抗的结巴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的那种坏笑。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看到那种表情。我生来是个胆小鬼,所以我一直尽量避免那种麻烦。我想,我接下来之所以做出那种举动,是因为我怕被发现我是个胆小鬼。

“我使出浑身力气,用双手往他胸前猛地一推。但是,他一动不动,几乎是丝毫未动。我要是推一堵墙的话,说不定还推动了。他凝视着我,一脸茫然的表情,好像不理解我的举动。紧接着,他的手掌直击我的下巴,我被打得倒退进了牢房,门在我身后重重地关上了。我被关进了一个小房间,六英尺长四英尺宽的房间,里面惟一的家具是一个用两根铁链子吊在墙上的木板凳。屋里没有窗户,除了一个高高吊在头顶上罩在铁丝罩里的发出微弱亮光的灯泡外,没有任何其他光源。

“由于没有任何方法测定时间,时间仿佛完全停止了。在里面呆了我想顶多只有几分钟吧,但我觉得好像已经坐在那里好几个小时了,眼睁睁的什么也看不见。我站起身来,开始来回踱步,来回都是三小步,嘴里大声地数着。我从中得到了一种奇怪的满足感,我的声音慢慢地报告着时间的流逝,明确地表示我不是被关押在永远静止的现在。那也是一种排遣心中恐惧的方法,而那种恐惧已经在啃噬我清醒的头脑的边缘;是消除因被关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而开始产生的恐慌的方法;是征服恐惧感的方法,这种恐惧感已经伴随着被活埋的念头。

“过了一会儿,我停止了数数,开始集中思想考虑起审讯来。我思考着在选择了陪审团之后,我该在开场白里说些什么。我在硬板凳上坐下来,尽最大努力仔细地琢磨着我已经和他们谈过话的陪审员的那一张张我仍记得的脸,考虑着应该留下哪些,放弃哪些。门响了一下,开了。一个陌生的狱警示意我跟他走到另一个走廊。我问他几点了。我在牢房里呆了还不到十五分钟。

“我以为他是带我去吃饭,或去换上囚衣。他停下来,打开一扇门,我发觉自己正眯眼对着耀眼的亮光。我好像是站在一个台子上,旁边有四五个人,站在一堵上面画着乱七八糟东西的墙前面。从灯光那边的黑暗处,一个声音叫我们向左转。这时我明白了。我被编进了一个小组。

“我一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以及他们要做什么,我就知道他们是在找一个杀人犯或强奸犯,他们的证人就会错误地指认我。我很肯定。我尽量装作是另一个人。我两个肩膀向下垂,身子尽量往前弯,就好像是在田里弯腰劳动的人。我低下头,下巴耷拉在胸脯上。我对那桩罪行一无所知,但是,我觉得我有需要隐瞒的东西。结束后,当我和其他人被一起带出房间时,我仿佛觉得自己成功了。

“他们没有把我带回那间小牢房,而是把我带到另一个走廊上,关进了我们过去称作‘新人房间’的囚室里。那个房间很大,大概有三十英尺长,二十英尺宽,四面靠墙处都有凳子。在一面墙上有两个落满灰尘的窗户,透进一线昏暗的亮光。窗户很高,根本够不着,更不用说看见外面了。里面挤着三四十个人。大多数人都弓着背,看着水泥地,或靠在墙上,双手懒洋洋地垂在两侧,或抱着曲起的膝盖,看着前方,两眼茫然。有几个人躺在地上,胳膊交叉放在胸前,醉醺醺地睡着了。空气凝滞,充满了尿和汗的臭味。我小心翼翼地跨过躺在地上的人,在正对着窗户下面的凳子上找到了一个座位。当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屋里的光线后,我看见角落里蜷缩着一个人。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那人的裤子一直褪到了脚踝,正坐在大家共用的抽水马桶上。我转过脸去,心里一阵恶心。然后,我觉得我一定是搞错了,于是,又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坐在那儿,一头乱蓬蓬的黑发,粗粗的脖子,肥硕粗大的胳膊,正在手淫。我猛地跳了起来,跑过房间。我绊到一个醉鬼身上,他醒了一下,胳膊挥到我的腿上。我跑到门口,使劲捶打着门。

“你们要把我关在这里关多久?”狱警打开门上的窥孔时,我问道。

“‘安静点,’他大声叫道,关上了窥孔。

“我又拼命地捶门,大声喊叫着想让狱警回来,尽管我知道这样做只不过是一种无用的表示。没有人会来帮我,我自己惟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当时的处境,不再抱怨。

“那个周末——三个晚上就好像是三年——我身边全是醉鬼、社会弃儿和几乎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无法辨别四十年前他们成为酒鬼和吸毒者时发生的事情和眼前发生的事情,他们是他们自己所造成的疯狂的受害者。

“一个目光呆滞的老头坐在我旁边的板凳上,抓挠着脸庞上的灰白短须,想竭力弄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他张开无牙的嘴,上下打量着我,飞快地胡言乱语起来,声音单调。他不停地咕哝着,我顶多能听懂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但他偶尔会停住话头,突然用清晰的声音问道:‘你不明白?’他会一直等到我做出某种表示,如点头、耸肩、微笑,表明我懂了,表明我同意他所说的,他才会又沉浸在那语无伦次的话语中。

“他喋喋不休地唠叨着,不时地停下来看看我是否在听他讲。他那滔滔不绝的话只对他自己有意义。‘你不明白?’他问道,突然变得警觉起来。接着,还没等我回答,他就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他的肩膀靠在了我的胸前,到最后,他的后脑勺靠到了我的下巴下面,乱蓬蓬的油腻灰白头发紧贴在白生生的头皮上。我小心翼翼地不让他倒下去,站起身来,让他躺在硬邦邦的木头凳子上。一个无害的老头,当他没有爬进酒瓶时,被送进了牢房。我发觉自己在想,那老头滔滔不绝含糊不清地对我说了一大通,他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我在牢房的另一侧找了个地方,尽可能离粘满屎的马桶发出来的恶臭味远一些。夜幕已经降临,高高的窗户黑糊糊的,屋里惟一一个灯泡射出的昏暗微弱的亮光,幽幽地照在即便是在大白天的光线下也要十分费劲地才能看清的物体上。人怎么可能会自愿被贬低到这种地步?我们所能想到的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怎么会是将他们抓起来,投进监狱关上几天或几个星期,然后把他们放回到大街上,让他们又去重新犯罪?被我撇在那儿,躺在黑暗中某条板凳上的老头将在醉生梦死中或者牢房里度过他的余生,似乎没有人会在乎。那是我第一次想到,法律本身也许是所有罪行中最严重的罪行。

“我慢慢意识到有人在注视着我。在离我几英尺的地方,一个身材瘦削的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笔直地坐在那儿,背靠着水泥墙,两手伸直放在膝盖上。他见我也在看着他,立刻走过来,一句话不说,用刚才那样的姿势在我身旁坐下。

“‘谢谢你到这儿来,斯迪尔海默先生。’他说道,两眼直视前方。

“我不理睬他,想走开。‘咱们是约好的,斯迪尔海默先生,’他说着转过脸来。‘自从昨天下午我老婆打电话给你以后,我一直在等你。’

“我摇摇头向他表示他弄错了。

“‘你是我的律师,’他坚持说道。‘明天开庭。’

“‘我不是斯迪尔海默先生。我不是你的律师。’

“‘等一等,’他表情严肃地说道。‘我问问我老婆。’他眯缝着眼睛,双唇开始蠕动起来,没有一点声响,就好像他面前举着一本书,在一字一句地默读。他的嘴唇不动了,眼睛睁大了些。‘现在我明白了,’他目光左右扫视了一下,然后向我倾过身子,低声说道。‘她告诉我说你在这儿不想用你的真名。我怎么称呼你?’

“‘你刚才和你老婆讲过话了?’我问道。‘她在哪里?’

“‘在罗马。她是个修女,’他答道。‘她是罗马教皇的女儿,’他补充道,急切地想向他人证明自己的重要身份。

“疯狂有其自身的逻辑。如果不经过认真的思考,而非要坚持正常人遵循的理智的规则的话,那就会一无所获。

“‘我不是你的律师。我被派到这儿来是为了看看你是否一切都好。斯迪尔海默先生明天来,也许是后天。同时,’我装作这是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告诫他说,‘你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他仔细听着我说的每一个字,流露出俯首帖耳的目光。‘保持沉默是最重要的,’我又强调了一句。

“‘保持沉默是最重要的,’他重复了一遍我的话,点了点头。然后他一声不响地回到他先前坐的板凳上,伸出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情,又开始了无尽的等待,等待那个永远也不会到来的人。

“如果说那天晚上我睡觉了的话,那也是每次只睡着了几分钟。由于噩梦的驱使,大男人像孩子似的哭喊起来,孤独

而恐惧;或是从梦中惊醒,大声骂着脏话;或对着那些他们认为打扰了他们休息的人一阵猛打。

“那个周末我一直呆在那个地牢里,像是在慢慢死去。他们始终没有让我住到单人牢房里;他们始终没有让我洗个澡换换衣服。星期一早上他们把我放了出来,但那时已经是九点钟了。看守把我的公文包还给我时提醒我说,我必须在半小时之内赶到法庭。

“‘为什么不在两小时之前就把我放出来?那是正常的放人时间,不是吗?七点钟?’

“他不愿意回答我,但最后还是发了慈悲。‘这不是我决定的,’他说道,一边把一只马尼拉信封里的东西倒出来。我拿起我的钥匙和钱包。‘是杰弗里斯法官签的释放令。’他犹豫了一下,眼睛里流露出疑惑的神情。‘你不会就这样上法庭吧,是吗?’

“我从星期五早上起就没有刮过脸。我从那时起就没有刷过牙,甚至没有洗过脸和手。我的头发摸上去生机勃勃,满是疯狂吃食的微生物。我浑身发痒。我的西装全都毁了,满是皱折,一股汗臭味,天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气味。我的黑色拷花皮鞋又脏又破。其中一只都褪色了,上面留有一块斑迹,那是坐在我旁边的哪个醉鬼从裤腿里小便时尿在上面的。

“那个看守看着我,越发变得同情起来。他主动提出帮助我。‘我那里有几样东西。一把剃须刀,还有一把多余的牙刷。’

“‘谢谢,’我答道,转身离去。‘但我想应该让法官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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