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一位叫嬴政的秦王,在一大批能臣良将的辅佐下,运筹帷幄,历经近十年的南征北战,终于先后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结束了长达两百多年的诸侯纷争、烽烟四起的战国时代,在这片古老的土地第一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嬴政因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

一个崭新的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摆在秦始皇面前的问题千头万绪,令秦始皇很头疼。怎样建立一个集权的政权以实现在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如何才能使大秦江山千秋万代?他决定将这些问题交给大臣们在朝堂上讨论,希望他们能替他想出好的解决措施。

廷议之时,身为百官之首的老丞相王绾第一个上前奏道:“启禀陛下,老臣认为,正是因为周文王当初封国立藩,实行分封制,才保得周朝八百年的基业。如今我新朝初建,局势尚未完全稳定,尤其是燕、齐、楚等偏远之地,民风剽悍,如不封王镇守,实难管理。所以老臣建议,请陛下分封诸皇子为王,率大军镇守各要地,以实现对这些地区的管理。在臣看来,只要效仿周制,我大秦国祚必然长久。”丞相王绾的奏议得到了一部分老臣的同意。

听了王绾的一番话,秦始皇思考良久。其实,在这之前,他就对如何治理这个庞大的国家,做了一番深入思考,对周朝的分封制,他也进行了利弊权衡。最终,他认为,春秋战国之乱的出现,根源就在于周朝的分封制。虽然当初周朝的分封制确实加强了君王对封地人民的统治,但是到了后来,各地封王实力大增,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各分封诸王不再受君王的约束,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大肆发动战争,封地内的百姓因此难以得到安宁。如今天下刚刚安定统一,如果他再学周文王分封诸皇子,无疑会埋下祸乱根源。因此,他个人并不同意王绾的主张。

秦始皇摆了摆手,望着下面曾经为统一大业立过无数功劳的众位大臣道:“在朕的眼里,周朝八百年基业算什么!朕要的是我大秦帝国千秋万世,生生不息。请诸位爱卿想想,为什么几百年来战乱不止?周朝的分封制不正是天下大乱的根源吗?因为周朝分封立藩,出现了众多国中之国,于是才有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如今,天下在朕的手中终于得以统一。朕希望,在朕及朕的后继者的治理下,天下将永享太平,战争将永远结束,百姓安居乐业。因此,朕绝不能重蹈周朝覆辙,老丞相的提议不可取。”

被始皇帝当众批驳,王绾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他本想再争辩两句,但看到嬴政满脸威仪,只好悻悻地退了下去。

秦始皇看了看下面默不作声的大臣们,明白了他们沉默的原因是害怕说错了而受到惩罚。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于是他面带微笑地向他们说道:“诸位爱卿还有何其他良策?只管大胆地说出来,让大家商量。即使说得不对,朕也不会追究任何责任。”

廷尉李斯本来就不赞成王绾的建议,见始皇帝鼓励群臣谏言,于是他抓住时机向秦始皇进谏道:“皇上圣明,陛下能如此高瞻远瞩,令臣等深感佩服,也让臣等自叹不如,同时也是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之幸。”

李斯大胆地继续说道:“这些天来,臣一直被这一问题而困扰。思来想去,微臣觉得应将天下设为若干郡县,实行新政。在臣看来,实行郡县制,有诸多好处。例如,一方面,它解除了因分封制滋生祸乱的危险;另一方面,它会使得像燕、齐、楚等偏远之地,政令畅通,让那里的百姓也能享受到陛下福祉的庇佑。”

李斯所说的郡县制,引起了秦始皇强烈的兴趣。在他心中,李斯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有经天纬地的才华。他知道,这些年来,身出法家的李斯为秦国出谋划策,贡献颇多。多亏李斯在身边辅佐,自己才得以完成了统一六国的霸业。于是,他面带笑容地对李斯道:“李爱卿所说的郡县制,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只是不知这郡县制如何实施,还请李爱卿向朕和诸位卿家详细说明。”

于是,在秦始皇议事的朝堂之上,廷尉李斯侃侃而谈,将他心中思考多日的郡县制度一股脑地说与皇帝和众大臣。听着李斯的讲解,秦始皇时而颔首,时而蹙眉思考;众大臣也都被他的这一套理论深深吸引,屏气凝神,仔细聆听。

郡县制其实并不是李斯首创,早在商鞅变法时期,为了国家安全,亦因战备需要,战国七雄就纷纷在边关重镇设立了郡县。只是那时候的郡县制,与李斯所设想的郡县制度稍有不同,古时的郡,级别稍稍低于县。李斯在吸收前人的经验之后,加以创新,提出了自己有关郡县制的独特设想。经过李斯的讲解,秦始皇认识到,实行郡县制,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李斯的这一主张,他表示坚决支持。

根据李斯的设想,并且经过众大臣的一番讨论,大秦帝国的郡县制度就这样形成了。其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考虑到大秦帝国疆域辽阔,将天下分为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彰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郡、内史郡等三十六个郡,以方便治理。

其二,各郡设有郡守、郡尉等官职。郡守为一郡最高长官,总揽一郡各项事务;郡尉掌管一郡军队及司法权力。

其三,郡的下一级行政机构设为县,设县丞、县尉。县的下面设有乡、亭等基层组织。

其四,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使中央政令得以顺畅执行,郡守、郡尉、县丞、县尉均由皇帝直接任命,不能世袭。

郡县制确立后,为了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始皇还实行了三公九卿的制度,加强对各郡县的考核和监察。郡守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理状况,县丞同样也要向郡守上报其治理情况,中央或郡在这时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重则免官、服刑,和考核相辅而行的是监察,中央派郡监以监郡,郡县同样也派监察人员以监县或乡。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层层监督,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它基本保证了政令的畅通。

郡县制的实行,对初生的大秦帝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中华民族的影响,也异常深远。秦始皇实行郡县制,大大巩固和稳定了秦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和全国统一。通过官僚体制的运作,国家权力可以自上而下延伸到社会的最底层,一切均以最高统治者的意志为准绳。中央和地方的主要长吏由君主直接任免,避免了贵族阶层对官职的垄断,有利于君主选拔人才。郡县制不仅大大加强了君王手中的权力,并且有效地避免了战争的发生。

秦朝的郡县制,是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官僚体制的开端,奠定了中国地方政治行政体系的基础,构建了中央集权式封建王朝的基本框架。另外,郡县制支撑的国家民族统一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后世。

第一时间更新《谋说天下·谋秦》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