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勒将车缓缓停在路边,隔着车窗朝外望去。在破案中这样的机会是唯一的,此后的洞察力由于过程的重复而逐渐变得麻木。

他跨出车门,倚在雪佛兰的车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嗅觉在气流中感知了三公里外他刚才开车经过的那处采矿工地散发出的气味。他的听觉捕捉到远处的运煤车在轰轰作响。他的视觉发现了西侧有一束探照灯光在夜空中划来划去。为什么?他不知道。

他开始仔细观察这片街区。普勒的夜视能力本来就是一流的,加上缀满繁星的夜幕衬托出的一轮皓月,使他能够清晰地辨认周围或远或近、或大或小的景物。体积不大、陈旧破烂、千篇一律的房屋;散落在院子里的玩具;角落里弃置的生锈汽车;一只从身旁溜走的流浪猫。这是个陈腐的、垂死的地方。也许它已经死了,就像雷诺兹一样。被别人灭了。

然而,让普勒心里最为不安的,不是他已经看到的这些,而是他没看到的。

警用隔离带已经圈在这幢房屋门前,无声地提示人们离它远一点。在这户人家的私家车道上,有人又把两只五加仑装的油桶底朝上地扣在路面,桶和桶之间也拦上了黄色隔离带,用来充当临时路障。

普勒没看到的,是任何一位警察的身影。距案发仅十四小时,可是这里竟然没有现场警戒人员。这可不好。事实上,这令人难以置信。他懂得,在犯罪现场未得到严密保护的情况下所采集的一切证据,到了法庭只会变得不堪一击。

他真不愿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可是如果不这么做就是玩忽职守,他和其他一些人也许就得付出丢掉饭碗的代价。他掏出了手机,凭着记忆按了号码。

她在第二声铃响时接起了电话:“不论你是谁,我向上帝发誓非用枪崩了你不可。”

“科尔警长,还是普勒。”

“你想找死吗?”她在电话里吼着。

“这里没有布置警戒。”

“哪里?”

“犯罪现场。”

“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的车就停在房子外面。”

“你错了。那儿有辆巡逻警车,车里值勤的是我的手下。我亲自下的命令。”

普勒环顾四周。

“嗯,除非他藏进树林,把车丢进沟里,要不然他就是变成了隐形人。设置现场保护人员,不就是为了让他被人看见吗?”

“你真的是在那里吗?”

“的确是的。”

“而那里真的没有警车?”

“的确没有。”

“我三十五分钟后到那儿。”

“不能再快点儿吗?”

“如果夜里在这儿的路上开得再快一点儿,我不是在树上撞死就是翻到山沟里去。”她停下了,普勒听到她重重地赤脚走在地上,拉开抽屉,拽出几件衣服。一点儿不会差。

“听着,普勒。你能帮我个忙临时把现场保护起来吗?我会给本来应该在现场的那个浑蛋打电话,我要臭骂他一顿。”

“我可以保护现场。尸体还在屋里吗?”

“尸体还在那里。”

尸体留在现场的时间够长的了,可是普勒决定对此不予置评。而且他在某种程度上为此而高兴。他想看到杀手留下的原封不动的东西。

“我并不想搞乱凶杀现场。你们采集指纹信息了吗?搜寻杀手的足迹什么的了吗?”

“这些事我们做了不少,今天上午还要接着做。”

“好吧。有强行入室的迹象吗?”

“看不出来。”

“这么说我可以从前门进去了。”

“门锁着。至少它应该是被人锁上了。”

“那我就从前门进去。”

“普勒——”

“三十五分钟。”

她缓缓地说道:“好,一会儿见。嗯……谢谢你帮忙。”

普勒关掉手机又向四周望去。这条小街上共有八幢房子。无论哪一幢都是黑黑的,没有灯光。在凌晨的这个时刻,这倒是没有什么不正常的。这些房子的车道上都停着车。街两侧的房子后面都是丛林。

他从军用背包里抓出一些物件,又把它们放进一只他从来都带在身边的折叠式小背包里。他戴上一只耳麦,把它连接到腰带边上一只小袋里的便携录音机上。然后他又迅速地戴上了蓝色的薄手套。

他走到房前,低头瞧瞧车道旁的砾石路肩,又用镁光手电筒向路面照去。有轮胎的轧痕。它可能是来这里调查取证的任何一辆车留下的。他按照时间顺序在脑袋里把事情过了一遍。

邮递员在下午2点钟发现了尸体,马上打电话报了案。最先接警的人是在半小时后赶过来的。

又过了十分钟,军方接到了电话。速度很快。现场的警察当中有人很有见识。他猜测会不会是科尔。他在堪萨斯接到了通知,随即乘机返回。航程一路顺风,比预计时间提前了四十分钟。他回家去了一趟,然后到达CID司令部的时间是下午6点20分。他开车向这里出发是在7点50分。他几乎用火箭般的速度狂驶,于凌晨3点到了德雷克。现在快到早晨5点了。

普勒盯着门前的轮椅坡道。马修斯·雷诺兹不到五十岁,有着一副符合军人标准的好体格。

他的妻子比他小五岁,不存在什么健康方面的问题,她的医疗保险记载上几乎什么都没有。孩子们一个十六岁,另一个十七岁,也没有什么患过大病的记录。他们不需要这样的坡道。这里不是他们的家。他们到这里是由于另外的原因,也许就是夺去了他们生命的原因。

他再次打量路肩上的轮胎印,又将视线集中到了旁边的一片深色的斑迹。如果车头朝东面的话,斑迹的位置正好是汽车引擎的下方。他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避开轮胎印,用手指触碰液体形成的那片斑迹。温热。油斑。时间不长。那个负责保护现场的警察留下的?可能。如果是这样,他又去了哪里?

他敏捷地向门口移动,注意到了那些碎裂的玻璃片。他匆匆套上了鞋套。前门的确锁着,然而不是什么复杂的安全锁。开锁只花了三秒钟。

他向前挪动,一只手拿着手电筒向四处照射,另一只手握着从前面拔出来的M11手枪。

普勒想象着走进有四人被杀害的房子而本应守在门外的警察又不见踪影的情况下,一个人会遇到的各种可能性。他来到起居室。手电照到了他们。

他们都躺在沙发上。列成了一排。四具尸体,一个个歪靠在一起。

普勒把枪插回枪套,向后退了几步,开始对着耳麦口述,录下了眼前的情景。

父亲在最右边,女儿在最左边,母亲和儿子在中间,母亲挨着父亲。普勒借助手电筒光察看他们面前的地毯,没有喷溅的血迹。他抬起头,用手电筒照射死者们的头部。

父亲的脸上遭到了枪击。从伤口看,凶手几乎是贴着他的脸射击的。

母亲的脸部相对完整,然而她的上身几乎被打烂了。普勒朝这个死亡女人的手上看去,她的双手很难辨别出原样。他推测出,女人在杀手射出子弹的一刹那把双手抬到了自己的胸前。仅靠两只手当然是无法阻挡弹雨的,这只是她面对举向自己的枪口做出的一种本能动作。

两个十多岁的孩子身上伤口看不分明,也许是在身体的后部。父母并不是在这里被杀害的,如果是在这里,屋里就应该到处都是血迹。杀手在这间房子的其他地方处死了他们,再把他们搬来排好,仿佛是一家人正在一起看电视。

简直是精神变态。当然了,也只有变态的家伙才能屠杀整整一家人。

变态狂,或者是冷漠麻木的职业杀手。也许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普勒靠上前去,仔细地移动脚步,避免踩踏地毯上已被标示为证物的任何东西。死者一家的父亲穿着旧式B类绿军装,按照规定这种军装要在几年后才会被正式地全部淘汰。他右半部的脸几乎全被打飞了,子弹在脖子后边穿出了一个大洞,露出了他的脊骨。被击碎的脸颊骨和空洞的一个眼窝冷冷地回应着普勒的视线。他的上身没有伤口。近距离的射击造成的伤口集中在他的脸和脖子上。

造成这种毁灭性创伤的武器,恐怕只会是霰弹猎枪。

尸体的弹孔上有几小块白色残留物。弹壳里封堵火药的弹塞。但愿他们能通过弹塞测定出猎枪的口径,或者是发现弹塞上印着的制造商的名称,如果还有辨认可能的话。

母亲的眼睛凝视着普勒。那些沉溺于煽情的情景剧的人一定会认为,这个女人的表情传递着一种令人震撼的恳求——抓住杀手。

普勒用手电筒照亮了她的胸膛。十来粒弹丸造成了无规则地散布的弹孔群。还是霰弹猎枪,然而射击的距离有所不同。

雷诺兹夫人本来白色的衬衫已经大部分变成了深红色。普勒从口袋里取出一把直尺,在她的衬衫上比量弹孔间的距离。他在脑子里计算着,把尺挪到了一边。他又摸摸这对夫妻的胳膊。仍然很僵硬,可是会逐步软化下来,肌肉会越来越松。尸体的温度和室温差不多,或者稍低一点。

他掏出温度计测温。尸血流淌到低处瘀成了血泊。

尸体的肠道和膀胱早已排空了,皮肤呈蓝绿色,腐烂气味开始散发,五官或被毁坏或发生扭曲。人们死后都是丑陋的。

他的注意力转向了两个孩子。突然,他停住目光,迅速转身。

有声音。来自房子里某个地方。显然,他不是这里唯一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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