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杰克逊从垃圾车上跳下来时,戈尔迪正站在暗处,透过烟草商店的玻璃前门看着他。

戈尔迪打开门,让杰克逊进来,随后把门锁上。

“嘿,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杰克逊刚进门就问道。

“先回我房间里去谈。”

“谈?谈什么?”

“轻点儿声,哥们儿。”

他们看不见彼此,像两只幽灵一样,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杰克逊不舍得浪费一秒钟的时间,而戈尔迪却还在思考着:等那些金矿石都到了手,他该把它们藏在哪儿。

戈尔迪打开房间的灯,用挂锁从里面锁住了门。

“伙计,你锁门做什么?”杰克逊抱怨道,“你还没有查到,那女人她在哪儿吗?”

戈尔迪没有马上回答,他绕过桌子坐了下来。假发和帽子搁在桌子上,边上还有一个半空的威士忌酒瓶。他圆润的黑脑袋,从膨胀的黑袍里探了出来,看起来活像一具非洲雕塑。他傲慢地掸着他臆想出来的、长袍上的斑点。

“我查到她在哪里了,但是,首先我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站在门边的杰克逊勃然大怒。

“戈尔迪,开门。我觉得监狱离我,就只有两尺之远了。”

戈尔迪起身开门,肩膀有些微微发抖。

“哦,该死的,你坐下来冷静一会儿,”他轻声说,“喝点儿威士忌。你把我也搞的紧张了。”

杰克逊就着酒瓶,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牙齿与瓶颈的碰撞声,吵得戈尔迪腾地跳了起来。

“哥们儿,别弄出噪音来,你看起来就像一条响尾蛇。”

杰克逊拿起瓶子,狠狠地砸向桌子,他望向戈尔迪,眼神里透露出一丝略带哀伤的暴力。

“嘿,小心点儿,我的兄弟,你给我小心一点儿。”杰克逊激动地嚷嚷着,“今天晚上我豁出去了,你告诉我,我的女人在哪里,我去找她。”

戈尔迪再次坐了下来,动作敏捷地擦拭着他的十字架,慢腾腾地说:“你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你真的查出了她在哪儿,那你就应该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听着,老兄,我们现在这样,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斗殴发生的时候,我还没有回来呢。那时候,我正坐在出租车里,她和瘦高个儿突然一起上了车,瘦高个儿声称,她是他的妻子,而她误喝了毒药,必须送去尼克博克医院。于是我们一同前往医院。他们下车以后,立马换上了另一辆出租车,然后开到了他们的住处——公园大道。我跟踪了他们,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切。”

戈尔迪两手一拍,瞪了瞪眼睛:“现在你得告诉我,棚房里发生的事情了,这样,我们才能够计划下一步。”

杰克逊开始担忧起来。

“他们知道你在跟踪他们吗?”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杰克逊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但是不管怎样,瘦高个儿不会知道,除非伊玛贝拉告诉了他。他那个时候,已经痛得没有办法,留意任何事情了。”

“硫酸泼到他的眼睛上了吗?”

“不,只泼到了他的脖子和脸上了。”

“他们对你起疑心了吗?”

“我不知道。”杰克逊摇了摇头。

“别问那么多了,你得告诉我,你都知道些什么。”

“如果他们知道,你跟踪了他们的话,那我所知道的,就都不重要了。因为,假如那个瘦高个儿的眼睛,还看得见的话,那么,此刻他必定早已离开他的住所了。”

“听着,傻瓜,”戈尔迪竭力保持着耐心,“那个女人很机敏,她很可能知道我在跟踪她,但是,那并不意味着,她会告诉给瘦高个儿,这要取决于她。但是,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她让你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可是千真万确的。”

“我相信她不会背叛我的。”杰克逊仍然坚持着。

“你也没有,傻瓜。但没人敢肯定,她是否准备把瘦高个儿,也变成另外的样子。”

“不是那样的。”杰克逊极力抗辩着。

“好吧,死脑筋,但愿如你所愿。”戈尔迪苦笑着点了点头,“如果你能够抽时间,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也许很快就都能搞清楚了。”

“哦,好吧。”杰克逊两手一拍,点了点头,“‘掘墓者’约恩斯一怒之下,开枪射中了格斯的脑袋,汉克把硫酸泼向了‘棺材桶子’埃德——也洒到了瘦高个儿的身上。灯突然熄灭了,无休止的枪杀和打斗,在黑暗中突然进行着。有人要砍伊玛贝拉,我拼了命地去帮她。当我醒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见了。”

“神圣的约瑟①!……”戈尔迪惊恐地举起两手,大叫了一声,“那个‘掘墓者’也被杀死了吗?”

①约瑟是耶稣的养父。

“我不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就看见‘棺材桶子’埃德就躺在地上,至少我认为那是他——除了我和‘棺材桶子’埃德,那里没有任何人。”杰克逊悲哀地摇着脑袋,“我感觉埃德痛得要疯了,应该已经双眼失明了,不过,他的手里还握着枪,准备只要一有动静,就开始扫射。只有上帝知道,我是怎样活着走出那里的。”

戈尔迪猛地站起来,戴上他的假发和帽子。他突然有些急了。

“听着,我们得行动了,在哈莱姆区,恶棍比家里的焦炭烤炉子还要烫手。”

“我可一直都这么说的。我们走吧。”

戈尔迪站着愣了一下,低声说:“哥们儿,稍等一下,该死的。我们可不能赤手空拳的过去。”

他抬起睡椅的褥垫,取出一把钢制的柯尔特四五式六响自动手枪。

“伟大的日子就要到了!你居然一直把这个大家伙,藏在这里!……”杰克逊激动地呼喊道。

“你只须待在角落里看着。”戈尔迪指了指不远处,这样吩咐杰克逊,“去拿着那根管子,别问那么多问题。”

杰克逊推倒身后的一堆硬纸盒,拉出一根长约三寸、半径一寸的钢管。钢管的一端,被黑色的带子紧裹着,方便用手握住。他没有说什么,伸手拿起来掂了掂。

戈尔迪把四五式左轮手枪塞进长袍里,杰克逊也把钢管藏入湿漉漉的破大衣下面。戈尔迪关上灯,锁好了房门。这两个武装好了,要去搞破坏的幽灵,在黑暗中穿过了前门。

他们两个人走到门外,外面正下着小雪。白色的雪花落到黑色的街道上,立刻变成了脏兮兮的灰色。

“我们得想办法,拿走她的大箱子。”戈尔迪说。

一只黑猫从一个装满垃圾的板条箱下跑过去,戈尔迪恶狠狠地踢了它一脚。杰克逊显然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我们叫一辆出租车吧。”

“哥们儿,用你的脚指头仔细想一想。那些金矿石热得,简直都能将哈莱姆河给烧干了。”

“也许我们能找到,那辆送我回来的、运送垃圾的马车。”

“不行。你得去偷你老板的灵车。”

杰克逊一动不动地看着戈尔迪:“什么,偷他的灵车?……我说,伊玛贝拉还没有死呢!……”

“基督耶稣,兄弟,你怎么一直都这么死脑筋。是的,她没有死,但是,我们总得找个方法搬箱子。”

“你想让我去偷克莱先生的灵车,然后,你用它来搬箱子?”

“你又不是没有偷过东西,莫非你计较那是‘灵车’?况且,你还有车钥匙。”

杰克逊摸了摸他的裤子口袋。他的腰带上,系着一条铁链子,上面挂着灵车和车库的钥匙,一般钥匙都会放在口袋里。

“你趁我睡觉的时候,翻过我的口袋了。”

“那有什么?你又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被偷。”戈尔迪不耐烦地说,冲着杰克逊招了招手,“来吧,我们走。”

他们在寂静的夜幕下,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上了第七大道。大多数酒吧都打烊了,但是,人们还停留在街上。他们把自己弄得像无头人似的——头被下拉式的帽子盖着,又埋进上翻的领子里。他们进出各个公寓的房间,在深夜俱乐部里跳舞。室内派对让人晕眩,妓女们忙着拉客,赌徒们疯狂下注。

街上的车辆仍旧穿梭不停,卡车和公共汽车朝北驶去,穿过跨越索米尔河的,第一百五十五街的大桥,到达威切斯特县。小轿车和出租汽车都开得很快,出租车偶尔停留一小会儿,供乘客上下,紧接着再次启程,小轿车则是一直开着。

夜班巡逻警车伴随着尖锐的刹车声,像发怒的臭虫一样飞奔着;警察们果断地走在人行道上,要检查任何一个看上去可疑的人物。

一个黑人强盗把硫酸,泼到了黑人侦探的眼睛里,如果这笨蛋黑鬼被抓住,他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化装成加布里埃尔修女的戈尔迪,犹如一位疲倦了的圣者,行走在满地淤泥的街道上,手中的镀金十字架,就像盾牌一样贴着身子,被他压得嘎吱作响,这样,正好能够隐藏点四五口径大手枪凸起的机身部分。杰克逊走在他旁边,脏兮兮的外套里,还紧紧地裹着那根长钢管。

一个半醉了的黑屁股小妞,从一家俱乐部里跑出来,她瞧了瞧杰克逊他们,然后,对她那又高又黑的同伴说:“他看起来就像她的兄弟,不是吗?”

“又矮又黑又胖。”这位高个子同伴说。

“嘘!别这样形容修女。”

没有警察的突然盘问,没有行人前来骚扰,戈尔迪的黑色长袍和金色十字架,竟然真的成了他们的守护神。

车库与殡仪馆在同一条街上,两者相距半个街区。他们先走到第一百三十三街,接着转到列诺克斯大道,然后又绕回第一百三十四街,为的是不被人跟踪。

杰克逊打开车库的门,先走了进去。

“你关门!……”他一边摸索着电灯开关,一边对戈尔迪说。

“为什么?……兄弟,咱们不需要灯,赶紧上车就行了。”

“我得换衣服,我快冻死了。”

“伙计,你比拉撒路①还要麻烦。”戈尔迪抱怨着关上了门,“一整晚我们什么都没做。”

①拉撒路(Lazarus)《圣经》中一个满身生疮的乞丐,生前受尽苦难,在死后的第三天,被耶稣从坟墓中唤醒复活。

“反正挨冻的人不是你。”杰克逊脱下了已经湿了的衬裤,忿忿地说道。

随后,他转身拿下原本挂在墙上的大衣,和一件深灰色的旧制服,穿在自己身上,又从工具箱里,拿了一顶新的挡风帽戴上。

杰克逊费力地爬上驾驶座,注意到灵车后部,装满了葬礼用品。

这辆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第一次亮相时,还是以救护车的身份呢,现在它却主要用来,运输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工作量比卡车还大。

棺材架一半藏在一大堆黑色的旗布下,这些旗布原本是在葬礼时,装饰指挥台用的。另外还有熟石膏做成的灯座、鲜花底座、人造花花冠、和用一辆豪华小客车,兑换来的半桶脏机油。

杰克逊拉开车后的双拉门,先取出机油,随后开始卸其他东西。

“别管那些垃圾了,”戈尔迪抱怨着说,“你这么磨蹭,总让人觉得:你压根儿不关心,你那个老女人的安危。”

“我也想快点儿,”杰克逊极力地申辩着,“我这不是在为箱子腾地方吗。”

“就把它放在棺材那儿吧。”戈尔迪说着,打开了汽车副驾驶位置的门,“来啊,老兄,快点儿。”

杰克逊“砰”地拉上了后门,坐到驾驶座上。他按下车内顶灯的开关,习惯性地看了一下里程表,命令戈尔迪关掉车库的灯,打开车库门。他开启引擎,退回到街上,径直开向停着一辆巡逻警车的小路。

两位巡警命令他停车,小心地走过来,分别站在了车子的两边。他们看看站在车库边的修女,再看了看司机。

戈尔迪敏捷地关上车库门,并且上了锁,脑子飞速地运转着。他觉得这些警察,只是来例行检查而已,不管怎么样,他得试一试。

他摸着金十字架,走到警察跟前。

杰克逊注视着警察,他能感到汗水浸湿了双手,并从脸上流进脖子里。

“这是你的车吗,修女?……”其中一个警察问道,手指触了一下帽檐,以示对修女的尊重。

“是的,长官,为上帝服务。”戈尔迪用他祷告时的声音,缓缓地说道,“接受第一次死亡,赞美上帝,再在无限宇宙中,接受第二次死亡。”

两位警察不解地看着戈尔迪:“你的意思是运死尸?”

“是的,先生。”戈尔迪点了点头,“收殓他的尸体,他已经接受了第一次死亡。”

两位警察交换了一下眼色。一名警察走向杰克逊,拿手电筒去照他的脸

。杰克逊汗湿的面孔,就像一块光滑的煤一样,闪着光亮。警察弯下腰去,闻了闻他的呼吸。

“司机喝了酒吧,我能闻到他身上的威士忌味儿。”

“不,长官,我没有醉。”杰克逊否认道。

他只不过是太害怕了,然而,警察当然不可能知道。

杰克逊继续解释道:“我是喝了点儿酒,但是我没醉。”

“出来。”警察命令道。

杰克逊跳下了灵车,为了不让警察发现,他藏在大衣下的钢管,他只能小心翼翼地移动着,看上去好像全身的骨头,都是用易碎的玻璃做成的。

“沿直线走到那个邮筒。”警察指着街对面的一个邮筒,大声命令道。

为了分散警察的注意力,戈尔迪开口引用《圣经》的话:“‘他抓住了龙……’”

警察们转过头来,看着戈尔迪,惊奇地问:“你在说什么,修女?”

“‘那个阴险歹毒的人,’”戈尔迪继续引用着,“‘那是魔鬼,那是撒旦,束缚了他一千年。’”

这时,杰克逊已经走到邮筒边上了,戈尔迪的小把戏,看来并没有什么必要。为了防止钢管从外套底下滑出来,杰克逊僵直着身子,像尸体般沿着如子弹轨迹般笔直的路径,向前走去。双腿早已大汗淋漓。

“看来他很清醒。”一个警察说。

“是啊,挺稳的。”另一个警察表示同意。

其实他们两个人,都没有亲眼目睹他走过去的过程。

“回到车里吧,小伙计,送这位修女,去完成她的善事吧。”

“现在运送尸体,好像有点儿太晚了。”一个警察评论道。

“无人能选择自己死亡的时间,”戈尔迪答道,“无论早晚,一旦上帝的马车来接了,谁都得马上跟着走。”

两位警察笑了起来:“马车一来,我们都得走。这不是在说哈莱姆吗?”

“是的,先生,上帝的马车。”

“那是谁的尸体?”

“没有人认领,”戈尔迪两手一拍,摇着头说,“我们只负责运送和埋葬。”

警察们对修女感到不耐烦了,他们耸了耸肩膀,转身回到警车里,开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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