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说:“这事情你已经想到过了,而且无论如何说不通,但如果我不讲出来,老憋着也很难受。”

“好吧。”

“你很可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我们在晨星餐厅。他打电话要我在那里跟他碰面,于是我放弃了家里的好咖啡,跑来这里喝这杯远远不及的。

“有可能。”

“反正我还是会说的。好吧,有没有可能那个大卫·汤普森跟杀害莫妮卡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他们主要的共同点,”我说,“就是你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他们。”

“还不止这一点呢。”

“哦?”

“他们两个都留着小胡子。”

“也许他们两个都是希特勒,当年根本没死在地下碉堡里。你算算时间,就会明白他们不是同一个人。汤普森——这或许不是他的名字,不过我们总得有个称呼。汤普森星期一晚上跟露易丝在一起,从在餐厅碰面开始,直到接近午夜前甩掉我们为止。”

“那又怎样?”

“可是根据萨斯曼从门房那边得到的说法,凶手是在九点半左右,出现在莫妮卡那幢大楼的大厅。”

“那天是星期二,前天晚上,对吧?”

“耶稣啊,你说得没错。”

“从露易丝家到莫妮卡住的下城要花多少时间?二十二小时?”

我摇摇头。“他星期一晚上也在那里,”我说,“去找莫妮卡,莫妮卡跟埃莱娜提过。”

“那么,他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去找她。这点能确定吗?”

“现在没办法打电话问莫妮卡了。不过没错,可以确定。”

“可是我们不知道时间。我们知道星期二他进去和出来的时间,可是不知道星期一的。”

我想了想,缓缓地点了点头。

“所以他是在差十五分十二点离开露易丝的,我们知道他一出门就拿手机打了个电话。”

“打给莫妮卡,说他要过去。可是如果我没记错,埃莱娜说过他星期一本来就跟莫妮卡约好了要碰面的。”

“他可能在电话里跟莫妮卡说:‘抱歉,亲爱的,不过我弄得有点晚。我会尽快赶过去。’”

“根据莫妮卡的说法,他衣着时髦又体面。大卫·汤普森看起来符合莫妮卡那个时髦又体面的定义吗?”

“他那天穿了牛仔裤和一件马球衫,不是吗?”

“就我个人来说,”我说,“我很难想象汤普森带着花和一瓶女巫酒出现在珍恩街。”我脑中浮现他走出露易丝那幢大楼的画面。“他点了根烟,”我记得,“这是露易丝在网络上讲明的条件,那时她还没碰到那家伙。所以他抽烟,因为如果他不抽,露易丝就根本不会想跟他交往。”

“所以呢?”

“莫妮卡戒烟了,她很讨厌闻到烟味。有些人戒烟几年后似乎就会发展出一种高度敏感性,她就是这样。如果他抽烟抽得很凶——”

“我们不知道他抽得凶不凶。也许他只是跟露易丝碰面时抽一根,好讨她欢心。”

“那他走出她住的那幢大楼后又点了一根,是为了要表演吗?”

“我懂你的意思了。你要打给谁?”

“一个警察。”我说。萨斯曼给过我们名片,我拿着手机按他的电话号码。他接了电话后,我报上姓名,说我只是要问一个问题。“有任何迹象显示莫妮卡·德里斯科尔的公寓里曾有人抽过烟吗?”

“为什么?”

不怪他。如果我们的角色对调,我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不过,如果他不问的话,我会比较高兴。

“我正在帮一个朋友查一些事情,”我说,“她跟莫妮卡完全无关,没有共同点,只不过两个人都有一个神秘男友。我没査出太多结果,事实上这家伙狡猾得很,所以——”

“所以你觉得或许他们是同一个人?”

“不,”我说,“我始终觉得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不过如果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完全排除这个可能——”

“我懂你的意思了。看来你已经确定这个第二号男子是不是抽烟了。”

“我确定他抽。”

“德里斯科尔女士不抽烟吗?”

“而且她很讨厌人家抽烟。”

他说他会再给我回电,然后挂了电话。TJ问起埃莱娜,我说早上我起床去厨房时,她已经出门了,今天她有瑜伽课。我说我觉得她去上课是个好征兆,因为我原以为她不想去的。他说,碰到这类事情,其中秘诀就是如此。你得持续做下去,而不是想做才去做。我告诉他戒酒也是一样的。

“昨天晚上,”他说,“她很伤心,不时就哭起来,然后就过去了,你知道,又专心玩起牌来。你知道匹纳克尔牌戏怎么玩吗?”

“不知道。”

“嗯,可以叫她教你。她教得很好。那种玩法还可以,只需要两个人和一副纸牌就行了。当然必须是一副可以打匹纳克尔的牌,所以你需要两副扑克牌。普通的扑克牌拿来,二到八点都不要,只留九到八的。”

“真高兴你告诉我这些。”

“是哦,唉,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而且连一副牌都没有,只能坐在这儿等那个该死的电话。不过我想你不需要听这些匹纳克尔牌戏的废话。”

“不,没关系的。”

“问题是,即使她没事,会玩牌,会开玩笑,但那种东西还是在的,你知道吗?那种深深的哀伤,好像渗进骨髓里了。”

萨斯曼说:“我本来以为这问题很容易回答。活在这种科学时代,你把生日数字乘以你口袋里的零钱得出来的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就会告诉你说你早餐吃了什么。谋杀案现场的那户公寓里有人抽过烟吗?这问题有什么难的?”

“看来没那么简单。”

“首先,”他说,“那个狗娘养的有洁癖。我相信我告诉过你他吸了地,还把除了天花板之外的所有表面都擦过。所以不会有任何烟蒂留下,烟灰缸里也不会有任何烟灰。有件事我当初没注意,但现在可以告诉你,那就是她公寓里没有烟灰缸,就这样。所以显然她不抽烟,常来往的情人也都不抽烟。”

“她是不抽烟,也不跟抽烟的男人交往。”

“不过他可能抽烟,但为了尊重她而不在她家抽。”

“有可能吧,”我说,“可是他把她绑起来、开始凌虐她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管尊重的问题了吧。”

“的确,你说得一点也没错。她被绑了起来,嘴上贴了胶带,接下来他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点根烟。而且很可能就拿她当烟灰缸,可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发现这样的痕迹。”

“灼伤的痕迹。”

“他把她伤得很惨。我昨天不想在你太太面前讲太多,不过这家伙是个他妈的禽兽。如果他手上有一根点着的烟,尸体上就一定会有灼伤的痕迹。”

“你自己也不抽烟。”

“嗯,我从来不抽的。”

“你走进犯罪现场时——”

“我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我当时闻到烟味了吗?我没留意,但有没有味道呢?我没法回答。何况我和我的搭档不是第一个到场的。有两个巡逻警员接到九一一的通报,先抵达现场。当时她死掉没多久,所以还没有尸体进一步腐烂的恶臭,但你知道会是什么样。肠子松弛了,膀胱也松弛了。你马上知道自己所在之处不是个香水工厂。”

“有些巡逻警员可能会点根烟。”

“照理说不应该的,”他说,“不过总有人会照抽不误,好掩盖臭味,而且只因为你站在那里,旁边有一具尸体,当时三更半夜的,你又是烟枪,所以你就想抽烟,于是就点了一根。不过我没留意到烟味,我的搭档也没注意到。我也没法请那两个巡逻警员打电话给我,看他们进门时有没有注意到烟味,不过如果他们都是烟枪,那可能就没啥希望了。”

“如果他们说没闻到,那就是因为太习惯烟味而没注意。如果他们说闻到了,可能只是撒谎遮掩他们在犯罪现场抽过烟。”

“你很清楚警察的思路,”他赞同地说,“总而言之,我觉得最有力的论点是他不抽烟,因为他没把烟在她身上掐熄。现在如果你告诉我你在查的那家伙是谁,又该怎么找到他,我们就可以排除他涉案的可能性了。”

“这样就可以把他排除在外了。”

“没错。”

我说这件事有困难。我必须为客户着想。她希望我暗中调査她的新男朋友,好确定他不是什么前科犯,或在郊区有个太太,而我的客户最不希望我做的事情,就是害这位新男友变成一桩谋杀案的嫌疑犯。

他说:“我还以为你是在替朋友调查事情,现在变成你的客户了。你有侦探执照吗?你是帮律师在工作吗?如果都不是,你就没有保密的特权。”

“我从没说我有。如果我觉得其中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关联——”

“你一定是这么觉得,不然也不会提起的。你对这个家伙有足够的怀疑,才会打电话给我,而我花了快一个小时帮你查,所以你为什么坚持不肯说呢?”

“你说得没错,”我说,“可是我没有任何情报可以给你。他名叫大卫·汤普森,不过这可能不是他的真名。现在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不是一切。你的客户是谁?”

“不,”我说,“不管有没有保密的特权,我都不会告诉你客户的名字。我会去找她谈,如果她觉得没关系,我再把名字告诉你。不过你真的想朝这个方向调查吗?如果你要去清查每个可能向女人撒谎的男人……”

“等你和客户谈过再说吧。”

于是我们就谈到这里,但我一挂断,就想起一件我一直在纳闷的事情,于是立刻又打给他。“那个九一一电话,”我说,“你之前说是半夜打来的吗?”

“嗯,不完全算是。凌晨四点。很接近半夜,不过我想在布拉格应该就是上午十点或十一点。”

“那个电话是从布拉格打来的?”

“有这个可能。没有显示来电,我们清查过地区电话通讯记录,追到了一部没有登记的手机。”

“九一一报案电话都有录音的,对吧?”

“啊,那一定的,都有录音。或者是数码声音文件?现在什么都是数码的了。”

甚至连手指和脚趾都是。“有人在凌晨四点打电话报案。你提到过‘他’。打电话来的是男人?”

“或许吧。从气声很难辨认出来。”

“他用气声讲话?除非现在技术改进,否则这就表示无法用声波来查出身份了。”

“据我所知,是这样。”

“所以就是他了,凶手自己打电话报案的。”

“这是目前的假设,”他说,“用气声讲话是免得被查出身份。搞不好他只是怕讲话太大声会吵醒他老婆,但反正我不认为是这样。”

“他说了什么?”

“‘有个女人被谋杀了,’另外说了公寓地址和房号。九一一的接线员想尽量让他在线上久一点,但他没上钩。通常这类电话都是恶作剧,哪个醉鬼想让警察去白忙一场,或是想吵醒哪个他看不顺眼的混蛋。不过还是得去査一下,所以两个巡逻警察就过去,叫门房按那户公寓的对讲机,没人回应,就跟门房拿了钥匙。结果进去后大吃一惊。”

“他希望尸体被发现。”我说。

“看起来是这样,对吧?”

“他希望尸体立刻被发现。他清掉了自己涉案的证据,用了吸尘器。如果你是他,难道不希望尸体越晚被发现越好吗?”

“如果我是他,我他妈的就会帮这个世界一个大忙,割断自己的喉咙。不过我也跟你有同样的想法。这个家伙的做法很矛盾,不太一致。”

“就像马格利特的画。”我想起来。

“嗯,是有点。但这个人的矛盾不会在画中表现出来,不是眼睛看得到的,但那种不一致的性质是一样的。互相抵触。”

埃莱娜曾称之为不和谐。

“不知道,或许你不能期望一个疯子行事前后一致,不过这个家伙更夸张。大约介于马格利特和鸡尾酒盆里面的一坨屎之间,昨天我想到这样的画面,不过决定还是不要讲出来好了。”

“谢谢你跟我分享。”

“是啊,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打电话报案。除非他对自己的成就很自豪,希望有人注意到。”

“而且在凌晨四点,好吧,他睡不着,又没事干。”

“去猜他的动机可能没有意义。不过,你怎么可能不猜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足以称之为模式,但你简直可以说,这个混蛋很一致地有不一致性。比方凶器。”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把其他

东西都带走了,”他说,“却把大部分凶手会带走的东西留下。我没跟你说过吗?那把刀还插在她胸口。他刺进她的心脏,刀子就留在那里。”

“耶稣啊。没有,你昨天没提这件事。”

“是的,可能还是出于对你太太的尊重。你总是不希望讲得太详细。不过他留下刀子很奇怪,你说是不是?”

“这好像完全让人想不到。你们有可能追踪那把刀的来源吗?”

“嗯,我想这就是他没带走的原因。我们可以尽量追踪,但最后只会追回她的公寓。刚刚我说那是把刀子,不过其实比较像匕首,而且是那种祭祀用的。那是个装饰品,你看了根本不会想到可以拿来当武器,直到你看到凶手怎么用法。我想他一定很喜欢那把刀的样子,要不是他忘了带武器,就是以为可以在她家找把菜刀之类的,结果看到她把这把刀放在书桌或茶几上。很漂亮的玩意儿,如果是你的,你会摆在人人看得到的地方。他当然也是这么做,刀柄竖在外面,刀尖插入她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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