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告诉我,我要找的男人住在土耳其街某个街区,不过那位线民无法提供门牌号。所以在一个雨天的傍晚,我开始一家一户地清查这个街区,一个个按门铃过去,背诵一则如下的神话:

“我是威灵顿兼伯克利律师事务所派来的。我们有个客户——一位上了点儿年纪的女士——上星期从街车后面的平台被甩出车外,伤势严重。这场意外的目击者里有个年轻人,名字我们不知道,不过听说他住这附近。”然后我就描述起我要找的男人的长相,最后问道,“你认识长这样的人吗?”

土耳其街上一侧的住户的回答都是“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我穿过马路,开始查另一侧的住户。第一家:“不认识。”第二家:“不认识。”第三家、第四家、第五——

第一次按铃没人来开门。过了一会儿,我又按了一次。在我刚刚认定这家没人时,门慢慢地开了,门后出现了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她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个子老人,一只手里拿着正织着的灰色毛线活,浑浊的眼睛在金边眼镜后面愉快地闪着,黑色的洋装外面扎了一条浆得硬邦邦的围裙。

“晚上好,”她细细的声音听起来很友善,“希望你没等得不耐烦。我开门以前都要偷偷看看外头是谁——上岁数了,胆小。”

“抱歉打扰你,”我歉疚地说,“不过——”

“你请进吧?”

“不了,我只是打听点儿消息,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还是进来吧,”她说,然后假装严肃地补充道,“我敢说我的茶快冷了。”

她接过我湿漉漉的帽子和外套,然后我就跟着她穿过一条窄窄的走廊,走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我们进去时有个男人站起来。是个老头,不过很壮实,稀疏的白胡子垂到跟老太太那条围裙一样浆得硬硬的白背心上。

“汤玛斯,”弱不禁风的小个子老太太告诉他,“这位先生是——”

“崔西,”我说——因为我告诉这个街区其他住户的都是这个名字,不过我说的时候差点脸红起来,这可是十五年来第一次。这两人实在不是撒谎的对象。

我得知他们姓奎尔,是对恩爱的老夫妇。每次跟老头讲话,她都叫他“汤玛斯”,把他名字在舌尖上滚一滚,好像挺喜欢那个味道。他叫她“亲爱的”的次数也差不多,而且还两次起身帮她调整靠垫,好让她弱不禁风的背部更舒服些。

在让他们听我的问题之前,我不得不跟他们一起喝杯茶,吃几片微辣的饼干。然后我讲起那个从街车摔下来的老妇人。奎尔太太咂着舌头表示小小的同情,老头从胡子里发出一句“他妈的世风日下”,并递给我一根很粗的雪茄。

最后我总算结束了这个车祸故事,描述起我要找的男人。

“汤玛斯,”奎尔太太说,“那不就是住在有铁栅栏的那栋房子里的年轻人吗——看起来老是忧心忡忡的那个?”

老头捋捋他雪白的胡子,沉吟了一会儿。

“不过,亲爱的,”他终于小声说,“他的头发不是深色的吗?”

她对她先生笑笑。“汤玛斯实在观察入微,”她骄傲地说,“我都忘了,不过我刚刚提到的年轻人的确是长着深色的头发,不会是你找的人。”

然后老头建议说住在下一个街区的某某可能是。他们讨论了好久,一致认为他个子太高,年纪太大了。奎尔太太又提出一个,讨论后又一起否决了。汤玛斯提名了下一个候选人,权衡一番后也遭淘汰。他们就这样说个不停。

夜幕降临。老人打开一盏灯,灯的位置很高,在我们头上洒了一圈淡黄的光,房里其他地方仍是黑的。这房间很大,而且因为厚厚的垂幔和上一代留下的、覆盖着马毛织物的笨重家具,显得颇为沉闷。我没指望在这儿打听到消息,不过我待得很舒服,而雪茄又很不错。我有足够的时间吸完烟,再出门走进霏霏细雨中。

有个冷冷的东西碰到了我脖子后面。

“站起来!”

我没站起来:我没办法站起来。我瘫痪了;我就那样坐着,眨着眼看着奎尔夫妇。看着他们,我不相信会有个冷冷的东西抵在我脖子后面,不可能有人粗声喝令我起身,不可能!

奎尔太太还保持着肩背挺直的秀气姿势,靠坐在她先生为她调整好的靠垫上;她的眼睛还是在眼镜后面和善地闪着。老头还在捋他的白胡子,让雪茄烟从容地从他鼻孔散出去。

他们应该就要讲到这附近还有谁可能是我要找的年轻人。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就是打了个盹儿。

“站起来!”抵在我脖子上的冷冷的东西深深地扎进我的肉里。

我站起身。

“搜身。”粗哑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老头小心翼翼地放下雪茄,向我走过来,将我全身上下搜了一遍,很满意地发现我没带任何武器。他清空了我的口袋,把东西全扔在我刚刚起身的那把椅子上。

“就这些。”他告诉我身后的男人,然后回到座位。

“转过身来,你。”那个粗哑的声音命令道。

我转过身来。对面是一个又高又瘦,基本都是骨头的男人,和我年纪差不多,三十五岁左右。他那张脸很难看——脸颊深陷,皮包骨头,还布满又大又浅的雀斑。他的眼睛是水汪汪的蓝色,鼻子和下巴翘得很突兀。“你认识我?”他问。

“不认识。”

“骗子!”

我没跟他争,他一只长满雀斑的庞大的手里握了把枪。

“咱们俩完事以前你会知道我的厉害的,”这个高大的丑男威胁道,“你会——”

“胡克!”有声音从挂了门帘的门口传来——想必丑男就是从那个门偷偷溜到我后面的。“胡克,过来!”是女声——年轻、清脆、悦耳。

“干什么?”丑男回头问道。

“他来了。”

“好吧!”他转向汤玛斯·奎尔,“盯住这家伙。”

老头不知是从胡子、外套还是浆得硬硬的白背心里摸出一把大型黑色左轮手枪,那枪他拎着可挺顺手的。

丑男把我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划拉到一起,拿着它们掀开门帘进去了。

奎尔太太仰头对我微笑。“请坐啊,崔西先生。”她说。

我坐下来。

另外一个声音从隔壁房间透过门帘传过来,是一个母音拖得很长的男低音,听起来是英国人,还是受过教育的英国人。“怎么回事,胡克?”这声音问道。

丑男粗哑的声音响起:

“出了很多事。我说,他们跟上我们啦。我刚才出去了一趟,刚上街就看到对面有个我认识的男人。五六年前有人在费城把他指给我看过。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还记得长相——是大陆侦探社的人。我马上跑回来,跟艾薇拉贴着窗户看着他。他去了街道对面的每一家,问问题什么的。然后他就朝这儿来了,开始在街道这边转悠,没多久就按了咱们的门铃。我要老太太和她先生把他让进来,拖住他,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他编啊,编啊,说什么在找一个看到老太太摔下车的家伙——一派胡言!他在找咱们的麻烦。我这才进门拿枪吓唬他的。我本来打算等你来了再说,可我怕他一紧张就跑了。”

英国腔:“你不该露脸的,其他人可以收拾他。”

胡克:“有什么不一样?反正他知道咱们的底细。而且就算他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

拖长的英国腔:“那区别就大了,笨蛋!”

胡克大吼道:“笨蛋?你老骂别人笨。要我说,滚你妈的!活儿都是谁干的?所有的生意都是谁在打理,啊?哪里——”

年轻的女声:“好了胡克,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长篇大论了,我听得都会背了!”

纸张窸窣声,然后是英国腔:“我看啊,胡克,你说他是侦探没错。这儿是张身份证。”

女声:“呃,这下怎么办?咱们下一步怎么走?”

胡克:“这容易,咱们把这探子干掉!”

女声:“然后我们也上绞刑架?”

胡克语带不屑:“你以为不干掉他,咱们的脖子就保得住啊?你也搞不清这家伙是不是为了洛杉矶那一票来的,对吧?”

英国腔:“你是死猪啊,胡克,无可救药的死猪。假设这家伙来这儿是为了洛杉矶那票生意——是有可能,那又怎样?他是大陆侦探社的人,他们社里有可能不知道他在哪儿吗?你以为他们难道不知道他来这儿了?咱们的事要是露了馅——有可能——他们难道不跟他一样清楚?杀了他没用,只有坏事的份儿。眼前只有绑住他,把他留在这儿,他的同党再早也要等明天才会来找他。”

我满心感激英国腔,感谢他替我说话,至少是让我活着。前几分钟我一直不太开心。不知怎么的,因为看不到这些正在决定我生死的人,好像使我的处境更加绝望了。现在我觉得了好一些——虽然离快乐还很远。我对慢条斯理的英国腔有信心,那声音的主人听起来就是习惯于无往不利的。

胡克又怒吼道:“我跟你讲,兄弟,这家伙得干掉!没别的话说!我可不会冒任何风险。你唧唧歪歪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可要保住脑袋。这个家伙要灭口才安全,没别的话说。”

女声,语气厌恶:“哎,胡克,讲点理吧!”

英国腔还是慢腾腾的,不过冷到了骨髓里:“跟你讲道理没用,胡克,你的直觉和脑子就和类人猿一样。你只懂一种话,我这就跟你讲这种话,小子。打现在开始到我们离开以前,你要是想轻举妄动的话,就跟你自个儿说‘他死我也得死’,说个两三遍,要说得跟念圣经一样——因为这话一字不假。”

紧跟着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紧张到我原本并不特别敏感的头皮都发麻了。

最后,终于有个声音打破了沉默,我像听了枪响一样跳起来,虽然那声音非常低沉和平静。

是英国腔——自信满满的胜利之音,我又能喘气了。

“咱们先把老人家送走。”那声音说,“胡克,你负责客人,我去拿债券。你把他绑好,这样咱们不到半小时就可以走了。”

门帘掀开,胡克走进房里——横眉冷目,雀斑在他土黄色的脸上呈现出某种绿色。他用左轮手枪指着我,没好气地跟奎尔夫妇说:“他找你们。”

他们起身走进隔壁房间。

与此同时,胡克已经走回门口,左轮手枪继续威胁着我。然后他把捆着那沉甸甸窗帘的绒绳扯下来,绕到我背后,把我稳稳当当地绑在一张高背椅上。我的两臂被绑在扶手上,两腿绑在椅子腿上,上身绑在椅背和椅座上。之后他又拿了个鼓囊囊的靠垫,塞了一个角在我的嘴里。

等他把我绑好,退后一步阴沉地看着我时,我听到朝街的门轻轻关上,然后就是细碎的脚步声在头顶上来回跑着。

胡克往脚步声的方向看去,他水汪汪的蓝色小眼睛变得狡猾起来。“艾薇拉!”他轻声叫道。

门帘鼓起来,好像有人碰了它,悦耳的女声传过来。“干什么?”

“过来。”

“还是不要吧,他会——”

“滚你妈的!”胡克发起火来,“过来!”

她走进房间,进入高灯的光圈里。女孩二十出头,身材婀娜,是出门的打扮,不过帽子拿在一只手里。她的红色短发下是一张雪白的脸蛋,烟灰色的眼睛隔得太开,看起来不可信任——虽然不影响她的美。她的眼睛在嘲笑我,红唇也在嘲笑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的一角。她跟妖魔一样美丽,而且危险两倍。

她在笑我——一个胖子,全身被红绒绳捆得死死的,嘴里还塞着一个绿色靠垫——然后转向丑男。“你想干什么?”

他压低声音说话,偷眼瞧着天花板,那上头还可以听到细碎的脚步走来走去。

“咱们甩了他如何?”

她烟灰色的眼睛不再笑了,开始算计起来。“他手里有十万大钞——三分之一是我的,你不会认为我会轻易放弃吧?”

“当然不会!你说咱们自己拿那十万大钞如何?”

“怎么拿?”

“交给我办,小妹妹,交给我!我要是办成了,你肯跟我吗?你知道我会对你很好的。”

我觉得她不屑地笑了笑——但他好像还挺高兴的。

“你会对我好,这你还真他妈的说对了。”她说,“不过听好了,胡克:咱们逃不了的——除非你弄死他。他这个人我清楚!除非把他做了,否则我可不会拿着他的东西跑,他会天涯海角地追你。”

胡克舔了舔嘴唇,眼神空洞地四下看了看房间。显然他不愿意跟那位慢条斯理的英国腔作对,但他对女孩的欲望超过了他的恐惧。

“我来办!”他脱口而出,“我宰了他去!你当真吗,小妹妹?

要是我宰了他,你就跟我?”

她伸出手来。“说定了。”她这样说道,而他信了。

他的丑脸变得红扑扑的,很快乐的样子,然后深深吸进一口气,挺直了肩膀。如果我是他,我也有可能会信——谁没在某个时候陷入过这种情境呢——不过当我被绑得死死地坐在边上,我就知道,他就算拿一加仑硝酸来玩也比跟这宝贝玩要安全。她是危险人物!胡克恐怕没什么好果子吃。

“计划是这样的——”胡克开口道,然后停下来,舌头打结了。

隔壁房间响起脚步声。

英国腔马上透过门帘传过来,慢条斯理中现在带上了恼怒:

“这实在太过分了!我就不能——”他的“实在”跟“能”两个字说得英国腔十足,“离开一会儿,然后什么事也不出吗?你这会儿又吃错什么药了,艾薇拉,非得跑到那里露脸给我们的侦探看?”

她烟灰色的眼睛有一闪而过的恐惧,然后轻松起来。“不要总是那么胆小,”她说,“你宝贵的脖子不用看这么紧,保得住的。”

门帘掀开,我尽可能扭过脖子想见见这个让我活着坐在这里的人。我看到一个矮胖的男人,衣帽整齐,要出门的样子,一手还提了个棕色旅行袋。

然后他的脸进入了黄色光圈,我这才看到那是张中国人的脸。一个矮胖的中国人,一身打扮跟他的口音一样英式,无懈可击。

“这不是颜色的问题,”他告诉女孩——我这才听出她原来在嘲笑他,“这只是普通常识。”

他的脸又圆又黄,像张面具;他的声音还和我原先听到的那样没感情、慢条斯理。不过我意识到他跟丑男一样肯定是被女孩抓在掌心里——要不然他也不会因为她的冷嘲热讽就到这屋里来。但我很怀疑她是否认为这位英式东方人会跟胡克一样好糊弄。

“真的没必要,”中国人还在讲话,“让这家伙看到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他第一次看我,小小的不透明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种子,“他很可能根本认不出我们——就算他听过我们的长相,露脸给他看简直是白痴行为。”

“哎哟,妈的,泰!”胡克大声说,“别再唠叨个没完好吗?有啥大不了的?我干掉他不就结了!”

中国人放下他棕色的袋子,摇摇头。

“不能死人,”他慢吞吞地说,“否则得死好几个人。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胡克?”

胡克不明白,他的喉结因为费力吞咽而上下滚动。而压在窒息的靠垫底下的我,再一次感谢这位黄种人。

然后那位红发女魔开始出招。

“胡克说话从来不算数。”她告诉中国人说。

胡克的丑脸红得发亮,他意识到她指的是他刚才说的干掉黄种人的许诺。他又咽了一次口水,眼睛看起来好像是希望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不过女孩控制住了他:她的影响胜过了他的懦弱。

他陡地凑近中国人,仗着他高一头的优势,对那张黄色圆脸怒目而视。

“泰,”丑男吼道,“你没戏了。你老爱作威作福,我受够了、烦死了——你总是摆出一副你是老大的死样子。我这就要——”

他开始结巴,后面的话再也没说出来。泰抬头看他,两眼又硬又黑,没有人性,像两块煤。胡克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稍稍扭开身子。

我不再冒汗,黄种人再次占了上风。不过我忽略了红发女魔。她现在笑了起来——那嘲笑在丑男听来一定像刀割一样。

他胸膛深处发出一声低吼,抡起一只大拳头朝黄种人空洞的圆脸捶过去。这拳力气太大了,泰飞了出去,一边身子着地倒在房间另一侧的墙角里。

不过就算横着飞出去,他还是成功地在半空中转过身来面对丑男——落地以前他手里多了把枪,两腿站稳以前他还讲起话来,声音仍旧是有教养的慢条斯理的英国腔。

他说:“我们待会儿再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现在你乖乖丢下枪,站着别动等我起来。”

胡克的左轮手枪——东方人瞄准他时才刚刚从他口袋里伸出一半——砰地落在地毯上。泰站稳时他还僵立不动,然后他的呼吸声沉重起来,每一粒雀斑都在他死灰般的脏脸上变得更加明显。

我看着女孩。她看着胡克的眼神里有轻蔑,可是没有失望。

然后我发现,这个房间里,她待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变样了。

我闭上眼,努力回想两个男人发生冲突前那个地方的模样。我陡地睁开眼,答案有了。

女孩旁边的桌上原先有本书和几本杂志,现在不见了。离女孩不到两英尺的地方就是泰拎进房里的棕色袋子。没准儿袋子里装的是他们提过的洛杉矶案的债券,很有可能。这下该怎么办?袋里现在装的可能是原本在桌上的书跟杂志。女孩在两个男人间挑拨离间,为的是要他们分心,好趁机掉包。可赃物会在哪儿呢?我不知道,不过我考虑了东西的体积,按理说应该没法藏在女孩苗条的身上。

紧挨着桌子过去是张沙发,上头罩了条很宽的红布,一直垂到地板上。我的视线从沙发移向女孩。她正盯着我看,当我的视线从沙发移回来跟她碰个正着时,她的眼里闪过一道快乐的光。是沙发没错!

现在中国人已经把胡克的左轮装进兜里,正在跟他讲话:“我一是因为不爱杀人,二是因为觉得艾薇拉跟我要走,你也许帮得上忙,要不我肯定会除掉你这个笨包袱。不过我愿意再给你一个机会。听我的话,你再有什么动粗的冲动念头,得先好好想清楚。”他转向女孩,“你在我们胡克的脑袋里灌输了什么傻念头?”

她笑起来。“谁能往那里头灌输什么念头啊?”

“你可能是对的。”他说,然后走过来试试绑住我手臂和身体的绒绳牢不牢靠。

检查结果还算满意,于是他便拎起棕色旅行袋,把几分钟前从丑男那儿拿走的枪递过去。

“左轮还给你,胡克,可要理智啊。我们也该走了。老头跟他太太会遵命行事,他们已经朝着一个我们不用在这位朋友面前明讲的城市出发了,并会在那里等着我们,和他们应分得的债券。不用说,他们会等很久——他们已经出局了。不过我们三个可不能再有二心了,要想脱身的话,一定要互相帮忙。”

根据上乘的剧情发展规则,这些人走前应该对我发表演讲,冷嘲热讽一番,不过他们没有。他们走过我身边时,连个道别的眼神也没有,就消失在前厅的黑暗里了。

中国人突然又回到房间里,踮着脚尖——一手攥着一把刀,一手握着枪。这就是那个我感激他救我命的男人!他对着我弯下腰来。

刀子在我右侧移动,捆住那只手臂的绳子由紧而松。我又可以呼吸了,心脏也恢复了跳动。

“胡克会回来的。”泰小声说,说完就走了。

地毯上,在我前方三英尺处躺着一把左轮手枪。

朝街的门关上了,那一刻房子里只剩了我一个人。

你大可相信,当时我把全身的劲儿都用来跟绑住我的红绒绳作斗争了。泰割开了一段,我的右胳膊绑得不是那么紧了,身体也多了点活动空间,不过我离自由之身还远着呢。而他那句“胡克会回来的”让我使出了所有力气要脱绑。

我现在终于知道中国人为什么硬要坚持着饶我一命:他想借刀杀人!中国人早就想明白了:等他们一上街,胡克立刻会找个借口溜回屋里干掉我,再去找他们。即使他不主动这么做,我想中国人也会旁敲侧击的。

所以他才会把枪搁到我伸手可及之处,又尽可能地松了我的绑,不过还是留了余地让他自己先脱身。

这些念头只是想想而已,我可没有因此把解绳子的速度慢下来。这一刻原因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丑男回来时我手里得有枪。

就在前门打开时,我的右胳膊终于完全自由了。我赶紧把让人窒息的靠垫从嘴里拽出来。我身体的其余部位还捆着绳子——不是那么紧了,不过还是捆着。

我连人带椅往前摔去,空出的胳膊撑到地上,减少冲击的力量。地毯挺厚的。我脸朝下,笨重的椅子压在我背上,身子对折,不过右胳膊是自由的,所以我的右手拿到了枪。暗淡的光线打在一个匆匆进屋的男人身上——他手里闪烁着金属的光。

我开了火。

他两手抱住肚子,腰弯成直角,然后倒在地毯上。

这事儿结了,不过离完事还远着呢。我一边扯着绒绳,一边开动脑筋思考等着我的是什么。

女孩把债券掉了包,藏在沙发底下——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她打算在我还没来得及脱身前回来拿走。不过胡克先来了,所以她得改变计划。最大的可能是她告诉中国人是胡克掉的包,然后呢?答案只有一个:泰会回来拿债券——两人都会回来。泰知道我现在有枪,不过他们说了债券值十万美元,这诱惑力太大了!

我甩掉最后一节绳子,爬到沙发前。债券就在底下:厚厚的四捆,用粗橡皮筋绑着。我把它们挟在腋下,向门边死了的男人走去。他的枪压在一条腿下,我把枪抽出来,跨过他,走向黑暗的前厅,然后停下来思考。

女孩和中国人会分头对付我,一个从前门进来,另一个从后门进来,这方法是最保险的。而我如果想抵抗,显然最好的办法是躲在其中一扇门后面等他们。离开这房子是下下策,他们一定已经想到这步棋了,所以会先埋伏在外头。

想好了,我的策略是躺在可以看到前门的地方,等着其中一个人进来——如果等不到我出去,总有一个人会进来的。

路灯的光从玻璃照进来,照亮了客厅通往街门的方向。二楼的楼梯在厅里投下一个三角形的阴影——黑到可以为所欲为的阴影。我蹲在这片有三个角的夜里,等着。

我有两把枪:一把是中国人给的,一把是从胡克身上拿的。我开过一枪,所以还有十一发子弹可以用——除非有人在我开枪前用过这两把枪。我扳开泰给的枪,手指在黑暗里沿着子弹匣背部摸过去。我的手指只碰到一只弹壳——在枪栓底下。泰可一点儿险也没冒:他只给了我一发子弹——干掉胡克的那一发。

我把那枪放在地板上,开始检查我从胡克那儿拿的那把:空的。中国人真是半点儿险也没冒!吵完架后,他清空了子弹,才把枪还给胡克的。

我进退两难,孤零零的,没有武器,身处这幢奇怪的房子,里面马上会多两个追杀我的人,而危险丝毫也没有因为其中一个是女人而减少——她的杀伤力可一点儿也不逊色。

有一会儿我忍不住想夺门而逃。想到又可以回到街上就感觉很高兴,不过我放弃了那个念头。那叫笨,而且笨得离谱。然后我想起来了我胁下夹着的债券——它们可以是我的武器。如果想派上用场的话,我得先把它们藏好了。

我蹿出我的三角形阴影,上了楼。还好有路灯,楼上的房间不至于黑到我没法四处走动。我在那些房间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想找个地方藏债券。突然有扇窗户哗啦啦地响起来,好像因为外面哪扇门开了,带进来的风吹到了它。而这会儿赃物还在我手里呢。

眼下看来只能凭运气把它们扔出窗外了。我从床上一把抓起一个枕头,剥掉白色枕芯,把债券塞进去,然后从一扇已经开了的窗户伸出头往下看,打算找个好地方扔它。我可不希望债券落在什么东西上,弄出很大的动静。

从窗户往外看,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的藏债券的地方。这扇窗户开向一个窄小的中庭,对面的房子和我在的这栋一模一样,高度也一样,有个平坦的锡皮屋顶斜向另一头。那屋顶离我不远——还没远到连个枕套也扔不过去。我扔过去了,枕套消失在房顶后面,只在锡面上发出一声轻响。

然后我就把这房里所有的灯都打开,点上一支烟(我们偶尔都喜欢摆摆谱),然后坐在床上等我的猎物。照说我应该可以穿行在漆黑的房子里追踪敌人,没准儿还可以手到擒来,不过这样送死的可能性更大。我不喜欢送死。

女孩发现了我。

她蹑手蹑脚地进了客厅,一手一把自动手枪,在门外犹豫了一下,然后冲进来。看到我从容自在地坐在床边,她鄙夷地斜了我一眼,好像我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我看她八成是觉得我应该给她开枪的机会。

“找到了,泰!”她叫道,于是中国人也加入了我们。

“胡克把债券怎么了?”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看着他黄色的圆脸,我咧嘴笑了笑,亮出我的底牌。

“你为什么不问这姑娘呢?”

他脸上不动声色,不过我想象着他肥胖的身体在那套时髦的英国衣服里头僵了一下。我更有勇气了,继续扯我的小谎来搅局。

“你还没搞清楚,”我问,“他们要联手甩了你?”

“不要脸的骗子!”女孩尖叫着,向我冲

过来。

泰威严十足地制止了她。他不透明的黑眼睛盯着她,盯着盯着,他脸上的血色没了。她是把这个黄脸肥佬玩在掌心里没错,不过他可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杀伤力的玩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慢慢地说,没有特定对象,然后对我说,“他们把债券放哪儿了?”

女孩走到他旁边,一字一顿地说:“我说的是真话,泰,老天在上!是我掉的包,胡克没参与。我本想丢下你们两个跑的。我把债券藏在楼下的沙发底下,不过现在不见了。老天作证,我没有半句假话!”

他很想相信她,她的话听起来不假。而我也知道,像他那样爱她,要他原谅她独吞债券比原谅她计划跟胡克私奔要容易得多,所以我得赶紧再搅和一下。

“这话有一部分是真的,”我说,“她是把债券塞到了沙发底下——不过胡克也参与其中。他们趁你在楼上的时候商量好了,由他向你挑衅,你们吵起来时她就掉包,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

他中计了。当她气呼呼地转过身对着我时,他的自动手枪抵住了她身体的一侧——这一抵够劲儿,把她要劈头盖脸甩给我的气话全压住了。

“把你的枪拿来,艾薇拉。”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接过来。

“债券现在在哪儿?”他问我。

我笑了笑。“泰,我不是你的同伙,我是来抓你的。”

“我不喜欢暴力,”他慢慢地说,“而且我想你是明白人,我们谈条件好了,朋友。”

“你说吧。”我提议道。

“太好了。先说交易的立足点吧:假设你把债券藏起来了,除了你谁也找不到,而你又在我的掌心里——廉价恐怖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有道理,”我说,“继续。”

“这种情况就是赌徒所谓的僵局。我们不相上下。身为侦探,你要抓我们到案——但你在我们手上;身为小偷,我要拿到债券——不过那在你的手上。我拿这姑娘跟你换债券,我看是挺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拿了债券脱身,你身为侦探也可以挣个不小的光彩。胡克死了,姑娘给你。你只需要找到我跟债券——绝对不是毫无希望——就可以把失败变成半个胜利,还有机会大获全胜。”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把那姑娘给我?”

他耸耸肩。“确实没法保证。不过当我知道她选了地上那头死猪而打算抛弃我时,你说我还能对她再友好一点吗?再说,要是我带了她走,她会要求分赃的。”

我把这蓝图在脑子里转了转。

“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我终于开口道,“你不是杀手,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有活路,对吧?那我为什么要交换呢?你跟这姑娘比债券好找,再说债券本来就是我的主要任务,我不会撒手的,找你们的事就看运气了。嗯,我选保险的那一方。”

“对,我不是杀手。”他说,声音很轻,而且他第一次笑了。那笑容不太怡人,里头有什么东西让人发抖。“可我也许是别的什么人,你是想不到的。不过讲这些全是废话——艾薇拉!”

女孩乖乖地走过来。

“五斗柜有个抽屉里有床单,”他告诉她,“拿一两条撕成碎条,把这位朋友绑结实了。”

女孩向五斗柜走去。我绞尽脑汁,想帮脑袋里的问题找个不至于太过扎耳的答案,第一个冒出来的答案可不怎么好:折磨。

一个微弱的响声传来,我们全都屏住呼吸待在原地。

我们所在的房间有两扇门,一扇通向客厅,一扇通向另一间卧室。微弱的响声是从客厅的门那里传来的,那是蹑手蹑脚的走路声。

泰悄无声息地一下子后退到了一个既可以盯住厅门又可以看到我跟女孩的位置。手枪在他的胖手里像个活物,有这个警告,我们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响声又来了,就在门外。

泰手里的枪蓄势待发。

另一扇门——通往隔壁房间那扇——噗地冒出个奎尔太太来,青筋遍布的手上攥了把打开保险的左轮手枪。

“放下枪,你这个浑蛋野人!”她尖声叫道。

泰先扔下枪,再转过身来面对她,两手高举——这一切都非常明智。

汤玛斯·奎尔这才从厅门进来,他也握着一把子弹在膛上的左轮手枪——和他太太那把一模一样,不过在他硕大身体的衬托下,他的枪看来没那么庞大。

我又看了看老太太。原先那个沏茶倒水、说长道短的弱不禁风的慈祥老太太一点儿影子也没了。她就是一个巫婆,如果真有巫婆存在的话——而且是那种最黑心最毒辣的巫婆。她暗淡的小眼睛里露出凶光,枯萎的嘴唇发出狼嚎,瘦弱的身体因为仇恨而发抖。

“我就知道!”她尖着嗓子叫道,“我们走得足够远,可以把事情想清楚的时候,我马上就跟汤玛斯讲了。我就知道是陷阱!我就知道这个所谓的侦探是你的同伙!我就知道你耍了花招把我跟汤玛斯踢出局!好,我这就要你好看,你这只黄猴子!债券在哪儿?在哪儿?”

中国人已经回过神来——如果他失过神的话。

“我们壮实的朋友也许可以告诉你,”他说,“你刚才那样——呃,戏剧化地进场时,我正要逼他的供呢。”

“汤玛斯,拜托你不要站在那儿发呆,”她怒斥她先生——从外表来看,他还是递给我一支上好雪茄的老好人,“把中国佬绑起来!他的话我半句也不信,不把他绑好我不放心。”

我从床边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走到我假想的火线之外,以防我预期的事万一发生。

泰已经扔下他手里的枪,不过还没被搜身。中国人做事彻底,他们不带枪则已,要带通常会带两三把或者更多。泰已经被下了一把枪,但如果不搜身就绑他的话,很可能会爆发枪战。所以我向一边躲去。

大胖子汤玛斯·奎尔平静地走向中国人,执行他太太的指令——而且完全搞砸了。

他的大块头挡在了泰和老太太的枪之间。

泰的手动了一下,两手各多了一把枪。

泰再一次验证了种族分类标准:中国人开枪时,会开到子弹用光。

当我猛地抓住泰的胖脖子往后拽,并把他按到地板上时,他的枪还在疯狂地喷出子弹;等我的膝盖压上他一只胳膊时,枪终于空了。我可没冒险。我专心对付他的脖子,直到他的眼睛和舌头告诉我他已经好一阵没喘气了。然后我四下看看。

汤玛斯·奎尔靠着床,明显死了,浆得硬硬的白背心上有三个洞。

奎尔太太躺在房间另一头的地板上。不知怎的,她的衣服在她纤弱的身体上显得很服帖,死亡让她的脸再度慈祥起来,就像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一样。

红发姑娘艾薇拉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泰动了动。我从他衣服里摸出另一把枪,然后扶他坐了起来。他的一只胖手摸着自己青肿的脖子,冷静地四处环顾。

“艾薇拉呢?”他问。

“跑了——暂时。”

他耸耸肩。“嗯,你这次绝对称得上是大获全胜。奎尔夫妇跟胡克死了,债券跟我都在你手上。”

“还不错,”我承认道,“不过你能帮个忙吗?”

“如果我帮得上的话。”

“说说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他问。

“正是!从我旁听的来看,我猜你们是在洛杉矶干了一票,捞到价值十万的债券,可我不记得最近那里出过这么个大案子。”

“怎么,这完全没道理!”他睁大眼睛——以他的标准算是大了——诧异地说,“没道理!你当然统统知道!”

“我不知道!我本来在找一个叫费舍尔的年轻人。一两个星期之前,他气冲冲地离家出走了。他家在塔科玛。他父亲要我偷偷找到他,然后他再过来劝他回家。听说费舍尔有可能在土耳其街,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他不信,他一直不信,他上绞刑架时都以为我在胡扯呢。

等我出门上街(在那栋屋里待了一个晚上,再以自由身出去之后,我才发现土耳其街还满可爱的)买了份报纸,我才恍然明白了大半。

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洛杉矶一家债券公司的信差——两天前携带一沓债券在去银行的路上失踪。当天晚上小伙子和一名留着红色短发的苗条女孩住进一家位于法斯诺的旅馆,登记的名字是雷欧丁夫妇。第二天早上小伙子在房里被人发现遇害,女孩不见了,债券也不见了。

报纸就说了这么多。其后几天,我东挖西挖,拼凑出这个故事。

中国人——全名陶泰中——是这伙人的头儿。他们玩的是一种百试不爽的骗局:先由泰挑出某个在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上班的信差或跑腿的——总之是会随身携带大把现金或者可以换现的票据的那种人。然后小伙子就转交女孩艾薇拉负责,让他为她疯狂——这点对她应该不难——由她牵着他的鼻子,要他不知不觉跟着她跑掉,不管他手上有多少票券或者现金。

第一个晚上不管他们跑到了哪里,胡克都会扮演妒火中烧的丈夫现身——口吐白沫,全副武装。女孩会求饶、扯头发等等,拉着不让胡克宰掉小伙子。最后她会得逞,到头来小伙子会发现他赔了女孩,也折了他偷来的钱。

有时候他会到警察局自首。我们发现有两个自杀的。洛杉矶这小子和其他人比起来算条汉子。他和胡克拼命,胡克只有杀了他。这出戏里女孩演得多好你可以自行判断:六名受害的小伙子没有一个说过半句会定她罪的话,有几个还想尽办法为她开脱。

土耳其街的房子是这伙黑帮的老窝,而且为了确保基地安全,他们从来不会在旧金山行骗。邻居们都把胡克跟女孩当成了奎尔夫妇的儿子和女儿——而泰则是中国厨子。黑帮有业务要处理的话,奎尔夫妇和善可敬的外表也派得上用场。

中国人上了绞刑架。我们撒下天罗地网搜捕那个红头发姑娘,也找到好几十个留了红色短发的姑娘,可是艾薇拉不在其中。

我答应自己,总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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