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之后,就是真正的炎炎夏日了。大太阳明晃晃的,地面晒得滚热,浮起一层烫人的薄尘,狗躲在墙阴处刨个坑没精打采地卧着,连养的那帮鸡崽子都老实了不少,不总想着蹿过栅栏出来祸害菜园子了。

这种时候,什么都往后放一放,沈韶光每天猫在店里不出门,全靠后院井水镇的饮子和水果苟活。朝食暮食还好些,中午那一顿,只猫儿似的叼几口就算了。

一看见沈韶光吃午食,于三就皱眉。沈韶光讨好一笑,勉励再多吃两口。她懂,大夏天憋厨房守灶台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饭,别人不爱吃,这对厨子是件不能容忍的事!

阿圆、阿昌却是一年四季好胃口的,且荤腥不忌。这样的热天,半上午、半下午饿了,阿圆也能吃上两个胡饼夹剁碎的玛瑙肉,或者吃上一屉子玉尖面——阿昌也是一样的,两人的加餐同步且一致。

自从到了沈记,阿昌胖了不少,只是个头儿却没见长;阿圆却在青春期的最后一段又努了一把劲儿,一年长了好几寸。

沈韶光换算自己的身高,约莫有165公分,而阿圆比她还高大半拃,总有175以上了,腰身也又更宽,于三公主一语成谶——阿圆果真六七八月徒伤悲了。

然而客人们却觉得这样甚好,“看贵店的人,就知道饭食好吃!看他们长得多体面。”

不大那么“体面”的沈韶光和于三:“……”

沈韶光和于三又菜鸡互啄,一个觉得对方吃得也不少,怎么就不长肉呢?真丢大厨的脸面!另一个日常嫌弃,吃饭还不如猫儿多,嘴又馋又刁……

沈韶光觉得自己有一半的冤枉:吃的少是真事儿,馋和刁不是真的!你看我日常就是用清粥小菜吊命呢。

沈记早晚的粥有纯大米粥、大米绿豆粥、大米百合莲子粥、荷叶粥、青菜瘦肉粥……换着花样儿地来。

小菜除了夏季各种时令菜蔬外,就是咸菜:于三公主各种贵族范儿的腌菘菜、腌萝卜、腌黄瓜、腌紫姜,还有香煎醪糟鱼鲊、茱萸酱炒腊肉、腌咸蛋之类的“腌货周边”。

沈韶光不顾“量子芝诺效应”,依然时不常地去观测她的腌火腿,一边想象着唐鲁孙先生的火腿拌荠菜就粥是什么滋味儿,一边学着于三的样子,拿竹签戳一戳——然而并没戳出个所以然来,可见从小鲜肉成为眼神迷人的老腊肉,是个漫长的过程,急不得。

沈韶光又想起“二年腿”林少尹来,他大约有二十五六岁?按年纪和长相来算,还新鲜得很,但谁让人“天赋异禀”呢?愣是凭着那副八风不动的性子缩短了发酵期……

想到他最近总是似藏了千言万语的眼神儿,微笑时眼角那一勾,喝过汤水后的唇珠,还有那臂膀腰身,沈韶光就有些燥,稳住啊,我的节操和底线!

终于,沈韶光把咸菜也吃烦了,又把魔爪伸向了其他活物儿。

晨间,送鱼来的大叔交付了鱼之后,沈韶光笑问:“郎君能不能带些蚱蜢和金蝉来?蝉要才从地下爬出来还没脱壳的,已经能飞的没那么香嫩,不好吃。”

卖鱼的笑道:“小娘子是城里的富贵人,怎么想出吃这些个来?野地里的东西,我们灾荒年靠吃这个救命嘞。”

“好吃着呢,郎君只管逮些来就是。”沈韶光笑道。

别说沈韶光这种穿越前是草根儿,穿越后是宫廷女奴的小酒馆老板娘,便是本朝真正的富贵人也有吃这些东西的,比如玄宗皇帝,比如今上的祖父。

拒云,开元四年闹蝗灾,玄宗恨恨地扪蝗而食,云“尔食朕百姓五谷,如食朕之肺腑”,硬是带领官员百姓打赢了那场蝗灾攻坚战。

当然,此时距离开元已经有些久远,且玄宗食蝗有太多的政治意义,真正为口腹之欲吃“虫”的是今上的祖父。

据宫里的老庖厨讲,那位圣人最爱吃金蝉脯子,或烤或蒸或焯,然后加醋、酱、香菜、蓼菜等调味,每夏必啖之。1据说当时有很多达官贵人跟风的,先帝还有今上,倒是对这个都一般。

沈韶光不知道达官显贵们还爱不爱这一口儿,回头或许可以问一问林少尹。

卖鱼的本职种地,自去年捉鱼进城来卖,成了沈记的供货商,这大半年日子松快不少,小娘子家馋嘴,这点儿忙是要帮的,且小娘子说明是要买。

第二日果然带来一罐子金蝉幼虫——沈韶光老家叫知了猴儿的,并用草茎子串的十几串儿蚱蜢,自云蝉是家里小儿昨晚挖的,蚱蜢是他们晨起逮的。

沈韶光感念小童们不容易,多多地付了钱,笑道:“多谢君家小郎君帮忙。”又给带上了些花糕,以示感谢。

卖鱼的喜笑颜开地走了,沈韶光便料理这些“虫”。

像皇帝那样吃蝉脯子,沈韶光没那耐心,便决定使出“油炸”大法,整个儿炸着吃。

清洗是最重要的一步,然后用花椒盐水略腌渍,晾干水分,便可以下锅炸了。

炸这个与炸小丸子没什么不同,先细火慢炸,待差不多炸透了,捞出,升高油温再复炸一遍,使其更加酥香。

然后略撒些胡椒孜然粉,空口儿,下酒,夹胡饼吃,都好得很。

然而这种东西,莫说于三,便是阿圆和阿昌也不吃。

阿圆本有些意动,但看虫子们张牙舞爪、眉须若生的样子,到底退却。

阿圆虽然不吃,却不耽误夸赞自家小娘子:“小娘子就是胆子大!”

沈韶光:“……”

沈韶光自家吃得美滋滋——今日的午饭,终于吃饱了。

却不想被早来的客人看到,这是位熟客,便是外面墙壁上题诗赞咏春盘“白玉盘上青丝嫩,翡翠釜中脔肉香”那位。

这位后来又写诗赞过沈记的糕点、玉尖面和冷淘,都写在那墙上,几乎算沈记的兼职广告创意总监。

这位到底是读书人,当时便比出曹植的《蝉赋》来,“委厥体于膳夫,归炎炭而就燔。”给沈韶光的馋嘴找了些历史渊源。

既如此,沈韶光岂能不分他些?再加上些炒胡瓜,拌猪耳之类的小菜,一爵绿蚁新酒,书生吃喝得兴高采烈,醉了便击案而歌,歌罢,仿照曹植的《蝉赋》,来了一篇《食蝉蝗赋》。

这《食蝉蝗赋》却一改《蝉赋》的悲情,颂赞了盛世太平,言金蝉和蝗虫这些灾荒年挡饥的东西,如今只做下酒物。虽然写的是蝉子蝗虫,却用词清新雅致,骈散结合,颇有些六朝小品的意思。

沈韶光恨不得拍红巴掌,这种格调、这种主题的,最适合当广告词。若是满腔抑郁之情,如洛才子似的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我也只好劝劝,让他大醉一场就罢了,上墙是不可能上墙的——太不和谐社会了。

沈韶光把旧诗刮了,书生趁醉,又是一笔生龙动蛇的行草,把这赋题在了壁上。

沈韶光只感慨,可惜食材货源跟不上,若能跟上,凭这广告词,又能多赚三五斗。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的小酒肆颇有锦鲤潜质,这首赋后来被来吃饭的李相公看到,并与皇帝在闲聊时提及,这士子便被李相公征辟入府,后来更是成了皇帝的翰林学士。

此时的翰林虽不比后世的翰林金贵,却也是天子近臣,这士子科考多年不第,却因一首吃食赋踏入了仕途,人世间的机缘真是可叹。

当然,这些是后话。

沈韶光折腾炸知了猴儿的时候,林晏正在刑部宋侍郎处。

“因着本部范尚书不适,安然前阵子让我寻的沈谦案卷宗,此时才算拿到手。”宋侍郎笑着把一卷东西从桌案上推过去。

林晏颔首,郑重道谢。

宋侍郎笑道:“却是抄本儿,原本儿是无论如何也带不出来的。”

“晏懂得,这已经殊为不易了。”

像这种封存的大案卷宗,都存于特殊的档室,原先的规定是非政事堂诸相都签字,不得借出。

但实际操作时,为了规避这种麻烦,便权宜为借阅者签字,刑部侍郎审核,尚书签批,可以在刑部阅览——宋侍郎又动用了点小权利,让人给林晏誊抄了一份。

“值得安然费这许多力气帮着查旧卷宗,那求托的沈氏子弟想来出色得很。他若来京,安然一定要代为引荐。”宋侍郎笑道。

林晏微笑,“好。”

当初林晏求宋侍郎帮忙,借口是沈谦一个子侄辈的人想知道些前尘往事,托自己查探,这人自然是子虚乌有的,但此时林晏突然想到另一层意思……

宋侍郎与林晏差不多时间入仕,崔尚书出事时林晏为其四处奔走,宋侍郎是知道的,当时便觉得这人可交,近日查阅了沈谦旧案,于这位沈公的事也颇为感慨,且知道他并无近枝嫡脉留下,那这时候还查他旧案的沈氏子弟,便也是凭一腔义气了。怪道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都是重义轻利的。

只是这义气有时候代价也太大了些,“这位沈公及其子身故,妻女入掖庭,那样的高门贵女恐怕……”

说至此,宋侍郎突然住口,想起传言中林晏那位未婚妻来,不禁有些讪讪的,掩饰得喝口茶。

林晏也饮口茶,眼神暖下来,阿荠活得很好,灿烂堪比三春景光,但她应该更好一些,若有朝一日,沈公的事得雪……

林晏放下茶盏,双手放于膝上,隐在袖中的长命缕摩擦着他的皮肤,有些微地痒,林晏便任它痒着……

作者有话要说:

林少尹:我就是沈公·子侄辈的人——一个女婿半个儿嘛。

知道真相的宋侍郎:……玩精分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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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法参照《齐民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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