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 陆双带着卫楠到了城市郊外的江边。

清澈的江水蜿蜒数百里,清风一过, 江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洒下了一片珍珠粉末。两岸的路灯在水中投出绚丽的光芒, 影影绰绰。头顶一轮明月映在当空,射在江水中的月影也随风晃动着,久居城市,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这么美丽醉人的月色了。

陆双和卫楠站在大桥上吹着风,夜风扬起陆双额前的刘海,露出他带着笑意的眼眸,深邃的双眸中满是温柔神色, 他伸出手来, 卫楠便笑着轻轻靠在他肩上。

“记得小时候,这桥还没建成,我们要上学过江,走的是一条破烂的石桥。”陆双倚在桥边, 轻笑着说, “离开多年,变化真的很大。”

卫楠点了点头。

离开多年,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陆双家搬走后,城市规划要建一个生态公园,儿时居住的那个小区连同周围的一大片草地被囊括在内,拆除了。后来卫爸爸工作调动,卫楠一家人也搬走了。老邻居们早已失去了联络, 没想到两人却再次相遇了。

卫楠到现在还记得,院子里的木楠花飘落时的美丽,春末夏初时空气里微甜的香气,那些整日整日打打闹闹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那时候哥哥和陆双经常在放学后钻进水里捉鱼,卫楠则扎着马尾辫跟在他们后面,想找机会把陆双给踢进河里去,结果每次都是陆双躲开了,卫楠踢空了,重心不稳反而自己掉进去,陆双便站在河边邪恶的笑:“我今天又学了两个成语,心术不正,自作自受,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哈哈哈。”卫楠在水里挣扎着喊救命,迷迷糊糊间,听到哥哥和陆双的对话,隐约像在说“我妹怕水,你快去救她!你打赌赢来的老婆不要了?”“你不早说!陆夫人可不能淹死。快点捞她啊,愣着干嘛,捞她捞她。”

卫楠不由得笑了起来,陆双这人小时候十足一个魔王,长大了倒还颇有风度,虽然那风度有七分是装出来的,可装到他这种程度,也挺不容易的。

陆双扭头看了卫楠一眼:“笑什么?”

卫楠道:“我妈一直说你是书香门第出身的翩翩君子。”

陆双点头道:“岳母大人有双火眼金睛,可以透过我的表象看到本质。”

卫楠微笑不语,陆双便也轻扬起嘴角,道:“夜风凉,回去吧。”说着,便牵起她的手,那动作已再自然不过。

两人路过刚才那家餐厅,陆双去停车场拿车,卫楠留在原地等。

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个巨大的灯牌,似乎是什么广告,华丽无比。卫楠眯起眼仔细看了看,原来是新出道的just乐队首次公开演唱会的宣传,那上面印着五个年轻男子的巨幅照片,拿着麦的主唱,摆出帅气造型的贝司手,每一个都玉树临风潇洒无比,卫楠目光在广告牌上扫过,到后排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坐在最后的是鼓手,穿着一身黑色衣裤,嘴角含笑,微微敛着双目,眉宇之间那冷漠的气息,全身上下浑然天成的独特气质,旁边写着他的艺名,用彩色的光晕围绕起来的两个字:阿恒。——那是卫楠再熟悉不过的人,许之恒。

很久没见,他似乎变了许多,头发也剪短了,可脸上的神情却依旧像多年前初见时一样冷漠而疏离,似乎要把所有人都拒于千里之外,却全身心的投入到那敲打乐鼓的快乐当中,浑然忘我。

卫楠在原地怔忡良久,直到陆双开车停在面前按响了喇叭的时候,卫楠才回过神来,拉开车门上了车。

车内开着音乐,是轻柔舒缓的钢琴曲。

陆双扭头笑着问:“看什么呢,那么出神?”

卫楠轻叹口气:“小时候啊,我也做过追星一族,喜欢那些遥不可及的偶像。也曾疯狂的拿着灯牌去看演唱会,为了等一张签名海报在烈日下排好久的队。现在想想,那时候挺傻的。”

陆双点头道:“人不轻狂妄年少嘛。”

卫楠回头,弯起眼睛笑道:“是啊,如今我老了,已经没有那种热血和激情了。”

陆双扭头看了远处的海报一眼,微微眯起双眼:“好像是新出道的乐团首唱会,你若想去,我陪你一起去热血一番,可好?”

卫楠摇了摇头:“不必了。”

没想到他居然进了乐团。

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很有音乐天分,高中时也因为弹得一手好吉他而受到众多女生的仰慕,大学时还自己作词作曲送给了卫楠一首歌,那首歌,名叫《我心底的爱人》。

如今的他,或许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将为人妻的自己,已没有必要,再去纠缠不清,打扰他的生活了。

耳边似乎又响起了熟悉的旋律,唱着那些熟悉的歌谣。

卫楠生命中印象最深的有三首歌。

《第一时间》,曾和萧晴祁娟手牵手唱了那么多年,那时候天真的以为我们可以永不分离,如今却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如今三人已海角天涯,唯一不变的只是对彼此的祝福和牵挂。说好了没事常联系,一通电话或是一个邮件,qq上的简短留言,或许,那便足够了。

《我心底的爱人》,曾在歌手大赛上听许之恒唱了一遍,那时候卫楠还年少,暗恋了那个人许多年,听着他给喜欢的人写的歌,却没有想到他是唱给自己的。那首歌只听他唱过一遍,到如今连旋律和歌词都记不清了,剩下的只是他突然告白时的紧张心情,以及他在海南背着吉他转身离开时,潇洒的背影。

而如今,坐在身旁的陆双唱着最温暖的歌,散步,逛街,找点音乐,累了我就帮你提高跟鞋。塞车,停电,哪怕下雪,每天都要和你过情人节。在他求婚的时候微笑着答应了下来,因为,那便是自己想要的,安心又平淡的幸福。

没有想到卫楠生日那天,居然也是陆双妈妈的生日,婆媳两人算是有种别样的缘分。

陆双买了礼物,顺便提了那盘排骨送去给妈妈,卫楠才知道,他说排骨有用是这个意思。他考虑得如此周到,这么早就想用食物来贿赂妈妈替卫楠打好婆媳关系,更让卫楠感动了一把。

到陆家的时候已是晚上八点,陆妈以为儿子把自己生日给忘了,在饭桌上都一直冷冰着脸。可惜一听陆双说要结婚,就瞬间笑得“花枝乱颤”,冲厨房使劲儿喊:“老陆啊,陆丹,你们快来快来,陆双说要结婚了!”那兴奋的样子竟比中了五百万彩票还要夸张。说完还冲去客厅给卫楠妈妈打电话,一口一个亲家叫得亲热无比,还顺手翻出日历来选婚期,透过话筒,卫楠也能听到自己妈妈恐怖的笑声。

盼着孩子结婚的家长,也挺不容易的。

其实陆妈妈起初对卫楠态度很差,是怕陆双找个假的女朋友在糊弄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卫楠和陆双是联手欺骗家长,当然她的怀疑也不无道理,那时的两人的确是狼狈为奸欺骗家长的战友关系。如今看着小时候那满脸泥巴的小丫头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还要嫁给自己儿子,低着头大红脸的样子是越看越可爱,陆双妈高高兴兴端起那排骨,宝贝一样一块一块慢慢品尝,一边还评价道:“做的菜这么好吃,以后有空也来给妈做几盘啊。”陆双轻轻捅了捅卫楠的腰,卫楠憋了好久的那一声“妈”,也终于喊出了口。

饭后,陆双妈神秘兮兮把老公和儿子叫到卧室去交代婚事,陆丹和卫楠在客厅里大眼瞪小眼,良久后,陆丹才冷冷道:“你知道我跟他是双胞胎,兄妹关系颠倒的事吧。”说完又挑了挑眉,看向卫楠,“以后,是我叫你嫂子,还是你叫我姐姐?”

卫楠终于悟了,可怜的陆丹一直看自己不顺眼,原来是暗自纠结着这件事情,她估计对这兄妹的称呼纠结了挺多年的。卫楠只能无奈地摸了摸鼻子,笑道:“称呼而已,无所谓的,我觉得叫名字反倒亲切,你就叫我卫楠吧。”

“这样也好。”陆丹哼了一声,突然道:“我听说你看过那篇小说《最美的时光》?”

卫楠一愣:“那不是陆双写的么?”

陆丹抽搐着嘴角,良久后,才道:“他小时候阑尾炎去做手术,那以后就说自己特喜欢拿着刀的女医生,写那篇小说的时候还在那笑,说什么万一有女生看了那小说之后喜欢上他,那岂不是放了条圈子就套到小白兔了。”陆丹耸耸肩,“没想到,居然还真把你给套进来了,委屈你了,你……自求多福吧,小白兔,呵呵。”

卫楠只能僵在原地,良久之后,才哀叹一声,缘分还真是妙不可言

——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在大学时分离,而他们,却终于在现实中相遇。

卫楠和陆双要结婚的消息,很快在朋友间传开。

于是,这天又成了卫楠的电话节,手机铃声从大清早开始,就一直响个不停。

“好难过,这不是我要的结果……”

和那天一样,第一个打电话过来的依旧是远在北方读研的哥哥,一接通电话就开始大吼:“小妹你要嫁人也不经过我同意的?陆双不能这么无视我这个大舅子吧?你叫他接电话,速度!”卫楠无奈地把手机给了陆双,只听电话那头一直在说什么“小时候打的赌居然灵验了,你要给我两份红包,一份是红娘的,一份是大舅子的”然后又是一大堆“要对我妹好,不然我揍你”之类的话,陆双一直笑着点头,最后才来了句:“你放心吧,我对你家卫楠,绝对比对我妹还好。”

听到陆双这句话,再想想陆丹那“自求多福”的忠告,卫楠真是欲哭无泪。

片刻后,远在国外的萧晴又打电话过来道贺:“楠楠猪,你在我婚礼上接了花球,居然真的成了下一个新娘,嫁人嫁得好神速啊你!不过陆双的确挺好的,一看就是好老公的典范,你也要做个好老婆才是,以后当人家妻子了,可别那么懒,要早点起床了。”

“知道拉,被他用冰块叫起床好多次后,我的生物钟已经成功扭转了。”卫楠轻笑:“沈君则呢,对你好吗?”

“很好,放心吧。过几天他回国做生意,我让他带一大捧风信子给你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当然。”

——爱,无处不在。我们的情谊,也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改变。

萧晴电话刚挂断,周放又打了电话过来。

“弟妹啊,那个孩子的事情你们讨论得怎么样了?”

卫楠抽了抽嘴角:“你太深谋远虑了些,我们暂时不打算生孩子。”

“我这不是提前预定嘛,将来生了宝宝,要认我当干爹,我可以帮你儿子取名字,喂牛奶,换尿布,长大了还给他们找对象,多个干爹疼爱,多好啊。”

“好吧。”这么说来,有个干爹确实不错,至少可以少花一点奶粉钱,卫楠微微一笑,道:“你给我送一套签名书,每一本都要签上毛笔字,我就让孩子认你当干爹。”

终于找到机会敲诈他了,也不枉自己喜欢这个无良作者那么多年,可怜的孩子,就这么被妈妈用几本签名书给卖了。

良久后,祁娟又来了电话。

“卫楠。”祁娟的声音刻意压低了,透过电话传递过来,似乎带着点寂寞,“恭喜你,终于嫁了,陆双我看着也还顺眼吧,可以嫁。”

卫楠道:“我也觉得可以嫁,人还不错。”回头看了陆双一眼,陆双便露出个很拽的表情,用唇语道:“我很不错的”。

祁娟沉默良久,才轻声道:“卫楠,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卫楠疑惑道:“嗯?你说。”

祁娟微微一顿,才轻声道:“我跟许之恒,其实是姐弟,我讨厌他妈妈,也讨厌他,这些年明知你喜欢他,却故意阻扰你们……”

“我知道的。”卫楠笑着打断了她,“其实,你是怕我以后跟着他会痛苦,所以才极力阻扰,怕我知道你们的关系会更加为难,所以才瞒着我,对吗?傻丫头。”听祁娟没回答,卫楠继续轻声说:“虽然,你总是装做没事儿的样子,你的辛苦,其实……我都知道的。”

“你不怪我就好。”电话那头似乎有些压抑的哽咽,沉默了良久后,才道:“前段时间,许之恒回来了,提供了很多证据。我是亲属必须避嫌,那个人的案子是萧凡学长亲自接手的。他也终于……恶人恶报。今天……枪决的。”祁娟顿了顿,轻声道:“我给妈妈报仇了,可心里还是很难受。因为我刚才整理行李的时候,突然发现,八岁生日那年,他送我的娃娃熊……我居然还留着。”

沉默片刻后,卫楠轻声道:“祁娟,你是不是……打算走了?”

“果然是知己啊,这都听的出来。”祁娟微微一顿,道:“我已经在机场了,想出门旅行,散散心。”

“要走多久?”

“不知道,请了长假,整理好心情就回来。伴娘你就找原元吧。”

“嗯。”卫楠微微一顿,轻笑道,“祁娟,你说过,我们永远是姐妹,对不对?”

那边沉默了良久,久到两人呼吸的频率都清晰可闻,直到机场催旅客登机的声音都响起的时候,祁娟才微微一笑,道:“对。”

电话那头,祁娟似乎在手机里翻找着什么,传来一阵按键的声音,片刻后,手机里播放出熟悉的旋律,耳边响起那首曾唱过很多遍的第一时间。

昨天会被今天明天来取代,动心的感觉不会淘汰,关心常在。

就算你我在热闹喧哗中走散,友情会第一时间赶来。

卫楠微微一笑,道:“祁娟,一路顺风。”

尾声

又是一年酷暑,天气闷热难当。

陆双今天要加班到六点,卫楠下班后便到超市去买菜,路过广场时看到几个凉棚下,排着长长的队伍,男孩女孩手里拿着各种海报和cd,脸上带着的笑容青春张扬。

旁边巨大的横幅上,是just乐团成员的照片,下方写着“just乐团出道三周年,纪念专辑签售会”。

这张专辑卫楠倒是听说过的,名字叫just for your,据说上市后红遍大江南北,连续几周蝉联销售榜冠军。没想到,乐团全国巡演的最后一站,居然定在了这个城市。

卫楠远远望去,只见那凉棚下,并排坐着五个年轻的男子,都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出道三年,他们也早已褪去了当初的稚气,眉宇间多了分成熟的魅力。坐在最后的一位是乐团的鼓手,依旧有着再熟悉不过的眉目,可他原本的冷漠气息,却像是在阳光下晒久了的缘故,变淡了些,对着歌迷扬起嘴角微笑的时候,竟透出些许温柔的神色。

队伍里的歌迷们拿到签名cd,一脸兴奋地跑开了,渐渐的,队伍越来越短,天却在此时突然下起雨来,淅淅沥沥的雨点打在那些海报上,海报开始迎风摇晃。乐团成员迅速签完了cd,就在几人要退场的时候,突然有个女子走了过来。

那女子因为撑着伞的缘故,看不清容貌,只见她身材高挑,短发及肩,有一身略黑的健康肤色。她手里牵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五岁左右的样子,扎着两条小辫儿,辫子上绑了漂亮的草莓糖果头绳,睁着大大的眼睛一脸好奇的看着周围,看向卫楠的时候还咧开嘴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棉花糖。

短发女子款步走到末位的男子面前,停下脚步,道:“我来买签名cd的。”

男子似乎怔了怔,片刻后,轻轻翘起嘴角:“买几张?”

女子淡淡道:“三张吧。”

“签什么?”

“第一张写,送给苏敏敏,祝她多活几年。”

那人握住笔的手指顿了顿,抬起头来,淡淡看了她一眼,然后又低头写字。

女子继续说:“第二张写,送给苏敏敏,祝生日快乐。”

那人继续低头在cd上签字,似乎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女子接过cd,轻轻微笑起来,“第三张,你随意写吧。”

他沉默片刻,刷刷几笔签完了cd,把cd递过来,她看到cd上的字后,似乎惊讶了片刻,随即笑了起来,牵着小女孩走到桌前,道:“乖,说谢谢。”

女孩很听话的点头道:“谢谢叔叔!”

那人拍了拍小女孩的头,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抬起头,灿烂一笑:“敏之,我叫许敏之。”

那人微微一笑:“不错的名字。”

雨势更大了些,卫楠轻笑着转身离去。

几年时间,城市又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人变得更加亲密起来,有些人,却也渐渐淡出了自己的世界。有的人留在身边时刻珍惜着,有的人便埋在心里,偶尔在午后喝着一杯清茶去回忆那些过往,也能翘起嘴角微笑起来,这便够了吧。

卫楠走到广场边的喷水池旁,抬头看了看天,这雨倒是越下越大了。正想着要不要往地铁站狂奔一回,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语气温柔。

卫楠转身,看见陆双撑着伞站在那里,嘴角的笑容,温暖如昔。

“卫楠,我来接你回家。”

第一时间更新《奔跑的蜗牛》最新章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