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得不先说一说有关田乙女的身世了。不过这是在这个案例治疗结束以后,才从一些知情人的口中打听到的,其中有些细节是靠推想或猜测才得到的。这个案例以后曾受到各方面重要人物的关注,奇怪的是一直不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这田乙女说来也可怜,是个弃儿。当年捡到她,后来成为她养父的人是个忠厚正直的汉子,名叫田大农,在公安系统里当一名民警。那年由于要了结一个案子,他千里迢迢到J省的一个小县城里出差,那小县城许多年后成为一个南来北往的经济和商贸很发达的中型城市。

他办完公事已是黄昏时分,正值初冬季节,天色黑得奇快,街上的灯光本来就黯淡、稀少,此刻所有房屋和道路都溶成灰色的一片。田大农在青石铺成的路面上,似乎踢到一团柔软的东西。他睁眼细看,是一个用包袱裹成的蜡烛包,昏暗中包袱里似乎还有东西在蠕动。

他吃了一惊,打开包袱看时,里面睡着一个女婴,约有三、四个月大,不哭也不闹,非常可爱,但小脸已被冻得红朴朴的。他四周一看,见路面寥无一人,知道这个女婴是被丢弃在这里的。但凭他做公安多年的经验知道,这不是父母存心故意要遗弃这个女孩,而是因为什么不得已的缘故而不得不这么做。

田大农为何如此判断呢?因为这女婴脖子上用红线系了一个翠绿色的佩玉,形状如同葫芦或长命锁似的。有成人指甲那么大小,此外,这女婴贴身裹着的一块淡白色的麻布,上面有用锦丝精心绣制的两朵梅花,花旁还绣了一个“静”字。如果是故意遗弃,是不会留下任何可以寻找的线索和痕迹的。这明显是想,日后有朝一日再相认时,留下信物为证。而且这女孩的右手小臂上还有一个鲜明的疤痕。

田大农还判断这个女婴的父母把她放在这一带的用意。这条街上虽然冷清,却是政府和公检法机构的所在地,不远处又是政府人员的家属居住区。这女孩的父母一定是希望有个好心人,但却是有些权力或有些文化知识的人能收养她。

这也是巧合和老天有眼,这田大农与其他男人不同,打从结婚的那天起,就一心盼望能生个女孩,他是喜欢女儿的汉子。可他的媳妇偏偏不争气,给他生了个儿子。田大农心里总觉得欠着什么,感觉不太美满。现在看到这个女婴,感到是老天眷顾到了他的心思,让他空手白白捡到一个女孩儿。他不由和喜出望外。

田大农抱起女婴,千里迢迢又赶回了老家。凭着他民警的身份和关系,很快就办好了这女孩的入户手续,正式成为她的养父。由于他已有一个儿子,约二岁大,叫田甲男,他就给这个女孩取名叫田乙女。这个名字是他一个在法院做事,很有学问的朋友推荐的,说“乙”字不仅是排行第二,而且还有美好漂亮的含义。

这田大农视这女孩为掌上明珠,那份宠爱甚至超过了己出的儿子。有好吃的东西先给乙女,有新衣服先给乙女买。那田乙女从一懂事就很乖巧,无比的聪明伶俐,和田大农最为亲热,开口一个“爸爸”,闭口一个“爸爸”。养父下班回家疲倦时,她就给他唱儿歌,给他捶背。把田大农乐得给心里美滋滋的。这份亲情就引起老婆的不满,儿子的嫉妒。做哥哥的就故意捣乱,老是从中捉弄人,欺负妹妹,弄得妹妹眼泪汪汪的。为了这个,哥哥甲男没有少挨过父亲的揍。总之,只要兄妹俩人一起争执,不管乙女有没有错,田大农就一味偏袒女儿,训斥儿子。周围的左邻右舍都知道这女孩是他的命根子。不过,一家人的日子倒也过得很融洽的。

可是好景不长,到田乙女十二岁那年,养父田大农生了一场急病,居然一撒手就溘别了人世。乙女哭得像个泪人儿,她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她的好日子到头了,以后等待自己的不知是什么命运。

哥哥甲男自从父亲去世后,突然性格和脾气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人似乎一下子成熟了好多,开始疼爱起妹妹来。有了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就让给妹妹。放假日子,就带妹妹上树摘果子,下河摸鱼去,走得路远了,甲男心疼妹妹累了,就会背她走回家。在夕阳下的河边,树丛和街道上,常常可以看到这一对兄妹的倩影。乙女实际上已成长为一个少女了,但在哥哥的眼中还是当年哭鼻子的五、六岁的小女孩。

有一年,一群野孩子欺负乙女,哥哥甲男知道后,把其中为首的一个揍得头破血流,引起学校师生很大的恐慌,甲男受到严重的校规处分,他却毫不在意。母亲抹着眼泪对学校的老师说,这孩子“中邪”了。

到了乙女十六岁那年,母亲不再守寡又改嫁了一个男人。继父原先是个走南闯北跑生意、搞推销的人,赚了一些钱以后,就定居下来开了一个机动车零部件销售的小商场,雇了几个帮手,便做起老板来了。继父与田大农性格正好相反,是个颇有心计,脑子灵活,举止轻浮的人。

当时十六岁的少女田乙女已是天生丽质,成为附近一带最漂亮的姑娘。继父就对她不怀好意,常常挑唆引诱她,有时还偷看她的洗澡。田乙女又羞又急,但不敢说出去,她怕母亲的脸面上挂不住,又怕哥哥的火爆脾气发作起来,那时家里必定火星撞地球要出大事的,就暗暗忍气吞声。直到有一天她在午睡,而家里又没有其他人时,继父便把她强暴了。胆小怕事的田乙女伤心透了,一时万念俱灰,竟然痛不欲生,就像被天狗叼走似的。

哥哥见妹妹这个情形就询问原委,乙女不敢再隐瞒下去,就一五一十告诉哥哥。甲男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时气愤不过,就去找继父扭打起来。但他毕竟尚未成年,在体力上略逊一筹,被继父打得鼻青眼肿。母亲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并非己出的养女,把她视作是外来人,只是碍于田大农的面子,又不敢拂了丈夫的喜爱之情,所以才忍了这么多年。因此她不但不心疼乙女的遭遇,反而站在继父的一边,指责乙女的不是。骂她是个“勾引人的小狐狸精”,“吃里扒外的东西”,威胁要把她“赶出家门”。

乙女只能以泪洗面。甲男就对她说:“妹,这个家是呆不下去了,你赶快逃吧!”乙女说:“哥,能逃到哪里呢?”甲男说:“不管是哪里,逃得越远越好。然后哥会找你的。”

甲男就撬开家里的箱柜,把钱财取出来,打了个包袱交给妹妹。然后把乙女领到埋葬父亲骨灰的墓园里拜别。

正是三月末清明时节,沾湿人精神的细雨停停歇歇地下着。到处可以闻到一种潮湿的、发酵似的气息。墓茔边的草叶尖锐的绿刺,从渗透了水分的泥土中,冲开死去了的、去年的茎根,挣扎着在大地上探出头来,闪着生命的绿光。几只饥饿的鸟雀发出勾人心魄的啼叫声,从墓茔上空一掠而过。

乙女给田大农的灵位上了三柱香,磕了几个响头。她回想起父亲生前对自己的种种好处和疼爱之情,不由得抱住冰凉的墓碑放声大哭起来,使本来就沉郁凄清的墓园显得更加黯然失色。

甲男然后把妹妹带到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车票塞在她手里。

乙女哀伤地问:“哥,咱们什么时候再见面呀?”

甲男红着眼睛说:“每个月的十五,就是哥来见你的日子。”

乙女问:“哥,在哪儿见?”

甲男说:“你如果逃到的是一个乡村,咱们就在村里最高最大的一棵树下见面;你如果逃到城里,咱们就在城里最高的那幢楼下见。”

乙女又说:“哥,你要记得,一定要来找我的呀!”

甲男说:“就是走到天涯海角,哥都不会忘记的!”

这时汽车驶来,乙女抱着甲男哭了说:“哥,我不要走!我要跟哥哥呆在一起!”甲男急了,他虎起脸说:“走吧,你一定要走!你不走,哥再也不要见你了!”

汽车到站了,乙女拖着哥哥的袖口,哭哭啼啼不肯松手。甲男一边使出猛劲把她抱着,推到车里,嘴里一边喊道:“走啊,走得远远的!”

车门关上,汽车启动了。乙女在车里敲打着车窗,喊着:“哥,记得要来找我嗬!”

甲男就跟着汽车后面跑,边跑边挥手说:“走啊,不要再回来了!要走得远远的!”

田乙女在车里哭得象个泪人。甲男在车外不放心,心里又想着,和妹妹这一别,真不知道哪年哪月能再见面?不由得伤心起来,便跟着车尾猛跑起来。凭着一身的蛮勇和体力,居然一口气跑出四、五里地,把一双鞋也跑破了。他脱下鞋,裸着脚踝再追赶时,车拐了个弯就不见了。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流下两行伤心的热泪……

甲男回到家里,见母亲和继父正在床上睡觉,就取出一把关照子,掀开被子,朝继父身上没头没脑地扎下去。

继父受了重伤,被送到医院,幸好没扎到要害部位,总算保住了一命。甲男被关押起来,等待判决。由于他当年犯案时未满十八岁,又加上他父亲田大农的老战友、老上司等念在他亡父旧日的情分上,都在心疼和惋惜这个孩子,便暗中帮忙,以后甲男只被送去劳动教养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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