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拥有特权为夏洛克·福尔摩斯记载的所有案件中,有一桩案件是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下来的。这倒不是因为那次历险的遭遇本身有多么恐怖和离奇——它的恐怖和离奇程度跟福尔摩斯的其他调查经历差别不大,确切地说我认为原因在于这桩案件的方方面面所表现出来的不祥且令人苦恼的氛围。那种氛围使我的灵魂感到冰冷,甚而几乎摧毁了我的灵魂,直到今天它都带有某种力量使我无法安睡。在每个人的人生中,必定都会有一些体验是自己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去经历过的,对我而言这桩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不过,我现在还是打算将这个故事付印出来,让其他人来评判我在这件事上的勉强是否说得过去。

那件事发生在九十年代的一个三月,那是人们记忆中最寒冷的一个冬季之后接踵而来的阴郁的春天。那时候我住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房子是福尔摩斯租下来的。那是一个阴沉的傍晚,氤氲在狭窄街道上的浓雾使空气变得非常压抑,路边的煤气灯的光芒被浓雾遮挡,只能依稀见到一点点微弱的黄光。我躺卧在壁炉前的一把扶手椅上,而福尔摩斯——之前一直在房间里不安地来回踱步——走到弓形窗户旁边停下了脚步。他正在向我描述他本人当天下午做过的一个化学实验:他在实验中加入了作为催化剂的二氧化锰,于是使氯酸钾加速分解成氯化钾和——最重要的实验成果即在于此——氧气。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在心里悄悄地为他此刻所表现出来的热忱感到喜悦。恶劣的天气使我们接连几个星期都很少出门,也没有遇到什么所谓的“小问题”来引发他的关注,于是他开始表现出一种倦怠的迹象,而这种迹象常常会使他沉溺于吸食盐酸可卡因的嗜好。

突然,我听到有人在敲楼下的大门。

“你有预先约好的访客吗,福尔摩斯?”我问他。

他的全部回应就只是摇了摇头而已。他迅速走到餐柜边,拿出一瓶白兰地酒,倒了一些出来,接着用旁边的汽水制造机做了一些苏打水。他将酒和苏打水混在一起,然后端起杯子走到一把扶手椅旁,展开四肢舒舒服服地躺了上去。

“也许是哈德森夫人在宴请宾客吧。”我自答道,并伸手去取烟斗架上的烟斗。

可是楼梯上微弱低沉的说话声,还有紧接着走廊上响起的脚步声,表明我的猜测是不成立的。片刻之后,我们的房门上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来。”福尔摩斯喊道。

房门被打开了,是哈德森夫人。“这里有一位年轻小姐想要见你,先生。”她说,“我跟她说现在已经很晚了,请她明天再来,但是她说她有非常紧急的事情求见你。”

“既然这样,那么请务必让她进来。”福尔摩斯立即站起身来回答道。

哈德森夫人转身离去,过了一小会儿,一个年轻女人来到我们的客厅里。她穿了一件时髦的旅行长外套,还戴着一顶带面纱的帽子。

“请坐吧。”福尔摩斯用他惯常的轻松随意的礼貌态度领着她来到一把最舒适的椅子旁边。

女人对他表示感谢之后,解开了外套的扣子,取下帽子,然后坐了下来。她拥有讨人喜欢的外形、优雅的举止和镇定沉着的气场。我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五官看起来过于严厉,不过这也许是由她脸上的焦虑神色所导致的。按照我的习惯,我试着用福尔摩斯的方法来观察眼前这位陌生女子,可是我没法看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信息,只留意到她的脚上穿着一双威灵顿长靴。

我发现福尔摩斯正用一种戏谑的方式与我说话。“我们这位客人是从诺森伯兰郡来的。”他告诉我,“除此之外她还是一名热衷于骑马的女骑手。她是乘坐双轮双座观光马车来到这里的,而不是乘坐地铁。还有,她已经订婚了。目前我只能推断出这些信息。”

“我已经听说过你大名鼎鼎的方法论,福尔摩斯先生。”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年轻女人便回应道,“这正是我想要的。现在请允许我来分析一下你得出结论的步骤。”

福尔摩斯略略点了点头,他的脸上明显流露出一种惊讶的神情。

女人举起一只手,“首先,你看到我戴着订婚戒指,却没有戴结婚戒指。”

福尔摩斯颔首表示肯定。

她继续举着自己的手,“另外,想必你已经注意到了我右手腕外缘的半月形老茧。当一个人以骑马的姿势端坐好,手里握着马鞭时,缰绳正好就勒在右手腕的这个位置。”

“这是一道相当漂亮的老茧。”福尔摩斯说。

“至于双轮双座观光马车,那就太明显了。你亲眼看到了马车停在路边,而我也看到你当时就站在窗户旁边。”

听了这话,我不由得笑了起来,“看来你这次是棋逢对手了呀,福尔摩斯。”

“诺森伯兰郡,我猜你是从我说话的口音里听出来的,对吗?”

“你没有诺森伯兰郡的口音。”福尔摩斯告诉她,“倒是带有一些泰恩-威尔郡的口音,大概是桑德兰市那片地方吧,同时还略微夹着一点点斯塔福德郡的口音。”

女人顿时变得非常惊讶,“我母亲的家族就是来自桑德兰市,而斯塔福德郡是我父亲的故乡。我以前还不知道原来自己结合了他们两个家族的口音特点。”

“我们的语言模式是根深蒂固的,女士。我们没法改变它,这差不多就像我们不能改变自己眼睛的颜色一样。”

“既然这样,你又是如何知道我是从诺森伯兰郡来的呢?”

福尔摩斯指着女人的靴子,“因为你穿着威灵顿长靴,于是我猜测你这次旅途的起点是一个正在下雪的地方。我们这里已经接连四天没有下雪了。诺森伯兰郡是全英国最冷的地方,目前英国境内就只有那里的地面还有积雪。”

“你怎么知道诺森伯兰郡现在还有雪呢?”我问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指了指身旁的一份《泰晤士报》,脸上露出了一丝痛苦的表情,“好了,女士,请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并讲一讲我们可以怎样帮到你吧。”

“我的名字是维多利亚·赛尔科克。”女人回答道,“在很大程度上说,我即将拥有的婚姻,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请继续说下去。”福尔摩斯说道,再次坐了下来。

“请原谅我事先没有预约就贸然来访。”赛尔科克小姐说,“事实上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找谁求助。”

福尔摩斯喝了一口苏打白兰地,等待着这名年轻女人继续往下说。

“我的未婚夫拥有一处产业——阿斯佩恩庄园,位于离赫克瑟姆镇几英里远的地方。我和我母亲就在那里为婚礼做着准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那个地区被一匹凶猛而残忍的狼所搅扰。”

“一匹狼?”我吃惊地喊出了声。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迄今为止,它已经害死两个人了。”

“可是狼已经在英国绝迹了呀。”我对她说。

“事实未必如此,华生。”福尔摩斯告诉我,“有人认为它们仍然生活在最偏远和人迹罕至的地方。”他转而对赛尔科克小姐说,“请跟我讲讲这些屠杀事件。”

“这些事情实在是太残忍可怖了,所以人们认为是野兽所为。”她犹豫了一下,“而且,看起来这只动物对人的胃口越来越大。”

“一匹吃人的狼?”我说,“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吧。”福尔摩斯回应道,“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想想肯尼亚南部的西查沃国家公园里那些吃人的狮子吧。当其他的猎物严重不足时——你应该还记得刚刚过去的那个极度严寒的冬天——食肉动物为了生存下去,也许会转而攻击人类。”他看着赛尔科克小姐,“有目击者吗?”

“是的,有两名目击者。”

“他们说自己看到了什么呢?”

“一匹硕大的狼退回森林里。”

“当时他们与那匹狼的距离有多远?”

“两人都是隔着一大片平地沼泽观察到的……距离差不多有几百米吧。”

福尔摩斯歪了歪头,“白天还是晚上?”

“晚上。借着月光看到的。”

“那匹狼除了身形很大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显著的特征呢?”

“有的。据说它的头上覆盖着白色皮毛。”

“白色皮毛。”福尔摩斯重复了一遍。他将两只手的指尖合拢在一起,陷入了沉默。片刻之后,他又再次同那年轻女人说话:“那么我们究竟能怎样帮到你呢?”

“我的未婚夫埃德温是阿斯佩恩庄园的继承人。阿斯佩恩家族是那片土地上最显要的家族。既然那一带地区的居民已经被恐惧攫住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承担起剿灭这只野兽的任务,以免它再次害人。埃德温近来常常在晚上独自进入森林,尽管他携带着武器,可我还是对他的安全感到无比担忧,害怕他会遭遇不幸。”

“我明白了,赛尔科克小姐。”福尔摩斯的表情略微有些严肃,“恐怕我帮不了你。你需要的是勇敢的猎人,而不是一名顾问侦探。”

赛尔科克小姐脸上的忧虑变得更深了,“可是我听说你成功地解决了巴斯克维尔庄园的可怕谜团。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至于你说的那次调查,亲爱的小姐,我们要对付的是人,而不是一只野兽。”

“可是……”赛尔科克小姐踌躇了片刻,她那沉着镇定的气场渐渐减弱了,“我的未婚夫非常坚决。他的身份使他觉得这是他自己必须履行的责任,但他的父亲珀西瓦尔爵士却认为不应该阻止他。福尔摩斯先生,求你了!除了你之外就没有人可以帮助我了。”

福尔摩斯喝了一口苏打白兰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沿着房间走了一圈,然后再次坐下。“你刚才提到有人看见那匹狼退回到一片森林里。”他说,“我想问问,你说的是基尔德森林吗?”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阿斯佩恩庄园与基尔德森林毗连在一起。”

“华生,”福尔摩斯转而对我说道,“你知道诺森伯兰郡的基尔德森林是目前全英国最大的林区吗?”

“我还不知道呢。”我回答道。

“而且它出名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还缘于那里有全国最大数量的欧亚红松鼠?”

我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发现他脸上原本冷淡、无动于衷的表情已经被另一种热切而渴望的神色所替代了。我当然知道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欧亚红松鼠。他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前沿的研究欧亚红松鼠的习性和分类的专家,而且已经以此为主题发表了好几篇专题论文。我还感觉到他对眼前这个女人怀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赞赏与钦佩。

“在那样一个欧亚红松鼠数量如此巨大的地方,很可能有机会观察到它们所具备的一些迄今还没被人发现的特征。”福尔摩斯的这番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自己说的,而不是对我们。随后,他将目光转向我们的客人。“你在镇上有住的地方吗?”他问道。

“我已做好安排与伊斯林顿的亲戚同住。”

“赛尔科克小姐,”他说,“我倾向于接下这项调查任务,不过原因几乎跟这案子本身无关。”他看了看我,然后意味深长地看着帽架,那里挂着我的圆顶礼帽和他那顶带长耳盖的布帽。

“我悉听尊便。”我迅速回答道。

“既然这样,我们明天早上会在帕丁顿火车站与你会面。”福尔摩斯告诉赛尔科克小姐,“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那里有一趟于早上八点二十分出发去诺森伯兰郡的快车。”

接下来他把那名年轻女人送到大门口。

第二天早上,跟计划相一致,我们在帕丁顿火车站见到了维多利亚·赛尔科克,并从那里动身去赫克瑟姆。福尔摩斯通常是一名晚起者,现在他似乎对这桩案件再次产生了些许犹豫。他整个人看起来焦躁不安而且沉默寡言,火车鸣笛开动之后,就只留下我来跟年轻的赛尔科克小姐聊天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向她打听了关于阿斯佩恩庄园和住在那里的人——包括老人和年轻人——的一些情况。

她解释说,那座庄园是在一所古老的小修道院的基础上改建而来的,那所修道院最初是在1450年左右建成的,后来在英王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的运动中被部分拆除掉了。庄园现在的主人珀西瓦尔·阿斯佩恩爵士是一名帽子商人,在他年轻的时候因研发出了一种制作绿色毛毡布的改良工艺而获得了专利。

福尔摩斯先前一直在观看车窗外面过往的风景,这时他插话道:“你是说绿色毛毡布吗?”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它被用来铺在赌桌上,也是50年代女帽店最流行的帽子面料。珀西瓦尔就是靠它发家致富的。”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一只昆虫,随后他又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回到火车车厢的窗户上。

赛尔

科克小姐告诉我,珀西瓦尔爵士制作的帽子已经获得了向英国王室供应的许可证,这也成为他获得骑士爵位的重要铺垫。他的儿子埃德温——也就是赛尔科克小姐的未婚夫——很早就参军入伍了,在英军轻龙骑兵团服役。目前他暂时住在庄园里,正在考虑要不要终身从军。

尽管赛尔科克小姐是非常圆滑谨慎的女人,但我还是从她的谈话内容中觉察出一些东西:虽然埃德温的父亲想让儿子继承家族的生意,可是埃德温本人却对此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随着火车继续前行,伦敦周围诸郡茂盛的草地和灌木篱被更加天然的景色所替代:荒原、沼泽地、秃树干和悬崖上不时冒出的一棵棵枯瘦的小树。最终我们抵达了赫克瑟姆,这是一个漂亮的乡村小镇,镇上只有一条大街,沿街都是由茅草和石头搭建而成的村舍。一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在火车站等着我们,一名面色阴郁的车夫正拉着马的缰绳。看见我们后,车夫一言不发地将我们的手提箱装上马车,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赶着马离开了火车站,让马车沿着一条有车辙的乡间小路往庄园驶去。

小路略微有些倾斜下行,马车驶入了一片越来越潮湿,景色也越来越沉闷的区域,路面上不时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前一天所提到的积雪。当我们还在火车上时,太阳最终还是出来了,不过现在它又躲在了云朵背后,周围的景致显得有些阴沉而压抑。

马车行驶了大约五英里之后,福尔摩斯——自打我们从火车上下来之后他就一直一言不发——突然开口说话了。“请问,那是什么?”他询问道,并用手杖指着远处。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片低矮的沼泽地——或者说是湿地,四围都是杂草。在傍晚的薄雾中,我能看到更远的地方有一排连续的黑色阴影。

“那里是我先前说过的沼泽。”赛尔科克小姐回答道。

“那么在沼泽的另一侧就是基尔德森林的边缘了吗?”

“是的。”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我能说狼袭击人的事件就发生在那片沼泽和森林之间吗?”

“是的,没错。”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像是对自己的某些观点感到满意,可是他没再继续往下说了。

这条乡间小路继续向前延伸,为了避开那片沼泽地,小路拐了一个大大的弯,最后我们终于能瞧见前方的阿斯佩恩庄园了。这是一个古老的庄园,有着不太寻常的建筑风格,边房和附属建筑呈交叉状极不协调地排列着,我将这种古怪的建筑风格归因于庄园是在从前的修道院废墟之上修建起来的。随着马车离庄园越来越近,我便能看清更多的细节。庄园的正面极富乡村风情,处处覆盖着地衣,缕缕青烟从一根巨大的砖砌烟囱上飘袅升起。庄园的主建筑和各式附属建筑都被苔草和矮小的橡树包围着。也许是由于早春的寒凉空气,或是因为这里靠近沼泽和那片阴暗的森林,我不禁明显地感觉到这座庄园已将周围的严寒阴郁和不祥氛围都吸为己有了。

车夫将马车停在庄园门口的车辆通道上,他先将赛尔科克小姐的旅行包搬下车,然后开始搬运我们的行李,这时福尔摩斯制止了他,让他先等一等。我们跟在赛尔科克小姐身后走进了一条长廊,这里的家具和装潢都非常简朴。一个男人——显然是阿斯佩恩庄园的主人——正在一个看起来像是客厅的房间门口等着我们。他高而瘦削,年龄大约五十来岁,有着稀疏的白发和布满皱纹的脸。他穿着一件黑色双排扣长大衣,一只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条马鞭。刚才他一定是听到了我们的马车停在门外的声音。他将手中的报纸和马鞭放下后,朝我们走了过来。

“我猜您应该是珀西瓦尔·阿斯佩恩爵士吧?”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先生。不过我还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呢。”

福尔摩斯略微鞠了一躬,“我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是我的朋友兼助手,华生医生。”

“我知道了。”珀西瓦尔爵士转而看着我们的女性同伴,“这么说,这就是你去镇上的原因咯,赛尔科克小姐?”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的确如此,珀西瓦尔爵士。请允许我现在去看看我的母亲。”说完她便迅速离开了,留下我们与庄园主单独待在一块儿。

“我听说过您,福尔摩斯先生。”珀西瓦尔爵士说,“不过恐怕您此次的长途跋涉是徒劳无益的。我知道您的方法论非常有效,可是对于一只畜生来说——譬如那只正困扰着我们的野兽——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还有待观察,不能过早下结论。”福尔摩斯简短地回应道。

“唔,请进来喝杯白兰地吧,怎么样?”珀西瓦尔爵士领着我们进到客厅,一名男仆为我们端来了点心。

我们刚在火炉边围坐下来,福尔摩斯便直截了当地说:“看起来您并没有像您将来的儿媳一样为您儿子的安全担忧。”

“是的。”珀西瓦尔爵士回答道,“他最近刚从印度回来,而且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可是,现在所有的传闻都说那只野兽已经害死两个人了。”我也直奔主题。

“以前我曾和我儿子一起打过猎,我对他的搜捕能力和枪法都非常放心。事实上……哦,对了,你就是华生先生,是吗?事实上埃德温以非常严肃的态度来看待他自己作为阿斯佩恩庄园继承人的责任。我敢说他的勇气和积极性在这个地区是有目共睹的。”

“我们能跟他谈谈吗?”福尔摩斯问道。

“当然可以,但是得等他回来之后。这个时段他还在森林里猎捕那只野兽。”庄园主停顿了一下,“如果我是一名年轻男人,我也会和他一起。”

在我看来,他的这个借口暴露出一丝懦弱的痕迹。我偷偷地瞄了一眼福尔摩斯,后者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珀西瓦尔爵士身上。

“不过呢,赛尔科克作为女人,有着柔弱胆小的天性,她感到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得照顾和体谅她的感受呀。”庄园主继续说,“我非常乐意让你们自由使用这个地方,福尔摩斯先生,我也愿意提供你们可能需要的一切帮助,如果你们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住在庄园里。”

在他提出这慷慨的邀请时,似乎带着一丝不情愿的怨气。

“不必麻烦您了。”福尔摩斯说,“我们在赫克瑟姆找到了一家旅馆——好像是叫北斗星旅馆——我们准备将那里作为我们的行动基地。”

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时候,珀西瓦尔爵士不小心将自己的白兰地洒了一些在衬衫的胸襟处。他将酒杯放了下来,略有不悦。

“爵士,我听说您是做帽子生意的。”福尔摩斯转移了话题。“很多年前是这样的。现在别人代我打理生意。”

“我一直都对做毡帽的流程非常感兴趣。这纯粹是出于科学好奇心,你知道吗,化学也是我的爱好之一。”

“我知道了。”庄园主心不在焉地拍了拍被弄湿的前襟。

“据我所知,最主要的难题在于:要把又直又硬的动物毛软化,使它们足够柔软,从而被制成毛毡。”

我看了福尔摩斯一眼,想知道他究竟打算把话题引到何处去。

“我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读到过,”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过去土耳其人用骆驼尿来解决这个问题。”

“跟那些远古时期的方法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珀西瓦尔爵士回答道。

这时,赛尔科克小姐回到了客厅。她看着我们的方向,展露出了一个略显疲惫的笑容,然后找了个座位坐下。很明显,她真的非常担心自己的未婚夫,看起来她需要花费不少自制力才能让自己保持镇定。

“无疑你自己的工艺要现代得多。”福尔摩斯不露声色地说,“我对其应用方法感到非常好奇,真想听你讲讲。”

“我也很希望能满足你的愿望,福尔摩斯先生,可是这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所以恕我无可奉告。”

“我明白了。”福尔摩斯耸了耸肩,“唔,可是即使你跟我讲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呀。”

门廊那边传来了一些动静。片刻之后,一个穿着全套狩猎服装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了客厅门口。此人显然是珀西瓦尔爵士的儿子,而且他脸上的坚定神情、军人特有的举止和挂在肩头的重型步枪使他看起来英气逼人、一表人才。赛尔科克小姐猛地站了起来,先是略感安慰地松了一口气,继而哭着朝他飞奔过去。

“噢,埃德温!”她说,“埃德温,我求你了!就让这次成为最后一次吧。”

“我亲爱的维姬。”年轻男子温柔而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把那只野兽找出来打死。我们绝不能容许新的残暴事件再次发生。”

珀西瓦尔爵士也站了起来,并向埃德温介绍福尔摩斯和我。不过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却不耐烦地打断了这些繁琐的礼节,急着向新来的人发问。

“让我来猜一下。”他说,“你今天下午的捕猎行动并不怎么成功。”

“的确如此。”埃德温·阿斯佩恩略带苦笑地回答道。

“我能问问你是在哪里追踪猎物的吗?”

“在沼泽地西边的森林里。”

“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发现吗?足迹,野兽的粪便,或者兽穴?”

年轻的阿斯佩恩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没找到。”

“这是一匹非常狡猾机灵的狼。”珀西瓦尔爵士插话道,“甚至连好几条狗都无法追踪到它。”

“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的确是相当棘手的难事。”

福尔摩斯拒绝了在这里吃晚餐的邀请。简单地在庄园里走马观花之后,我们乘坐先前那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回到了赫克瑟姆,并在北斗星旅馆找到了住处。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之后,我们去拜访当地的警察局,结果发现这个警察局就只有一个名叫弗雷泽的警官。当我们看到弗雷泽时,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认真而努力地往一个小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根据我和福尔摩斯多年来的冒险经历,我对地方警力从来都没有特别高的评价。乍看之下,费雷泽警官——穿着深橄榄色的风衣和皮质紧身裤——似乎证实了我先前的想法是正确的。不过,他听说过福尔摩斯,而当他开始回答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的询问之后,我意识到我们面前的这个人即便不是一位才智出众的要人,起码也是一名努力而能干的警察,而且他看起来有着值得赞赏的坚毅顽强的态度。

根据警官的讲述,第一名受害者不仅古怪,而且略微有些邪恶,此人是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老年男子。他在临死前几周突然出现在了赫克瑟姆,鬼鬼祟祟地四处游走,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言乱语,吓坏了妇女和孩子们。他看起来很穷,而且没有足够多的钱供自己住旅馆。在他出现在镇上一两天之后,一些好事的居民将弗雷泽警官叫来,由此警官便知道了关于这个无名氏男子的事情。经过一番搜索之后,警官发现这个老人住在基尔德森林里一所被伐木工人废弃的小木屋里。老人拒绝回答警官的一切询问,也拒绝讲述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口齿不清地胡言乱语?”福尔摩斯逮住了这个细节,“关于这一点,你能不能说得更具体一些呢?”

“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自言自语,狂乱地打着手势,不过说真的,他说的几乎都是废话。在这些废话之中,他还会穿插着说些自己遭遇到的不公正对待。”

“你说他说了很多废话。比如说呢?”

“差不多都是不完整的只言片语罢了。诸如他被背叛了,遭受迫害了,他很冷,他会诉诸法律并寻求公正的裁决等等。”

“还有其他的吗?”福尔摩斯继续追问。

“没有了。”警官回答道,“噢,不对,还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情。他常常提到胡萝卜。”

“胡萝卜?”

费雷泽警官点了点头。

“他很饿吗?他提到过别的什么食物吗?”

“没有。就只提到了胡萝卜。”

“你是说他并不是只有一次提到了胡萝卜,而是提到了很多次?”

“这个词似乎不断地从他嘴里冒出来。不过福尔摩斯先生,正如我刚才所说的,他说的话都是含混不清的,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我觉得福尔摩斯的问话方式是徒劳无益的。像这样仔细斟酌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看起来是很愚蠢的事,而且我不能看出这与他最终丧命于狼牙之下有任何关联。我能察觉到弗雷泽警官的感受跟我是一样的,因为他此时正用一种不可理喻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

“再跟我讲讲那个人的外貌。”福尔摩斯说,“请把你所记得的与此有关的一切事情都告诉我,请不要遗漏任何细节。”

“他看起来非常邋遢,衣着几乎沦为缠在身上的破布条,头发又脏又乱

。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呃,还有,他的牙齿很黑……”

“你说他牙齿很黑?”福尔摩斯突然急切地打断道,“你的意思是,他的牙齿坏掉了吗?”

“不是的。确切地说,他的牙齿全是清一色的深灰色,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几乎就是黑色的。另外,他似乎始终都处于一种醉酒的状态,不过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酒钱的。”

“你怎么知道他醉酒了呢?”

“因为他表现出嗜酒的人通常会有的症状:口齿不清,双手战栗,步态不稳。”

“你有没有在他居住的那所伐木工小屋里见到酒瓶呢?”

“这倒没有。”

“当你和他对话的时候,有没有闻到他嘴里呼出来的酒气?”

“没有,可是我遇到过太多的酒鬼了,非常清楚他们有哪些显著的特征,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弄错的,福尔摩斯先生。”

“好吧。请继续说下去。”

警官如释重负地按照自己的思路继续讲述着:“镇上排斥他的呼声很高,以至于我打算将他从这里赶走,结果那匹狼竟代我完成了这项工作。在我问询过他之后的次日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森林的边缘。他的尸体被撕裂了,手臂上和腿上都有牙印。”

“我知道了。”福尔摩斯简短地说,“那么第二名受害者又是怎么回事呢?”

此时此刻,我承认自己真的很想站出来反对福尔摩斯的调查方式。他一直在问警官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对重要问题只字不提。比方说——是谁发现了受害者的尸体?不过我控制住了自己的舌头,没有打断弗雷泽警官的思路和讲述。

“那是在第一名受害者被发现两周之后。”警官说,“第二名受害者是从牛津大学来这里观察和研究红狐的自然主义者。”

“他的尸体也是在同样的地方被发现的吗?”

“两个地方离得不太远。第二名受害者被发现的位置离沼泽地更近一些。”

“你怎么知道这两起恶性事件都是同一只动物干的呢?”

“先生,他们的伤口看起来差不多。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第二起袭击还更凶残一些。这一次,那个男人……被部分地吞吃了。”

“镇上的人对这第二起袭击事件有什么反应呢?”

“人们议论纷纷。不停地议论,而且非常害怕。珀西瓦尔爵士对这件事也很感兴趣。还有,他那最近刚从印度战场回来的儿子每天晚上都携带着一支步枪去森林里搜寻,想要用枪射死那只野兽。我自己也对这件事展开了调查。”

“你的调查是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才启动的吗?”

“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在第一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说实话我确实没有要展开调查的意图。你应该明白我的感受,那是一种终于摆脱了那个老无赖的喜悦心情。可是这一次就不同了,第二名受害者是位可敬的学者,而且显然我们遇到了一只要吃人的野兽。既然这匹狼连续两次袭击人类,那么它一定会再次发动袭击——如果它没被杀死的话。”

“你询问过目击者吗?”

“是的。”

“他们彼此间的说法一致吗?”

警官点了点头,“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他们看到那只野兽躲回到森林里,那是一只很可怕的动物。”

“他们是从多远的地方看到的呢?”

“比较远,而且是在晚上,不过当时有月光。他们清楚地看到它头顶上的皮毛已经泛白了。”

福尔摩斯思索了片刻,“负责验尸的医生是怎么说的?”

“我在刚才的讲述中已经说过了,医生发现两名受害者都遭到了重创,第二名受害者的尸体被部分地吞吃了。”

“而第一名受害者的尸体上仅仅只有一些试探性的咬痕而已。”福尔摩斯转而对我说道,“你知道吗,华生,野兽通常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变成食人动物的。我们之前提到的西查沃国家公园里的狮子也是如此。”

我点了点头,“也许这匹狼的狩猎范围本在森林深处,而刚刚过去的那个长久而严寒的冬天迫使它逼近人类居住的地方。”

福尔摩斯转过头去继续询问警官:“你还进一步观察到什么别的情况了没有?”

“恐怕说缺乏观察还更合适些,福尔摩斯先生。”

“请解释一下呢。”

“唔,这很奇怪。”弗雷泽警官的脸上露出了困惑的神情,“我家的农场就在森林的边缘,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为了寻找那只动物的踪迹,我进出森林至少有十几次。你也许会认为那样大的野兽是很容易被找到的,可我只是找到了少量足迹。虽然我并不擅长追踪,不过我敢发誓那只野兽的行动方式有些不同寻常。”

“不同寻常?”福尔摩斯问道,“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因为它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那野兽就像幽灵一般,来无影,去无踪。这就是为什么我往往会在晚上出去搜寻新踪迹的原因所在。”

听到这里,坐在椅子上的福尔摩斯倾过身去,“请允许我在此对你提出劝告,我希望你立刻停止做那样的事情,不要再在夜晚去森林里了。”

警官皱了皱眉,“可是我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福尔摩斯。而且,真正陷于危险之中的是阿斯佩恩少爷。他每天晚上都去森林里搜寻那只动物,而且一待就是半个晚上。”

“听我说。”福尔摩斯表情严肃,“那完全是一派胡言。阿斯佩恩少爷没有危险。可是你,警官,我得警告你——要当心你自己。”

如此唐突的建议,以及认为赛尔科克小姐对其未婚夫的担忧并没有事实根据的这种想法,着实令我有些吃惊。不过福尔摩斯没再多说什么,也没有继续再问什么问题——他只是再次警告警官不要进到森林里去——至此,我们的询问就这样结束了。

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我们只得将我们的调查局限于对赫克瑟姆的居民进行询问。福尔摩斯首先找到了那两名目击者,不过他们提供的信息也不外乎就是弗雷泽警官已经告诉给我们的:他们看到了一匹大狼,体型非常庞大,它迈着大步飞快地往沼泽地的方向逃走了。在月光下,它头顶上的皮毛是亮白色的。这两名目击者都没有再继续看下去,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应该全速跑回家里躲起来。

随后我们回到了北斗星旅馆,福尔摩斯向那里的旅客问起他们对于那匹狼和那两起袭击事件的看法。每一个跟我们说话的人都对此事感到紧张不安。有些人借着酒意,大胆地表态说总有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去森林里搜寻那只野兽,不过大多数人却满足于让年轻的阿斯佩恩少爷去搜寻野兽,他们对他的勇气表示出了相当的钦佩和赞赏。

只有两个人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其中一人是一名本地杂货店主,他深信那两起袭击事件都是一群住在基尔德森林深处的野狗所为。另一个人是旅馆老板,他告诉我们第二名受害者——就是那位不幸的牛津大学自然主义者——曾直截了当地宣称施暴的野兽并不是狼。

“不是狼?”福尔摩斯迫切地问道,“请讲讲他是凭什么知识得出这个明确的结论的。”

“我也不好说,先生。那人只是说在他看来,狼在英国已经绝迹了。”

“我觉得这差不多就是一个经验主义的论据。”我插话道。

福尔摩斯用恳切的眼神看着旅馆老板,“既然不是狼,那么,那名自然主义者认为基尔德森林里的野兽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先生。他没有再说过别的什么了。”说完,老板便折回去继续擦拭他的玻璃器皿。

这一整天,除了跟警官的对话之外,看起来我们几乎都在进行徒劳无益的询问。晚餐时福尔摩斯有些沉默寡言,接下来他很早就带着不悦的神色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差不多是在刚刚破晓的时候,我便被窗户外面一阵刺耳的说话声吵醒了。看了看手表,才刚过六点钟。我立即穿戴整齐,然后跑下楼去。一群人聚集在大街上,手舞足蹈地大声交谈着。福尔摩斯已经在那里了,当他看到我从旅馆里出来之后,便迅速朝我走来。

“我们得赶紧过去。”他说,“又有人看见狼了。”

“在哪里?”

“就在同样的地方,沼泽地和森林边缘之间。来吧,华生,我们得赶在别人前面去到现场。你的韦伯利二号手枪在身上吗?”

我拍了拍西装背心的右边口袋。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你的枪也许不能打死一匹狼,不过起码可以把它赶走。”

我们找到了先前租用过的那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和那位坏脾气的车夫,坐着马车迅速离开了赫克瑟姆,福尔摩斯不住地催促车夫让马跑得更快一些。在马车朝着荒凉的沼泽地进发时,我的朋友福尔摩斯解释说他已经跟刚才在人群中引起骚动的目击者交谈过了,她是一位年长的夫人,也是一位药剂师的妻子,她早上出门是为了沿路寻找药草和药用花卉。在先前那两名目击者所提供的信息之外,她没有增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只是再度证实了他们两位的观察结论——那只野兽的个头很大,还有它的头顶上有着引人注意的白色皮毛。

“你担心的是……”我开口说道,欲言又止。

“我非常担心。”

到达事发现场之后,福尔摩斯要求车夫将马车停下,然后立即——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步行穿过覆盖着苔草和荆棘的地面。沼泽地在我们的左侧,基尔德森林的深色阴影在我们的右侧。在晨间露水的沐浴下,植物都是湿漉漉的,地面上仍然有一些积雪。在我们走了快一百米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裤子都已经被水浸透了。不知不觉间,福尔摩斯已经走到我前面很远的地方去了,他像着了魔似的猛扑着前行。就在这时,我看到他在一座小山丘的顶部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沮丧的叫喊,随即突然跪倒在地。在我朝他走过去的过程中,我把枪握在手里做好准备,等我到了他的身边,才看清他所看到的是什么。一具尸体躺在布满杂草的沼泽地上,这里离森林的边缘还不到两百米。一把军用步枪——显然是“马提尼-亨利”步枪——搁在尸体旁边。我清楚地认出了被撕得粉碎的风衣和皮质紧身裤……这是弗雷泽警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的尸体残骸,这可怜的家伙。

“华生!”福尔摩斯以一种专横的语气说道,“什么都别碰!不过我倒希望你目测之后能对死者的状况提出医学见解来。”

“他显然是受到了某种巨大而残忍的动物发起的猛烈攻击。”我观察过眼前这具毫无生气的尸体之后告诉他。

“是一匹狼吗?”

“看起来很可能是这样。”

福尔摩斯继续追问:“那你看到明确的、可清楚识别的痕迹了吗?比方说尖牙的印记,或者……爪印?”

“这个很难说。攻击的猛烈性和尸体被破坏的严重程度,使得这种特定观察很难进行。”

“他的身体上有没有某些部位……不见了?”

我再次看了看尸体。尽管我有着丰富的医学背景,可我依旧认为这是一个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任务。我不止一次地看到过被老虎袭击的印度土著部落的男子,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弗雷泽警官所遭遇的这种如此野蛮的袭击。

“是的。”我最终说道,“是的,我认为的确有些部位遗失了。”

“那么这与第二名受害者所遇到的情形一致吗?就是那名自然主义者?”

“不,不,就这方面而言,我得说这次的袭击范围更广。”

福尔摩斯缓缓点了点头,“你看到了吧,华生。它像西查沃国家公园里吃人的狮子一样,再次发动了袭击。它们在每一次袭击中,都会变得比前一次更加肆无忌惮——而且更加偏爱最新获得的食物。”

说完这话,他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了一个放大镜。“步枪没有开过枪。”他仔细检查“马提尼-亨利”步枪后宣告道,“很明显,野兽是从后面偷袭弗雷泽的。”

对尸体进行了简单的检查之后,他开始沿着一个逐渐扩大的圈子四处察看,突然——伴随着一声叫喊——他弯下身子,眼睛看着地面,继而朝着远处一个农舍的方向缓缓走去,我猜那里应该就是不幸的弗雷泽警官的家了。走出十几米后,福尔摩斯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随即——手里仍然举着放大镜——回到尸体所在地,并缓缓地从尸体旁边经过,最终他来到了这一大片平地沼泽的边缘。

“狼的踪迹确凿无疑。”他说,“足迹是从森林里出现的,在农舍那里停留了一下,然后又从那里来到了袭击发生的地方。无疑狼是从森林里钻出来的,它悄悄跟踪受害者,然后在开阔地带将其残害致死。”他沿着沼泽的边缘再次用放大镜观察草地,“足迹直接进入了沼泽,你看。”

现在福尔摩斯环绕着沼泽而行,其间还进行着一系列动作,包括好几次停下脚步、原路返回和饶有兴致地对某些区域进行极其仔细的检查。我留在尸体旁边,遵照福尔摩斯的吩咐不去碰任何东西,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裤子已经湿透了,冷冷地贴在皮肤上,冻得我不住地发抖。一小群好奇的围观者远远地站在路边望着我们。就在福尔摩斯完成他的调查工作之后,当地的医生和法官出现了——弗雷泽警官一死,当地法官便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空有权位的人。关于自己的发现,福尔摩斯一个字也没有透露,只是站在沼泽草丛中深深地思索着,并看着医生、法官和我将尸体裹起来抬到马车上。马车往小镇的方向驶去了,我走回到福尔摩斯身边,他还静静地站在原地,显然没注意到自己的裤子已经湿透,靴子里也灌满了水。

“你有没有发现其他能引起你兴趣的东西呢?”我问他。

过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来看着我。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石楠烟斗。点燃烟斗后,他反倒用了一个问题来回答我:“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华生?”

“这整件事都是一个谜团。”我回答道,“起码,跟那匹该死的神出鬼没的狼有关的事真的很让人费解。”

“我不是指那匹狼。我想说的是珀西瓦尔爵士和他儿子之间的充满深情的关系。”

这个绝不合乎逻辑的推论打断了我的思绪。“恐怕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福尔摩斯。在我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充满深情——至少就父亲对儿子的人身安全漠不关心这一点来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吸了一口烟。“是的。”他神秘莫测地回答道,“这就是谜团所在。”

现在我们离阿斯佩恩庄园很近,而赫克瑟姆镇却很远,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马车被法官拿去用了,于是我们便朝庄园走去。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抵达了庄园,珀西瓦尔爵士和他儿子出来迎接我们,看得出他们刚刚用过早餐。大清早发生的袭击事件还没有传到他们这里,在听说了我们带来的消息之后,整个庄园上下的人都开始议论纷纷。年轻的埃德温当场表达了想要立即动身去寻找那只野兽的愿望,不过福尔摩斯劝阻了他:在刚刚完成了一次袭击之后,那只动物无疑已经回到自己的巢穴里了。

接下来,福尔摩斯询问珀西瓦尔爵士是否可以出借自己的马车,因为他打算立即坐马车去赫克瑟姆,并搭乘最早一班火车回到伦敦。

珀西瓦尔爵士面露惊讶之色,不过他很快答应了福尔摩斯的请求。爵士派仆人去准备马车了,这时福尔摩斯看着我,并建议我们沿着花园散散步。

“我认为你应该和我一起坐马车去赫克瑟姆,华生。”他说,“把你放在北斗星旅馆的行李收拾妥当,然后返回阿斯佩恩庄园这儿来过夜。”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激动地喊道。

“如果没有意外,我会在明天之内从伦敦赶回来。”他说,“届时我会把跟这只凶狠的野兽有关的确凿信息一并带回。”

“噢,福尔摩斯!”

“不过在那之前,你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的状况。华生,你得向我保证,在我回来之前,你不会离开庄园——甚至外出在周围短途散步也是不可以的。”

“喂,听我说,福尔摩斯……”

“我对此持非常坚决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我不会作出任何妥协。不要离开庄园——尤其是在天黑之后。”

尽管他的要求听起来极度古怪——考虑到福尔摩斯认为表现得比我激进得多的埃德温·阿斯佩恩没有危险,那他对我的要求就更显得不可思议了——我却用了非常和缓的语气跟他说话。“我必须说两句,老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对破获这桩案子这么有把握。”我告诉他,“那匹狼在赫克瑟姆这里——而不是在伦敦。除非你是打算带回来两挺重机枪,否则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恰恰相反!你应该非常明白。”福尔摩斯反驳道,“你应该更大胆地作出推论,华生。”可是就在这时,砾石车道上响起了一连串的马蹄声,一辆有篷马车驶了过来。福尔摩斯上车入座后,取下帽子朝我挥了挥,紧接着车夫便驾着马车疾驰而去。

我在阿斯佩恩庄园度过了乏味的一天。一阵风吹过,紧接着下起雨来。起初雨下得很小,后来逐渐变得更大一些了。我无事可做,于是花了好几个小时阅读一份昨天的《泰晤士报》,随手写了一些日记,还去珀西瓦尔爵士藏书丰富的图书室里转悠了一下。一直到吃晚餐之前,庄园里只有仆人们偶尔跟我打打照面,没见到其他人。晚餐开始后,埃德温宣称说自己夜里还想出去搜寻那匹狼。而赛尔科克小姐现在自然更加担心未婚夫的安危,所以她对埃德温的提议表示强烈反对。场面有些尴尬。尽管埃德温并不是对赛尔科克小姐的反对意见完全无动于衷,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对于珀西瓦尔爵士来说,他显然因儿子的勇气而感到自豪,他当着儿媳的面称儿子的行为为家族争得了荣誉,也得到了四周居民们的高度认可——庄园主由此来为自己的冷静态度进行辩解。在埃德温离开之后,我认为我应该待在赛尔科克小姐身边,并试图跟她交谈。在她目前的精神状态下,要做成这事可不容易。让我由衷感到高兴的是——在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我听到了埃德温的脚步声在门廊那边响起。他这次的捕猎再次以失败告终,不过起码他平安地回来了。

第二天下午很晚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终于再次出现了。他事先发过电报,请珀西瓦尔爵士安排马车去赫克瑟姆火车站接他,现在他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庄园。福尔摩斯是带着法官和镇上的医生一道抵达庄园的,刚一落脚,他便立即将住在庄园里的这一家人和仆人们召集起来。

当所有人都在他面前坐好后,福尔摩斯宣告说他已经破获了这桩案件。这样的说法顿时引来了无止境的惊愕和质疑,埃德温很好奇他所说的“破获”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桩案件的元凶是一匹狼。福尔摩斯拒绝就这一点进一步阐述,他只是解释说尽管现在已经比较晚了,但他还是要回到自己在北斗星旅馆订的房间去,因为他针对该案件的一些重要笔记还放在那里,他需要整理那些笔记,从而得出最终的完满结论。在乘坐马车前来这里的路途中,他已经与法官和医生交谈并交换了意见,他来到庄园只是为了接我与他一道返回镇上,我得帮他落实跟案件相关的各种细节问题。他还宣称自己将于明天把调查结论公诸于众。

在福尔摩斯的讲话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一名车夫进来通知说珀西瓦尔爵士的马车的后桥坏掉了,估计要明天早上才能修好。这样一来,福尔摩斯——连同法官和镇上的医生——就得等到明天才能返回赫克瑟姆去。别无他法,他们所有人今晚都只得在阿斯佩恩庄园过夜。

福尔摩斯对这件事感到非常不悦。在紧接而来的晚餐过程中,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愁眉苦脸地用手中的叉子拨弄着盘子里的食物。他的另一只手肘放在锦缎桌布上,同时他还用这只手支撑着自己狭窄的下巴。餐后甜点被端了上来,这时他宣称自己打算走路回赫克瑟姆。

“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珀西瓦尔爵士吃惊地说,“路途超过了十英里。”

“我不会沿着道路走。”福尔摩斯回答道,“那样太绕了。我会从阿斯佩恩庄园走一条直路去赫克瑟姆。”

“可是那样的话就得穿过那片沼泽地。”赛尔科克小姐说,“在那里……”她突然住声了。

“既然如此,我会陪你一道去。”埃德温·阿斯佩恩开口道。

“你别这样做。那匹狼刚刚才在前一个晚上发动了袭击,我想它不会这么快就再次饿了。不用你出马,我自己一个人回去就好了。华生,等我一到赫克瑟姆,我就着手安排马车明天早上来这里接你和其他人。”

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或者说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当男人们纷纷走进图书室去喝白兰地、抽雪茄后,福尔摩斯悄悄地把我拉到了一边。

“听我说。”他把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尽可能小心地溜出庄园,确保不被人发现。这一点非常重要,华生,你离开的时候一定不能被人发现。你要记住,眼下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尽管这话让我颇感诧异,但我还是向福尔摩斯保证说我会按他说的去做。

“接下来你要悄悄地去到我们发现弗雷泽警官尸体的小山丘附近,再找个合适的地点把自己隐藏起来,使得别人无论从哪个方向——沼泽、森林、小路——走过来时都看不到你。你务必要在十点钟之前就找好地方躲藏起来,然后你就待在原地等着我从那里经过。”

我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指示。

“还有,等我出现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作声,也不要站起来,总之不能以任何方式让别人发现你的存在。”

“那么再往后我需要做什么呢,福尔摩斯?”

“你放心,等到了该你行动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现在我想问问:你的手枪仍然在你身上吗?”

我拍了拍背心口袋,自打我们前一天来到庄园直到现在,我的韦伯利二号手枪就一直放在这里面。

我的朋友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只要你确保能随时将它取出来就好。”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福尔摩斯?”

“离开这里之前,我还需要花些时间做点儿事情,跟阿斯佩恩少爷聊聊天,陪他打打桌球,或者做些其他的能使他转移注意力的事情。总之我的目的是让他今晚不要去猎捕那匹狼,这可是至关重要的任务。”

随后我便伺机等候着,待所有的男人们都开始全神贯注地玩起扑克牌游戏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找到帽子和外套并穿戴整齐。在确保自己没被庄园的家族成员和仆人们发现的前提下,我从早餐室的玻璃落地门出去,离开房子,穿过草坪,来到了赫克瑟姆路。雨已经停了,不过大半个月亮仍被云层给遮挡住了。浓雾笼罩着这片荒凉的土地。

我沿着这条向东北方向缓缓弯曲的泥泞小路前进,我知道小路的前方会出现广阔的沼泽地。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荆棘丛和草丛中仍然不时能看到一块块的积雪。走了几英里之后,我来到了小路的最北端,小路从这里向东边弯曲,通往小镇的方向。我转而向南,穿过低矮的灌木丛,往沼泽地的方向前行。现在月亮从云层后面露了出来,我能够看到前方的沼泽地在月光下闪烁着一种惨白恐怖的光芒。沼泽地的另一侧便是基尔德森林的深色轮廓,在黑暗中依稀可见。

最后我终于来到了小山丘旁边,我看了看四周,然后着手按照福尔摩斯的指示来做——找到一个藏身之处,使别人从任何方向看过来都不能发现我。这可有点儿困难,不过最终我还是在小山丘的东边找到了一小块洼地,这里被金雀花和荆豆环绕着,是非常好的藏身之所,而且这里地势相对较高,能清楚地看到各个方向的情况。于是我便在这里安顿下来,等待着,花香让我暂时忘却了寒冷。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在一片极其阴郁的氛围里守夜,非常难挨。因为不能活动,我的四肢都渐渐变得麻痹了,而我的外套几乎起不到抵御潮湿和寒冷的作用。我一次又一次地往各个方向张望,在其他时候,出于精神紧张的习惯所驱使,我不时检查着手枪的状况。

十一点刚过,我终于听到沼泽地那边响起了一阵从阿斯佩恩庄园的方向传来的脚步声。我小心翼翼地从我的躲藏之处往外窥视着。来人是福尔摩斯准没错,他戴着布帽,穿着长外套,瘦削的身躯以他特有的迈大步行走的方式从浓雾中显现出来。他沿着沼泽地的边缘行走,正朝着我的方向走来。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韦伯利手枪,使自己做好准备应对即将出现的各种状况。

我一动不动地等待着,福尔摩斯将双手插在衣兜里,极其镇定地继续朝着赫克瑟姆的方向行走,看他那样子就像是晚上出来散步一般悠然自得。突然间,我看到森林那边蹿出了一个“不明物体”。那是个很大的深色形体,几乎周身都是黑色,就在我这么看着它的时候,它竟然四脚着地,一跃而起,继而径直朝着福尔摩斯的方向猛冲过去。我的朋友身处小山丘的远端,他没法看到这只动物。我紧紧握住自己的韦伯利手枪:无疑这就是那匹可怕的狼了,而眼下它正打算向第四名受害者发动攻击。

眼看它越来越靠近,而我已经准备好在它袭击福尔摩斯之前就要扣动扳机,等待它的将是非死即伤。然而紧接着——就在它离我的朋友还有两三百米远时,它居然主动出现在了福尔摩斯的视野里。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野兽突然停止了跑动,随即气势汹汹地向前爬行,速度很慢。

“晚上好,珀西瓦尔爵士。”福尔摩斯平淡地说。

听到这句俏皮话,那只野兽的回应是发出了一声恶毒的吠叫。现在我悄悄地离开了自己的藏身之处,从狼的身后朝它走过去。突然,那匹狼竟用两条后腿站立起来。我努力使自己在靠近那匹狼的过程中不发出任何声响,在我离它更近些时,我万分惊讶地发现那只野兽居然是一个人——果真是珀西瓦尔爵士。他看起来像是穿着一件熊皮大衣,两只皮靴的底部分别安装着两只逼真的假狼爪,他的手套上则用很大的纽扣固定着一对很像狼前爪肉垫的物品。他的一只手里似乎握着一把手枪,另一只手则握着一个很大的爪型工具,这个工具的把手又粗又长,前端还有尖尖的耙齿。他的头发很稀疏,在逐渐上升的月亮的照耀之下,他的头顶显出了不自然的白色光芒。我发现自己已经被眼前这奇异的景象和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态发展给惊呆了。

珀西瓦尔爵士笑了笑——这是一种躁狂的发疯似的笑。“晚上好,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你将成为我的一顿美餐。”随后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什么,我还没来得及理解他的意思,只见他已经将手中的枪举起来,枪口对准了福尔摩斯。

他的这一举动使我顿时从麻痹状态中恢复过来。“住手,珀西瓦尔爵士!”我在他的侧面喊道,同时举起了手中的枪,“我用枪瞄准你了。”

珀西瓦尔爵士猝不及防地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并用手枪对准了我。说时迟那时快,我扣动了扳机,子弹射中了他的一只手臂。他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喊叫,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肩部,然后跪倒在地。福尔摩斯迅速去到爵士身边,将手枪从其手中抢过来,接着取下了他另一只手上握着的那个奇形怪状的工具——我知道他此前就是用这个工具在受害者尸体上模拟出了狼爪的撕裂伤——接下来福尔摩斯转而看着我。

“华生,我希望你能尽快去镇上。”他平静地说,“回来的时候记得带回一辆马车和几名强壮的男子。我要待在这里和珀西瓦尔爵士一起。”

之后发生的事我简短归纳如下:在珀西瓦尔爵士被当局带走并关押进治安法庭候审之后,我们回到了阿斯佩恩庄园。福尔摩斯依次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告诉给了地方法官、年轻的埃德温·阿斯佩恩和赛尔科克小姐。待一切结束后,福尔摩斯坚持要求我们立即搭乘下一班火车返回伦敦。

“有件事我必须得承认,福尔摩斯。”当我们的马车在破晓时分返回赫克瑟姆的路途中,我对他说,“尽管在以往的案件中,我也常常被蒙在鼓里,但这次的情形却尤其让我感到吃惊。这无疑能证明你拥有出奇制胜的超然能力。你是如何知道其实在这些暴行背后躲着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匹狼呢?另外,你又如何知道那个人就是珀西瓦尔爵士呢?”

“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回答道,“我当然知道珀西瓦尔爵士就是真正的凶手。”

“那么请你解释给我听一听。”

“对于一名善于从看似巧合的事件中发掘出重要信息的侦探来说,其实整桩案件中有很多证据早已显露出来。首先是那个疯子——第一名受害者。华生,在处理一系列杀人事件时,要记得特别留意第一起事件。通常杀人者的动机和后续的整个案情,都与第一起案件息息相关。”

“没错,可是那第一名受害者不过是个没头脑的流浪汉而已啊。”

“他也许是在最近几年才变成这样的,而且他也并不是一直都处于疯癫的状态。华生,你还记得吗,在他的胡言乱语中,时常会冒出一个词:‘胡萝卜’。”

我想起了这一点,也想起了当时福尔摩斯对这个细节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可这件小事对破解整个案情又有什么重大意义呢?“请继续说下去。”我对他说。

“你需要知道一条专业知识,‘毡合预处理’指的是将动物皮毛放进硝酸汞溶液中进行浸泡的工艺步骤,目的是为了使动物的毛发更加柔软,从而可以用来制作上等的……毛毡。”说到“毛毡”这两个字时,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毛毡。”我重复道,“就是用来做帽子的材料吗?”

“没错。那种溶液是橙色的,很像胡萝卜的颜色,因此这个工艺步骤被称为‘毡合预处理’。不过,这道工序会对操作者的身体造成相当严重的不良作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跟从前相比,今天这项工艺已经用得非常少了。如果人长时间吸入汞蒸汽——在制作毡帽的过程中,操作者不可避免地会近距离吸入汞蒸汽——就会产生不可逆的中毒反应。操作者的双手会抑制不住地颤抖,牙齿会变黑,说话会变得含糊不清。严重的话,会痴呆或精神完全失常。于是才有了这样一句俗语:‘疯得像个制帽匠’。”福尔摩斯挥了挥手,“我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情,是因为我长久以来都对化学有着狂热的兴趣。”

“可是这一切跟珀西瓦尔爵士又有什么关联呢?”我还是不太明白。

“既然你想听,那我就一一讲给你听吧。你应该还记得,弗雷泽警官认为那名流浪汉是一个醉鬼,他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是那人口齿不清、行动不力。然而,他也发现了那人的嘴里其实并没有酒气。我当即就认定那人的问题并不是酗酒造成的,而是汞中毒的表现。他时常提到‘胡萝卜’一词,这就解释了他是如何中毒的——无疑他患上了毡帽制造者的职业病。最开始我出于本能的反应,认为珀西瓦尔爵士过去的职业跟这个突然出现的奇怪老头没有什么关联。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这个老头显然曾与珀西瓦尔爵士打过交道。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这两件事:首先,这个疯老头曾经愤慨地提到过‘背叛’和‘诉诸法律并寻求公正的裁决’之类的词句。其次,你也许还记得珀西瓦尔爵士是如何通过一种独特的制作绿色毛毡布的改良工艺而发家致富的。你也许还记得,当我在阿斯佩恩庄园提及这个话题时,他拒绝与我讨论相关的内容。”

马车摇晃颠簸着向赫克瑟姆驶去,而福尔摩斯还在继续讲述:“留意到这些事情之后,我开始考虑这个陷入困境的可怜老家伙有没有可能曾经是珀西瓦尔爵士的生意伙伴——或者他有没有可能是那种绿色毛毡布改良制作工艺的真正创始者。多年后的现在,他回来找过去的生意伙伴算账,想要揭露珀西瓦尔爵士不堪的过往。换句话说,这整件事是以一场严重的商业争端开始的,而珀西瓦尔爵士则用了一种传统的手段来解决争端——通过谋杀。在我看来,当这个老家伙出现在赫克瑟姆后,珀西瓦尔爵士很可能承诺会给他补偿,并且同意与他在沼泽地边缘的一处偏僻地点见面。珀西瓦尔爵士在那里杀死了他从前的生意伙伴,然后——为了避免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他残忍地将尸体撕裂,甚至还在尸体上留下了一些牙印,从而使得这一事件看起来像是一只硕大而凶残的野兽所为,种种迹象表明这只野兽最有可能是狼。”

“他这样做之后,看起来完全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了。”我说,“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再度杀人呢?”

“你应该还记得,第二名受害者是从剑桥大学来的自然主义者。本地旅馆里有人回忆说这位学者认为狼袭人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而且还宣称英国已经没有狼了。珀西瓦尔爵士通过杀死这个人实现了好几个目标:首先,他压制了此人关于狼已经在英国绝迹的坚决主张——珀西瓦尔爵士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是人们的注意力又被引回到第一起杀人事件上来。其次,在此之前他已经听说了赫克瑟姆的传言称他过去的生意伙伴是被一匹狼所杀害,所以他这次用一件巨大的熊皮大衣、模拟狼爪的手套和鞋套作掩护来行凶杀人,要是这次他在作案过程中被人看见了的话,他便有机会使民众对狼袭人的传言深信不疑。他穿戴着全副的伪装,以四肢着地的姿势跑向和跑离杀人现场。华生,我相信第二次他其实是希望被人看见的,因为这样就会激化食人狼袭人的传言。起码在这一点上,他如愿以偿了。”

“是的,我能看出这一系列事情中无情的逻辑。”我说,“可是,弗雷泽警官的遇害又是怎么回事呢?”

“弗雷泽警官就算不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干的侦查员,但他起码也是一个具有顽强毅力、锲而不舍的人。毫无疑问,珀西瓦尔爵士已将他视为极大的威胁。你再想想弗雷泽警官曾对这匹狼的某些行径所表现出来的怀疑态度。我大胆猜测一下,警官心中的疑点一定与狼进入沼泽的踪迹被人看到,但在那之后却再没出现过有关。结果是什么呢,警官在第二起袭人案件发生后,一定跟别人提起过他的怀疑。我自己则是在警官死去之后在沼泽地发现这一奇怪现象的。狼的足迹是从东边进入事发区域的,可西边却只能看到人离去的脚踪。你瞧,珀西瓦尔爵士四肢着地以一匹狼的身份爬进了沼泽,作案后他再以他本人的身份借着植被的掩护从沼泽走出来。弗雷泽警官一定曾向珀西瓦尔爵士提到过自己心中的疑惑——华生,你要记得,出事前一天,他说他曾去阿斯佩恩庄园警告年轻的阿斯佩恩少爷停止对狼的猎捕——他这样做相当于是签下了自己的死刑执行令。”

听着福尔摩斯用略显得意的语气揭示出这些真相,我实在是震惊不已,现在我唯一能做的不过只是不住地摇头而已。

“最终使我破获案子的重要元素是珀西瓦尔爵士对他儿子去猎捕野兽这件事所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甚至略带鼓励的态度。他看起来完全不在乎埃德温的安危,为什么呢?在我看来答案很明显:他知道儿子不会受到来自那匹狼的威胁,因为那匹狼就是他本人。而且,珀西瓦尔爵士倒白兰地的方式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煞费苦心地想要隐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的初期麻痹症状表明他自己也处在因汞中毒而逐渐发疯的过程中,而他很快也会沦为跟他从前的生意伙伴一样悲惨的那般境地。”

这时马车抵达了赫克瑟姆火车站。我们带着行李从马车上下来,然后走上了站台,刚好可以赶上八点二十分开往帕丁顿的火车。

“内心惦记着这些怀疑,”福尔摩斯继续说道,“我去了伦敦,结果没花太长时间便找到了我想寻求的答案:多年以前,珀西瓦尔爵士的确有过一位生意伙伴。当时那个人指控珀西瓦尔爵士偷走了一项宝贵的专利,并将其据为己有。不过,后来他被判定为疯子,还被珀西瓦尔爵士的公司安排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可怜而不幸的家伙刚从精神病院里出来了几天,便以基尔德森林里胡言乱语的疯子形象露面了。

“我从伦敦回来后,非常肯定这里不但没有吃人的狼,而且也确知珀西瓦尔爵士正是杀死三个人的凶手。当时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捉住他。我不能直接揭露真相——这里没有狼,我不能这样做,我得找一个理由诱使珀西瓦尔爵士将我变成他的下一个目标,并引他在以往作案的地方对我下手。因此我夸张地宣告说我已经破获了这起案子,而且选择在晚上走捷径穿过沼泽和森林边缘之间的郊野,以往的几起谋杀案就是在那里发生的。只要我的其他估计没有太大偏差的话,我非常确信珀西瓦尔爵士将会抓住这个机会把我作为他的第四个目标,对我发动攻击。”

“可是你当时之所以选择走那条路步行回去,唯一的原因是珀西瓦尔爵士的马车轮轴坏了呀。”我问他,“你又怎么能预测到这样的突发事件呢?”

“这不是我预测到的,华生。是我促成这件事发生的。”

“你的意思是……”我突然住口。

“是的。我对珀西瓦尔爵士的有篷马车实施了破坏行动。也许我应该开具一张支票来支付马车的维修费用。”

清晨的天空中传来了模糊的汽笛声。片刻之后,一辆特快列车驶入了站台,我们在几分钟之内便上了车。“我承认自己实在是感到无比震惊。”当我们进入自己的车厢时我感叹道,“你就像一位不断超越自己最佳作品的艺术家。现在还有一个细节是我所不明白的。”

“既然这样,那么,亲爱的华生,你就说出来呀。”

“福尔摩斯,将一起谋杀案伪装成动物所为是一回事,可是实际地吞食受害者的部分遗体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为什么珀西瓦尔爵士会这样做……而且,事实上还更加变本加厉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福尔摩斯回答道,“看上去珀西瓦尔爵士发疯的程度越来越甚,于是他的捕食兴趣也就日益浓烈了。”

接下来大约半年的时间里,赫克瑟姆狼的事情都没有再被人提起过。有一天我偶然读到了《泰晤士报》上刊登的一则通告,称阿斯佩恩庄园的新主人和他的未婚妻将于下月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婚礼。看来——起码在本地人眼里——儿子成功的军旅生涯和他搜寻那匹所谓的狼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完全足以补偿父亲的残暴行为。至于我自己嘛,我期盼着能在我所认识的最漂亮的年轻姑娘——也就是我的“维多利亚·赛尔科克”——的陪伴下,度过更多美好愉快的时光。

后来

福尔摩斯偶尔也会提及这桩案件,那次远足没能让他有机会进一步研究欧亚红松鼠——对他来说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也许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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