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我们讲的是自恋和爱恨表达的内容。让我们先从一个FBI的真实案例说起。本案仅仅是一个很简单的暴力杀人案,但因为涉及敏感话题——大学暴力,所以引起FBI犯罪学家的关注。

一天中午时分,密歇根大学一位女生和同学从食堂2楼吃完饭下楼。楼下冲上来一个男生,手里拿着一把刀,高喊着:“你为什么要骗我”,然后就在她的脖子上砍了一刀,接着往胸口上捅了进去,女生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现场的人都惊呆了,同伴喊救命,随后现场一片混乱,食堂里的人都出来了。那个男生手里拿着那把血淋淋的刀,呆呆地站在那里,等警察来带走!

那个男生在遗书中这样写道:

我受够了,我真的受够了。3年的时间,每天帮你打水、打饭、占座位。我家本来就很困难,每逢情人节和生日,我都要给你买很贵重的礼物。只要能看到你的笑容,我比什么都开心。

我还记得那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在12号楼下拿着一个月的饭钱买来的玫瑰花等了你整整4个小时。在我看到你的那一刻,一直煎熬着我的紧张、焦虑、担心和失落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以后每每听说你和别的男生去跳舞、去K歌,只要想起那天晚上你在我脸颊上的吻,我就可以什么都不在乎。毕竟,我现在没有能力给你那些,因此没有资格去享受。

我原以为只要我努力对你好,总有一天你会懂我的心。可是,这一切都随着那个男人的出现烟消云散。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你上那个男人车的时候,那种暧昧的眼光。一开始当周围的人告诉我你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我都当耳旁风,毕竟你认识他才3天。可是那天看到你在车上看着他的眼神……我一切都明白了。

不错,他确实优秀。可是你难道看不出他有一颗魔鬼的心,他只是为了征服在征服,只是在践踏你所有追求者的自尊!

我承认我是个弱者,我不能对那个男人怎么样,因为我知道我在接近他之前一定会被粉碎掉的。所以我迁怒于你,别人不知道我为你付出了多少,难道你不知道?你怎么能把我的心像烟蒂一样踩在脚底下碾碎,然后踢进下水道?!

“我恨你,恨你,恨你,恨你!我要报复,虽然我不能拿回我的爱情,但是我要拿回我的自尊!”

爱的结果却造就了悲剧的发生,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对一个人的爱会变成将其杀死的恨?人们常说:爱极生恨!难道爱到极致时均要以恨来表达吗?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既孪生又相克的吗?

如果这也算爱的话,那只能算作是一种畸形而不健康的爱,它的目的旨在为极端自恋的“我”服务,而非总是希望对方幸福。在很多情况下,爱的对象只是一面镜子、一种衬托,一个能映照、折射自己华丽的中介。对此,心理学专门有一个名词来形容——自恋。

心理学将人类在不能独立的一岁以内称为自恋阶段,此时的婴儿经常感到饥饿、孤独无助的恐惧,为了壮自己的胆、安慰自己,于是便开始吸吮自己的手足或者沉浸在幻想之中。如果不将注意力转向外界(开始是爸爸、妈妈及亲人,以后则为社会性的人际关系),很容易形成自闭,儿童孤独症或其他心理障碍在此时就埋下了种子。

当然,并非所有自恋都是病态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可见到有类似自恋人格特征的人。在自恋阶段,有些习惯可持续到成年,很难改掉。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它甚至可以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二战期间,丘吉尔手作“V”状,口衔雪茄,给人一付永不落败的感觉。在丘吉尔的童年,他就经常幻想自己不会死去,这种婴儿式的想象加上口衔雪茄的形象对当时盟军的士气起了极大的鼓舞作用。人们相信,跟这样一个不死的人是会胜利的!而在心理学家看来,丘吉尔无疑有着自恋的问题。

当现实中出现与自己想法存在着差距的情况时,病理性自恋者往往会做出出格的行为。

在衡量自恋时,人们往往与利他主义对比来谈。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恋,其程度为俗语中所讲的“利己不损人”。

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自恋者丝毫不会考虑他人的想法,而将自己的意愿以“一厢情愿”的方式折射到他人身上。由于相信自己才是唯一的,因而,自己的愿望也是应该马上完全能够得以满足。当现实中出现与自己想法存在着差距的情况时,病理性自恋者往往会做出出格的行为。当然,他本人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自恋有时让人沉醉,但一定要对自己说:我是一个自恋者,但这又何妨!但是,做出损人甚至扼杀生命的事情,那就是病态的自恋了。所以,我们要克制自己的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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