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王子岛位于北纬46°至47°,西经62°至64°30′之间。长约209公里,宽6.4至54公里,有“圣劳伦斯湾公园”之称。海岸曲折深入,多峡湾和大港湾。全岛构成加拿大的一个省,省会夏洛特敦市,位于希尔斯堡湾的北岸。而我供职于夏洛特敦市警察局,专门从事DNA分析验证。

我的工作相对于警局的其他同事算比较轻松的,如果不是特别重大的案件,一般不会到现场取证。当其他同事们在外奔波的时候,我一般都呆在实验室或者办公室里。所以,10月7日下午,当我看到维特探长朝我办公室走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肯定又发生什么恶性案件了。

“刚才,一名妇女给我们打电话,说她家附近的旷野中出现了一辆废弃的汽车,车内有很多血迹,她没有敢继续查看,也许又是一件凶杀案……”

维特的话还没说完,我就站了起来。在办公室里呆了太久的时间,我想我也应该出去透透气了。

我到达案件发生的那片旷野时,其他人已经开始工作,他们正在向那个报案的妇女了解她是怎样发现那辆被抛诸旷野的汽车的,并确定自她打电话以后,没有任何人到过现场,也没有人接触过任何物品。

“马莉琳,车内有些血迹,我需要你去那里仔细查看,然后告诉我你怎样让它们开口说话,我们到其他地方看看。”维特探长吩咐我之后,就带着几个探员朝另外一个地方走去。我知道,他们开始划定勘查范围,顺便会在案发现场的周围巡视一遍。之所以划定勘察范围主要是为了抓住案件的重点。因为各类案件的现场情况有所不同,我们要根据具体环境和条件来划定,一般现场应包括发生案件的地点、遗留有与犯罪关联的痕迹及物证的地方。发生案件的地点就是犯罪场所,比如:杀人地点和偷盗地点就是犯罪场所。但是,在这些场所以外,罪犯还有一个来去路线的问题,搬运、隐藏赃物和遗弃凶器,还有掩埋尸体等一切遗留物证的地方,所有这些都应该划入我们的勘查范围之内。有时候,我们发现被害人尸体的地方,不一定就是杀人地点,这种情况不止一次让我们碰到过。所以,我们不仅要勘查发现尸体的地点,还要弄清楚真正的杀人地点和其他移尸的场所。

不过,这不是我现在要做的工作。等他们走远后,我提着工具箱,来到汽车旁边。我朝车内张望了一下,看到车内的座椅上有大片血迹,而挡风玻璃及其内侧,还有汽车的边窗上都有血滴出现,这证明车内发生过流血事件。

我开始仔细观察车窗上的血滴,从我多年的经验可以得出结论:血滴是人在受到中度撞击后喷出的,当时汽车内的人应该是遭到了类似拳头的物体的袭击。

在这里,我要先普及一点血液的知识。要知道血液不是单一成分,它由血浆和血细胞组成,血浆里有水、有低分子物质、还有蛋白质、氧气、二氧化碳等,而血细胞则包含了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有人问,人的血液多久才能会凝固?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说,如果根据血液的凝固状态来判断死亡时间,那应该是2到4分钟。

是的,就是3分钟,凝固状态不用去管,只要看血色就可以了。血的颜色越暗越深,死亡的时间就越长,如果血的颜色发黄,那说明这个人已经死亡很久了。血液拥有自己的凝固机制,但它没有凝固点,如果它们只是在血液里流动,是不会凝固的,而流出体外的血液在血小板的作用下会产生凝固,但凝固时间因人而异,外部条件不同也会影响到血液的凝固。如果用玻璃片法实验,那么2到8分钟之后,我们就会看到血液凝固。

还有,普通人死亡后,全身的血液会在6到10个小时凝固,但影响血液凝固的因素还有许多,每个人身体里的血黏稠度、流血时所产生的温度不同也决定了血液凝固时间的不同,还要根据当地的温度、风速等情况的不同来决定。

爱德华王子岛是加拿大最小的一个省份,占地两千一百平方英里,夏季避暑,冬季寒冷而荒凉。整个加拿大有六个气候区,分别是:加拿大最冷的地区在西北部,那里属于北极地区;而第二个北方地区指的是草原省份的北部,如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那里冬天长夏天短,四季分明,雨量适中;第三个就是草原地区,冬季寒冷,夏季凉爽,春秋不太分明,降雨大部分都在夏季;第四个是加拿大山脉地区,天气多变,大多数时间是风雪交加,气温会随着地势增高而急剧下降;加拿大太平洋沿岸地区属于第五气候区,如温哥华等地,气候宜人,最适合居住。

而我们案件的发生地爱德华王子岛,属于加拿大第六个气候特征区,这里每年都是冬长夏短,这里的七八月份才被认为是夏天,而冬天的到来,是以第一个霜冻的夜晚作为界限的,那一般都是在9月中旬的某一天。

现在是10月上旬,假如作这样推断,那么,这起凶杀案的发生时间就是在冬天。因为这里从9月份到10月份,树木都已经开始在落叶了,接下去的11和12月份,我们就可以看到满天的大雪,像这样的雪景一直要延续到第二年的3月。

人的血通常为红色或者深红色,但案发现场血迹的颜色在各个不同的位置也显出不同的颜色。在这片丛林里,树叶稀落,有少许日光从树木的缝隙中穿过来,让我看清了车内的血迹和留在车边窗上血迹的区别。有些血迹已经受到过光线的刺激和温度的变化,它的颜色也随之变化,血迹会受这里初冬空气的影响,发生干燥,呈暗红色。车内的血和车边窗上的血就属于这种情况。

车边窗体属于浅色玻璃,在这种浅色物体上留下的血迹颜色就比较明显。我在侦察案件的时候,非常注意观察留有血迹原物的色泽。但我发现,车内方向盘上的血迹颜色就有点发暗,这就是因为留有血迹的原物颜色比较深,在这种物体上遗留的血迹就不大容易观察出来。

检查到这里,我多么希望有阳光能透过树木的缝隙照进来,如果是那样,我就能更清楚地进行检查。案件发生的时间并不一定在白天,或者是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我在其他案件中更多的时候是在晚上或者半夜拿着手电筒,用斜光检查的方法来检查血迹,凡是照着能看到有亮光的地方,那里就有可能是血迹。有时候,我还要利用紫外线对血迹进行检查,如果有血迹的话,我就会看到土棕色的萤光。

我们都知道新鲜的血液是鲜红色的,而陈旧血痕一旦经过温热作用后就会变成灰褐色。如果是腐败的血液斑,那它就会变为淡绿色,假如在潮湿的条件下,那个已经腐败的血痕就会变成污绿色。

接下去,我开始寻找落在汽车周围的各种物体表面上的血点。这些血迹也有不同的形状,如果是一个受伤者,那这个人在行进途中所滴落的血迹是一种椭圆形状,这时候要注意观察有星芒的一端,那就是受伤者行进的方向。比如,动脉血管出血,它出现的就是惊叹号状,它的尖端就是血迹喷出的方向。假如是擦拭过的血迹,它的面积一般较大,而且浓淡不均,并伴有擦纹。

我在汽车的周围还发现了一些可疑血点,我用苯胺冰醋酸溶液滴在那些斑点上,如果它们变成蓝色,那可能也是血迹。我还发现了一些石头还有木棒。我围着草和树叶,仔细观察它们的表面,有时候罪犯也会在这些物体上留下血迹。但不管怎么说,能找到血迹的原物那就更好了,我期待着会有这个发现。

接下来要做的是采血样,我对车内的各个部位拍照以后,用一把干净的小刀,把一个血迹刮下来,把它放在一张干净的纸上。当然,在采集血样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种方法,用潮湿的棉纱布,或者是洁净的棉花,把原物上的血迹吸附下来,然后放在室内晾干也可以。

我可以看出,死者的血滴是在生前受到中度撞击后喷出的。急流血的特征是一种细而长的直线状态,而缓流血则是一种短而粗的弯曲状态,并显示出凝结。这就可以根据血流的痕迹来看出血流的方向。一般从一米高度向下滴落的血,在血迹周围出现的是一种锯齿状,而从一至三米的高度向下滴落的血,在血迹周围出现的是线状。死者生前喷出的血流就是急流血特征的状态。

血迹的问题比较清楚了,趁着维特他们还没有回来,我在汽车旁坐了下来,脑子里设想着这个受害者遭受伤害时的一些细节。从血迹上我已经知道,受害者遭到了类似拳头一样物体的袭击。在凶杀案件中,头部往往是罪犯打击的主要目标。当机械力超过颅骨的弹性抗力时,就会产生颅骨骨折。骨折的形态分线形骨折、凹陷性骨折、孔状骨折和粉碎性骨折。而颅骨的线形骨折,可出现线状裂纹,颅骨发生断裂,但局部骨质无凹陷及显著移位,裂纹也小,骨折多为小型钝圆致伤物形成。假设钝器打击形成的颅骨骨质塌陷损伤,那就是凹陷性骨折。在凹陷的最深部分,能看见常与钝器最突出的部分接触面轮廓相一致,这种骨折一般是由不规则的棱角或者球体钝器,在机械力较大、速度较快的打击下形成的。但凹陷的骨板与周围并未脱离,骨折区周围往往形成环形骨裂纹。当钝器猛烈打击颅骨,造成骨折处缺损,骨质片陷入颅腔形成的损伤是孔状骨折。这种骨折多由接触面小或带有突出棱角的钝器,在力量大、速度快的打击下形成。骨折形态通常可以反应致伤物的种类。如斧背、锤面打击头部形成的孔状骨折,其孔状能反应斧背、锤面的形态。另外,枪弹、锐器也可以形成这种骨折。致伤物接触面大或钝器多次打击颅骨,可形成粉碎性骨折。在打击区,骨折线相互交叉,有多块骨折碎片。脱落的骨折碎片,可嵌入脑组织或皮下组织内。

同时,重度的钝器打击也容易造成受害人对冲性颅脑损伤,这时候受害人的右前额部和右顶颞部至枕部头皮下会广泛出血、左侧额顶叶蜘蛛膜下腔出血、左侧颞叶蜘蛛膜下腔出血及皮质挫伤、左侧颞叶后方皮质挫伤、大脑广泛充血与水肿等伤害,情况严重时可使被害人当场昏厥,当被害人处在昏迷没有反抗机会时,罪犯会把被害人抱起转移至任何一个地方。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没留意到维特他们已经完成了其他的搜寻,直到他把我从思绪中拍醒。看来他们收获不小。

维特告诉我,汽车序号也已经表明了车主的身份,她是一名当地的妇女,名叫雪莉·都盖,今年32岁。

不过,搜寻并没有停止,我们继续在现场周围展开了搜查,目前对我们来说的一个难点就是,雪莉·都盖或是她的尸体没有找到。在其他案件中,罪犯往往会在现场埋藏赃物或尸体。

维特在汽车附近还发现了雪莉开车用的坐垫,上面浸满了鲜血,这个证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怀疑车内的血迹是雪莉的,但为了鉴定明白,我需要从雪莉的父亲梅尔文那儿得到血样做DNA测试。经调查,雪莉有五个孩子,最大的一个十五岁,最小的是一对八岁的双胞胎。雪莉在四天前失踪,这几天都由雪莉的父亲在照看她的孩子,他们一家原来居住在爱德华王子岛里士满小镇的一栋小楼里,现在那所房屋已经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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